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翼方


  巨厥可百壮。

  上管可二百壮。

  中管可千壮。

  下至五百壮。

  下管可一百壮。

  中守可一百壮。

  阴交可三百壮。

  中极可五百壮。

  大椎可三百壮。

  风门可二百壮。

  魂门可五壮。

  阳纲可五壮。

  意舍可百壮。

  肓门、胞门可各一百壮。

  悬枢可五壮。

  命门可七壮。

  白环俞可三壮(又云一壮)。

  心俞、肝俞、肺俞、脾俞、肾俞、小肠俞、胆俞、大肠俞、胃俞、膀胱俞、三焦俞、膈俞上五脏六腑俞皆得满一百壮。

  肺募中府、心募巨阙、肝募期门、胆募日月、脾募章门、肾募京门、小肠募关元、三焦募石门、大肠募天枢、膀胱募中极、胃募中管。

  上五脏六腑募,亦得满百壮。

  鸠尾三十三壮三报之,巨阙五十壮,上管、胃管、建里、下管、水分、脐中各五十壮三报之,阴交、气海、石门、关元五十壮,中极五十壮。

  上从鸠尾下第一行皆得百壮,以此为大率。自外诸穴,或中病乃止,或取随年壮,以意商量也。

  头维、脑户、风府、丝竹空、下关、耳中、螈脉、人迎、喑门、承泣、经渠、脊中、气冲、鸠尾、地五会、阴市、阳关、乳中、泉腋、伏兔、承光、天府、白环俞、石门。(女人忌灸。)

  上二十四处,禁不可灸,大忌。

  上关、左角、乳中、鸠尾、五里、承筋、复溜、颅息、缺盆、脐中、神庭、云门、伏兔、三阳络、然谷。

  上十五穴,禁不可刺,大凶。

  玉枕、维角、睛明、舌根、结喉、胡脉、天窗、神符、巨览(一作觉)、血海、足太阴、丘墟上十二穴,无病不可灸刺。

  卷第二十八·针灸下

  针灸宜忌第十

  论曰:凡欲针灸,必先诊脉,知医须看病者行年、本命、祸害、绝命、生气所在,又须看破除开日,人神取天医,若事急卒暴不得已者,则不拘此也。既得吉辰,当知忌穴。乃以绳量依图朱点并疏患穴及壮数,然后用心乃疗之,则无不愈矣。其分寸法,取病患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一节为寸,宜忌等列之如下:治病服药针灸法诀:凡针灸服药,皆须审知病患生年月日,推其行年游宫,生气绝命讫,乃处断之。

  旧法:男避除,女避破。又男忌戊,女忌己。

  假令木命人行年又在木,则不宜针及服青色药。

  火命人行年又在火,则不宜发汗及服赤色药。

  土命人行年又在土,则不宜吐及服黄色药。

  金命人行年又在金,则不宜灸及服白色药。

  水命人行年又在水,则不宜下及服黑色药。

  凡医者不知此法,下手即困,若遇病患年命厄会深者,下手即死矣。

  凡入月六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四日、小尽日治病,令人长病。

  戊午,甲午,此二日大忌。针刺出血服药及灸,不出月,凶。

  甲辰、庚寅、乙卯、丙辰、辛巳,此日灸刺大凶。

  壬辰,此一日大忌针灸。

  甲辰、己巳、丙午、丁巳,此日男子特忌针灸。

  甲寅、乙卯、乙酉、乙巳,此日女人特忌针灸。

  丙子、壬子、甲子、丙辰、丁巳、辛卯、癸卯、乙亥,以上日切忌针灸。

  立春、春分脾,立夏、夏至肺,立秋、秋分肝,立冬、冬至心,四季十二日后肾。

  上以前日,并不得治疗,凶。

  凡五脏王时,不得治及针灸其经络,凶。

  凡春左胁,秋右肾,夏脐,冬腰。以上人神,皆不宜针灸。

  凡五辰、五酉、五未等日及八节先一日后一日,皆不得针灸。

  建日申时头,除日酉时膝,满日戌时腹,平日亥时腰背。定日子时心,执日丑时手,破日寅时口,气日卯时鼻,成日辰时唇,收日巳时足,开日午时耳,闭日未时目。

  上件其时并不得犯其处杀人。

  一日足大指,二日外踝,三日股内及脚 ,四日腰及髀,五日中齿舌根咽悬壅及足指,六日手小指少阳及脐下,七日内踝,八日足腕一云脚,九日尻尾手阳明,十日腰眼及足拇指,十一日鼻柱及眉,十二日面发际,十三日牙齿,十四日胃管咽喉足阳明,十五日遍身,十六日胸乳,十七日气冲及胁,十八日股内及 肠,十九日足趺足下及项,二十日膝以下(一云内踝及膊),二十一日唇舌足小指,二十二日伏兔外踝(一云胸臆中),二十三日肝俞足趺两腋,二十四日足阳明两胁及小肠,二十五日足阳明心腹(一云膝足),二十六日手足胸,二十七日膝骨踝(一云膝肩脐膈下及两足并阴囊中),二十八日内踝玉茎(一云阴中及耳颊),二十九上人神并须依之,吉。

