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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贯珠集
栀子浓朴汤方栀子(十四枚擘) 浓朴(四两姜汁炒) 枳实(四枚水浸去穣炒)
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大下后身热不去。证与前同。乃中无结痛。而烦又微而不甚。知正气虚。不能与邪争。虽争而亦不能胜之也。故以栀子彻胸中陷入之邪。干姜复下药损伤之气。
栀子干姜汤方栀子(十四枚) 干姜(二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止后服。
凡用栀子汤。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病患旧微溏者。未病之先。大便本自微溏。为里虚而寒在下也。栀子汤本涌泄胸中客热之剂。
旧微溏者。中气不固。与之。恐药气乘虚下泄。而不能上达。则膈热反因之而深入也。故曰不可与服之。
卷二·太阳篇下 太阳救逆法第四
下利脉证五条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太阳中风发热。本当桂枝解表。而反下之。里虚邪入。利遂不止。其脉则促。其证则喘而汗出。
夫促为阳盛。脉促者。知表未解也。无汗而喘。为寒在表。喘而汗出。为热在里也。是其邪陷于里者十之七。而留于表者十之三。其病为表里并受之病。故其法亦宜表里两解之法。葛根黄连黄芩汤。葛根解肌于表。芩、连清热于里。甘草则合表里而并和之耳。盖风邪国中。病为在表。一入于里。则变为热矣。故治表者。必以葛根之辛凉。治里者。必以芩、连之苦寒也。而古法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故葛根之表。
则数多而独行。芩、连之里。则数少而并须。仲景矩 。秩然不紊如此。
葛根黄连黄芩汤方葛根(半斤) 甘草(二两炙) 黄芩(二两) 黄连(三两)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
太阳误下自利。而又表里不解。与上条同。然曰数下。则气屡伤矣。曰利下不止。则虚复甚矣。
虽心下痞硬。亦是正虚失运之故。是宜桂枝之辛。以解其表。参、术、姜、草之甘温。以安其里。而不可以葛根攻表。亦不得以芩、连清里。治如上条之例矣。
桂枝人参汤方桂枝(四两) 干姜(三两) 白术(三两) 人参(三两) 炙甘草(四两)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纳桂。更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伤寒下后。邪气变热。乘虚入里者。则为挟热下利。其邪未入里而脏虚生寒者。则为下利清谷。各因其人邪气之寒热。与脏气之阴阳而为病也。身疼痛者。邪在表也。然脏气不充。则无以为发汗散邪之地。故必以温药。舍其表而救其里。服后清便自调。里气已固。而身痛不除。则又以甘辛发散为急。不然。表之邪又将入里而增患矣。而救里用四逆。救表用桂枝。与厥阴篇下利腹胀满身疼痛条略同。彼为寒邪中阴。此为寒药伤里。而其温中散邪、先表后里之法。则一也。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
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太阳病。二三日。为病未久也。不能卧。但欲起者。心下结满。卧则气愈壅而不安也。脉微弱。阳气衰少也。夫二三日。为病未久。则寒未变热。而脉又微弱。知其结于心下者。为寒分而非热分矣。寒分者。病属于寒。故谓寒分。犹金匮所谓血分气分水分也。寒则不可下。而医反下之里虚寒入。必为下利不止。若利止。必作结胸者。寒邪从阳之化。而上结于阳位也。若未止。四日复下之者。寒已变热。转为协热下利。故须复下。以尽其邪。所谓在下者。引而竭之也。总之。
寒邪中人。久必变热。而邪不上结。势必下注。仲景反复详论。所以诏示后人者深矣。
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
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汤药亦下药也。下后下利痞硬。泻心汤是已。而复以他药下之。以虚益虚。邪气虽去。下焦不约。利无止期。故不宜参、术、姜、草之安中。而宜赤脂、禹粮之固下也。乃服之而利犹不止。则是下焦分注之所清浊不别故也。故当利其小便。
