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


  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太阴之脉,则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属脾络胃,挟咽,连舌本,故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布胃中,故腹满,络于嗌,故嗌干。

  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之脉,则以五日受之,而明其状,其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故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少阴水火不相交济,故口燥舌干而渴。

  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厥阴之脉,则以六日受之,而明其状。厥阴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厥阴木气逆、火气盛,故烦满。循阴器,故囊缩。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则,犹即也。结上文三阴受病,非必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故内之三阴,外之三阳,内之五脏,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即死矣。较之两感于寒不免于死者更甚也。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

  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

  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两感于寒,属经脉之热病,皆以七日环复,病衰而愈,由此观之,则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会悟圣经,当勿以辞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为问。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

  脏脉者,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少阴肾脏之脉、厥阴肝脏之脉也。治之而各通其脏脉,则病日渐衰而可已,如是则免于死矣。

  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阳,其未满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而在内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环复而始愈矣。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问时有所遗,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

  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强,上声。食,音饲。藏,如字。诸遗者,乃热甚之时,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热之病已衰,而内热有所藏,因其谷气与所藏之热相薄,相薄则阳明胃热,与所藏之热,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

  帝曰:善。治遗奈何?

  病遗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视其经脉之虚实,调其阴阳之逆从,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无遗矣

  帝曰:病热当何禁之?

  病有所遗,而复治之,不若当其病时而禁忌之,故问病热何禁。

  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热少愈,未全愈时,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则重浊难消,热病当复;多食则谷气相薄,病有所遗。

  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

  应,平声。形,犹状也。诸脉受病之状,上文详言之,此复问两感于寒之脉状。

  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

  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

  人,六日死。

  所谓两感于寒者,巨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皆表里雌雄相应。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病巨阳之脉状,则头痛,病少阴之脉状,则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病太阴之脉状,则腹满身热,病阳明之脉状,则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病少阳之脉状,则耳聋,病厥阴之脉状,则囊缩而厥。夫三阳以胃气为本,三阴以神气为先,水浆不入,胃气绝矣:不知人,神气亡矣。至六日,则不能环复而死,言巨阳少阴、阳明太阴、少阳厥阴皆以六日为期而死,则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当意会者也。

  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之意,而问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长,上声。五脏六腑,神气营运,皆禀气于胃,故阳明者,乃十二经脉之长也。阳明多气多血,故其血气盛,不知人,则神气已绝。而阳明之气未绝,故不知人三日,其阳明之气乃尽,故死矣。虽不即死,犹之死也。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故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而发者为病暑。温,犹热也。暑,热之极也。暑热之病,汗出而散,温热之病,亦当汗出,故暑当与汗而皆出勿止,汗虽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热病随感随发,与寒气留连伏匿而发者不同,故举温暑以别上文热病之意。

  卷之三

  刺热篇第三十二篇

  岐伯承上编《热论》,而立刺热之篇,以明热病之在经脉也。经脉内连五脏,故上编言经脉之热,此言五脏之热。而五脏之热,有在于脉者,有见于色者。在脉、在色,证有先兆,知其先兆而刺治之,则得矣。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

  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腹,小腹也。员员,周转也。肝主疏泄,故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肝脉过阴器,抵小腹,故腹痛。木气不达,故多卧,火气有余,故身热。邪正相持,则为热争,热争则狂言,热伤血分也。及惊,东方肝木,其病发惊骇也。胁满痛,肝脉布胁肋,邪客之而满痛也。手足躁,风淫末疾,肝病风生,躁扰也。不得安卧,卧则血归于肝。肝病而血不归也。庚辛甚,金克木也。甲乙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肝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不但庚辛甚,而庚辛且死。治之之法,当取阴阳脏腑之相为表里者,而均刺之,故刺足厥阴少阳。申明气逆者,其经脉之气自逆也。肝与督脉会于巅,故其逆,则头痛员员而周转。所以致头痛员员者,以肝脉与督脉,相引而上冲于头也。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

  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卒,音促。乐,喜乐也。心气舒缓则乐,故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然后乃热。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卒心痛,而烦闷也。善呕,火热上炎也。头痛,阳气上逆也。面赤,心热也。无汗,不得阴液以相滋也。壬癸甚,水克火也。丙丁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气逆,心气自逆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故气逆则壬癸死,当急刺手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