  肝神丁卯,心神庚辰,肺神癸酉,肾神庚子,脾神戊巳。此五神之日,特须避之,余日不假避讳也。余以此论为得之近矣,必须依而行之。余者猥碎,徒费辞难领,固非君子之言,诸月忌: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血忌: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午、子(忌针灸)

  月厌: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忌针灸)

  四激:戌、戌、戌、丑、丑、丑、辰、辰、辰、未、未、未、(忌针灸)

  月杀: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忌针灸《千金》法不同)

  月刑:巳、子、辰、甲、午、丑、寅、酉、未、亥、卯、戌(忌针灸)

  六害: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忌针灸)

  天医: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宜寻医取药呼师)

  上呼师宜天医上来疗病吉,若刑害上来及针灸大凶。

  又行年天医法:人年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天医卯戌子未酉亥辰寅巳午丑申。

  推岁天医法:常以传送加大岁太一下为天医。

  推月天医法:阳月以大吉,阴月以小吉,加月建功曹,下为鬼道传送,下为天医。

  避病法:以小吉加月建癸明下为天医。

  疗病法:以月将加时天医加病患年上疗之,瘥。

  日天医法: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医卯亥丑未巳。

  行年人神所在法:年一岁,十三,二十五,三十七,四十九,六十一,七十三,八十五,神在心辰。

  年二岁,十四,二十六,三十八,五十,六十二,七十四,八十六,神在喉卯。

  年三岁,十五,二十七,三十九,五十一,六十三,七十五,八十七,神在头寅。

  年四岁,十六,二十八,四十,五十二,六十四,七十六,八十八,神在肩丑。

  年五岁,十七,二十九,四十一,五十三,六十五,七十七,八十九,神在背子。

  年六岁,十八,三十,四十二,五十四,六十六,七十八,九十,神在腰亥。

  年七岁,十九,三十一,四十三,五十五,六十七,七十九,九十一,神在腹戌。

  年八岁,二十,三十二,四十四,五十六,六十八,八十,九十二,神在头酉。

  年九岁,二十一,三十三,四十五,五十七,六十九,八十一,九十三,神在足申。

  年十岁,二十二,三十四,四十六,五十八,七十,八十二,九十四,神在膝未。

  年十一岁,二十三,三十五,四十七,五十九,七十一,八十三,九十五,神在阴午。

  年十三岁,二十四,三十六,四十八,六十,七十二,八十四,九十六,神在股巳。

  十日人神所在:甲日(在头),乙日(在项),丙日(在肩臂),丁日(在胸胁),戊日(在腹),乙日(在背),庚日(在膝),辛日(在脾),壬日(在肾),癸日(在足)。

  十二日人神所在:子日在目,丑日在耳,寅日在胸(一云面及口),卯日在鼻(一云在脾),辰日在腰,巳日在手(一云在头口),午日在心腹,未日在足(一云两足心),申日在头(一云在肩额,又云在腰),酉日在背(一云在胫),戌日在颈(一云在咽喉),亥日在项(一云在臂颈,又云两膝)。

  十二时人神所在:子时在踝,丑时在头,寅时在耳(一云在目),卯时在面(一云在耳),辰时在项(一云在口),巳时在乳(一云在肩),午时在胸胁,未时在腹,申时在心,酉时在膝(一云在背脾),戌时在腰(一云在阴左右),亥时在股。

  上件人神所在血不可针灸损伤,慎之慎之。

  卷第二十九·禁经上

  论曰:夫清浊未分,无间眠晓,玄黄肇判,乃见温凉。四时攸分,降生寒暑,三光照烂,日景亏盈。人禀五常,腠理通塞,故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由此观之,形质既着,则 瘵与焉。静言思之,惟无形者可得远于忧患矣。夫天地圣人尚不能无患,况如风烛者乎?古有调针切脉之君,尝药炼石之帝,忧劳庶类不遑宁处者,亦以众矣。自时厥后,穷神极智之士,抽心尽思之贤,相与赞成其业者不可胜纪。是以医方千卷,未尽其性,故有汤药焉、有针灸焉、有禁咒焉、有符印焉、有导引焉,斯之五法,皆救急之术也。何者?病起无端,医疗万吕闾瘤之内,犹有矢枉之哀,朝野之中,尚致膏肓之疾,诚可悲夫。方今医者,学不稽古,识悟非深,各承家技,便为洞达,自负其长,竞称彼短。由斯对执,卒不得挹其源流也。余早慕方技,长崇医道,偶逢一法,岂吝千金,遂使名方异术,莫能隐秘。且此书也,人间皆有,而其文零叠,不成卷轴,纵今有者,不过三章两章,既不专精,探其至绩,终为难备。斯之一法,体是神秘,详其辞采,不近人情,故不可推而晓也。但按法施行,功效出于意表,不有所缉,将恐零落。今编为两卷,凡二十二篇,名曰《禁经》。其于条例,后科详悉。博雅君子,无或隐焉。

