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

  此承上文。总结阴阳外内之相合也。皮肤为表。经脉为里。肤表之阳。得脉内之阴气以和之。经脉之阴。得肤表之阳气以和之。阴阳表里之相合也。如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

  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苍苍、青色也。平脉篇曰。营气不足。面色青。阴阳俱脱者。经脉外内之营气脱也。

  刺之血出多。色不变而烦 者。刺络而虚经。虚经之属于阴者。阴脱故烦闷。

  此言阴阳俱脱而色变者。皮肤络脉之血脱也。如血出多而色不变者。刺其络而虚其经也。经虚之属。则阴脱矣。心主脉而包络主血。阴脏之血脱。故烦闷也。盖言在外之血气。由脏腑之阴而出于经。经而脉。脉而络也。

  阴阳相得而合为痹者。此为内溢于经。外注于络。如是者。阴阳俱有余。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

  夫内在阴。外在阳。经络为阴。皮肤为阳。此总结血气之外内出入。相得而和合者也。自外而内者。从皮肤渗于孙脉络脉。而内溢于经。自内而外者。从脏腑之阴而出于经。从经脉而外注于络脉皮肤。外内之相得也。如阴阳俱有余。相合而痹闭于外内之间。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朱济公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与上文之阴阳相得同义。盖阴阳和合而流行则调。阴阳相得而留滞则痹。

  痹者。闭也。通篇论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故帝只问血出多而不动摇。伯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是非邪病之痹明矣。

  黄帝曰。相之奈何。岐伯曰。血脉者。盛坚横以赤。上下无常处。小者如针。大者如筋。则而泻之万全也。故无失数矣。失数而反。各如其度。

  此申明血气之在经脉而外内出入也。相、视也。盛坚横以赤者。血盛于脉中也。上下无常处者。

  血气之流行也。小者如针。留血之在孙络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经隧也。数者。血脉出入之度数。

  留血之在经络。则而泻之。故无失其所出之度数矣。所出之度。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如失其所出之数而反者。又从孙而络。络而脉。脉而经。各如其度而外内出入者也。杨元如曰。万全者。

  谓血气流行。外内相贯。如环无端。莫知其纪。

  黄帝曰。针入而肉着何也。岐伯曰。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坚焉。

  三阳之气。主于肤表。热气。阳气也。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针下坚而不可拔也。

  按、此篇论血气出入于络脉之间。故篇名血络。论有所留积。皆因于络。则而泻之万全也。若取之肉。

  则肉着于针。而针下坚矣。

  卷五

  阴阳清浊第四十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人之血气若一。应之奈何。

  岐伯曰。人之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黄帝曰。余闻一人。非问天下之众。

  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其合为一耳。

  此篇论阴阳清浊。交相于乱者也。人之十二经脉。外合十二经水。内合五脏六腑。其五色各异。

  清浊不同。故一人之身有乱气。犹天下之众有乱人。其理可合之为一耳。恶有不乱者乎。杨元如曰。

  清浊。天地之气也。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清浊相干。命曰乱气。不乱则生化灭矣。故曰夫一人者。

  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

  谓天下之人。皆有此乱气也。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

  上出于咽。清而浊者则下行。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六腑为阳。五脏为阴。六腑受谷者浊。五脏受气者清。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谓水谷所生之清气。上出于咽喉。以行呼吸。清而浊者。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注于海。此人气之清浊相干。命曰乱气。莫仲超曰。上节言天下之众。皆有此乱气。谓人合天地之清浊也。故复曰愿闻人气之清浊。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清浊别之奈何。岐伯曰。气之大别。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胃之清气。上出于口。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

  此论人合天地之气也。大别者。应天地之大而有别也。天清地浊。而上下气交。故浊者有清。

  清者有浊。而人亦应之。肺属天而阳明居中土。故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此清浊之上下也。

  然浊者有清。胃之清气。上出于口。口鼻者。气出入之门户。此胃腑水谷之浊。生此清气。上出于口。以司呼吸而应开阖者也。清者有浊。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肺为精水之原。清中所生之津液。流溢于下。即所谓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下注于经者。行于经隧也。流溢于中者。

