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须知


   鱼 味甘性平。吞啖同类,池中有此不能蓄鱼。生疮疖者,勿食。

  石斑鱼 生南方溪涧,长数寸,白鳞黑斑,浮游水面,闻人声则划然深入。其子及肠有毒,误食令人吐泻,饮鱼尾草汁少许,解之。

  黄 鱼 味甘性温。此鱼阔不逾寸,长不近尺,其油点灯,令人昏目。

   鱼 味甘性平。俗名春鱼。春月闲从岩穴中随水流出,状似初化鱼苗,一斤千头。或云鲤鱼苗也。今宣城、泾县于三月三前后三四日亦出小鱼。土人炙收寄远,或即此鱼。

  金鱼 味甘咸,性平。味短不宜食,止堪养玩。鱼啖橄榄渣、肥皂水、鸽粪即死。得白杨皮不生虱。

  比目鱼 味甘性平。多食动风气,有风湿病者勿食。

   鱼 味甘性平。尾有两歧如鞭鞘。患痈疽者勿食。

  鲛鱼 味甘性平,即沙鱼。皮可饰刀剑。大者尾长数尺,能伤人。小者子随母行,惊即从口入母腹中。虎沙能咬人形,被暗伤人以红布系腰可免。忌甘草。

  乌贼鱼 味咸性平。多食动风气。其墨亦可书字,但逾年则迹灭。其骨名海螵蛸,文顺者是真,横者为假。能淡盐,投骨于井,水虫皆死。乌贼遇小满,则形小也。

  邵阳鱼 味甘咸,性平,有小毒。状如盘及荷叶,无足无鳞,背青腹白,口在腹下,目在额上,尾长有节,螫人甚毒。吴人腊之,食之无益。其尾候人尿处订之,令阴肿痛至死,拔去乃愈。被刺毒者,以鱼扈竹及海獭皮解之。

  竹鱼 味甘性平。出广南桂林湘江,状似鲭鱼而少骨刺,色青翠可爱,鳞间有朱点。多食发疮疾。

  鳖肉 味甘性冷。同猪兔鸭肉食损人。同芥子食,生恶疮。同苋菜食,令腹中成肉鳖,害人。不可同桃子、鸭子、鸡子食。《礼记》云:食鳖去丑,谓颈下有软骨如龟形,食之令人患水病。有冷气 瘕人,不宜食之。凡鳖三足者、赤足者、独目者、头足不缩者、目四陷者、腹下有王字形十字文者、腹有蛇纹者、目白者、山上生者名旱鳖,并有毒,食之杀人。夏天亦有蛇化者,食须慎之。妊妇食之,令子短项。薄荷煮鳖能害人。鳖无耳,以目为听。纯雌无雄,以蛇 为匹,故烧 脂可以致鳖。遇蚊叮则死,得蚊煮则烂。熏蚊者,又用鳖甲,物相报复如此。鼍一鸣而鳖伏,性相制也。池中有鳖,鱼不能飞。其胆味辛辣,破入汤中,可代椒而辟腥。

  其性畏葱及桑灰。甲无裙而头足不缩者,名曰纳鳖。有毒,食之令人昏塞。以吴蓝煎汤,服之立解。甲亦有毒。三足者名曰能鳖,有大毒,误食杀人。

  龟肉 味酸性温。此物神灵,不可轻杀。六甲日十二月俱不可食,损人神。同猪肉、菰米、瓜苋食,害人神。龟版当心前一处四方透明,如琥珀色者佳。头方脚短壳圆版白为阳。头尖脚长壳长版黄为阴。其息以耳,肠属于首,雌雄尾交,亦与蛇匹。龟老则神,年至八百,反大如钱。龟闻铁声则伏,蚊 则死。香油抹眼,入水不沉。老桑煮之易烂。龟尿磨瓷器,能令软。磨墨书石,能入数分。取龟尿,以猪鬃或松叶针其鼻即出。金线绿毛龟置书笥辟蠹。呷蛇龟甲肉俱毒,不可食之。

