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难经阐注


  溢蓄不能环流灌溢诸经。即上章入于八脉不还周之义。诸阳会在足外踝骨下陷中。穴名金门。

  诸阴交在足内踝上除踝三寸骨陷中。穴名筑宾。

  二十九难曰。奇经之为病。何如。然。阳维维于阳。阴维维于阴。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此章明八脉病情之义。阳维维于阳。谓阳维脉能维络一身之阳脉。阴维维于阴。谓阴维脉能维络一身之阴脉。若病在二脉。则一身之阳脉阴脉不能自相维,觉神思不快。如怅然失志。四肢溶溶懈怠。如不能收持也。此言二脉合病。末节言二脉分病。

  阴跷为病。阳缓而阴急。

  阴跷脉受邪。则阳跷缓纵。阴跷紧急也。阴跷起跟中。循内踝上行。

  阳跷为病。阴缓而阳急。

  阳跷脉受邪。则阴跷脉缓纵。阳跷脉紧急也。阳跷起跟中。循外踝上行。

  冲之为病。逆气而里急。

  冲脉起于气冲穴。又名气海。其受邪则气必逆。病必里急而作痛也。其所以受邪。亦因肾气不足。而邪能干之也。

  督之为病。脊强而厥。

  脊。督脉所过之处也。督脉受邪。病必脊痛而厥逆也。

  任之为病。其内苦结。男子七疝。女子瘕聚。

  任脉起于中极小腹之下。故其受邪为病。俱在腹内也。

  带之为病。腹满。腰溶溶若在水中。

  带脉起于季胁。回身如束带。故其受邪为病。在腰腹。若在水中句。解溶溶二字之神理。

  阳维为病。苦寒热。

  阳维之脉。维络于阳。阳为卫而主表。故其受邪为病。必苦寒热也。

  阴维为病。苦心痛。

  阴维之脉。维络于阴。阴为荣而主里。荣属血而主心也。其受邪为病。必苦心痛也。然亦有因寒。亦有因热。此奇经八脉之为病也。

  总结上文之意也。以上八脉之邪。大抵风寒湿乘虚集入而为病者居多。不可不察。八脉另列病因。经脉不能拘故也。

  三十难(误列三十二难)曰。五脏俱等。而心肺独在膈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气。血为荣。气为卫。相随上下。(血气相随周行身上下)谓之荣卫。通行经络。(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于身。故令心肺在膈上也。

  此谓心肺乃气血之主。故居膈上。以别气血为荣卫。周于身者出也。下章详言荣卫之源。

  三十一难(误列三十难)曰。荣气之行。常与卫气相随不。然。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于肺。五脏六腑皆受于气。其清者为荣。浊者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不息。五十而后大会。阴阳利贯。(利贯流利而贯通)如环之无端。故知荣卫相随也。

  此言荣卫相随不息之源。起于胃之谷气。其清者为荣。即谷味之精。乃阳中之阴。化血为荣。行于脉中。其浊者为卫。即谷味之气。乃阴中之阳。化气为卫。行于脉外。荣卫相随。周行脏腑之经脉。一日夜行五十度。

  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荣卫生会篇曰。荣出中焦。卫出下焦。

  三十二难(误列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此言三焦裹于胃之水谷。生于下文各属之穴。终始不息也。

  上焦者。在心下之膈。在胃上口。主纳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下底是。中焦者。在胃中。不上不下。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者。在脐下。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纳。以传导也。其治在脐下一寸。故名曰三焦。其腑在气卫。(府犹根也气卫即气卫也此即三焦之源也)

  此节本文自明。膻中玉堂穴。经穴篇详载治属也。

  三十三难曰。肝青属木。肺白属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

  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庚金居阴道)故令肝得水而沉也。非为纯金也。辛商也。丙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丙火居阳道)故肺得水而浮也。

