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大全良方


  左疾为男右为女,流利相通速来去。两手关脉大相应,已形亦在前通语。(左手脉疾为怀男,右手脉疾为怀女。及其脉流行滑利相通,疾速来去,是或两手关部脉洪大相应,是其胎已有形状也。)左手带纵两个儿,(纵者,夫行乘妻。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即鬼贼脉也,名曰纵。

  见于左手,则怀两个男儿也。)右手带横一双女。(横者,妻乘夫也。是火行乘水,木行乘金,即所胜脉也,名曰横。见于右手,则怀一双女儿也。)左手脉逆生三男。(逆者,子乘母也。

  是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即已生脉也,名曰逆。见于左手,则怀三个男儿也。)右手脉顺还三女(顺者,母乘子也。是金行乘水,木行乘火,即生己之脉也,名曰顺。见于右手,则怀三个女儿也)。寸关尺部皆相应,一男一女分形证。寸关尺部脉大小、迟疾相应者,是怀一男一女形证之脉也。谓关前为阳,关后为阴。阴阳脉相应,故怀一男一女也。)有时子死母身存,或即母亡存子命。(此二句之文,无辨子母存亡之法。)往来三部通流利,滑数相参皆替替;阳实阴虚脉得明,遍满胸膛皆逆气。(若寸关尺三部通行流利,皆替替有力而滑数,皆是阳实阴虚之脉。主娠妇逆气,遍满胸膛而不顺也。)左手太阳浮大男。(左手寸口为太阳,其脉浮大则是怀男子脉也。)右手太阴沉细女。(右手寸口为太阴,其脉沉细是怀女脉也。)

  诸阳为男诸阴女,指下分明长记取。(诸阳脉皆为男,即浮大、疾数、滑实之类是也,当怀男子。诸阴脉即沉细之类是也,当怀女子。)三部沉正等无绝,尺内不止真胎。(寸关尺三部脉,沉浮正真齐等,举按无绝断。及尺内举按不止住者,真的怀胎妇也。)夫乘妻兮纵气雾。

  (经云:纵者,夫乘妻也。水行乘火,金行乘木,即鬼贼脉也。纵气雾,雾者露也,又上下也。谓夫之阳气,乘妻之阴气,二气上下相逐,如雾如露,润泽结子也。)妻乘夫兮横气助。

  (横者,妻乘夫也。见前注。谓两旁横气相佐助也。)子乘母兮逆气参,(逆者,子乘母也。

  谓子气犯母气相乘兮,逆行之气相参合也。)母乘子兮顺气护。(是母气乘于子气为顺气,相护卫也。凡胎聚纵、横、逆、顺四气以荣养,方乃成形也。)小儿日足胎成聚,身热脉乱无所苦。(妇人怀小儿五个月,是以数足胎成就而结聚也。必母身体壮热,当见脉息躁乱,非病苦之证。谓五月胎已成,受火精已成气,故身热脉乱,是无病也。)汗出不食吐逆时,精神结备其中住。(谓妊胎,受五行精气以成形,禀二经以荣其母。怀娠至五月,其胎虽成,其气未备,故胎气未安,上冲心胸,则汗出不食吐逆,名曰恶阻,俗呼选饭。唯思酸辛之味,以谓胎气也。)滑疾不散胎三月,(妊娠三月,名始胎。此是未有定仪,心胞脉养之,故脉见滑疾流利,为少气多血。不散为血气盛,则始结为胎也。)但疾不散五月母。(其脉但疾数而不散者,是五个月怀胎之母也。)弦紧牢强滑者安,沉细而微归泉路。(孕妇之脉,宜弦紧、牢强、滑利,为安吉之脉。若沉细而微,谓脉与形不相应,故云死也。前文虽云太阴沉细,又云诸阴为女。其说似有相违,谓三部脉皆不沉细及微,故不同也。)

  卷之十一

  验胎法第三

  妇人经脉不行已经三月者,欲验有胎。

  川芎(生,不见火)

  为细末,空心,浓煎艾汤调下方寸匕。觉腹内微动,则有胎也。

  卷之十一

  胎杀避忌产前将护法第四

  一受孕之后,切宜避忌胎杀所游。如经云: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甚至母殒。验若反掌,断不可忽。

