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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集释
〔一一〕孙星衍云:「『是』,艺文类聚作『道』。」
〔一二〕刘师培补释云:「无『曾』字是也。『曾』篆书作『(图) 』,与『禽』相近,乃『禽』字讹文之并入者也。『禽兽之加』,犹言『禽兽是加』。」◎则虞案:治要、类聚「君」上无「吾」字,亦无「仁爱」二字。说苑无「曾」字,事类赋、御览九百二十二、合璧事类均作「禽兽若此」。
〔一三〕则虞案:类聚、御览九百二十二、合璧事类无「于」字。
〔一四〕则虞案:御览两引「王」俱作「人」。
景公睹乞儿于涂晏子讽公使养第十
景公睹婴儿有乞于涂者,公曰:「是无归矣〔一〕!」晏子对曰:「君存,何为无归?使吏养之〔二〕,可立而以闻。」
〔一〕 卢文弨云:「说苑作『夫』。」◎黄以周云:「元刻『矣』作『夫』。」◎则虞案:杨本、凌本「矣」作「夫」。
〔二〕 黄以周云:「元刻无『之』字。」◎刘师培校补云:「黄本及各本下有『之』字,说苑贵德篇作『使养之』。」◎则虞案:吴怀保本亦无「之」字。
景公惭刖跪之辱不朝晏子称直请赏之第十一
景公正昼,被发,乘六马,御妇人以出正闺〔一〕,刖跪击其马而反之〔二〕,曰:「尔非吾君也〔三〕。」公惭而不朝。晏子睹裔款而问曰〔四〕:「君何故不朝?」对曰:「昔者君正昼〔五〕,被发,乘六马,御妇人以出正闺〔六〕,刖跪击其马而反之,曰:『尔非吾君也。』公惭而反,不果出〔七〕,是以不朝。」晏子入见。景公曰:「昔者寡人有罪,被发,乘六马,以出正闺,刖跪击马而反之,曰:『尔非吾君也。』寡人以天子大夫之赐,得率百姓以守宗庙,〔八〕今见戮于刖跪,以辱社稷〔九〕,吾犹可以齐于诸侯乎?」晏子对曰:「君勿恶焉〔一十〕!臣闻下无直辞〔一一〕,上有隐君;〔一二〕民多讳言〔一三〕,君有骄行〔一四〕。古者明君在上,下多直辞〔一五〕;君上好善,民无讳言。今君有失行,刖跪直辞禁之〔一六〕,是君之福也。故臣来庆。请赏之,以明君之好善;礼之,以明君之受谏〔一七〕。」公笑曰:「可乎?」晏子曰:「可。」于是令刖跪倍资无征〔一八〕,时朝无事也。
〔一〕 孙星衍云:「尔雅释宫:『宫中小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苏舆云:「治要『闺』作『门』,下同。」
〔二〕 孙星衍云:「『跪』,足也。荀子劝学篇:『蟹六跪而二螯。』说文『跪』字作『足』,刖足者使守门是也。『击』,御览一作『系』。」◎苏舆云:「治要无『其』字,与下文一律。」◎则虞案:黄本亦作「系」。
〔三〕 则虞案:御览四百二十八引无「尔」字。
〔四〕 孙星衍云:「『款』,说苑作『敖』,误。」
〔五〕 苏舆云:「『昼』,各本误『画』,拾补作『昼』,注云:『「画」讹。』今从拾补改。」
〔六〕 则虞案:说苑无「以」字。
〔七〕 孙星衍云:「今本作『公惭而出反不果』,据御览订正。」◎黄以周云:「元刻作『而出反』,误。」◎则虞案:杨本与元本同,凌本「果」下又有「出」字。
〔八〕 王念孙云:「案『天』字后人所加,『以子大夫之赐,得率百姓以守宗庙』,犹宋穆公言「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也。后人不解古书文义,乃妄加一『天』字,『天子』『大夫』并称,斯为不伦。说苑正谏篇有『天』字,亦后人依俗本晏子加之,治要正作『子大夫』。」◎黄以周云:「元刻本脱『率』字。」◎于鬯云:「『以天子大夫之赐』,或谓诸侯之立,必天子使大夫命之,故景公为是言。然『大夫』二字究当省,其义终可疑。故王念孙杂志据群书治要无『天』字,谓此『天』字后人所加,『以子大夫之赐,得率百姓以守宗庙』,犹宋穆公言『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也。说较近之。案:宋穆公语见左隐三年传,又襄十三年传,楚共王亦言『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于地』,与宋穆语同,而其称大夫则微异。隐传上文云:『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则『大夫』,专指孔父也。