  此章言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凡人身不外乎阴阳。交则生。不交则病。离则死。越人特举肝肺而言者。肝主血。而肺主气。此又以气血为一身阴阳之主也。学人既透此章之义。则前后八十一难之经义。无不可以神会而贯也。即五行之理。无非在阴阳交合。如天干甲乙丙丁戊为阳道。己庚辛壬癸为阴道。此十干对分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上一字属阳属阴。此五行各分。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五音。附五行。如宫土商金角木征火羽水。各因十干之阴阳。而分大小。此五音附十干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人之五脏属阴行。而其中之文合。又寓阳五行。此脏腑各有交合之阴阳也。明乎阴阳交合之义。然后可以畅达此章之理矣。如经云。肝非纯木。乙角也。庚之柔。言肝乃乙角之阴木也。然又非纯木。乙与庚合。故其中寓庚金。庚属阳而乙属阴。故乙木乃庚金之柔也。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释犹开也。吸犹收也。乙木。二月之木也。阳气未盛。故曰微阳。庚金。七月之金也。七月阴气未盛。故曰微阴。开乙木之微阳。收庚金微阴之气。则木不燥而乐矣。又云。金又行阴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言庚虽阳金。而其所居之位。在十干中之阴道。故肝亦随阴道而沉。如妇之有夫也。

  又云。肺非纯金。辛商也。丙之柔。言肺乃辛商之阴金也。然又非纯金。丙与辛合。其中寓丙火。丙属阳。而辛属阴。故辛金乃丙火之柔也。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

  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言辛金八月之金也。八月阴气尚微。故曰微阴。开辛金之微阴。婚而就火。如就婚于丙火也。辛金之阴。得丙火之阳。则不寒而乐矣。

  又云。火又行阳道多。故肺得水而浮也。言丙火所居之位。在十干中之阳道。故肺亦随阳道而浮。亦如妇之随夫也。举肺肝二脏而推。则五脏六腑之阴阳交合。无不可以会悟矣。

  肺熟而复沉。肝熟而复浮者。何也。故知辛当归庚。乙当归甲也。

  此言阴阳之离也。熟犹纯也。辛归庚。则纯金。丙与辛不合而离矣。甲归乙。则纯木。乙与庚不合而离矣。离则亢。亢则死矣。中峰云。此章历来注释不明。皆因点读多讹。如张注点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马注点其意乐金。其意乐火。使一篇精义。处处茫然。今则首明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便觉通篇一贯。不解自明。千古难明之义。一旦恍然。不亦快哉。

  三十四难(误列三十八难)曰。脏惟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焉。

  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此言三焦与诸腑不同。有原气之别。所以能主持诸气也。有名而无形。所以能统摄乎外。故曰外腑也。二十五难予注三焦乃护于诸脏腑之一大囊。与此章之义合之。可以恍然矣。奈后之人谓三焦有形。而云难经之非。盖亦未会难经之全体。

  三十五难(误列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止有五腑也。

  五脏亦六脏者。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

  前章发明六腑。此章复发明六脏之义。谓前云六腑者。有外腑在内。今经言六脏者。谓肾有两枚。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又曰。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其气与肾通。乃见越人以命门之名。配于右肾。而命门之处。实指两肾中间。不尔。何以言藏精系胞。何以言气与肾通。然又恐命门之名。混于手心主胞络之脏。故有下文言三焦一腑。不属于五脏者。是即指明属于胞络之脏也。其气与肾通。

  是指命门与右肾一气相通。玩读自见。

  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此言三焦不属于五脏者。乃属于心胞络也。举三焦亦是一腑。以见不配五脏。而配亦是一脏之心胞络。

  最为切当者也。二十五难三焦论中。余谓似腑外腑之大囊。配似脏另脏之小囊。与此节义同。

  三十六难(三十六难次节误列三十七难末节)曰。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者何也。然。肾两者非皆肾也。其左者为肾。右者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知肾有两(两诸本作一)也。