  卷之十一

  月游胎杀第五

  立春在房床。惊蛰在户(单扇)。清明在门(双扇)。立夏在灶。芒种在母身。小暑在灶。

  立秋在碓(按京本云在正北方子位)。白露在厨厕。寒露在门。立冬在户及厨。大雪在炉及灶。小寒在房及母身。

  卷之十一

  十干日游胎杀第六

  甲己日占门。乙庚日占碓磨。丙辛日占井灶。丁壬日占厨KT 。戊癸日占米仓。

  卷之十一

  十二支日游胎杀第七

  子丑日占中堂。寅卯辰酉日占灶。巳午日占门。未申日占篱下。戍亥日占房。

  卷之十一

  六甲旬游胎杀第八

  甲子旬游窗碓。甲戍旬游正厅。甲申旬游中庭。甲午旬游房内。甲辰旬游房中。甲寅旬游 。

  卷之十一

  太史局日游胎杀第九

  每遇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内北;庚子、辛丑、壬寅三日在房内南;癸卯一日在房内西;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内东;六戊六巳日在房内中;余日在外无占。

  凡游在房内,不宜于方位上安床帐及扫舍,皆凶。

  又有小儿杀及本年三杀,及产母身黄定命,皆不可犯。凡妊娠之后,将此贴于当眼,常照应之。切不可穿凿修掘,移钉系篱壁,重物碾压之类。犯之重则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轻则子受其殃,成人之后必定破形,拳挛、跛缩、喑哑。犯之极验。

  卷之十一

  食忌论第十

  一受孕之后,不可食之物,切宜忌食。非唯有感动胎气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厌忌者。

  设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难产,亦能令儿破形母殒,可不戒哉!食鸡肉、糯米(合食),令子生寸白虫。食羊肝,令子生多厄。食鲤鱼 及鸡子,令儿成疳多疮。食犬肉,令子无声音。食兔肉,令子缺唇。(盖兔乃不雄而孕,生子则口中吐出,是以忌焉。)鸭子与桑椹同食之,令人倒生心寒。食鳖,令子项短及损胎。雀肉合豆酱食之,令子面生 黑子。食豆酱,合藿食之,堕胎。食冰浆绝产。食雀肉,令子不耻多淫。食山羊肉,令子多病。食子姜,令子多指生疮。食螃蟹,令子横生。食虾蟆、鳝鱼,令儿喑哑。

  食驴、骡、马肉,延月难产。如此之类,无不验者。则知圣人胎教之法,岂非虑有自其然乎!

  卷之十一

  孕妇药忌歌第十一

  KT 水蛭地胆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踯躅野葛蝼蛄类,乌喙侧子及虻虫。

  牛黄水银并巴豆,大戟蛇蜕及蜈蚣。

  牛膝藜芦并薏苡,金石锡粉及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蜥蜴飞生及 虫。

  代赭蚱蝉胡粉麝,芫花薇衔草三棱。

  槐子牵牛并皂角,桃仁蛴螬和茅根。

  根 砂与干漆,亭长波流 草中。

  瞿麦 茹蟹爪甲, 皮赤箭赤头红。

  马刀石蚕衣鱼等,半夏南星通草同。

  干姜蒜鸡及鸡子,驴肉兔肉不须供。

  切忌妇人产前忌,此歌宜记在心胸。

  卷之十二

  妊娠门

  胎教已明,须知妊娠疾病,故以次之。凡妊娠诸病,但忌毒药,余当对证根据法治之。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千金》:妊娠一月,名始胚。饮食精熟,酸美受御。宜食大麦,毋食腥辛,是谓才正。

  又妊娠一月,足厥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足厥阴内属于肝,肝主筋及血。一月之内,血行否涩,不为力事,寝心安静,毋令恐畏。

  又妊娠一月,阴阳所合为胎。寒多为痛,热多卒惊,举重腰痛,腹满胞急,卒有所下,当预安之。宜服乌雄鸡汤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乌雄鸡(一只,治如食法) 吴茱萸(一升) 茯苓 阿胶(各二两) 生姜 甘草(各一两) 人参 芍药 白术(各三两) 麦门冬(五合,去心)

  上十味细切,以水一斗二升,煮鸡取汁六升;去鸡下药,煮取三升,内酒三升,并胶烊尽,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又若曾伤一月胎者,当预服补胎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北细辛(一两) 防风(二两) 乌梅(一升) 吴茱萸(五合) 干地黄 白术(各一两) 大麦(五合) 生姜(四两)

  上 咀,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分温三服。若寒多者,倍细辛、茱萸;热多渴者,去细辛、茱萸,加栝蒌根二两。若有所思,去大麦,加柏子仁三合。一方有人参一两。

  忌生菜、芜荑、桃、李、雀肉等物。

  妊娠二月名始膏。毋食辛臊,居必静处,男子勿劳,百节疼痛,是谓胎始结。

  又妊娠二月,足少阳脉养,不可针灸其经。足少阳内属于胆,胆主精。二月之时,儿精成于胞里,当谨护勿惊动。

  又妊娠二月,始阴阳踞经,有寒多坏不成,有热即萎。卒中风寒,有所动摇,心满、脐下悬急、腰背强痛、卒有所下、乍寒乍热,艾汤主之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丹参(三两) 当归 人参 麻黄(去节) 艾叶 阿胶(炙,各二两) 甘草(一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生姜(六两)