   肉 味甘性平,微毒。裂而悬之,一夜便觉垂长至地,闻人声则收。肠属于首,以鳖为雌,其脂摩铁则明,老能变魅。非急弗食之。

  螃蟹 味甘咸,性寒,有小毒。多食动风发霍乱,风疾人不可食。妊妇食之损胎,令子头短及横生。不可同橘枣荆芥食,同柿食令成冷积腹痛,服木香汁可解。

  未经霜蟹有毒。腹中有虫如小木鳖子而白者,不可食。大能发风。有独螯、独目、四足、六足、两目相向、腹下有毛、壳中有骨、头背有黑点、足斑、目赤者,并有毒,不可食。中其毒者,服冬瓜汁、豉汁、紫苏汁、蒜汁、芦根汁皆可解之。糟蟹罐上放皂荚半锭,可久留不坏。罐底入炭一块,不沙。见灯易沙。得椒易 ,得皂荚或蒜及韶粉可免沙 。得白芷则黄不散。得葱及五味子同煮,则色不变。其黄能化漆为水,其螯烧烟,可集鼠。 蜞有毒,食多发吐痢。又有剑蟹之类,并有毒,不可食。雄者脐长,雌者脐圆,腹中之黄,随月盈亏。流水生者,色黄而腥,止水生者,色绀而馨。

  蚌肉 味甘咸,性冷。多食发风动冷气,马刀肉有毒。

  蚬肉 味甘咸,性冷,微毒。多食发嗽及冷气消肾。

  蛤蜊 味咸性冷。与丹石人相反。食之令腹结痛,以枇杷核同煮脱丁。

  蛏肉 味甘性温。天行病后,不可食之。

  蚶肉 味甘,性微温。多食令人壅气,同饭食不口干。车渠盖瓦垄之,大者作杯,注酒满过一分不溢。

  淡菜 味甘性温。多食令头目昏闷。得微利可已。久食脱人发。服丹石人食之,令肠结。烧食即苦,不宜人。以少米先煮熟后去毛,再入萝卜。或紫苏、或冬瓜同煮,尤佳。

  田螺 味甘,性大寒。其肉视月盈亏,有冷积人勿食。小者名螺蛳,性味相同。

  清明后其中有虫,不可食用也。细长者名海蛳,味咸性寒,肉绿色。

   鱼 味辛咸,性平,微毒。多食令咳嗽,发疮癣。其行雌常负雄,失雌,雄即不动,取必双得。其血碧色,尾有珠如粟。烧脂可以集鼠,蚊螫即死。小者名曰鬼,食之害人。

  海 味咸性温,即海蜇。无口眼腹翅,块然一物,以虾为目,虾去则住。浸以锻石矾水则色白。

   肉 味甘咸,性温,有小毒。多食动风助火,发疮疾。有病患及患冷积者勿食。小儿食之,令脚弱。鸡犬食之,亦令脚屈弱。生水田沟渠中者有毒,切勿以热饭盛密器内作 食,毒人至死。 无须者、腹下通黑及煮熟色变白者,并有毒,不可食。勿与鹿 肉、猪肉、鸡肉同食。妊妇食之,令子难产。

  海 味甘咸,性平,有小毒。同猪肉食,令人多唾。闽中有五色 ,长尺余,曝干为对 ,功用相同。

  蛙 味甘性寒,即田鸡。其骨热食之,令小便淋。妊妇食之,令子声哑寿夭。

  小蛙食多,令人尿闭,脐下酸痛。有至死者,擂车前水,饮可解。正月出者名黄蛤,不可食。渔人多以蟾蜍去皮伪充,有毒勿食。

  海参 味甘咸,性寒滑。患泄泻痢下者勿食。

  燕窝 味甘性平。黄黑霉烂者有毒,勿食。

  牡蛎肉 味甘性温。俗呼鲍鱼。海牡蛎可用,丈夫服之,令人无髭。

  鼍肉 味甘,性温,有小毒。食之发冷气痼疾。此物有灵,不可食之。其涎最毒,身具十二生肖肉,唯蛇肉在尾,最毒。

  鲮鲤肉 味甘涩,性温,有毒。即穿山甲。其肉最动风,风疾人才食数脔,其疾一发,四肢顿废。

  蚺蛇肉 味甘,性温,有小毒。四月勿食。其脍着醋,能卷人筋,唯以芒草作箸乃可。

  诸鱼有毒 鱼目有睫、目能开合、二目不同,逆腮、全腮、无腮、白 、脑白连珠,腹下丹字形、形状异常者,并有毒,食之杀人。凡一切无鳞鱼皆有毒,宜少食之。妊妇食之,并难产育,令子多疾也。