  此章承上章。复发明命门在于两肾中间之义。所以又补出原气之所系也。盖所谓原者。即三焦之原。六十六难云。脐下肾间动气者。人之生命也。故名曰原。观此亦可以无疑矣。但后人不明此义。将谓三焦与胞络为表里。出自内经。一阴一阳之定耦。初无命门三焦表里之说。惟灵枢根结及素问阴阳离合等篇。有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目也。此指太阳经穴终于睛明。睛明所夹之处。是脑心乃至命之处。故曰命门。此外并无命门之说。而右肾为命门。实见于此。但难经皆出于内经。必有确据。诚如滑氏之注七难云。篇首有经言二字。考之灵素并无。或越人时别有上古之本。是未可知也。惟是右肾为命门。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则肾将藏何物。此又无怪乎其疑也。观经脉篇。有左为肾。右为子户。夫所谓子户者。即子宫也。即俗名子肠也。子肠居直肠之前。膀胱之后。当关元气海穴之间。男精女血。皆存乎此。曰丹田。曰气海。实则一子宫耳。子宫之下有一门。女子曰产门。男子即泄精之道。男之施由此门而出。女之摄由此门而入。胎元既足。复由此而出。即如四十四难。

  七冲门者。皆指出入之处。乃见凡出凡入皆谓之门。而此系先天立命之本。焉得不谓之命门乎。

  是即男子藏精。女子系胞。皆有归着。正合六十六难脐下肾间动气之说。而千古之疑可顿释矣。至于十二经之阴阳表里。固已天然配就。若以命门再配一经。是肾脏唯一。而经居其二。必无是理。且内经有督脉十椎中是命门原。属于肾之句。当以原字读断。则知命门在原。并知两肾俱非藏精系胞之所。其天一之真阴。藏于两肾中间。命门之原。而气通于左。坎中之真阳。藏于两肾中间。命门之原。而气通于右。故左肾为水。右肾为火。越人以命门之真阳。分发右尺臣火之位。理宜然也。予亦悉揣经义而评之。以俟将来之裁正焉。

  中峰云。论命门之原。十二经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岂非指此命门乎。

  经云气独行于五脏。不荣于六腑者。何也。然。气之行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脉荣于五脏。

  阳脉荣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而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腠理。

  此节言人身命门之气。无不流通。但阴脉独荣五脏。阳脉独荣六腑耳。阴脉者。三阴脉也。

  阳脉者。三阳脉也。循环无已。行于五脏六腑。而不覆溢者。谓不倾而不满也。又曰。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腠理者。言人命门一阳之气。内则温养脏腑。外则濡润腠理。无微不到。无处不周。而所问之不荣于六腑者。惟阴脉耳。非气也。故下文详言阴脉阳脉之病。覆溢二字。并非寸口脉之覆溢。旧注指十八难之覆溢脉。大误。

  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上关于九窍也。

  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则知香臭矣。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知黑白矣。脾气通于口。口和则知谷味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则知五味矣。肾气通于耳。耳和则知五音矣。三焦之气通于喉。喉和则声鸣矣。

  此章承上而言阴脉荣于五脏之义。九窍者。目二耳二鼻二口一舌一喉一也。

  五脏不和。则九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聚。

  此亦承上章阳脉荣于六腑之义。言六腑属阳。邪在阳。则六腑不和。不和则气滞。而为聚为痈矣。下文又以脏腑并言之。以明其所以不和之故也。(聚字灵枢作痈字)

  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荣也。故曰关。(向误格字)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荣也。故曰格。(向误关字)阴阳俱盛。不得相荣也。故曰关格。关格不得尽其命而死矣。

  阳邪中于六腑。则阳脉不和。不和则气壅而邪实。邪实则不和之脉转而盛矣。阴邪中于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滞而邪实。邪实则不和之脉转而盛矣。阴阳之脉俱盛。则必至于关格而死矣。此章即灵枢脉度篇所载。但灵枢云。五脏当内关于上七窍。此云当内关于九窍。灵枢鼻为一窍而无喉。此则鼻为二窍而添喉。要知越人补内经之缺。因三焦系统五脏六腑之大府。喉系统出纳之大窍。况得此则声色臭味全矣。至于邪在六腑一节。与内经无异,但其中关格二字。与内经相反。今阅古本与内经相同。乃知错简。今录正。故记之。关格之脉。从来议论最多。或云脉。

  。或云病。使后学难凭。今录素问及仲景之文。并存参考。盖关阴格阳之脉。专论脉理阴阳。并非论病。如内经之帝问脏象如何。岐伯曰。心者生之本云云。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