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思伤脾,怒胜思,湿伤肉,风胜湿,甘伤肉,酸胜甘。

  思者,脾之情,故思伤脾,而怒胜思,伤于情者,情相胜也。湿伤肉,风胜湿,伤于气者,气相胜也。甘伤肉,酸胜甘,伤于味,味相胜也。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肺主鼻。

  西方生燥,天也。燥生金,金生辛,地也。辛生肺,肺生皮毛,人也。皮毛复有所生,故皮毛生肾。

  肺脏复有所主,故肺主鼻。

  其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在色为白,

  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为燥,则西方生燥,神之所在也。在地为金,则燥生金,神之所在也。

  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则肺生皮毛,辛生肺,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为白,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惟西方燥金之肺脏为然耳。

  忧伤肺,喜胜忧,热伤皮毛,寒胜热,辛伤皮毛,苦胜辛。

  忧伤肺,喜胜忧,伤于情者,情相胜也。热伤皮毛,寒胜热,伤于气者,气相胜也。辛伤皮毛,苦胜辛,伤于味者,味相胜也。伤于气者,皆本气自伤,此热伤皮毛,则金受火刑,以明自伤受伤,皆可伤也,热伤皮毛则寒胜其热,乃自然之理也。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肾主耳。

  北方生寒,天也。寒生水,水生咸,地也。咸生肾,肾生骨髓,人也。骨髓复有所生,故髓生肝,肾脏复有所主,故肾主耳。

  其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

  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为寒,则北方生寒,神之所在也。

  在地为水,则寒生水,神之所在也。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则肾生骨髓,咸生肾,亦神之所在也。至于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惟北方肾脏之寒水为然耳。

  恐伤肾,思胜恐,寒伤血,燥胜寒,咸伤血,甘胜咸。

  恐伤肾,思胜恐,伤于情者,情相胜也。肾脏五脏之精,而属于阴,故不言骨而言血,寒伤血,燥胜寒,伤于气者,气相胜也。咸伤血,甘胜咸,伤于味者,味相胜也。土能胜水,当云湿胜寒,今云燥胜,以明寒湿同类,燥土之气,以胜水气之寒也。此天之五方五气,地之五行五味,人之五脏五体,而有阴阳之应象者如此。

  故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

  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此举天元纪大论之言,以明天地阴阳水火之义,上天下地,万物在其中,故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血阴气阳,男女籍以生,故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阴阳左右旋转,为血气循行之道,故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为天地阴阳之应验,故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天地之阴阳,血气之阴阳,左右之阴阳,水火之阴阳,凡此阴阳者,乃万物之能始也,易曰:坤以简能,干知大始,此之谓也。

  故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

  《生气通天论》岐伯曰:阴者,藏精而起亟。即阴在内,而为阳之守也,阳者,卫外而为固,即阳在外而为阴之使也。岐伯举此,以明阴阳为万物之能始,故内外相应如是也。

  帝曰:法阴阳奈何?

  承岐伯阴阳应象之论,欲人取法阴阳而调治之,以合圣人论理人形之道,故问法阴阳奈何。

  岐伯曰:阳胜则身热,腠理开,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

  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

  ,犹俯也;冤,屈抑也。法阴阳者,阴阳不可偏胜,如阳胜则火热有余,而身热,热气在表,则腠理开,热气在里则喘粗,表里皆病则为之俯仰,汗不出而内外皆热也,齿干,津液竭也,以烦冤腹满死者,津液既竭,又心烦而屈抑不舒,腹满而土气内绝,故死。虽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冬时寒冷,阳胜可容,夏时炎暑,不堪煎厥矣。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

  数,音朔。阴胜则水寒有余,而身寒,寒气在表则汗出身常清,寒气在里则数栗而寒,表里不相接,故寒则四肢厥,四肢厥者,生阳不达于外,厥则腹满死者,土气复绝于内,故死,虽不即死,亦能夏不能冬。夏时炎暑,阴胜可容,冬时寒冷,不堪凛冽矣。

  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

  寒病而至于冬,则阴气更胜,热病而至于夏,则阳气更胜,故曰此阴阳更胜之变。或能冬而不能夏,或能夏而不能冬,故曰病之形能也。是阴阳不可偏胜,偏胜则病也。

  帝曰:调此二者奈何?

  承阴阳偏胜之意,复问调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损八益,则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阴阳二气本于天真,能知天真之七损八益,则阴阳二者可调。七损者,女子以七为纪,月事贵乎时下,故曰损;八益者,男子以八为纪,精气贵乎充满,故曰益。知七损八益,则阴平阳秘,故二者可调,不知用此损益之法,而调治之,则早衰之节也,节,犹候也。

  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

  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

  试举早衰之节而略言之,年四十而阴精之气,自失其半也,故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则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则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能知七损八益,则身强。不知则老,不知七损八益,则身老也。

  故同出而名异耳。

  同出于斯世之中,而强老之名则异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异,愚者不足,智者有余。有余则耳目聪明,身体轻强,老者复壮,壮者益治。

  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异者,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愚者察异,故愚者不足,智者察同,故智者有余。有余,则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者,今则耳目聪明,而身体轻强。年六十,阴痿,气大衰者,今则老者复壮,年四十而阴气自半者,今则壮者益治矣。

  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 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故

  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

  圣人治世,本无为而有为,恬 虚无,体同于天,故能论理人形,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而如帝之所问也。此言阴阳秉在天之神,而应象无方、惟圣人能取法而调治之。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阴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

  满东南,故东南方,阳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强也。

  圣人寿命与天地终,则人之形体即天地之形体也。天为阳,人身耳目为阳,天不足于西北,是阳体不足于阴方,故西北方,阴也,人身右为西北,而人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明也。地为阴,人身手足为阴,地不满东南,是阴体而不足于阳方,故东南方,阳也,人身左为东南,而人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强也。

  帝曰:何以然?

