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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脱文,无从校补。
〔五〕 “当与谷”,此句至“对曰”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当”字原误作“常”,依文义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类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动”,不成辞。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微致”,当是,今据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见亲近”,此条类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 “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即位,拜防中郎将,稍迁城门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陇西羌皆反,拜防行车骑将军事,率军击羌。明年,诏征防还,拜车骑将军,城门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二引云:“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为车骑将军,班同三事。”翰苑新书卷三六引云:“马防班同三事。”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经注卷二二引云:“汉封车骑将军马防为侯国,防城门校尉,位在九卿上,绝席。”字句省略颇多。
〔一三〕“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原无“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建初“四年,封防颍阳侯,光为许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类聚卷五一引作“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御览卷一九九引作“封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为颍阳侯”,卷四七0引作“诏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为颍阳侯”,卷五一五引作“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讹脱。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今据增补。“十月迎气乐”,范书马防传作“十二月迎气乐”。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据范书章帝纪李贤注所引辑录。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条文字,卷六据隋书音乐志引,卷一二所引与范书李贤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贤注,然又略有增补。
〔二0〕“拜执金吾”,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防未曾拜执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骑校尉迁执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讹误。御览卷二三七引作“上事处”,亦有误。
〔二二〕“议多见用”,“议”原误作“义”,今据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改正。此条姚本作“马防,字孝孙,拜金吾,性矜严公正,数言政事,多见采用”,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聚珍本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补“防”字。万花谷续集卷三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二三〕“黄门侍郎”,原无“侍”字,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据增补。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七0引有此句,仅无“防”字。此条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五〕“赋敛羌胡”,书钞卷四一仅引此一句。
马光〔一〕
光遭母丧,哀恸感伤,形骸骨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上以光谨敕畏慎,特亲异之。〔二〕书钞卷五三
马光,字叔山,监越骑校尉。视事,帅厉吏士,〔三〕教习有方。〔四〕时五校尉令在北军营中,光以为五校尉主禁兵武备,〔五〕所以宿卫两宫,不宜在一处,表请二校尉附北宫。诏书许越骑、射声等治北宫。〔六〕书钞卷六一
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 御览卷八六二
马光,字叔山,拜太仆,视事减省诸费,岁千万以上。书钞卷五四
光前坐党附窦宪,〔七〕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奴名玉当。初,窦氏有事,玉当亡,私从光乞,不与。恨去,怀挟欲中光。官捕得玉当,因告言光与宪有恶谋,光以被诬不能自明,乃自杀。光死后,宪他奴郭扈自出证明光、宪无恶言,光子朗上书迎光丧葬旧茔,诏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一〕 “马光”,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马防传略载其事。
〔二〕 “特亲异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视事,帅厉吏士”,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凡四引东观汉记马光传,其中两引亦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教习有方”,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作“教习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五〕 “主禁兵武备”,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东观汉记亦有此五字,今据增补。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党附窦宪”,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三句下李贤注尚引有“乃自杀”一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据范书和帝纪,光自杀于永元六年二月。
马客卿〔一〕
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来过,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讷而内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为将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览卷三八四
〔一〕 “马客卿”,马援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附载其事。客卿为字,依史例当以名标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后汉纪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
〔二〕 “子”,原误作“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内”,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客卿“外若讷而内沉敏”。
〔四〕 “援”,原误作“兄”,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亦作“援”,今据改正。
马严〔一〕
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雒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严从其故门生肆都学击剑,习骑射。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帝诏马严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四〕御览卷一八四
显宗拜马严持兵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牧守谒敬,同之将军。敕严过武库,〔五〕祭蚩尤,帝亲御阿阁,〔六〕观其士众,时人荣之。御览卷五二六
马严拜御史中丞,〔七〕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为司马,职典兰台,外营州牧,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八〕书钞卷六二
马严,字威卿,为五官中郎将,边境每有事,辄下严处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严,敕有所闻见辄言。帝令自今以往,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诣省门,帝自劳以手书。书钞卷六三
马严为陈留太守。〔九〕建初中,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一0〕问疾病形状,以黄金十斤、葛缚佩刀、书刀、革带付龚,〔一一〕赐严,遣太医送方药。〔一二〕类聚卷六0
〔一〕 “马严”,字威卿,马援兄马余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据汉书元后传载,成帝河平二年,王谭被封为平阿侯。谭卒,子仁嗣。仁卒,子术嗣,时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与“王术”为一人。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从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则王述当为马严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据。
〔三〕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严“从平原杨太伯讲学,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云:“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四〕 “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明德皇后既立,严乃闭门自守,犹复虑致讥嫌,遂更徙北地,断绝宾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阳。显宗召见,……有诏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此条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异。
〔五〕 “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 “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 “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0〕“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 “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 “大苍”,谓鹰。
〔四〕 “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00、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0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