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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
〔一〕 “姜诗”,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姜诗妻传,诗事即见传中。
〔二〕 “遭”,聚珍本作“适”。按二字于义皆通。
〔三〕 “贼经其里”,此句御览卷三八九引作“赤眉贼经其里落”。
〔四〕 “岁”,此字聚珍本重,御览卷三八九引亦重。按当作“岁岁”。
〔五〕 “井旦出鲤鱼一双”,“井”,御览卷九三六引作“并”,余同。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日生鲤一双”。事类赋卷二九亦引作“日生鲤一双”。
〔六〕 “掘出示之”,此条御览卷八六三亦引,字有讹脱。
卷十一 传六
东观汉记卷十一
传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为乡啬夫。〔二〕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适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御览卷六四六 扶柳县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李贤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阳,使骑皆炬火,〔四〕天地赫然尽赤,堂阳惊怖,即夜降。御览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乡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云:“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斩之于市”,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更始至雒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以徇百姓。”李贤注云:“东观记扶柳县廷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四〕 “使”,原误作“悬”,聚珍本作“使”,今据改。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世祖遂与光等投暮入堂阳界,使骑各持炬火。”
任隗〔一〕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将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权,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与袁安同心合意,〔五〕数犯严谏,〔六〕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七〕书钞卷五二
屯卒,〔八〕子腾嗣。〔九〕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隗传李贤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御览卷二四一引云:“马廖、任隗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辑录此条时已删去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当作“建初元年”。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云:将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建初元年复置将作大匠时,即以任隗为此官。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肃宗即位,雅相敬爱,数称其行,以为将作大匠。将作大匠自建武以来常谒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为确证。
〔四〕 “拜司空”,时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毕力”,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六〕 “严”,姚本同,聚珍本作“颜”。按“颜”字是。
〔七〕 “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无,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腾嗣”,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为步兵校尉,徙封西阳侯。屯卒,子胜嗣”。李贤注云:“东观汉记‘胜’作‘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三〕为右将军,封武固侯。时无绶,上自解所佩绶以赐之。书钞卷六四 上初至不脱衣带,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长襦,忠更作新袍□鲜支小单衣□而上之。〔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上会诸将,问破贼所得物,唯李忠独无所掠。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骊马及绣被衣物赐之。类聚卷九三
王郎遣将攻信都,信都大姓马宠等开城内之,收太守宗广及李忠母妻子,皆系狱,而令亲属招呼忠。时宠弟从忠为校尉,忠即时召见,责数以背恩反城,因格杀之。诸将皆惊曰:“家属在人手中,杀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纵贼不诛,则二心也。”上闻而美之,谓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将军可归救老母妻子。”〔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诚不敢内顾宗亲。” 御览卷四一七
病湿痹,免。〔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忠”,东莱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仲都”,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袁宏后汉纪卷五云“字仲卿”。
〔三〕 “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父为高密都尉。”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中尉’。”“父为高密中尉”句即据此增补。“忠发兵奉世祖”句则据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二引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高密中尉”、“高密都尉”,当以“高密中尉”为是。范书李忠传李贤注云:“郡国志高密,侯国。百官志皇子封,每国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高密非郡,为‘都’字者误。”
〔四〕 “鲜支”,原作“解支”,不成词,姚本、聚珍本同。后汉书李忠传王先谦集解引沈钦韩云:“‘解支’当作‘鲜支’。广雅:‘鲜支,绢也。’‘小单衣’,盖汗衫。”今据沈说校改。
〔五〕 “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此三句原无,御览卷八一五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与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
〔六〕 “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亦作“老”。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湿痹,免”,建武六年,李忠为丹阳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迁豫章太守,忠病湿痹免官即在此时。见范晔后汉书李忠传。
李纯〔一〕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纯”,李忠之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略载其事。
〔二〕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忠于“建武二年,更封中水侯。……十九年,卒,子威嗣。威卒,子纯嗣。永平九年,坐母杀纯叔父,国除”。一云“永平二年”,一云“永平九年”,未知孰是。熊方补后汉书年表卷三异姓诸侯载李纯“永平九年,坐罪,国除。永初七年,复封琴亭”。
邳彤
