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七月丁酉,地震。
  
  八月,遣兼太尉、河间王钦修复五陵。
  
  十月,殷浩进次山桑,使平北将军姚襄为前锋。姚襄叛,浩弃辎重退保谯城。
  
  十一月,诏以谢尚都督江西诸军,镇历阳。
  
  十年正月己酉朔,以王陵未复,悬而不乐。丁卯,地震。
  
  扬州刺史殷浩连年北伐,师徒累败,粮械都尽,桓温因朝野之怨,上疏数浩之罪,请废之。朝廷不得已,免浩为庶人,徙东阳之信安。自此内外大权,一归于温。以会稽内史王述为扬州刺史。
  
  五月,江西流民郭敞等执陈留太守刘仕,降于姚襄。建康震骇,以吏部尚书周闵为中军将军,屯中堂。豫州刺史谢尚自历阳还卫京师。
  
  十一年正月甲辰,侍中汝南王统卒。
  
  四月壬申,陨霜。乙酉,地震。
  
  五月丁未,地又震。
  
  七月,以吏部尚书周闵为尚书左仆射,领军将军王彪之为尚书右仆射。
  
  十月,进豫州刺史谢尚镇西将军,镇马头。
  
  十二年正月丁卯,帝临轩,以皇太后母丧,悬而不乐。
  
  二月,帝讲孝经。
  
  十月,燕慕容恪攻段龛于广固,使徐、兖二州刺史苟羡救之。
  
  十一月,段龛降慕容恪,荀羡退回下邳。
  
  十二月,丹阳尹王胡之迁都督司州诸军事。庚戌,以有事五陵,告于太庙,帝及群臣皆服缌于太极殿,临三日。
  
  升平元年,正月壬戌,帝加元服,告于太庙,始亲万几。大赦,改元,文武进位一等。皇太后居崇德宫。扶南、天竺旃檀献驯象,诏曰:“昔先帝以殊方异兽,或为人患,禁之,今及其未至,可令还本土。”
  
  三月壬申,亲释奠于中堂。
  
  五月庚午,镇西将军谢尚卒。
  
  八月丁未,立皇后何氏,礼如咸康而不贺。
  
  十二月,以太常王彪之为尚书左仆射。
  
  二年正月,司徒昱稽首归政,帝不许。
  
  八月,豫州刺史谢奕卒。司徒昱欲以建武将军桓云代之,访于王彪之,彪之曰:“云非不才,然温居上流,已割天下之半;其弟复处西藩;兵权萃于一门,非深根固蒂之宜。人才未可豫量,但当令不与殿下作异者耳。”昱颔之:“君言是也。”壬申,以吴兴太守谢万为西中郎将,监司、豫、幽、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通鉴》注:司、豫、幽、并皆侨郡。)王羲之与万书曰:“以君迈往不屑之韵,而俯同群碎,诚难为意。然所谓通识,正当随事行藏。愿君每与士卒之下者同甘苦,则尽善矣。”万不能用。
  
