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赵憙为赤眉兵所围,〔五〕迫急,乃亡走,与友人韩仲伯等数十人,携小弱,越山出武关。仲伯以妇色美,虑有强暴者,而己受其害,欲弃之于道。憙责怒仲伯,〔六〕不听,以泥涂仲伯妇面,〔七〕载以鹿车,身自推之。〔八〕每逢贼欲逼夺,憙辄为求哀,〔九〕言其病,〔一0〕以此得免。〔一一〕御览卷四0七
  赵憙为赤眉所迫,亡走,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憙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御览卷四一九
  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一二〕通利道路。憙白上,不愿受融兵,单车驰往,度其形况。上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憙传李贤注
  赵憙,〔一三〕字伯阳,为平原太守,〔一四〕后青州大蝗,入平原界辄死,岁屡有年,百姓歌之。类聚卷五0
  建武二十六年,上延集内戚宴会,诸夫人各前言为赵憙所济活。〔一五〕帝甚嘉之。后征憙入为太仆,引见谓曰:“卿非但为英雄所保也,妇人亦怀卿之恩。”厚加赏赐。御览卷四七九
  草创苟合,〔一六〕未有还人,盖憙至此,请徙之令尽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憙传李贤注
  太尉赵憙上言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玉海卷九五
  太尉赵憙以日蚀免。〔一七〕书钞卷五一
  赵憙,〔一八〕字伯阳,为卫尉,行太尉事,〔一九〕性周密,尽心事上,内典宿卫,夙夜匪懈,恩宠甚厚。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二0〕帝不许,〔二一〕遣使者为释服。〔二二〕书钞卷五三
  憙内典宿卫,外干宰职,正身立朝,未尝懈惰。及帝崩,复典丧事,再奉大行,礼事修举。肃宗即位,进为太傅。〔二三〕聚珍本
  诏云:“行太尉事卫尉赵憙,〔二四〕三叶在位,〔二五〕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二六〕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二七〕初学记卷一一
  赵憙奋迅行伍。〔二八〕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一〕 “赵憙”,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略载其事。“憙”字原作“喜”,本条下文同,姚本、聚珍本作“憙”,他书或引作“憙”,或引作“喜”。按当以“憙”字为是。
  〔二〕 “南阳宛人”,原脱“阳”字。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南阳宛人也。”今据增补。
  〔三〕 “后竟杀之”,此条类聚卷三三亦引,字句稍略。
  〔四〕 “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五〕 “赵憙为赤眉兵所围”,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记载,更始拜憙为五威偏将军,以功拜中郎将,封勇功侯。更始败,憙为赤眉兵所围。“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六〕 “憙责怒仲伯”,原作“喜怒”,聚珍本作“憙责怒仲伯”,今从改。御览卷三八0引与聚珍本同,惟“憙”字作“喜”。
  〔七〕 “仲伯”,原脱“伯”字。此二字聚珍本作“其”,御览卷三八0引同。
  〔八〕 “自”,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同,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九〕 “辄为求哀”,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四字,今据增补。
  〔一0〕“其”,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以此得免”,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同,聚珍本作“遂脱”,御览卷三八0引同。
  〔一二〕“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时江南未宾,道路不通,以憙守简阳侯相。憙不肯受兵,单车驰之简阳。”其下李贤引“敕憙”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有“帝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皆系酌取范书文字增补。
  〔一三〕“憙”,原作“喜”。
  〔一四〕“为平原太守”,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按书钞卷七六引东观汉记云:“赵君憙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六此条已改引后汉书,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与今本范晔后汉书赵憙传相合。姚本、聚珍本“于是”云云二句,系据陈本书钞或范书增补。
  〔一五〕“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一六〕“草创苟合”,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时南单于称臣,乌桓、鲜卑并来入朝,帝令憙典边事,思为长久规。憙上复缘边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其下李贤引“草创苟合”云云作注。按范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二十五年,南单于臣服于汉,遣子入侍。乌桓大人率众内属。二十六年,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至此,原来先后被迁徙的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亦令归还本土,并使谒者带领弛刑徒修理城郭。但返回边郡的人并不多。所谓“草创苟合,未有还人”,就是指这种情况来说的。二十七年,赵憙上奏复缘边诸郡,八郡民才又徙还本土。
  〔一七〕“太尉赵憙以日蚀免”,此句聚珍本作“拜太尉,以日蚀免”。注云:“范书本传,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非因日蚀也。且以灾异策免三公,自安帝时徐防始,光武时未有此,此文疑误。”
  〔一八〕“憙”,原作“喜”。
  〔一九〕“行太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三别处引此条有此句,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载,明帝永平三年春,憙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同年冬代窦融为卫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二0〕“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此二句原作“母殁,故乞身行服”。书钞卷九三引作“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今参酌书钞卷九三所引校改。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殁,乞身行服”。
  〔二一〕“帝”,姚本、聚珍本作“显宗”,书钞卷九三引同。
  〔二二〕“遣使者为释服”,此句原无,书钞卷九三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只是无“者”字,此句下又有“赏赐恩宠甚渥”一句。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三引云:“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可见姚本、聚珍本系据陈本书钞辑录,又偶脱“者”字。