  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头重,土虚疲倦之象,故脾热病者,先头重。头重下视,则颊痛,脾络注心中,故烦心。土虚木刑,故颜青。脾病善噫,故欲呕。脾热病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致身半以下。身半以上,气机不和,则腰痛而不可用俯仰也。腹满泄,脾热下行也。两颔痛,脾热上行也。甲乙甚,水克土也。戊己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始焉热争,继则气逆,逆则甲乙死。当刺足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

  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

  恶,去声,淅然,如水洒身之意。厥,寒厥也。肺主皮毛,故肺热病者,先淅然寒厥。从毫毛而起。厥起毫毛,故恶风寒。舌上黄,内热也。身热,外热也,邪正相持而热争,则喘咳,肺主膺胸,其俞在背,故痛走胸膺背,既喘既咳,则不得太息,气上不下,则头痛不堪,皮毛开发,肌表不和,故汗出而寒,丙丁甚,火克金也。庚辛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肺气自逆,则丙丁死,当急刺手太阴阳明以救其逆。

  肾热病者,先腰痛, 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 寒且酸足下热,不

  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

  数,音朔。强,去声。腰乃肾腑,故肾热病者,先腰痛,肾主骨,故 酸。肾为水脏,不能上济其火,故苦渴,数饮水。肾虚病热,故身热,邪正相持而热争。争于上则项痛而强,争于下则骨行寒且酸,足下热,争于中,则不欲言,其肾气自逆,精髓不能循脊注项,故项痛员员。申明员员者,乃精气不充。而淡淡然,非若头痛员员之周转也。戊己甚,土克水也,壬癸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肾气逆,则戊己死,当急刺足少阴太阳,以救其逆。

  出血如大豆,立已。

  此七字旧本在刺手太阴阳明下,今改正于此。承上文诸刺,而言若出针之时,出血如大豆,则邪热去而经脉和,其病当立己。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此衍文也,下文云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误重于此。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

  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上文五脏热病,在于经脉,此言五脏热病,见于气色也。热,火病也。赤,火色也。肝木居左,故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火居上,故心热病者,颜先赤。《五色》论云,庭者颜也。庭,犹额也。

  脾土居中,故脾热病者,鼻先赤,肺金居右,故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水居下,故肾热病者,颐先赤。

  颐,腮间口角也。五脏病虽未发,先见赤色于面部者,当即刺之,勿使其病,此名曰治未病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

  大出也。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重,平声。总结上文之义而言寒可治热也,热病从部所起者,如肝热病,小便先黄。心热病,先不乐。

  脾热病,先头重。肺热病,先淅然。肾热病,先腰痛,又如肝热病,左颊先赤。心热病,颜先赤。脾热病,鼻先赤。肺热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者是也。至期而已者,如肝病期甲乙,心病期丙丁,脾病期戊己,肺病期庚辛,肾病期壬癸。至本位日期而病已也。其刺之反者,如肝病刺足厥阴少阳,心病刺手少阴太阳,脾病刺足太阴阳明,肺病刺手太阴阳明,肾病刺足少阴太阳。皆刺之,而反逆为从,至三周而病已。三周,三日也。重逆则死者,如肝病气逆庚辛死,心病气逆壬癸死,脾病气逆甲乙死,肺病气逆丙丁死,肾病气逆戊己死。气逆而治之复逆,是谓重逆,重逆则死,不待庚辛壬癸等日也。

  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如甲乙大汗,丙丁大汗等,乃本气胜王之日而大汗也。诸热病者,如五脏经脉热病,五脏气色热病也。治之之法,以饮之寒水,乃刺之,以治其热,里热既愈,外热未除,必寒衣之,居止寒处,至身寒无热而止也。总结上文,而言热以寒治也。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足少阳之脉,循胸过胁,故热病先胸胁痛,胸胁痛,则手足躁,当刺足少阳,以通其经,少阳病不己,应传太阴,故补足太阴,以禁其传,刺之不愈,而病甚者,当为五十九刺。水热穴论云,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云门、KT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

  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始,犹先也。手阳明之脉,起于手指,循臂而上,故热病始手臂痛者,当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手太阴之脉,亦循手臂,故兼言之。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足太阳之脉,上额交巅,络脑下项,故热病始于头首者,当刺项太阳,而汗出止,项太阳,犹言足太阳也。

  热病始终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足阳明之脉,循胫下足,故热病始于足胫者,当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好,去声。热病先身重者,少阴枢转不利也。少阴主骨,故骨痛肾气不注于耳,故耳聋,肾精不充于目,故好瞑。当刺足少阴,以通其经,刺之不愈,而病甚者,亦为五十九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