  何以在左则耳目明,而手足不强,在右则手足强,而耳目不明。

  岐伯曰: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耳目聪明而

  手足不便也,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耳目不聪明,而手足便也。

  便,平声。人身南面而立,左东右西,左者乃东方阳也,阳者,其精并于上,并于上则上明而下虚,故使左耳目聪明,而左手足不便也,右者乃西方阴也,阴者,其精并于下,并于下,则下盛而上虚,故其右耳目不聪明,而右手足强便也。

  故俱感于邪,其在上,则右甚,在下则左甚,此天地阴阳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一身形气,俱感于邪,其病在上,则上为阳,而右虚,故右甚,右甚即阳体而不足于阴方之义,其病在下,则下为阴,而左虚,故左甚,左甚即阴体而不足于阳方之义,此天地阴阳之所不能全,而人身有左右阴阳之不足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纪,地有五里,故能为万物之父母。清阳上天,浊阴归地,

  是故天地之动静,神明为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

  里,理通。人身应天地者,以天地为万物之父母,而神明之所主也。精,精华也,故天有精。形,形体也,故地有形。八纪,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节之大纪也,故天有八纪。五里,东南西北中,五方之道理也,故地有五里。既有精,有形,复有纪,有里,故能为万物之父母。清阳上天,天有精也,浊阴归地,地有形也,动者天之纪,静者地之理,是故天地之动静,皆神明之纲纪,故能以生长收藏,终而复始,所以能为万物之父母也。

  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

  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 之能,以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惟贤人则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盖圣人无为以合天地,贤人则有为以合天地也。

  天气通于肺。

  人身配天象地,而天地之气亦通于人,肺位居高,主周身之气,而天气与之相通。

  地气通于嗌。

  嗌,咽嗌也。嗌受水谷,下接胃口,而地气与之相通。

  风气通于肝。

  肝属木,其气风,故风动之气,与之相通。

  雷气通于心。

  心属火,火炎上,故雷气与之相通。

  谷气通于脾。

  脾土之气,灌于四旁,故四旁空谷之气,与之相通。

  雨气通于肾。

  雨气即水气,肾寒主水,故雨水之气与之相通。

  六经为川。

  三阴之经主五脏,三阳之经主六腑,六经为川者,三阴三阳之六经,如川之流而脉络贯通也。

  肠胃为海。

  人籍后天水谷以生,肠胃受盛水谷,如海之大,而众流所归也。

  九窍为水注之气。

  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耳目鼻口,前后阴,皆有水津以贯注,故九窍为水注之气。

  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暴气象雷,逆气象阳。

  五脏六经,肠胃九窍,上合天地,有阴有阳,皆以天地为之阴阳,故人身阳气宣发之汗,可以天地之雨名之,人身阳热营运之气,可以天地之疾风名之,其一时忿怒之暴气,可以象雷鸣之鼓击,其暴气未平之逆气,可以象阳火之亢热。

  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天地之阴阳,即人身之阴阳也,人身之阴阳,即天地之阴阳也。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纪,不用地之五里,则灾害至矣。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

  灾害之至,将于瞬息,故邪风之至于人身而发病,则疾如风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

  邪之中人,始伤皮毛,故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肤。

  留而不去,则入于肌肤,故其次治肌肤。

  其次治筋脉。

  留而不去,则入于筋脉,故其次治筋脉。

  其次治六腑。

  留而不去,则入于腑,故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留而不去,则入于脏,故其次治五脏,治及五脏,则半死半生,可不慎欤。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上文皮肌筋脉腑脏之病,有因于天者,有因于地者,有因于人者,故天之邪气,感于人身,则害人五脏。邪气,风寒暑湿燥火也。人之水谷之寒热,感于人身,则害六腑。水谷寒热,饮食失宜,或寒或热也。

  地之湿气,感于人身,则害皮肉筋脉,因于湿者,下先受之,故曰地之湿气。

  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

  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见微得过,用之不殆。

  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故善用针以治之者,知阳病必行于阴也,当从阴以引之,而出于阳。知阴病必行于阳也,当从阳以引之,而离于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缪刺之法也。以我知彼,以我之神,会彼之神也。以表知里,视其表阳,知其里阴也。以观过与不及之理,言以我知彼,以表知里,所以观其太过与不及之理,而为用针之法也。故必见微得过,过,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过失之所在,然后用针以治之,而不至于危殆也。

  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规矩,

  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

  涩,而知病所生,以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分,去声。未针之先,必以脉诊,故善诊者,察色脉,别阴阳,审色之清浊,而知面王之部分,视气之喘息,听言之音声,而知脏腑之所苦,观权衡规矩,脉应四时,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观三部之浮沉滑涩,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则无过愆,以之为诊,则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因其重而减之,因其衰而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