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头半寒痛。先取手少阳阳明。后取足少阳阳明。

  此寒邪客于经脉而为偏头痛也。寒伤荣。故为寒痛。手足三阳之脉。上循于头。左者络左。右者络右。伤于左则左痛。伤于右则右痛。非若厥气上逆。而通应于头也。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皆分络于头之左右。先取手而后取足者。手经之脉。上于头而交于足经者。不取太阳者。太阳之在中也。

  按、灵素二经。凡论六气。后列经证一条。论六经。后列气证一则。此先圣之婆心。欲后学之体认。

  沈亮宸曰。千般 难。不越三因。厥头痛者。内因之气厥也。真头痛者。淫邪犯脑也。大痹者。风寒逆于脉外也。头半痛者。寒邪客于脉中也。此外因之疾也。有所击堕者。不内外因也。以此详之。

  病由都尽。若人能慎养。内使血气和调。阴阳顺序。外使元真通畅。腠理固密。不令淫邪于忤。更能保身忍性。无有击堕之虞。可永保其天年。而无夭枉之患矣。

  厥心痛。与背相控。善 。如从后触其心。伛偻者。肾心痛也。先取京骨昆仑。发针不已。取然谷。

  此论五脏之经气厥逆。而为厥心痛也。脏真通于心。心藏血脉之气也。是以四脏之气厥逆。皆从脉而上乘于心。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与背相控而痛。心与背相应也。心脉急甚为 。如从后触其心者。肾附于脊。肾气从背而上注于心也。心痛故伛偻而不能仰。此肾脏之气。逆于心下而为痛也。先取膀胱经之京骨昆仑。从腑阳而泻其阴脏之逆气。如发针不已。再取肾经之然谷。此脏气厥逆。从经脉相乘。与六气无涉。故不曰太阳少阴。而曰昆仑然谷。

  厥心痛。腹胀胸满。心尤痛甚。胃心痛也。取之大都太白。

  胃气上逆。故腹胀胸满。胃气上通于心。故心痛尤甚。脾与胃以膜相连。而为胃之转输。故取脾经之大都太白。以输胃之逆气。尚御公曰。上节从腑泻脏。此复从脏泻腑。皆雌雄相合。经气交通之妙用。夫五脏之血气。皆从胃腑而生。故经中凡论五脏。多兼论其胃焉。

  厥心痛。痛如以锥针刺其心。心痛甚者。脾心痛也。取之然谷太溪。

  脾脉上膈注心中。故痛如以锥刺其心。然谷当作漏谷。太溪当作天溪。盖上古之文。不无鲁鱼之误。

  厥心痛。色苍苍如死状。终日不得太息。肝心痛也。取之行间太冲。

  肝主色而属春生之气。肝气厥逆。故色苍苍如死状。肝病则胆气亦逆。故终日不得太息。此肝气逆乘于心。而为肝心痛也。取本经之行间太冲以疏逆气。

  厥心痛。卧若徒居。心痛间。动作痛益甚。色不变。肺心痛也。取之鱼际太渊。

  夫肺主周身之气。卧若徒然居于此者。气逆于内。而不运用于形身也。动作则逆气内动。故痛。

  或少间。而动则益甚也。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肺者心之盖。此从上而逆于下。故心气不上出于面而色不变也。取肺经之鱼际太渊以泻其逆。

  真心痛。手足青至节。心痛甚。旦发夕死。夕发旦死。

  夫四脏厥逆而为心痛者。从经脉而薄于心之分也。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故心不受邪。若伤其脏真而为真心痛者。不竟日而死矣。盖心乃太阳之火。应一日而绕地一周。心气伤。故不终日而死。夫寒热。天之气也。青赤。五行之色也。故真头痛者。寒至节。真心痛者。青至节。

  心痛不可刺者。中有盛聚。不可取于俞。

  此言心痛之因于气者。不可取之俞也。盛聚者。五脏之逆气太盛。聚于中而为心痛。非循脉之上乘也。此节论五脏之经脉厥逆。而末结气证一条。盖以证明经气之各有别也。故只曰不可取于俞。

  而不言其治法。

  肠中有虫瘕。及蛟 。皆不可取以小针。心肠痛。 作痛。肿聚往来上下行。痛有休止。腹热喜渴。涎出者。是蛟 也。以手聚按而坚持之。无令得移。以大针刺之。久持之。虫不动乃出针也。

  腹 痛。形中上者。( 音烹中平声)

