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商事编


  一、批明:诸号所在之账项如有差错,另日会算实数为凭。批明。再照。

  兹将所有负欠诸商号债项逐条列明于左,芳名不以先后为序:

  一、易牙斋在金六圆十钱;

  一、裕美号在金六圆八十九钱四厘;

  一、怡美号在金七圆四十钱;

  一、成兴号在金六圆九十一钱六厘;

  一、东源隆号在金三百二十四圆三十八钱八厘;

  一、时春号在金一百三十七圆;

  一、日春号在金四十九圆十五钱;

  一、美隆号在金一百六十圆十七钱;

  (以下四十六号略之)

  明治四十二年阴历八月日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二十一番户退还账项人杨泮林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户保认人李吉良

  芝兰二堡和尚洲楼仔厝庄五十二番户保认人李乌甜

  大加蚋堡大稻埕怡和巷街十番户保认人杨根旺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二十番户保认人杨用行

  大加蚋堡大稻埕九间仔后街三十三番户代书人郑祖志

  诸商号总代东源隆行外七行

  第五宽期恳章字

  具恳章书人,彰化厅燕雾下堡员林街第三六一番地鼎谦德号张添亮。窃以:济弱扶倾,君子愿有成人之美;而振基复业,吾人岂无奋发之心。此所以狂澜虽倾,赖有作砥柱于中流;乔木虽枯,还望能萌芽于三春也。兹者:添亮因商业倾颓,负欠各银主及诸宝号债项四千七百余圆,就中惟陈培甲君二千百二十圆为最多者。致于去年旧十二月二十七日,被其向本厅民事调停官请出差押及强制执行诸事讼纷纷之下,爰托公人向与陈培甲君及诸银主宝号相商,恳祈陈培甲君开一线生路,将原货底再发添亮营业,除先拨还外,所该若干?即另立约还单据。至诸银主债项从此止利,与各宝号结在之数均按作十年间摊还,每年各还一成,自本年六月起逐年二次:六月终还半成,十二月终还半成,就各人所结所在之额均摊,不得增减;倘添亮商业如得从振兴者,诸债亦不得过荷索,而添亮亦应感诸债主宽容之恩,不敢翻异。斯乃双方许诺,各无违背,谨具恳章书一枚,并列诸债主芳名数目于左,祈各盖印为荷!此恳。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日

  具恳章人张添亮

  立会公亲人谢斐然

  同王英三

  秉笔者李润书

  遵将诸债主芳名、宝号、结在数目列左:

  一、赖文章在借项金三百圆也;

  一、萧正红在借项金三百圆也;

  一、游思敬在借项金二百五十圆也;(以下九号略之)

  批明:右张添亮所该诸债主金额,此经向诸债主恳祈,悦许按作十年间摊还,此后张添亮如有再与债主交涉或卖买者,债主不得将其要买金额扣留,亦不得强取非还期之金。如诸债主中有何人背约者,我同人应共为添亮出力追讨,毋使一人取足而众人受亏也。此照。

  第六宽限恳章字

  立恳章字人,彰化厅马芝堡鹿港街土名新兴第六五三番地馨锦号户主陈锡璇。窃薜人负债,孟■〈当,甘代田〉犹有焚券之风,璇虽不敏,深念诸君之恩焉!盖璇有承亡父陈灿遗下杂品商业,号曰馨锦,财本既微,侵欠亦多,荷蒙诸号不弃,得赐交易已历年岁。岂知近来商务不振,兼之口腹多累,入艰供出,由来暂矣。自念生理衰颓至此,实难支持,于是将新、旧账项核算,总计负欠诸号货银三千七百二十八圆。爰即本年十月二十日,宴请诸债主会议,将所存现龙银二百二十圆,又货底、家器及被人欠账,合计应得虚银九百三十圆,付诸债主交去估价变卖,将实银分收;其余不敷银额,恳恩蠲免。幸蒙诸债主宽量大度,格外体恤,许将债账一齐抹销,以作全部清楚。兹具恳章,呈乞诸债主各捺印章,以昭大信,使璇举家载德靡涯也。

  谨将诸债主名号列左:

  新账诸号:

  同人号谦泰号洽吉号连昌号泉合号协隆号陶谦号亨裕号瑞兴号(以下略)

