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防档


  一、约明所办电线、机器物具一切自到台安设之日起,保固一年为限;如限内原有损坏,李德愿赔修。倘所办物件有不合适用,应准中国剔换退还;李德当另行补齐应用,不敢异议。

  一、电线机器到日,倘有以李德所办之物不合于用,彼此议论不一;应请中国电报局选派熟悉之人秉公议估,不可刁难受累。至机器到台,所有应完关税暨驳船侢银,均由中国自理。

  一、由沪尾、基隆至安平所用电线,中有隔溪应用水线若干里?此时殊难悬揣。应由李德预备若干购运到台,以便足敷安设。

  一、此次议设陆路电线为国家有益起见,所有议价一切,均由钦差爵抚宪与李德当面议定。所有局中翻绎、通事、丁胥人等,不敢勒索花红规例。

  一、李德此次承办台湾陆路电线原为效劳出力起见,约明价银三万两。倘在英国采办价值勿须三万两,李德愿按照外国发价原单数目缴还中国,以表报效之忱。

  一、约明电线、机器一到香港,十天以前即须通知台北电报总局,以便预备驳船听候盘运,庶免临时周章。

  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六月二十六号),立合同李彤恩、李德。

  谨将沿途电线应需各物,开列于左。计开:

  巴明行第七号双条电线,华里八百八十里长。

  巴明行第十六号电线,三墩。

  达挪依单钩碗钩,一万五千副。

  双钩碗钩,五千副。

  铁挺钩,五百磅。

  盐强水,三百四十磅。

  接桌螺丝,十五打。

  接七号线螺丝,十五打。

  粗树胶线,二千码。

  细树胶线,二千码。

  碗钻,八打。

  小本绞关,十根。

  铁练,八条。

  大摇车,六付。

  修水线器具,二付。

  理线拑,十付。

  小辘车缆,十四付。

  手锯,十把。

  螺丝郎头,八个。

  大拑,三打。

  小拑,三打。

  蟹剪,八把。

  途用机器,三付。

  角挫,二打。

  大角挫,三打。

  ——以上系泰来洋行原开数目物件。

  加大摇线,一付(二十四元)。

  指南针,二架(每架四元)。

  凈铅,一百磅。

  白铅,一百磅。

  凈锡,三百磅。

  铜号头,十个。

  寒暑表,三枝。

  布带尺,二匣。

  开地钻,一十二把(每把十八元)。

  焊筋,十个。

  风炉,五架。

  测远机,一架。

  测高机,一架。

  铁连尺,一条(计二十英尺)。

  白漆,三百磅。

  红漆,三百磅。

  各色鑢,六打(每打四元)。

  石油,三百磅(每磅一角二尖)。

  黄铜焊,三百磅(每磅二角五尖)。

  ——以上系中国添办物件,核计需银一千六百余两。

  谨将五所电局应需各物开列于左。计开:

  西门机器,十二付。

  莫耳斯纸条,一万盘。

  四线档电机,五付。

  二线档电机,二付。

  爱庚冷电池,八百全付。

  汤生验电表,三付。

  切线表,六尺。

  四线分电匙,六付。

  六线分电匙,六付。

  八线分电匙,六付。

  五线转电板,六付。

  马掌吸铁石,五块。

  蓝油纸,一千张。

  机器墨水,一千小瓶。

  机器油,二千瓶。

  顶好电报钟,十二付(每付二十元)。

  脑沙(上等),一千三百磅(每磅一角四尖)。

  小电表,六只。

  ——以上系泰来洋行原开数目物件。

  煤精,五百磅(每磅五尖)。

  卑好乐西门加呢,五百磅(每磅一角一尖)。

  水银,六十磅(每磅一元一角)。

  大铜板,六块(长五尺、阔三.五尺、厚二分,系英尺)。

  紫铜线,五十磅(每磅七角)。

  黄铜线,一百磅。

  天王钟,五架(每架二十元)。

  ——以上系中国添办数目物件。

  ——见「海防档」「丁、电线」(中)八三八(一三○三页)

  军机处交出福建巡抚刘铭传奏台湾购办水路电线以速邮政抄折

  九月十五日(一○、一二),军机处交出刘铭传抄折称:

  为台湾购办水路电线,以速邮政,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台湾一岛孤悬海外,来往文报风涛阻滞;每至匝月兼旬,音信不通。水路电报实为目前急务,必不可缓之图。查同治十三年,经前江督沈葆桢奏请设立台地水路电报,奉旨允准在案。曾同上海大东北公司议明价值,业已粗定合同;因沈葆桢调任两江,议遂中止。臣于上年法兵解严之交,经营办理,固虑经费难筹,亦因水线价值昂贵,非考实精微利钝,不敢猛浪从事。自春至秋,洋商多有来台承办此项电线。臣因旱线损断容易修理,水线损断无船可修;中国只大东北公司修理电线轮船一只,若仍照沈葆桢前议归大东北公司承办,以后修理较易。特派已革浙江候补知府李彤恩驰赴与该公司面议,据开水程由厦门至澎湖以达安平约共五百里,索价银十五万五千两;包修三年,需费银三万两;以后遇有损断,雇令该轮船修理,每日需费银五百两。与沈葆桢原定合同大略相同,均须交付现银。李彤恩因该公司开价过多,置不与议;会同已革广东试用道张鸿禄谘访各洋行,令其各开价值,约同各洋商一并来台,与臣面议。然修理无船,水线万不能办。据瑞生洋行条陈:自造钢壳四铁叶轮船一只,由外洋装线运至中国,并自购修理机器一副,长三百二十英尺、阔三十二英尺,可以安炮六尊;俟电线安妥后,平时可以载货、装兵巡洋,遇有电线损断随时自行修理。一举而数善备,以免大东北公司居奇。臣稔筹熟商,事属可行。台湾四面皆海,多一船即得一船之用。当令洋商各开实价,择其廉者与其成交。旋据地亚士等七行开单,内惟怡和、泰来、瑞生三行开价较廉:电线价银十万两,轮船价银九万两,修理电线机器价银一万两,测量机器一副、三局电报机器之具并包运、包放工价、包险等费,共银二万两。总共价银二十二万两,丝毫不能再减。台湾经费支绌,一时难筹巨款。臣当同该商人等面议,如能三年归还,即可成交。泰来、瑞生皆不承应,惟怡和愿办。当饬张鸿禄、李彤恩与其详议条款,先给定银四万两,其余分三年归清,不给息银。现据李彤恩等详送条款合同并船图、电线样式前来。臣伏查沈葆桢前立合同估价有三:一由福州至淡水之白沙墩、再由台湾府至澎湖,议价洋二十四万二千五百余元;一由台湾径至厦门,议价洋十七万六千八百余元;一由安平至澎湖、至厦门,议价洋二十一万二千九百余元。三项中,惟末一项与此次所办道理相同。其估价合成银数计之,须十五万三千二百余两。且所议头等电线,近岸只八吨重者八十五里,其余皆一吨三分四重。此次所订电线,议定头等近岸十吨重者一百里,其余皆二吨重;不独价值便宜,线料亦大相径庭。且查琼州水程不足六十里,据大东北公司开送从前包办海线价银二万余两;若以台湾线价比较,更属廉平。至添购修理电线轮船一项,按照合同所开机器马力,价亦并不昂贵。臣于经费万分支绌之际,勉力筹办急要之务;若不切实打算,给价稍多,不惟不能节省,且见笑于洋人。旱线由基隆沪尾合至淡水、由淡水至台湾府城来往两道,议定八百里。除木料之外,其余皆由泰来承办,其价银三万两,订于明年正月安设;水线定于明年六月安设。臣尤虑者,安设水线费款十万;一旦有事,或被敌人割断,不独无补于缓急,且白弃巨款,殊为可惜。今自造一船,可以自行随时捞取,便益甚大。

  惟此项经费无着,臣同沈应奎反复筹议,只有百货厘金项下可以抵拨。但本年六月甫经一律开办,每月收银不足四千两;三年能否如数相偿,尚无把握。台地安设电报,于茶商最为得益。李彤恩现与商人议定,如三年内厘金收数不敷电价,由该商人等竭力捐助,以成要举。

  除将合同、船图咨送海军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考外,谨将台湾购办水、陆电线各缘由,缮折具陈,伏祈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二年九月十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海防档」「丁、电线」(中)八五○(一三二五页)

  福建巡抚刘铬传咨呈台湾购办水陆电线折稿并船图合同

  九月十八日(一○、一五),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窃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台北行营恭折具奏「台湾购办水陆电线以速邮政」一案;相应抄录折稿并将船图、合同呈送。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照录合同