  此言虫瘕蛟 。而亦能为心痛也。虫瘕者。 瘕而成形也。蛟 者。蛔虫也。蛟 生于肠胃之中。蛟 而为心痛者。六腑之气。亦上通于心也。虫瘕积于肠胃之外。虫瘕而为心痛者。心主神明正大。端居于上。即宫城郛郭之间。亦不容其邪也。皆不取以小针者。谓不涉于经络皮肤也。

  者。懊 不安也。肿聚者。虫聚而壅于胸腹之间。上行则痛。归下则安。故痛有休止也。虫瘕蛟 。

  皆感湿热以生聚。故腹热。虫欲饮。故喜渴。虫动则廉泉开。故涎下也。见此诸证。是蛟 也。以手聚按而坚持之。无令得移。以大针刺之。久持之。虫不动则虫已毙。而乃出针也。若腹 满而心中懊 作痛者。乃瘕聚之形类。从中而上者也。沈亮宸曰。此与上节之击堕。下节之干耵聍。

  皆不涉于经气者也。

  耳聋无闻。取耳中。耳鸣。取耳前动脉。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脓。若有干耵聍。耳无闻也。耳聋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先取手。后取足。耳鸣取手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后取足。

  此言经气之厥逆。从经而气。从足而手。自下而上也。故逆在上之经络。而为耳聋耳鸣者。即从耳间之络脉以取之。若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者。当取手足之指井。先取手而后取足。盖六气止合六经。其逆盛而躁者在手。故阴阳二气。厥逆而为耳聋耳鸣者。从足而手。手而头也。若有脓而痛者。有干耵聍。而耳聋无闻者。此又与经气无涉。故不可刺耳间之络脉。及手足之指井也。按小指次指者。乃手少阳之关冲。手中指者。乃手厥阴之中冲。后取足者。乃足厥阴之大敦。手足三阴之脉。皆不上循于头。亦非左络右而右络左。此因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也。盖耳者肾之窍。厥阴主春。少阳乃初生之气。皆生于肾脏之水中。所生气之厥逆。则母脏之外窍不通。是以取手足之指井。乃经气之所出也。夫首论厥头痛者。因气厥而及于经。次论厥心痛者。因脏厥以及于脉。乃脏腑经气之相通也。此复论厥在经络者。即取之络。厥在气分者。即取手足之指井以疏其气。此经气离合之道也。阴阳出入。寒暑往来。皆从地而出。自足而上。是以先取阳而后取阴。气自下而上也。

  先取手而后取足。气从足而手也。沈亮宸曰。此论人经气上下。脏腑阴阳。各有分别。

  足髀不可举。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以圆利针。大针不可刺。病注下血。取曲泉。

  此承上文而言经气之厥逆于下者。即从下而取之也。夫阴阳之气。虽从下而生。然上下升降。环转无端。故有从下而逆于上者。有从上而逆于下者。皆随其所逆而取之也。足髀不可举者。少阳之气厥于下也。侧而取之者。侧卧而取之也。合枢中。乃髀枢中之环跳穴。必深取而后得之。以圆利针。而大针不可刺者。此逆在气而不在经。故当浅刺于肤腠之间以疏气。不必深取之经穴也。病注下血者。此厥在气而入于经也。

  厥阴肝经主血。此厥阴之气厥于经。故当取本经之曲泉以止血。夫气为阳。血为阴。上为阳。下为阴。故气从下而上逆于经络者。则为气闭之耳聋耳鸣。气从上而下逆于经络者。则为病注下血。

  风痹淫泺。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时如入汤中。股胫淫泺。烦心头痛。时呕时闷。眩已汗出。

  久则目眩。悲以喜恐。短气不乐。不出三年死也。

  此论厥气之分乘于上下也。风痹淫泺。乃痹逆之风邪。淫泺于上下。盖风之善行而数变也。夫阴阳之道。分则为三阴三阳。应于经脉。则又有手足之分。合而论之。总归于阴阳二气。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也。心肾者。水火之形脏也。风邪淫泺于上下。故病不可已。盖寒之则伤心主之火。热之则伤肾脏之阴。病不可治。故不可已也。淫泺于下。故足如履冰。感寒水之气也。时或淫泺于上。

  则如入汤中。感火热之气也。股胫淫泺。淫及于下之足胫。烦心头痛。淫及于上之头首也。时呕时闷。有时而逆于中也。诸脉皆会于目。眩者。淫于经脉之血分也。毛腠疏则汗出。汗出者。淫于毛腠之气分也。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志与心精。共凑于目。故久则目眩也。喜为心志。恐为肾志。心悲名曰志悲。悲以喜恐者。心肾之神志伤而悲泣也。肾为生气之原。短气者。伤其肾气也。