襄传上文云『楚子疾,告大夫』,又下文云『莫对』,则『大夫』不专指一人,乃总称也。王以『天』字而为后人所加,则『子大夫』专指晏子,故舍楚共而用宋穆;然玩下句『得率百姓以守宗庙』,专指晏子而言,义或未备也。且说苑正谏篇亦有『天』字,则此『天』字殆不必后人所加,而为后人传写形误则有之矣。『天』盖当作『夫』,与晏子言故称『夫子』,指晏子也。景公称晏子为『夫子』,前后不胜举证,『大夫』亦总称也,景公言以晏子及众大夫之赐,得率百姓以守宗庙,则于文义为备,于辞令为宜。治要自脱落一『夫』字耳,犹赖今本及正谏篇存一『天』字,有迹可案,奈何因而抹之。孙星衍音义解此章『刖跪』云:『刖足者,使守门是也。』其说甚确。观下文『倍资无征,时朝无事』,亦足见是贱者刖跪为守门,贱者明不在大夫之列,正惟刖跪不在大夫之列,故言众大夫之赐,于下文『今见戮于刖跪以辱社稷』之语,不病也。」◎则虞案:指海本已删「天」字。
〔九〕 孙星衍云:「『见戮』,言戮辱。」◎苏舆云:「治要『辱』作『羞』。」
〔一十〕则虞案:说苑「勿」作「无」。
〔一一〕苏舆云:「治要『闻』下有『之』字。」◎则虞案:说苑亦有「之」字。指海本据增。
〔一二〕孙星衍云:「『隐』,御览作『堕』,是。一作『隐恶』。」◎苏舆云:「一本作『隐恶』,是也,与下『骄行』对文。治要作『惰君』。」◎则虞案:说苑作「上无隐君」,御览四百五十五引说苑作「上无隐恶」,是也。指海本改「惰君」,非。
〔一三〕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言」作「曰」,吴怀保本作「言」。
〔一四〕则虞案:御览四百二十八无「民多讳言」,下句作「民多骄行」,与此异。
〔一五〕则虞案:说苑「多」作「有」。
〔一六〕苏舆云:「治要作『而刖跪禁之』。」◎则虞案:说苑作「而刖跪有直辞」,御览四百二十八作「刖跪直禁」,指海本补「而」字。
〔一七〕孙星衍云:「『善』、『谏』为韵。」
〔一八〕孙星衍云:「说苑作『正』。」◎则虞案:御览引无「无征」二字。
景公夜从晏子饮晏子称不敢与第十二
景公饮酒,夜移于晏子〔一〕,前驱款门曰〔二〕:「君至!」晏子被元端〔三〕,立于门曰:「诸侯得微有故乎?国家得微有事乎〔四〕?君何为非时而夜辱〔五〕?」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声,愿与夫子乐之。」晏子对曰:「夫布荐席〔六〕,陈簠簋者,有人,臣不敢与焉〔七〕。」公曰〔八〕:「移于司马穰苴之家〔九〕。」前驱款门〔一十〕,曰:「君至!」穰苴介冑操戟立于门曰〔一一〕:「诸侯得微有兵乎?大臣得微有叛者乎〔一二〕?君何为非时而夜辱〔一三〕?」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声,愿与将军乐之〔一四〕。」穰苴对曰:「夫布荐席,陈簠簋者,有人,臣不敢与焉〔一五〕。」公曰:「移于梁丘据之家〔一六〕。」前驱款门,曰:「君至!」梁丘据左操瑟〔一七〕,右挈竽〔一八〕,行歌而出〔一九〕。公曰:「乐哉!今夕吾饮也〔二十〕。微此二子者〔二一〕,何以治吾国;微此一臣者,何以乐吾身〔二二〕。」君子曰〔二三〕:「圣贤之君,皆有益友,无偷乐之臣,景公弗能及,故两用之,仅得不亡〔二四〕。」
〔一〕 刘师培补释云:「说苑正谏篇作『景公饮酒,移于晏子家,前驱报闾曰「君至」』,则此书古本固有『家』字。下文云『移于司马穰苴之家』,『移于梁丘据之家』,则此文当有『家』字明矣。」◎陶鸿庆说同。◎则虞案:是也。御览八百四十四引正有「之家」二字。
〔二〕 孙星衍云:「『款』,说苑、御览作『报』。」◎则虞案:说苑「门」作「闾」,是也。下云「玄端立于门」,先报闾,故晏子得及被服在门,此「门」字盖为「闾」字之残。
〔三〕 孙星衍云:「『元端』,御览作『朝衣』。说文:『褍,衣正幅。』『端』与『褍』通。」
〔四〕 文廷式云:「微、犹无也,下文司马穰苴语同。」◎则虞案:说苑「事」作「故」,御览四百六十八,又八百四十四,两引亦作「故」。
〔五〕 则虞案:御览八百四十四引「君」上有「今」字。
〔六〕 孙星衍云:「『布』,御览一作『铺』。」◎苏舆云:「广雅:『荐,席也。』释名云:『荐,所以自荐藉也。』」◎刘师培校补云:「书抄百二十二、御览三百五十五、四百六十八、七百九,并引『布』作『铺』,下同。」
〔七〕 则虞案:御览四百六十八引「与」作「预」。