  紫荆花入鱼羹中,食之杀人。

  解诸鱼毒 黑豆汁、马鞭草汁、橘皮、大黄、芦根汁、朴硝汤饮之皆可解。凡中鳅、 、 、鳖、虾蟆毒,令脐下痛,小便秘,用豆豉一合,煎浓汁频饮之可解。

  收藏纸鱼 鱼 以干猪草一处,不变色味。藏白鲞,以干稻柴同包。凡洗□鱼,滴生油数点,则无涎,煮时下没药少许,则不腥。

  卷七

  禽类

  鹅肉 味甘性寒,苍鹅性冷有毒,嫩鹅有毒。多食令人霍乱,发痼疾,生疮疥。

  患肿毒者勿食。火熏者尤毒。虚火咳嗽者勿食。鹅血味咸微毒。鹅卵味甘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煮鹅下樱桃叶数片,易软。

  鸭肉 味甘性寒,黑鸭有毒。滑中发冷利,患香港脚人忌食之。新鸭有毒,以其多食蚯蚓等虫也。目白者杀人。肠风下血人不可食鸭。鸭血味咸性冷,解诸药毒。

  鸭卵味甘咸,性微寒。多食发冷气,令人气短背闷。妊妇多食,令子失音,且生虫。

  小儿多食,令脚软。患疮毒人食之,令恶肉突出。不可合鳖肉、李子食,害人。合桑椹食,令妊妇生子不顺。过食鸭肉所伤成瘕者,以糯米泔温服一二盏,渐消。

  鸡肉 味甘酸,性微温。善发风助肝火。同葫蒜芥李及兔犬肝犬肾食,并令人泻痢。同鱼汁食,成心瘕。同鲤鱼、鲫鱼、虾子食成痈疖。同獭肉食,成遁尸病。

  同生葱食,成虫痔。同糯米食,生蝤虫。小儿食多,腹内生虫,五岁以下忌食。四月勿食抱鸡肉,令人作痈成漏。男女虚乏有风病患食之,无不立发。勿同野鸡、鳖肉食。黄雌鸡患骨蒸热者,勿食。鸡有五色者、元鸡白首者、六指者、四距者、鸡死足不伸者、阉鸡能啼者,并有毒,食之害人。老鸡头有毒,勿食。鸡肝味甘苦,性温,微毒。《内则》云:食鸡去肝,为不利人。鸡卵味甘性平,微寒。多食令腹中有声,动风气。同葱蒜食,令气短。同韭食,成风痛。同鳖肉食,损人。同獭肉食,成遁尸病。同兔肉食,成泻痢。妊妇多食,令子失音。以鸡子、鲤鱼同食,令儿生疮。同糯米食,令儿生寸白虫。同鱼脍、同干姜食,令子生疳,发疮疥。小儿患痘疹者,不唯忌食,禁嗅其煎食之气。恐生翳膜也。醋能解蛋毒,过食蛋伤,紫苏子能消。人踏抱出鸡子壳,令生白癜风。

  野鸭 味甘性凉。不可同胡桃、木耳、豆豉食。

  野鸡 味酸甘,性微寒,春夏有小毒。患痢人不可食。久食令人瘦,发五痔诸疮疥。同荞麦面食,生肥虫。同菌蕈、木耳食,发五痔,立下血。同胡桃食,发头风眩晕及心痛,损多益少,不可常食。卵同葱食,生寸白虫。同家鸡食,成遁尸病。

  自死爪甲不伸者,食之杀人。不可与鹿肉、猪肝、鲫鱼、 鱼、回鱼同食。

  鹁鹆肉 味甘咸,性平。食多减一切药力,其血解百药蛊毒。不可与 肉同食。

  雀肉 味甘性温。勿同猪肝及李食。妊妇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多食雀脑,动胎气,令子雀目。同豆酱食,令子面 。服术人忌之。

  鹑肉 味甘性平。不可同猪肝食,令人生黑子。同木耳、菌子食,令人发痔。

  鹑毛有斑点,善搏斗。始由虾蟆黄鱼所化,终以卵生,四时常有。鹌肉与鹑性味相同,形亦相似,但色黑无斑。始由鼠化,终复为鼠。夏有冬无,今通呼为鹌鹑也。

  鹧鸪肉 味甘性温。不可与竹 同食,令人小腹胀。或言此鸟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所以自死者,不可食。其鸟飞必南翅。

