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经

灵枢经十二卷

  提要

  叙

  卷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

  本输第二

  小针解第三

  邪气藏府病形第四

  卷二

  根结第五

  寿夭刚柔第六

  官针第七

  本神第八

  终始第九

  卷三

  经脉第十

  经别第十一

  经水第十二

  卷四

  经筋第十三

  骨度第十四

  五十营第十五

  营气第十六

  脉度第十七

  营卫生会第十八

  四时气第十九

  卷五

  五邪第二十

  寒热病第二十一

  癞狂病第二十二

  热病第二十三

  厥病第二十四

  病本第二十五

  杂病第二十六

  周痹第二十七

  口问第二十八

  卷六

  师传第二十九

  决气第三十

  肠胃第三十一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海论第三十三

  五乱第三十四

  胀论第三十五

  五癃津液别第三十六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逆顺肥瘦第三十八

  血络论第三十九

  阴阳清浊第四十

  卷七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病传第四十二

  淫邪发梦第四十三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

  外揣第四十五

  五变第四十六

  本藏第四十七

  卷八

  禁服第四十八

  五色第四十九

  论勇第五十

  背腧第五十一

  卫气第五十二

  论痛第五十三

  天年第五十四

  逆顺第五十五

  五味第五十六

  卷九

  水胀第五十七

  贼风第五十八

  卫气失常第五十九

  玉版第六十

  五禁第六十一

  动输第六十二

  五味论第六十三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五音五味第六十五

  卷十

  百病始生第六十六

  行针第六十七

  上膈第六十八

  忧恚无言第六十九

  寒热第七十

  邪客第七十一

  通天第七十二

  卷十一

  官能第七十三

  论疾诊尺第七十四

  刺节真邪第七十五

  卫气行第七十六

  九宫八风第七十七

  卷十二

  九针论第七十八

  岁露论第七十九

  大惑论第八十

  痈疽第八十一

  提要

  《灵枢经》十二卷,案晁公武《读书志》曰:王冰谓《灵枢》即《汉志·黄帝内经》十八卷之九,或谓好事者於皇甫谧所集《内经·仓公论》中钞出之,名为古书,未知孰是。又李濂《医史》载元吕复《群经古方论》曰:《内经》,《灵枢》,汉、隋、唐志皆不录,隋有《针经》九卷,唐有灵宝注《黄帝九灵经》十二卷而已。或谓王冰以《九灵》更名为《灵枢》,又谓《九灵》尤详於针,故皇甫谧名之为《针经》。苟一经而二名,不应《唐志》别出《针经》十二卷,是《灵枢》不及《素问》之古,宋、元人已言之矣。近时杭世骏《道古堂集》亦有《灵枢经跋》,曰《七略》、《汉·艺文志·黄帝内经》十八篇,皇甫谧以《针经》九卷、《素问》九卷合十八篇当之。《隋书·经籍志》、《针经》九卷,《黄帝九灵》十二卷。是《九灵》自《九灵》,《针经》自《针经》,不可合而为一也。王冰以《九灵》名《灵枢》,不知其何所本。余观其文义浅短,与《素问》之言不类,又似窃取《素问》而铺张之。其为王冰所伪托可知。後人莫有传其书者。至宋绍兴中,锦官史崧乃云家藏旧本《灵枢》九卷,除已具状经所属申明外,准使府指挥依条申转运司选官详定,具书送秘书省国子监。是此书至宋中世而始出,未经高保衡、林亿等校定也。其中十二经水一篇,黄帝时无此名,冰特据身所见而妄臆度之云云。其考证尤为明晰。然李杲精究医理,而使罗天益作《类经》,兼采《素问》、《灵枢》。吕复亦称善学者,当与《素问》并观其旨义,互相发明。盖其书虽伪,而其言则缀合古经,具有源本。譬之梅赜古文,杂采逸书,联成篇目,虽牴牾罅漏,赝托显然,而先王遗训,多赖其蒐辑以有传,不可废也。此本前有绍兴乙亥史崧序,称旧本九卷八十一篇,增修音释附於卷末。又目录首题峰熊宗立点校重刊,末题原二十四卷,今并为十二卷。是此本为熊氏重刊所并。吕复称史崧并是书为十二卷,以复其旧,殆误以熊本为史本欤?

  叙

  昔黄帝作《内经》十八卷,《灵枢》九卷,《素问》九卷,乃其数焉。世所奉行唯《素问》耳。越人得其一二而述《难经》,皇甫谧次而为《甲乙》,诸家之说,悉自此始。其间或有得失,未可为后世法。则谓如南阳活人书称:咳逆者,哕也。谨按《灵枢经》曰:新谷气入于胃,与故寒气相争,故曰哕。举而并之,则理可断矣。又如《难经》第六十五篇,是越人标指《灵枢》本输之大略,世或以为流注。谨按《灵枢经》曰: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人也,非皮肉筋骨也;又曰:神气者,正气也。神气之所游行出人者,流注也;井荥输经合者,本输也。举而并之,则知相去不啻天壤之异。但恨《灵枢》不传久矣,世莫能究。夫为医者,在读医书耳,读而不能为医者有矣,未有不读而能为医者也。不读医书,又非世业,杀人尤毒于梃刃。是故古人有言曰:为人子而不读医书,犹为不孝也。仆本庸昧,自髫迄壮,潜心斯道,颇涉其理。辄不自揣,参对诸书,再行校正家藏旧本《灵枢》九卷,共八十一篇,增修音释,附于卷末,勒为二十四卷。庶使好生之人,开卷易明,了无差别。除已具状经所属申明外,准使府指挥依条申转运司选官详定,具书送秘书省国子监。今崧专访请名医,更乞参详,免误将来。利益无穷,功实有自。时宋绍兴乙亥仲夏望日锦官史崧题。

  九针十二原第一法天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赭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闇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俞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提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者,以泻分气;提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厘,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俞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恇,致气则生为痈疡。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肓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

  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禀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本输第二法地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俞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

  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鱼际,鱼际者,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俞;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脉也,为合。手太阴经也。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流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注于大陵,大陵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俞;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也。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趾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溜于行间,行间足大趾间也,为荥;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俞;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厥阴也。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俞;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入于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也。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后跟骨之上陷中者也,为俞;行于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入于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膀胱出于至阴,至阴者,足小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俞;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行于昆仑,昆仑,在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入于委中,委中,腘中央,为合,委而取之。足太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