  立合同,会办台北通商税务委员前浙江补用知府李彤恩、上海怡和洋行英商施本思。同奉钦差福建台湾巡抚部院一等男刘谕办台湾达于厦门水路电线,分别每英里十吨重三十英里、每英里二吨重一百二十英里,以速邮传。又置造四铁叶暗轮钢壳轮船一只,由英运儎水线到台安放之后,由中国改作巡船;常时既可巡查各口水线设断,亦可镶配机器捞收修里,一举而数善备。现蒙爵抚宪面许怡和行承办,议定以上两项,共给价银规平二十二万两;立约之日先交四万两,余俟轮船水线到台安放沈妥,再交六万两。尚有十二万两,自水线安妥之日起,分作两年匀还,不贴利息。兹将议定条款饬彤恩、本思会立汉、英文字合同各三纸,送请沪尾口英国领事官翟盖印,各执为据。彼此倘不照约,应照后列章程办理。

  一、怡和行约明在英国定造四叶暗轮钢身火轮船一只,其船身大小、吨位、式样做法,另列清单粘附于后。

  二、约明立约之日起,限十个月包运至台湾;水线放妥,交付中国管理。所有十个月内保险并雇倩船主大副、二副、三副、管轮及水手等,由怡和行雇用,自行发给薪水等项。

  三、约明海线一到台湾,立即安放妥贴。放线时,船中薪费一切由怡和行发给;惟煤炭,请爵抚宪拨用。电线一经安放沉妥,以后交船之日所有船中费用,应由中国自备。倘要留船主人等,均听中国钧便;如不留用,仍由怡和行资送回国。

  四、由安平至澎湖转达厦门计共英海里一百五十里,内安平近岸海道计七英海里上下,应用粗线每英里重十吨;至澎湖近岸海道计十英里上下、厦门近岸海道计十三英里上下,每英里亦俱用十吨重之粗线。其余深海,应用细线每英里重二吨。以上共享十吨重粗线三十英里、二吨重细线一百二十六英里;如须改用五吨重水线为之连接,由工师酌量添办,不另给价。

  五、此项水线安放海底,不能用劲牵直,应须曲折安排,方期隐固。倘所需不止一百五十英里,应由怡和行多备十余里或二十余里之水线,以免临时缺需贻误。此项不另给价。

  六、约明承办英国上等海线,其线心用七条紫铜斤,每英里重一百三十磅;外用三重吉潘印度胶包固,每英里应重一百三十磅。再合麻及最结实之小带扎紧,再扎以极坚固之铁线,又扎以麻加巴麻油漆成。共计包固五层,俱用新料新造,不得以旧料坏物抵塞。

  七、此项水线,现蒙爵抚宪发出线样一条为式,怡和行自当遵照原式制造。限四个月内,怡和行当将新造线式寄来呈请查验;倘将来水线运到,验与所送原样不符,怡和行情愿认罚。

  八、在安平、澎湖、厦门三处,应设电报局三所。其局所应由中国自行建造,即局中应需床铺、椅棹家伙一切亦由爵抚宪自备。惟所需打电电具、电池要双付及各等机器,由怡和行代办足备足用;共需若干件,要与厦门大北电报公司所用对象一律,不得短少。

  九、另备测量机器一付,以备将来海线损断,庶学生可以测量远近,易于捞收修理。

  十、安平、澎湖、厦门三处线端应由何处起岸?应否添用陆路旱线或暗埋地窨?须俟将来外国工师到台,会同委员勘明应用若干,用行议价。此项,怡和行自当公道代办。

  十一、将来电线、机器到华,由怡和行雇用司理放线工师三、二人到华包放水线。每月应给薪水及工竣资送回国,统由怡和行给发。惟应留工师一人在台三年,令其教习学生修线之事;每月薪水如何议给,怡和行愿为居中说合,必可从廉订定。

  十二、约明代办将来海线损断应行捞收修理接线之机器一付,并预备十吨、二吨海线若干及随时留备之线一切铜线、硬印度胶、麻绳、巴麻油、铁线等项,以备随时足用。

  十三、约明验看海线一事,如在英国察验,即由中国驻扎英京大臣派员查验;如在中国查验,或由爵抚宪派员、或由各省电报局派员考验,亦无不可。

  十四、约明以上轮船并各项海线、机器对象等,统共上海规平银二十二万两正,不折不扣。立约之日先付银四万两,轮船海线到华放妥再付银六万两;尚有十二万两,自轮船海线放妥之日起算,分作两年交还。所有两年之中,利息毋庸算给。

  十五、约明头批银四万两、二批银六万两并以后分交之十二万两,或在福州付给、或在上海交付,均候钧便。如兑付库平银核对上海规平银平色如何申法,查照交易向章办理。

  十六、此次议买轮船、海线,原由怡和行与爵抚宪当面议定价银,无折无扣。中国局员、丁胥人等如有勒索受贿,查出与受均应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