  不乐者。伤其心气也。夫日以应火。月以应水。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日月一周天而复大会。不出三年死者。不过尽水火阴阳之数周而终也。此篇论厥逆为病。有经气五脏阴阳邪正之分。

  卷三

  病本第二十五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

  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此承前数章之义。分别标本外内先后之治法焉。先逆先寒先热者。先病天之六气也。先病者。

  先病患之经气也。先病而后逆者。人之形体先病。而后致气之厥逆。故当先治其本病。先逆而后病者。先感天之六气。病吾身之阴阳。以致气逆而为病者。故当先治其天之本气。先寒而后生病者。

  先感天之寒邪。而致生六经之病。故当先治其本寒。先病而后生寒者。吾身中先有其病。而后生寒者。当先治其本病。先热而后生病者。先感天之热邪。而致生形身之病。故当先治其天之本热。天之六气。风寒热湿燥火也。人之六气六经。三阴三阳也。人之阴阳。与天之六气相合。故有病本而及标者。有病标而及本者。此节以先病为本。后病为标。莫云从曰。先病后逆。先逆后病。总论天之六气。与吾身之阴阳。先寒而后生病。先病而后生寒。先热而后生病。先病而后生热。分论天有此寒热。而吾身中亦有此寒热也。

  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

  泄者。脾胃之病也。脾属四肢而主肌肉。此病者。因脾病于内。而生四肢形体之病。故当先治其本病。必且调其脾胃。而后治其他病焉。中满者。腹中胀满。脾胃之所生也。先病而后中满者。因病而致中满也。

  则当先治中满之标病。而后治其本病。先病而后泄者。因病而致飧泄也。当先治其本病。而泄自止矣。脾所生病者。上走心为噫。先中满而后烦心者。脾病上逆于心也。故当治其本病。夫人之脏腑形骸经脉血气。皆本于脾胃之所生。上节论天之客气。与人之阴阳。外内交感而为病。此论人之本气为病。又当以脾胃为根本也。

  有客气。有同气。大小便不利治其标。大小便利治其本。

  此承上文而言。所谓先病先逆。先寒先热。先泄中满之为病。有客气而有同气者也。客气者。天之六气也。同气者。吾身中亦有此六气。与天气之相同也。有客气之为病者。有本气之为病者。皆伤人之正气。伤则气不化。而二便不利矣。故大小便不利者治其标。大小便利者治其本。莫云从曰。客气之病。从外而内。本气之病。从内而外。大小便不利者。病气皆入于内。故当治其标而从下解。大小便利者。病气皆在于外。故当治其外之本病。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谨详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为独行。先大小便不利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也。(间去声)

  此论阴阳六气之标本也。六微旨论曰。少阳之上。火气治之。阳明之上。燥气治之。太阳之上。

  寒气治之。厥阴之上。风气治之。少阴之上。热气治之。太阴之上。湿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

  气之标也。盖以风寒暑湿燥火六气为本。以三阴三阳六气为标。有余者。邪气之有余。不足者。正气之不足。故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风寒暑湿之本气。而后调其三阴三阳之标。谓当先散其邪。而后调其正气。如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当先调其阴阳。而后治其本气。此标本邪正虚实之治要也。再当谨察其间甚。以意调之。间者。

  邪正虚实之相间。故当并行其治。盖以散邪之中。兼补其正。补正之内。兼散其邪。甚者。谓邪气独盛。或正气独虚。又当独行其治。如邪气甚者。独泻其邪。正虚甚者。独补其正。此补泻间甚之要法也。如先大小便不利而后生他病者。当治其二便之本病。又无论其邪正之间甚矣。按、此篇列于厥证之间。无问答之辞。乃承上启下。以申明厥逆之义。盖人秉天地阴阳五运六气而成此形。此身中亦有五运六气。应天道环转之不息。若感天之客气。则为客邪所逆而成病矣。若喜怒暴发。志意不调。饮食失节。居处失宜。则此身中之气运厥逆而为病矣。故病客气者。自外而内。病同气者。

  自内而外。有标本外内之出入。有邪正虚实之后先。故曰标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一言而知百病之害。言标与本。易而勿损。察本与标。气令可调。明知胜复。为万民式。天之道毕矣。

  卷三

  杂病第二十六

  厥挟脊而痛至顶。头沉沉然。目KT KT 然。腰脊强。取足太阳 中血络。(KT 音荒)

  此论客气厥逆于经而为杂病也。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

  挟脊抵腰中。太阳之气。主于肤表。客气始伤太阳。则经气厥逆。而为头目项脊之病。故当取足太阳中血络。以泻其邪。沉、重也。莫云从曰。虚邪之中人也。必先始于皮毛。太阳之气主表。故首论其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