邳彤,〔一〕字伟君,〔二〕信都人也。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三〕居下曲阳,以彤为卒正。更始即位,上以大司马平河北,至曲阳,彤举城降,为后大将军。御览卷二三八 信都反为王郎,所置信都王捕系邳彤父弟及妻子,〔四〕使为手书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者灭族。”〔五〕彤泣报曰:“事君者不得顾家。彤亲所以至今得安于信都者,刘公之恩。公事方争国,不得复念私也。”初学记卷一七
〔一〕 “邳彤”,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字伟君”,原作“字玮君”,聚珍本作“字伟君”,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今据校改。
〔三〕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此下三句原无,而有“为曲阳卒正”一句。范晔后汉书邳彤传李贤注引此三句,今据增补,而删去原“为曲阳卒正”一句。通鉴地理通释卷七引亦有此三句,惟“和成郡”误为“和戎郡”,“以彤”作“以邳彤”。范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仅引首句,“和成郡”亦误作“和戎郡”。
〔四〕 “邳彤”,原误作“祭彤”。
〔五〕 “灭族”,御览卷四一七引作“族灭”,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
刘植〔一〕
光武以刘植为骁骑将军,〔二〕攻中山。御览卷二三八 昌成侯桓公孙述,〔三〕坐与楚谋反,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刘植”,字伯先,钜鹿昌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刘植”,原误作“刘桓”,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昌成侯桓公孙述”,“桓”字乃“植”字之讹,“公”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卒,子述嗣,永平十五年,坐与楚王英谋反,国除。”
刘歆
刘歆,〔一〕字细君。〔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一〕 “刘歆”,刘植从兄,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
〔二〕 “字细君”,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王郎起,植与弟喜、从兄歆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据昌城。”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歆字细君也。”本条即据此辑录。
刘嘉
刘嘉,〔一〕字共仲。〔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建武九年,〔三〕以刘嘉为骁骑将军,〔四〕攻涿郡。御览卷二三八
〔一〕 “刘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范书作“刘喜”。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此别一刘嘉,非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之顺阳怀侯嘉也。”
〔二〕 “字共仲”,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植“弟喜”,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建武九年”,聚珍本作“建武四年”。按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帝使喜代将植营,复为骁骑将军,封观津侯。”据此,刘嘉为骁骑将军在建武二年。
〔四〕 “刘嘉”,原作“刘喜”,聚珍本作“刘嘉”,今据改。
耿纯
耿纯于邯郸见上,〔一〕遂自结纳,献马及缣帛数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逃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得数十,驰归宋子,与从兄欣、宿、植俱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反状。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上于费。〔二〕上目之,大悦。〔三〕书钞卷一二七
耿纯率宗族归光武,时郡国多降邯郸,纯兄归烧宗家庐舍。上以问纯,纯曰:“恐宗人宾客,卒有不同,〔四〕故焚烧庐舍,绝其反顾之望。”上大笑。类聚卷六四
时真定王刘扬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建武二年,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至真定,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绀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钜鹿人。请治一郡,尽力自效。上笑曰:“卿乃欲以治民自效。”乃拜纯为东郡太守,后坐事免。上过东郡,数千人号呼涕泣,云“愿复得耿君”。上复以纯为东郡太守。御览卷二六0
〔一〕 “耿纯”,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耿纯于邯郸见上”,更始元年十月,更始以光武行大司马事,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进至邯郸。耿纯见光武即在此时。
〔二〕 “费”,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作“育”。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卷八一九亦引,字句略同。
〔三〕 “大悦”,此条与上条聚珍本连缀为“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遁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数十,持归宋子。光武自蓟东南驰,纯与从昆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所反之状。上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按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云:“王郎反,世祖自蓟东南驰,耿纯与从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奉迎牙育,拜纯为前将军。”又卷一二七引云:“耿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绛巾,奉迎世祖,世祖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很明显,聚珍本此段文字系本范书耿纯传李贤注、陈本书钞卷一二九和卷一二七所引两段文字辑录,又略有改易。陈本书钞两段文字末皆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补。考之范晔后汉书,可知陈本书钞皆据范书耿纯传增补。陈本书钞既经窜改,聚珍本所辑自然有失东观汉记原貌。
〔四〕 “卒”,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一八一引亦同,记纂渊海卷五二引作“半”。范晔后汉书耿纯传载耿纯语云:“犹恐宗人宾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烧屋室,绝其反顾之望。”
〔五〕 “迺闭合悉诛之”,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云:“时真定王刘扬复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与绵曼贼交通。建武二年春,遣骑都尉陈副、游击将军邓隆征扬,扬闭城门,不内副等。乃复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所过并使慰劳王侯。密敕纯曰:‘刘扬若见,因而收之。’纯从吏士百余骑与副、隆会元氏,俱至真定,止传舍。扬称病不谒,以纯真定宗室之出,遣使与纯书,欲相见。纯报曰:‘奉使见王侯牧守,不得先谒,如欲面会,宜出传舍。’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兄弟并将轻兵在门外。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李贤于“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下注云:“东观记、续汉书‘细’并作‘绀’。”据此知东观汉记载耿纯谋诛刘扬等人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虽然与东观汉记旧貌不尽相符,但亦可略得其梗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