  徐、兖二州刺史荀羡有疾,以御史中丞郗昙为军司。
  
  十二月,荀羡征还,以郗昙为北中郎将、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
  
  三年二月,燕人杀段勤,勤弟思来奔。
  
  三月甲辰,诏以比年出军,粮运不继,王公已下十三户借一人一年助运。
  
  十月,诏谢万军下蔡,郗昙军高平以击燕。郗昙以病退屯彭城。万军惊溃,狼狈单归。诏废为庶人。
  
  十一月戊子,进扬州刺史王述为卫将军。
  
  十二月琅邪王丕为骠骑将军,东海王奕为车骑将军。
  
  四年七月,以军役繁兴,省用彻膳。
  
  十一月,封太尉桓温为南郡公,弟冲为丰城县公,济为临贺郡公。
  
  五年正月戊戌,大赦,赐鳏寡孤独米人五斛。
  
  徐、兖二州刺史、东安简伯郗昙卒。
  
  二月,以东阳太守范汪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
  
  四月,大水。
  
  五月,帝不豫。丁巳,帝崩于显阳殿。皇太后令曰:“帝奄不救疾,胤嗣未建。琅邪王丕中兴正统,明德懋亲。昔在咸康,属当储贰。以年在冲幼,未堪国难,故显宗高让。今义望情地,莫与为比,其以王奉大统。”于是,百官备法驾,迎于琅邪第。庚申,即皇帝位。壬戌,诏曰:“朕获承明命,入纂大统。顾惟先王宗庙,蒸尝无主。太妃丧庭,廓然靡寄。悲痛感摧,五内抽割。宗国之尊,情礼兼隆。胤嗣之重,义无与二。东海王奕,戚属亲近,宜奉本统,其以奕为琅邪王。”
  
  七月戊午,葬穆皇帝于永平陵,庙号孝宗。
  
  九月戊申,立妃王氏为皇后。穆帝何皇后居永安宫。
  
  徐、兖二州刺史范汪素为桓温所恶,将北伐,命汪率众出梁国。十月,坐失期,免为庶人。
  
  哀帝隆和元年,正月壬子朔,大赦,改元,减田税,亩收二升。
  
  二月丙子,尊所生妃周氏为皇太妃。辛未,以吴国内史庾希为北中郎将,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假节。
  
  五月丁巳,桓温上疏,请迁都洛阳,自永嘉之乱,播流江表者,一切北徙,以实河南。诏曰:“在昔丧乱,忽涉五纪。戎狄肆暴,继袭凶迹。眷言西顾,慨叹盈怀。如欲躬率三军,荡涤氛秽,廓清中畿,光复旧京,非夫外身徇国,孰能若此!诸所处分,委之高算。但河沼丘墟,所营者广,经始之勤,致劳怀也。”事果不行。
  
  七月,进琅邪王奕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二月,庾希自下邳退屯山阳。
  
  兴宁元年二月己亥,大赦,改元。
  
  三月壬寅,皇太妃周氏薨于琅邪第。癸卯,帝就第治丧。诏司徒、会稽王昱总内外众务。帝欲为太妃服三年,仆射江虨启:“于礼,当服缌麻。”又欲降服荐,虨曰:“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乃服缌麻。
  