  雁肉 味甘性平。七月勿食,伤人神。道家谓之天厌,不食为妙。久食动气。

  《礼记》云:食雁去肾,不利人也。

   鸠肉 味甘性热。即突厥雀。形似雌雉,鼠脚无后趾,岐尾,憨急群飞,雌前雄后。

   雉肉 味甘性平,有小毒。多食令人瘦,发五痔。同荞麦面食,生肥虫。同豆豉食,害人。卵同葱食,生寸白虫。一名山鸡。山鸡有四种:似雉而尾长三四尺者,为 雉。似 而尾长五六尺,能走且鸣者,为 雉,俗通呼 矣。似 而小,首有采毛,为 。似雉而腹有采色,为锦鸡,俗通呼为锦鸡矣。又有吐绶鸡,每春夏晴明,徐舒颔下锦绶,文采焕烂,敛即不见,养之并辟火灾,食之有毒。

   鸡肉 味甘性平。初病后勿食。 气猛,斗期必死。

  白 肉 味甘性平。患疮疖者勿食。黑 气味相同。

  竹鸡肉 味甘性平,即泥滑滑。谚云:家有竹鸡啼,白蚁化为泥。亦辟壁虱。

  英鸡肉 味甘性温。常食石英,秋月即无。

  黄褐侯肉 味甘性平,即青佳。多食发喉痹,用生姜可解。

  桑 肉 味甘性温,即蜡嘴。初病后勿食。

   鹆肉 味甘性平,即八哥。天寒欲雪,即群飞如告。 鹆不逾济,地气使然也。

  乌鸦肉 味酸涩,性平。 臭不可食,肉及卵食之,令人昏志。

  喜鹊肉 味甘性寒。妇人不可食。

  燕肉 味酸性平,有毒。不可食,损人神气。不宜杀之。嗜燕人入水,为蛟龙所吞。燕作窝,长能容二匹绢者,令人家富也。窝穴北向,尾屈色白者,是数百岁燕。《仙经》谓之肉芝。

  刺毛莺肉 味甘性平。有疮疥者少食。

  孔雀肉 味咸性凉,微毒。食其肉者,自后服药必不效,为其解毒也。尾有毒,不可入目,令人昏翳。

  鹗 即鱼鹰。能啖蛇。其肉腥恶,不可食。

  鸱脑 有毒。同酒食,令人久醉健忘。

  鹤肉 有毒,顶血饮之立死。性喜食蛇,蛇闻声而远去,人家畜之,以辟蛇。

  鹳肉 有毒,不可食。其骨入沐汤浴头,令发尽脱,更不生也。又能杀树木。

  鹳生三子,一为鹤,巽极成震,阴变阳也。

  鸳鸯肉 味咸性平,有小毒。多食令人患大风病。

  鸬 肉 味酸咸,性冷,微毒。即水老鸦。凡鱼骨梗者,密念鸬 不已,即下。

  妊妇食之,令逆生。

  猫头鹰 夜勿煮炙,能引鬼魅。

  诸鸟有毒 凡鸟自死自闭、自死足不伸,白鸟元首、元鸟白首、三足、六指、异形异色、四翼、肝色青者、野禽生卵有八字形者,并有毒,食之杀人。

  卷八

  兽类

  猪肉 味苦,性微寒,有小毒。牡曰 ,牝曰彘,子曰豚,牡而去势曰 。生江南者,谓之江猪,唯 肉无毒。多食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疫病者、金疮者,尤宜忌之。久食令人少子伤精,发宿疾。豚肉久食,令人遍体筋肉碎痛乏气。江猪多食令人体重,作脯少有腥气。久食解药力,动气发疾。伤寒、疟痢、痰痼、痔漏诸疾,食之必再发,难愈。反梅子、乌梅、桔梗、黄连,犯之令人泻痢。服胡黄连食之,令人漏精。服甘草者忌之。同牛肉食,生寸白虫。同兔肉食损人。同羊肝、同鸡子、同鲫鱼及黄豆食,令人滞气。同葵菜食,令人少气。同荞麦面食,患热风,脱须、眉毛、发。同生姜食,生面斑发风。同胡荽食,烂人脐。同苍耳食,动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