〔八〕 苏舆云:「治要无『曰』字,下同。」◎则虞案:御览八百四十四引作「公乃」。
〔九〕 孙星衍云:「史记列传:『司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齐景公时,……晏婴乃荐田穰苴。」
〔一十〕则虞案:说苑亦作「闾」。
〔一一〕孙星衍云:「『介』与『甲』通。」
〔一二〕苏舆云:「治要『叛者』作『兵』,下有『大臣得微有不服乎』一句。」
〔一三〕苏舆云:「治要『夜辱』作『来』,非。」
〔一四〕孙星衍云:「『将军』,说苑作『夫子』,谬。」◎王念孙云:「案此文本作『愿与夫子乐之』,与上文答晏子之言文同一例。后人以此所称是司马穰苴,故改『夫子』为『将军』耳。不知春秋之时,君称其臣无曰『将军』者。说苑作『夫子』,即用晏子之文,治要所引正作『夫子』。」◎则虞案:指海本已改作「夫子」。
〔一五〕则虞案:御览四百六十八引「与」亦作「预」。
〔一六〕则虞案:御览四百六十八作「又移」,八百四十四作「公复移」。
〔一七〕孙星衍云:「说苑『左』作『右』,下作『左』。」◎苏舆云:「治要作『拥琴』。」◎刘师培校补云:「书抄一百十引『瑟』作『琴』,治要作『左拥琴』,御览四百六十八作『左援琴』,八百四十四作『左执琴』。此作『操瑟』,『瑟』疑『琴』误。」
〔一八〕则虞案:御览八百四十四引「挈」作「拥」,杨本误「击」。
〔一九〕孙星衍云:「御览『出』作『至』。」◎黄以周云:「元刻『出』作『去』,误。一作『至』,亦非。」
〔二十〕则虞案:说苑「饮」下有「酒」字。御览四百六十八无「也」字,八百四十四无「今夕」五字。
〔二一〕黄以周云:「元刻作『彼』。」◎则虞案:说苑、治要正作「彼」,指海本已据改。
〔二二〕则虞案:御览四百六十八作「微二子」,「臣」下无「者」字,「身」下有「也」字,八百四十四引作「无彼二子何以持国,无此一臣何以乐身」。
〔二三〕王念孙云:「案『君子曰』以下数句,治要及御览人事部百九、饮食部二所引皆无此文。说苑有此文,而无『君子曰』三字,疑后人依说苑增入,而又加『君子曰』也。」
〔二四〕则虞案:指海本删「君子曰」以下一段。
景公使进食与裘晏子对以社稷臣第十三
晏子侍于景公,朝寒,公曰:「请进暖食〔一〕。」晏子对曰:「婴非君奉馈之臣也〔二〕,敢辞。」公曰:「请进服裘。」对曰:「婴非君茵席之臣也〔三〕,敢辞。」公曰:「然夫子之于寡人何为者也〔四〕?」对曰:「婴,社稷之臣也〔五〕。」公曰:「何谓社稷之臣〔六〕?」对曰:「夫社稷之臣〔七〕,能立社稷,别上下之义〔八〕,使当其理〔九〕;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一十〕;作为辞令,可分布于四方〔一一〕。」自是之后,君不以礼,不见晏子。〔一二〕
〔一〕 孙星衍云:「『暖』,说苑作『热』。」◎刘师培校补云:「治要及书抄百四十三引『暖』作『暖』,御览八百四十九引说苑亦作『公曰「请子进暖食于寡人」』,与今本臣术篇『请进热食』无『公曰』二字者不同。」◎则虞案:书钞三十七引亦作「暖」。
〔二〕 孙星衍云:「『奉馈』,说苑作『厨养』,『馈』与『馈』通。」
〔三〕 孙星衍云:「说文:『茵,车重席。』说苑『茵席』作『田泽』者,言猎兽取裘,亦通。」◎苏舆云:「秦风毛传云:『茵,虎皮也。』广雅云:『靯鞲谓之鞇。』司马相如说『茵从革』,汉书霍光传作『絪茵』。『絪』『鞇』并同义。」
〔四〕 则虞案:说苑无「之」字,「何」作「奚」。
〔五〕 则虞案:说苑、治要无「婴」字「也」字。
〔六〕 苏舆云:「治要作『公问社稷之臣若何』。」
〔七〕 苏舆云:「治要无『夫社稷之臣』五字。」
〔八〕 孙星衍云:「『别』,说苑作『辨』。」
〔九〕 则虞案:说苑「当」作「得」。
〔一十〕孙星衍云:「『稷』、『理』、『宜』为韵。」◎苏舆云:「治要『宜』作『所』。」
〔一一〕则虞案:治要无「分」字,「方」下有「也」字,指海本已据补。
〔一二〕则虞案:说苑下有「也」字。
晏子饮景公止家老敛欲与民共乐第十四
晏子饮景公酒,令器必新,家老曰:「财不足,请敛于氓〔一〕。」晏子曰:「止!夫乐者,上下同之〔二〕。故天子与天下,诸侯与境内,大夫以下各与其僚〔三〕,无有独乐。今上乐其乐,下伤其费,是独乐者也〔四〕,不可!」
〔一〕 则虞案:吴怀保本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