  旧账诸号:

  合和号东和号瑞兴号裕泰号庆隆号振成号发顺号活泉号懋胜号(以下略)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日

  旧历丙午十一月日立恳章

  批明:某某不幸因生理亏本,某某被欠账项愿作折三收回完账,后日决不复言取讨,生端滋事。

  月日

  批明:该项尚在二百元,因生理不就,经公亲理处,面摊四折八十元,以作完款。此照。

  月日

  第七宽限恳章字

  立契约字人,米商合益号户主叶锦汉暨诸兄弟等,于前年开设合益号米商并各色豆谷营业,经已有年。因为迩来商况不振,图谋维艰,兼诸凡多不顺遂,银根因之弗能旋转;且欠人者多,人欠者少,措手无从,虽欲极力筹谋,无奈一杯之水难救一车之薪,大势日下,一木难持握。至本月十二日,即新历七月二十八日,又届期数之期,遵照商规应该计额分还,怎奈妙手空空,债台层层,曾经各处张罗,无如气数限人,毫无所得。值此穷极之秋,不得已遂于是日倒闭,乃即检点余炉,计所存米豆等货及未收被欠之数款,共合仅值数千员,而已检欠人账项总共尚须一万五千余圆,对除以外,不敷之额颇多。乃于翌朝敦请各位银主会议,深荷列位厚谊体念从前交关之情,且怜汉等致有今日者,亦非浪费之故,乃营谋不振,不得已而已。为此,今经蒙诸君俯从俞允,遂议定就将全数账项欠款之额,降为四折摊还。其归还日期系契约分作四期,每期先交一折,其第一期订于宣统元年间,新历八月终;而第二期同年新历十二月终;其第三期及第四期则订于来二年度同六月终及同十二月终。首尾合共四期,计凑还四折足数。经蒙陈任君及外五人出为担保,务于各期照所契约四折之额,逐期摊出一折备足,届期清还,以成全款所约折数,不敢短欠分毫,及逾过期限等情。此系彼此喜从成约,曾经三面议定,立成契约,保日后各无违悔;及如有违约逾期以及不足折数等情,该保证人等愿照契约订期限,备足契约全数银额代还足数。于各银主及诸保证人等倘有违背契约者,亦情愿听银主执行,均不得藉端推托等情。此乃各人甘愿造成契约,因恐口说无凭,故特立契约书,并将各号在款等件合载纸部一册,付银主中推选代表人收执为证。此照。

  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地保证人李吉良

  同厅同堡同街十七番地保证人张瑞麒

  同厅同堡大稻埕普愿街二十番地保证人张通焕

  同厅同堡大龙峒街四百○九番地保证人王石生

  同厅同堡同街番地保证人陈任

  桃园厅竹北二保杨梅坜街一二三番地保证人叶海

  宣统元年月日

  字外再批明:保证人每人担保一千圆正。再照。

  三井洋行金二千九百六十九圆二十四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千一百八十七圆六十八钱也;

  田中商行金一千三百七十六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五百五十圆四十钱也;

  米仓商行金七百五十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三百圆也;

  津坂商行金二百五十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圆也;

  宫副商行金三百九十一圆二十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五十六圆四十八钱也;

  三益金一千七百六十七圆八十五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七百七十圆也;

  建顺金七百七十二圆五十六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三百九圆也;

  元春金五百九圆三十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二百三圆七十二钱也;

  隆顺金三百二十九圆九十四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三十一圆九十八钱也;(以下略之)

  第八宽限恳章字

  盖闻:生理成败,关乎气运,虽然亦人事扶持不力,店费浩繁,所以耗消迄尽耳。我老德利号商业,近因事务不整,营业货物利短费长,因此负债颇多,通盘扯算,已明不敷巨额显见之事。爰托公亲孙吉祥出首恳求调停,凡属与敝号交关者,不论何人均按以三折摊还,一律办理。即将此簿据捺印示允,以便重照,日后永无翻异。自此许允之后,凡我老德利所有新旧被人欠账项以及货底,概归敝店自行办理,各债主不得异议,亦与诸人无涉。伏乞各宝号并大君子等豪情爽往,曲体商情,助以为感。此启。

  宣统元年五月日

  公亲人孙吉祥

  和隆号在金八.四二二○七(百元),三折实二.五二六(百元);