  〔二三〕“进为太傅”,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文字与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全同。
  〔二四〕“卫尉”此二字原无,类聚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二五〕“叶”,类聚卷四六、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作“世”。
  〔二六〕“继母在”,此句下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有“堂”字。
  〔二七〕“屡有补阙之益”,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诏曰:‘行太尉事赵憙,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辑。御览卷二0六亦引此条,字句与姚本、聚珍本略同。
  〔二八〕“赵憙奋迅行伍”,聚珍本将此句编于传首“赵憙,字伯阳”二句下。四库全书考证云:“此条永乐大典及姚本无之,当是序中语。”
  牟融
  牟融,〔一〕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皆服其能。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二〕唐类函卷四七
  〔一〕 “牟融”,北海安丘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以为才堪宰相”,此条姚本全同。书钞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朝廷称为名卿”。书钞卷三六,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万花谷别集卷八,记纂渊海卷三一,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条,字句与书钞卷五四所引大同小异。聚珍本作“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性明达,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称为名卿。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内容详于诸书所引,系综合各书所引连缀而成。御览卷二三二引云:“羊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羊融”即“牟融”之讹,聚珍本辑者不加细考,遂以羊融另立一传,辑入此条文字,编于不明时代的人物之列,大误。
  韦彪
  韦彪上议曰:〔一〕“二千石皆以选出京师,剖符典千里。”〔二〕文选卷二九嵇康杂诗李善注
  〔一〕 “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据范书载,建初中,韦彪为大鸿胪,当时上书言事者,大多认为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吏事日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韦彪上议,认为贡举关键“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文选李善注所引韦彪议中二语,已被范书节删。
  〔二〕 “剖符典千里”,此条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韦豹
  韦豹,〔一〕字季明。数年辟公府,〔二〕辄以事去。司徒刘恺辟之,谓曰:“卿轻人,好去就,故爵位不逾。〔三〕今岁垂尽,当辟御史,意在相荐,子其留乎?”豹曰:“犬马齿衰,〔四〕岂敢久待。荐之私,〔五〕非所敢当。”遂跣而起,恺追之,遥去不顾。〔六〕御览卷六三一
  〔一〕 “韦豹”,韦彪族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附载其事。
  〔二〕 “数年辟公府”,聚珍本无“年”字。按“年”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韦彪传无此字。下文云:“卿轻人,好去就。”正承“数辟公府”为言。
  〔三〕 “逾”,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跻”。
  〔四〕 “犬”,聚珍本作“夫”。按“犬”字是,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犬”。
  〔五〕 “荐之私”,从上下句来看,此当四字为句。聚珍本“荐”上有“论”字,于义不通,必是误字。范晔后汉书韦彪传载韦豹言云:“犬马齿衰,……不堪久待,选荐之私,非所敢当。”是“荐”字上脱“选”字。
  〔六〕 “遥”,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径”,于义较长。
  桓虞
  桓虞,〔一〕字伯春,〔二〕时迁尚书仆射,〔三〕据法断事,周密平正,以为能,擢为南阳太守。〔四〕书钞卷五九
  〔一〕 “桓虞”,范晔后汉书无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略载其事。
  〔二〕 “字伯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李贤注:“桓虞,字仲春,冯翊万年人。”建初四年注亦云“字仲春”。又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云:“虞字仲春。”
  〔三〕 “时迁尚书仆射”,陈禹谟刻本书钞无“时”字,姚本、聚珍本亦无“时”字。此句上聚珍本有“冯翊万年人”一句,疑是据上引范书李贤注增入。
  〔四〕 “擢为南阳太守”,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建初四年五月甲戌,“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据此,桓虞擢为南阳太守当在建初四年前。
  赵勤
  赵勤,〔一〕字益卿,〔二〕刘赐姊子。勤童幼有志操,往来赐家,国租适到,时勤在旁,赐指钱示勤曰:“拜,乞汝三十万。”〔三〕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四〕御览卷八三五  赵勤,字孟卿,南阳棘人。〔五〕明达好学,介然特立。太守骆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邮。太守桓虞下车,叶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署勤督邮,〔六〕到叶见霸,不问县事,但高谈清论以激厉之,霸即陈责解印绶去。〔七〕勤还入新野界,令闻霸已去,遣吏奏记陈罪,复还印绶去。虞乃叹曰:“善吏如良鹰矣,下□即中。”〔八〕御览卷二五三
  赵勤,南阳人,太守桓虞召为功曹,〔九〕委以郡事。尝有重客过,欲讬一士,令为曹吏。虞曰:“我有贤功曹赵勤,当与议之。”□于内中听,〔一0〕虞乃问勤,勤对曰:“恐未合,众客曰止,〔一一〕止,勿复道。”〔一二〕御览卷二六四
  〔一〕 “赵勤”,范晔后汉书未见。
  〔二〕 “字益卿”,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五三引作“字孟卿”。
  〔三〕 “乞”,给与。“三十”,姚本同,事类赋卷一0引亦同。聚珍本作“二”。
  〔四〕 “终不肯拜”,此句下聚珍本注云:“此段一本作‘勤少孤,尝从人贷钱。或以钱示勤曰:“汝起拜,即与汝。”勤曰:“拜汝得钱非义。”终不肯拜。’”所谓“一本”,即指姚本。姚本辑有这段文字。此条书钞卷八五引作“勤少孤,往来刘赐家,赐指钱示勤曰:‘汝起拜赐汝。’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
  〔五〕 “棘”,南阳郡无棘县,当作“棘阳”。
  〔六〕 “署”,原误作“复”,姚本、聚珍本作“署”,书钞卷七七引同,今据改。
  〔七〕 “陈责”,当作“自责”。姚本、聚珍本无,书钞卷七七引亦无此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