  上九味切,以酒三升,水一斗,内药煮,减半,去滓;内胶,煎取三升,分温三服。忌海藻、菘菜。

  又若曾伤二月胎者,当预服黄连汤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黄连 人参(各一两) 吴茱萸(五合) 生地黄(五两) 生姜(三两)

  上五味切,以醋浆七升,煮取三升,分四服,日三夜一,每十日一作。若颇觉不安,加乌梅一升。加乌梅者,不用浆,直用水耳。忌猪肉、冷水、芜荑。一方加当归半两。

  妊娠三月名始胎。当此之时,未有定仪,见物而化。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欲子美好,数视璧玉;欲子贤良,端坐清虚。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

  又妊娠三月,手心主脉养,不可针灸其经。手心主内属于心,无悲哀,无思虑、惊动。

  又妊娠三月为定形。有寒大便青,有热小便难,不赤即黄。卒惊恐、忧愁、 恚、喜,顿仆,动于经脉,腹满,绕脐苦痛,腰背痛,卒有所下。雄鸡汤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雄鸡(一只,治如食法) 甘草(炙) 茯苓 人参 阿胶(各二两) 黄芩 白术(各一两) 芍药(四两) 麦门冬(去心,五合) 大枣(十二枚,擘) 生姜(一两,切)

  上 咀,以水一斗五升,煮鸡减半,内药煮取一半,入清酒三升,并胶再煎取三升。分三服,一日尽之,当温卧。忌海藻、菘菜、酢物、桃、李、雀肉等。一方有当归、川芎二两,无黄芩、生姜。

  又若曾伤三月胎者,当预服茯神汤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茯神 丹参 龙骨(各一两) 阿胶 当归 甘草(炙) 人参(各二两) 赤小豆(二十一粒) 大枣(十二枚,擘)

  上 咀,酢浆一斗,煮取三升,分四服。七日后服一剂。腰痛者,加桑寄生二两。《深师方》有薤白二两,麻子一升。忌同前。

  妊娠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其食稻粳,其羹鱼雁,是谓成血气,以通耳目、而行经络。

  又妊娠四月,手少阳脉养,不可针灸其经。手少阳内输三焦,四月之时,儿六腑顺成。

  当静形体,和心志,节饮食。

  又妊娠四月为离经。有寒,心下温温欲呕,胸膈满,不饮食;有热,小便难数,数如淋状,脐下苦急。卒中风寒,颈项强痛,寒热。或惊动,身躯、腰背、腹痛,往来有时,胎上迫胸,烦不得安,卒有所下,菊花汤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菊花(如鸡子大一枚) 麦门冬(去心,一升) 麻黄(去节) 阿胶(炙,各三两) 生姜(五两) 甘草(炙) 当归 半夏(洗,各二两) 人参(一两半) 大枣(十二枚,擘)

  细锉,以水八升,煮减一半,内清酒三升,并阿胶煎取三升,分三服,温卧。当汗,以粉粉之,护风寒四、五日。忌羊肉、海藻、菘菜、饧等。

  又若曾伤四月胎者,当预服调中汤方。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芍药(四两) 甘草(炙) 芎 续断(各一两) 柴胡 白术(各三两) 乌梅(一升) 生李根白皮(三两) 当归(一两半) 生姜(四两) 浓朴(炙) 枳实(炙,各二两)

  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分四服,日三夜一。八日再服一剂。一方有半夏二两。

  忌海藻、菘菜、桃、李、雀肉。

  妊娠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晏起沐浴,浣衣居处,必浓其衣裳。朝吸天光,以避寒殃。其食稻麦,其羹牛羊,和茱萸调以五味,是谓养气,以定五脏。

  又妊娠五月,足太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足太阴内输于脾,五月之时,儿四肢成,无太饥,无甚饱,无食干燥,无自炙热,无太劳倦。

  又妊娠五月,毛发初生。有热,苦头眩,心乱呕吐;有寒,苦腹满痛,小便数,卒有恐怖,四肢疼痛;寒热,胎动无常处,腹痛,闷顿欲仆,卒有所下,阿胶汤方(又名旋复花汤)。

  卷之十二 妊娠门

  妊娠随月数服药及将息法第一

  阿胶(四两,炙) 人参(一两) 麦门冬(去心,一升) 生姜(六两) 吴茱萸(七合) 旋复花 当归 芍药 甘草(炙) 黄芩(各二两)

  上细切,以水九升,煮取一半,内清酒三升,并胶,微火煎取三升半,分为四服,日三夜一。先食再服便愈。不瘥更服。忌海藻、菘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