  永和号在金一.八○(百元),三折实五.四(十元);

  广兆昌在金三.五二(百元),三折实一.○五六(百元);

  (以下九号略之)

  第九宽限恳章字

  立恳章人,台南南势街合义号,■〈敢〉店生理,因世景不佳,生理失利,致欠债项计一千元。拜托友人周旋,卖绝货底家司等件,按摊折数,经蒙炉主怜悯,许准集议按作三折清还。望列位诸公海涵允准,各盖图章为凭,情当后报。此启。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立恳章人合义号

  炉主○○号欠五百元;○○号欠二百元;○○号欠一百元;○○号欠一百元;○○号欠六十元;○○号欠四十元。

  第十收折完账盖印簿

  宣统元年旧历己酉二月立折账簿,同立账项收折完账盖印簿。但因泉泰号生理不就,无力维持,进退为难,莫奈,恳向与行郊众债主等公同相议账项。今债主等体念泉泰号生理交关之情,是以众债主等喜悦降心相从,愿收所在账项以五折领收完济账项清楚。所有债主账项无论多寡,应照五折领收完账,抹消债项。此系众债主等喜悦,日后不得争较长短,亦不得再行取讨。此系照簿所行盖印为准,其折限至宣统元年旧历己酉四月终备还清楚,不得拖欠。如领收折项之期,债主要领收证在簿。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账项收折完账盖印簿,付执为照。

  振源号在二百元五折金一百元;

  美隆号在一百五十六元五折金七十八元;

  泰源号在一百四十二元五角五折金七十一元二角五分;

  (以下略之)

  领收证:

  一、金四十六元,五折实收金二十三圆也。

  右正领收候也。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

  领收证:

  一、金七.九五八九(十元),五折实收金三十九圆七角九点。

  右正领收候也。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

  领收证:

  一、金七.○七(十元),五折实收金三十五圆,又钹三角五点。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下略)

  第十一点货簿

  货底:

  六.五元花旗绒一疋,银六.五元;

  五角蓝绫绸二札,一.一七(十丈),银五.八五元;

  五角天绫绸五.○札,一.三(十丈),银六.五元;

  一.七五角古辨朱羽一.四丈,银二.四五元;

  一.七五角古辨桃羽一.三丈,银二.二七五元;

  (中略)

  一.八角古辨黄羽一.○○丈,银一.八元;

  一.四五(十)时庄蓝羽一疋,银一.四五(十元);

  八.○○角朱花洋缎二札,四.五丈,银三.六元;

  四.五角千代织布二.一丈,银九.四五角;

  一.一○角乌○○绵一.四五丈,银二.四元;

  一.○○角时金黄羽一丈,银一.○○元,五.二○七(十元)。

  家器:

  红厨三座;

  乌厨一座;

  大柜三个;

  (下略)

  计共价九.○(十元),实五折四.五(十元)。

  谨将诸埔头所该账项列左:

  益发该银九.二九五(十元);

  志成该银三.五五五(十元);

  协泰该银六.九五七(十元);

  (下略)

  第十二货底簿

  兹将源成货底逐条列于左:

  二.四(元)一、一.五(十也)四方格绒一疋银二.四(元);

  五.九(元)一、三.六(十也)朱都京呢一疋银五.九(元);

  一(元)一、四二夏口呢三十也银三十(元);

  四.二尖一、洽成庄诸罗花五.七(十文)银二.三九四(十元);

  三.五尖一、裕昌庄马罗水七十丈银二.四五(十元);

  一.○六(元)一、三.二丈淡庄人乌一.四(十丈)银一.四八四(十元);

  八.三(角)一、三.二丈淡庄金源一.二(十丈)银九.九六(元);

  九.○尖一、恭记大田糊水三.○(丈)银二.九(元);

  四.五(元)一、色油苎札二.○(疋)银九.○(元);

  九.五尖一、恭记大田糊水四.○(丈)银三.八(元);

  三.二(元)一、美人三折蛋永一.○(疋)银三.三(元);

  三.○(元)一、美人三折雪永半疋银一.五(元);

  (下略)

  通计估银三千十八圆五十六钱三厘;三.○一八五六三(千元)。

  第十三摊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