  卷第二十九·禁经上

  持禁斋戒法第一

  《神仙经》曰:凡欲学禁,先持知五戒、十善、八忌、四归,皆能修治此者,万神扶助,禁法乃行。

  五戒者:一曰不杀,二曰不盗,三曰不淫,四曰不妄语,五曰不饮酒、嫉妒。

  十善者:一济扶苦难,二行道见死人及鸟兽死者皆埋之,三敬重鬼神,四不行杀害、起慈悯心,五不怜富憎贫,六心行平等,七不重贵轻贱,八不食酒肉五辛,九不淫声色,十调和心性不乍嗔乍喜。

  八忌者:一忌见死尸,二忌见斩血,三忌见产乳,四忌见六畜产,五忌见丧孝哭泣,六忌抱小儿,七忌共女人同床,八忌与杂人论法。

  四归者:一不得着秽污不净洁衣服,即神通不行,二不得恶口咒诅骂詈,三不得共人语诈道称圣,四不得饮酒食肉杀害无道。又云又之不得与不信人行禁,又不得向人说禁法,不得与信人行禁,又不得向人说禁法,又云不得秽处诵禁文。又云不得秽污手执禁文,又不得与杂人喧戏,又不得轻说神明,又不得嗔打六畜及人不得乘车马。

  有犯此满三事,则禁道不行,能不犯者,其禁大验。

  经曰:若履城邑污秽者,当用此方:竹叶(十两),桃白皮(四两),柳白皮(四两)

  上三味,以水一石二斗煮之一沸,去滓,浴身,百秽消除。又辟温瘴疮疡,此法天仙下游既返之日,未尝不用此方解秽也。至于符水咒漱及外舍之近术,皆不及此方。若能常用此汤澡浴者益佳,惟不可洗目也。

  紫微王夫人敕水洗目得清净法:咒曰:浊不秽形,死不妨生。摩掌苏目三遍,令我长生。青龙在吾左,白虎在吾右,朱雀在吾前,玄武在吾后。神禁敕水除尘垢,急急如律令。

  一法:解秽禁水曰:东流之水滑如苔,中有主君与三台,某甲污秽荡除,急急如律令。

  卷第二十九·禁经上

  受禁法第二

  《神仙经》曰:阳道强坚而易歇,阴道微软而久长。圣人闭口,万物可藏。回转清白,改易阴阳。应言不言,神明相传。应语不语,神明相与。故万法闭口,藏身之禁法流行,五脏神明。众人游戏而我独住,众人浩浩而我独静,众人言说而我独嘿,此行禁之道异矣。

  《仙经》曰:凡受禁之法,当先斋戒百日,精心不行淫欲。惟得清净水浴着鲜净衣,口常不出恶言骂詈,精思静念,勿生异想,一如前章。仍更七日之中,闭口不共人语,乃可受之:正月一日,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三年之中三遍于此月日受之,并一心持斋戒不犯则行禁,其验如神。

  正月一日受法:正月一日平旦寅时,清净澡漱,在无人清净之处,着鲜净衣,不得令人辄见,烧众名香,正面向东,禹步三匝,勿回转,长跪读启度文曰:上启三师、神童玉女、天医虑医、一切诸师、太上老君、诸仙神王、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北斗三台、诸神仙官属、诸大神王咸知,弟子某甲受持符禁之法,愿济拔众生苦难,除毒消邪,辟却奸恶万事,如敕急急如太上老君律令。

  都受禁文曰:想东方木禁在吾肝中,想南方火禁在吾心中,想西方金禁在吾肺中,想北方水禁在吾肾中,想中央土禁在吾脾中。

  想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天师禁驾无事不苦,东王公、西王母。道吾禁有随当止。急急如太上老君律令讫,还诵所得禁文各三遍,礼一十二拜,仍更七日,勿共人作一言及恶骂詈等语,七日勿洗手。

  三月三日受法:三月三日平旦寅时,至东流水上,正面向东立,端心正意读前启度文如正月法,并启江河四渎、一切水官、四海大龙正,愿知弟子某甲受持禁法,愿大神王立契讫,诵所得禁文各六遍,礼九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