  内积于海也。海者。下焦精髓之海也。此阴阳清浊之气交也。朱济公曰。天为阳。地为阴。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为阳。水为阴。故清者有浊。浊者有清。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独甚乎。岐伯曰。手太阳独受阳之浊。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其浊者下行诸经。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诸阳皆浊。而手太阳独受其浊之甚。盖手太阳小肠。主受盛胃腑之糟粕。有形者皆浊。而糟粕为浊之甚者也。诸阴皆清。而手太阴为五脏之长。华盖于上。故手太阴独受阴之清。空窍者。皮毛之汗空也。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走于空窍。以司呼吸开阖。应天之道也。小肠受盛糟粕。济泌别汁。

  化而为赤。下行于十二经脉。应地之道也。脾为仓禀之官。主输运胃腑水谷之精汁。故诸阴皆清。而足太阴独受其浊。杨元如曰。手太阴主天。故独受其清。足太阴主地。故独受其浊。此篇论人之阴阳清浊。应合天地经水。故帝曰十二经脉。应十二经水。伯曰天下之众。又曰气之大别。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阳者浅而疾之。清浊干者。以数调之也。

  气之滑利者。应天运于外。故浅而疾之。涩浊者。应地居于中。故深而留之。清浊相干者。阴阳之气交。故以数调之。数者。天地之常数也。朱济公曰。以数调之。与逆顺篇之无失常数同义。此篇以人之清浊。

  合天地之阴阳。下章论人之形体。应天地日月水火。

  卷五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身半以上。

  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日以应火。月以应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为阳以应日。在下者为阴以应月。十日应天之十干。十二月应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

  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岁半以上为阳。而主少阳太阳。岁半以下为阴。而主少阴太阴。犹两仪之分四象也。两阳合明。

  故曰阳明。两阴交尽。故曰厥阴。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阳三阴也。男生于寅。故始于正月之少阳。

  女生于申。故始于七月之少阴。阳从左。故左而右。阴从右。故右而左。按、六气主岁。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而四时调神论。

  又以少阳主春。太阳主夏。太阴主秋。少阴主冬。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

  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未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金主秋。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而诊要经终篇。又曰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天元纪论。子午属少阴。丑未属太阴。寅申属少阳。卯酉属阳明。辰戌属太阳。

  巳亥属厥阴。而脏腑配合支干。又以子甲属少阳胆。丑乙属厥阴肝。寅辛属太阴肺。卯庚属阳明大肠。辰戊属阳明胃。巳己属太阴脾。午丙属太阳小肠。未丁属少阴心。申壬属太阳膀胱。酉癸属少阴肾。戌属包络相火。亥属三焦相火。禁服篇以人迎应春夏。一盛在少阳。二盛在太阳。三盛在阳明。气口应秋冬。一盛在厥阴。二盛在少阴。三盛在太阴。而阴阳别论。又以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阴阳之变化无穷。故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太阳主日。少阳主火。故两火并合。是为阳明。阳明者。离明之象也。明两作离。故两火并合。

  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朱济公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

  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

  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

  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心属火而应日。故为阳中之太阳。肺居高而属金。故为阳中之少阴。肝居下而属木。故为阴中之少阳。肾居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为阴中之至阴。五脏为阴。而阴中有阳也。

  黄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

  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阳气从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气在左。四五六月。人气在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气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气在左。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无刺其气之所在。盖针刺所以取气故也。朱济公曰。阴阳二气。皆从足而生。自下而上。故只言足而不言手。盖以从其根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经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此天地之五方五时五行五色。以应人之五脏。非天地之阴阳也。天地之阴阳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以应人之五脏。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气。以应人之十二经脉。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地定位。上下气交。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可百。推之可万可千。

  阴阳变化之无穷也。朱济公曰。有名无形者。以无形而合有形也。

  卷五

  病传第四十二

  黄帝曰。余受九针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 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

  将尽行之乎。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

  此篇论人之身体。有形层之浅深。有血气之虚实。是以针砭药灸。各守其一。非一人之所尽行也。

  病传者。谓邪从皮毛而发于腠理。从腠理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传溜于五脏。所谓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如邪入于脏不可以致生。故邪在皮毛者。宜砭而去之。在于脉肉筋骨者。宜针而泻之。邪入于中者。宜导引行气以出之。寒邪之入深者。宜熨而通之。邪在内而虚者。只可饮以甘药。实者可用毒药以攻之。陷于下者。宜灸以启之。是以药石灸刺导引诸方。随众人之所病而施之。非一人之所尽行者也。此章教人知病传之有浅深。如可治之属。即守一勿失。不使大邪入脏而成不救。利济万物之功。毕于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