  四月,扬州地震,湖渎溢。
  
  五月,加征西大将军桓温侍中、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假黄钺。
  
  二年二月,改左军将军为游击将军,罢右军、前军、后军五校三将官。癸卯,帝耕籍田。
  
  三月,大阅户口,严法禁,称为庚戌制,令所在土断。辛未,帝不豫。帝雅好黄老,断谷,饵长生药,服食过多,药发不能亲万几,崇德太后复临朝摄政。
  
  四月甲申,王师败绩于许昌,朱辅退保彭城。
  
  五月戊辰,以扬州刺史王述为尚书令、卫将军,加大司马桓温为扬州牧、录尚书事。
  
  七月丁卯,复征大司马温入朝。八月,温至赭圻,诏尚书车灌止之,温遂城赭圻而居之,固让内录,遥领州牧。
  
  三年正月庚申,皇后王氏崩。
  
  二月丙申,帝崩于西堂,无嗣。丁酉,皇太后诏以琅邪王奕承大统。百官奉迎于琅邪第。是日,即皇帝位,大赦。
  
  三月壬申,葬哀帝及静皇后于安平陵。
  
  七月己酉,徙会稽王昱复为琅邪王。壬子,立妃庾氏为皇后。甲子,立琅邪王昱子昌明会稽王。昱固让,自称为会稽王。
  
  十二月戊戌,以尚书王彪之为仆射。
  
  是月,大赦,改明年太和。
  
  废帝奕太和元年。四月,旱。
  
  五月,皇后庾氏崩。
  
  七月癸酉,葬孝皇后于敬平陵。
  
  十月,加司徒昱丞相、录尚书事,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
  
  二年正月,徐、兖二州刺史庾希坐不能救鲁高平,免官。
  
  九月,以会稽内史郗愔为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京口。
  
  三年,三月癸亥,大赦。
  
  四月癸巳,雨雹,大风折木。
  
  十二月,加大司马温殊礼,位在诸侯王上。
  
  四年三月,转徐、兖二州刺史郗惜为会稽内史。
  
  大司马温自领徐、兖二州刺史。
  
  四月庚戌,大司马温伐燕,帅步骑五万,发姑孰。
  
  七月,温至枋头。
  
  九月丙申,以粮运不继,焚舟而归。
  
  十月己巳,温收散卒,屯于山阳。温深耻丧败,归罪于袁真,奏免为庶人。真遂据寿春叛降燕。
  
  十一月辛丑,大司马温自山阳及会稽王昱会于涂中,将谋后举。
  
  十二月,遂城广陵而居之。
  
  五年八月,大司马温自广陵帅众二万讨袁瑾,以襄城内史刘波为淮南内史,将五千人镇石头。癸丑,温败瑾于寿春,遂围之。
  
  是年二月,袁真卒。陈郡太守朱辅立真子瑾为豫州刺史,以保寿春。
  
  六年正月,袁瑾、朱辅求救于秦,秦遣将军王鉴、张蚝救之。大司马温遣淮南太守桓伊等击鉴、蚝于石桥,大破之。丁亥,温拔寿春,擒瑾及辅,送建康斩之。
  
  四月戊午,大赦。
  
  六月,京都及丹阳、晋陵、吴郡大水。
  
  十一月癸卯,桓温自广陵屯于白石。丁未诣阙,用郗超谋,图废立。丁巳,讽奏崇德太后。己酉,太后下令废帝为东海王,还第,供卫一如汉昌邑故事。于是,百官入太极前殿。即日,温使散骑常侍刘享收帝玺绶。帝着白袷单衣,步下西堂,乘犊车出神兽门,群臣拜辞,莫不欷歔。敕吴国内史刁彝防卫,又使御史颜允监察之。
  
  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一月己酉,大司马温率百官具法驾乘舆,迎帝于朝堂,变服着平巾帻、单衣,东面拜受玺绶,即日即皇帝位,改元咸安。大司马温出屯中堂,分兵屯卫。温有足疾,诏乘舆入殿。乙卯,温奏免武陵王晞太宰,并其世子综,梁王等官,使魏郡太守毛安之率所领宿卫殿内。庚戌,使兼太尉周颐告于太庙。庚戌,尊褚太后曰崇德太后。辛亥,大司马温遣弟秘逼新蔡王晃称与晞及子综、著作殷涓、大宰长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刘强、散骑常侍庾柔等谋反;帝对之流涕,温皆收付廷尉。癸丑,温杀东海王三子及其母。甲寅,御史、中丞谯王恬请依律诛武陵王晞。诏曰:“悲惋惶怛,非所忍闻,况言之哉!其更详议。”乙卯,温重表固请诛晞,词甚酷切。帝乃赐温手诏曰:“若晋祚灵长,公便宜奉行前诏,如其大运去矣I请避贤路。”温览之,流汗,乃奏废唏及其三子,家属皆徙新安郡,丙辰,免新蔡王晃为庶人,徙衡阳殷涓、庾倩、曹秀、刘强、庾柔皆族诛,庾蕴饮鸩死。蕴兄东阳太守友子妇,桓豁之女,故温特赦之。庾希闻难,与弟会稽参军邈及子攸之逃海陵陂泽中。戊午,大赦。己未,温如白石,上书求归姑孰。庚申,诏进温丞相,大司马如故,留京师辅政;温固辞,仍请还镇。辛酉,温自白石还姑孰。
  
  十二月,大司马温奏:“废放之人,屏之以远,不可以临黎元。东海宜依昌邑故事,筑第吴郡。”太后诏曰:“使为庶人,情有不忍,可特封王。”温又奏曰:“可封海西县侯。”庚寅,封海西县公。
  
  二年正月辛丑,百济、林邑来贡。
  
  三月丁酉,诏非军国戎祀之要,华饰烦费之用,皆省之。重诏内外百司,各勤所职,使善无不达。癸丑,遣使大司马,并问方伯,逮于边戍。宣诏大享,求其所安,筹量赐给,悉令周普。乙卯,诏,资储渐丰,可筹量增俸。
  
  三月戊午,遣待中王坦之征大司马温入辅,温复辞。
  
  六月,庾希、庾邈与故青州刺史武沈之子遵聚众夜入京口城,晋陵太守卞耽逾城奔曲阿。希诈称受海西公密旨诛大司马温。建康震扰,内外戒严。卞耽发诸县兵二千人击希,希败,闭城自守。温遣东海内史周少孙讨之。七月壬辰,拔其城,擒希、邈及亲党斩之。
  
  七月甲寅,帝不豫,一日一夜发四诏,征温不至。己未,立皇子昌明为太子,皇子道子为琅邪王,领会稽国,以奉帝母郑太妃之祀。
  
  遗诏:“家国事,一禀大司马,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群臣疑惑,尚书仆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咨,必反为所责。”朝议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以帝冲幼,加在谅暗,令温依周公居摄。王彪之封还,事遂不行。诏谢安征温入辅,温又辞。
  
  九月,追尊会稽王妃王氏曰顺皇后,尊母李氏曰淑妃。
  
  十月丁卯,葬高平陵。
  
  十一月,妖贼彭城卢悚自广莫门入殿庭,诈云海西公还,遣将军毛安之等讨平之。
  
  是岁,三吴大旱,人多饥死,诏所在赈给。
  
  ●第五卷 晋(三)
  
  孝武帝宁康元年正月己卯朔,大赦改元。
  
  二月,大司马温来朝。辛巳,诏吏部尚书谢安、侍中王坦之迎于新亭。温既至,百官拜于道侧。温盛陈兵卫,延见朝士。坦之流汗沾衣,倒执手版。谢安从容就席,坐定,谓温曰:“安闻诸侯有道,守在四邻,明公何须壁后置人耶!”温笑曰:“正自不得不尔。”遂命左右撤之,与安笑语移日。时天子幼弱,外有强臣,安与坦之尽忠辅卫,卒安晋室。温治卢悚入宫事,收尚书陆始付廷尉,免中领军桓秘官,连坐者甚众,迁毛安之左卫将军。丁亥,大司马温拜高平陵,遇疾。三月,停建康。甲午,还姑孰。癸丑,诏除丹阳竹格等四航税。
  
  五月,旱。
  
  七月己亥,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录尚书、大司马、扬州牧、平北将军,南郡宣武公桓温卒于姑孰。初,温疾笃,讽朝廷求九锡,屡使人趋之。谢安、王坦之故缓其事,使袁弘具草。弘以示王彪之,彪之叹其文辞之美,因曰:“卿有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谢安见其草,趋改之,由是历旬不就。弘密谋于彪之,彪之曰:“闻彼病日增,亦当不复支久,自可更小迟回。”温以世子熙才弱,使弟冲领其众。于是桓秘与熙弟济谋共杀冲,冲密知之,不敢入。俄顷,温卒。冲先遣力士拘录熙、济而后临丧。秘遂被废弃,熙、济俱徙长沙。诏葬温依汉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冲称温遗命,以少子玄为嗣,时方五岁。袭封南郡公。庚戌,以桓冲为中军将军,都督扬、豫、江三州诸军事,扬、豫二州刺史。始,温在镇,死罪皆专决不请。冲以为生杀之重,当归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须报,然后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