赤石脂禹余粮汤方赤石脂(一斤碎) 禹余粮(一斤碎)
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卷二·太阳篇下 太阳救逆法第四
下后诸变证治八条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此因结胸。而并详太阳误下诸变。谓脉促为阳盛。而不结于胸。则必无下利痞满之变。其邪将从外解。若脉浮者。下后邪已入里。而犹在阳分。则必作结胸矣。脉紧者。太阳之邪传入少阴之络。故必咽痛。所为脉紧者属少阴。又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咽痛。不可内食是也。脉弦者。
太阳之邪传入少阳之经。故必两胁拘急。所为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其脉循胁络于耳故也。脉细为气少。数为阳脉。气不足而阳有余。乃邪盛于上也。故头痛未止。脉沉为在里。紧为寒脉。邪入里而正不容。则内为格拒。故必欲呕。脉沉滑者。热胜而在下也。故协热利。脉浮滑者。阳胜而阴伤也。故必下血。
经曰、不宜下而更攻之。诸变不可胜数。此之谓也。以下并太阳下后之证。而或胸满。或喘。或烦惊谵语。或胁痛发黄。是结胸、痞满、烦躁、下利外。尚有种种诸变如此。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阳邪被抑。不复浮盛于表。亦未结聚于里。故其胸满、其脉促。促者。数而时一止也。夫促为阳脉。胸中为阳之府。脉促胸满。则虽误下。而邪气仍在阳分。故以桂、甘、姜、枣甘辛温药。从阳引而去之。去芍药者。恐酸寒气味。足以留胸中之邪。且夺桂枝之性也。若微恶寒者。其人阳不足。必加附子。以助阳气而逐阳邪。设徒与前法。则药不及病。虽病不增剧。亦必无济矣。
桂枝去芍药汤方于桂枝汤内去芍药。余根据前法。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根据前法。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仁佳。
太阳误下。无结胸下利诸变。而但微喘。知其里未受病。而其表犹未解。胸中之气。为之不利也。故与桂枝汤解表散邪。加浓朴、杏仁下气定喘。然喘之为病。所关非细。而误下之后。其变实多。仲景此条。盖可以互证。而难以独引。亦如太阳病。脉浮者。可发汗。宜麻黄汤之文也。学人辨诸。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病在太阳。而反下之。正气遂虚。邪气则陷。乃其气反上冲者。阳邪被抑而复扬。仍欲出而之表也。故可与桂枝汤。从阳引而去之。因其轻而扬之之意也。用前法者。即啜热稀粥。以助药力之法。盖欲以救被伤之气。而引欲出之邪耳。若不上冲者。邪已内陷。不复外攻。当随脉证而调其内。不可更以桂枝攻其表也。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伤寒下后。其邪有并归一处者。如结胸下利诸候是也。有散漫一身者。如此条所云诸证是也。胸满者。邪痹于上。小便不利者。邪痹于下。烦惊者。邪动于心。谵语者。邪结于胃。此病之在里者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筋脉骨肉。并受其邪。此病之在表者也。夫合表里上下而为病者。必兼阴阳合散以为治。方用柴胡、桂枝。以解其外而除身重。龙、蛎、铅丹。以镇其内而止烦惊。大黄以和胃气止谵语。茯苓以泄膀胱利小便。人参、姜、枣。益气养营卫。以为驱除邪气之本也。如是表里虚实。泛应曲当而错杂之邪。庶几尽解耳。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半夏(二合洗) 柴胡(四两) 人参 龙骨 铅丹 牡蛎(熬) 茯苓 桂枝 生姜(各一两半) 大枣(六枚)
大黄(二两)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纳大黄。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病六七日。脉浮不去。恶风寒不除。其邪犹在表也。医反二三下之。胃气重伤。邪气入里。
则不能食而胁下满痛。且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所以然者。其人脉迟弱而不数。手足温而不热。为太阴本自有湿。而热又入之。相得不解。交蒸互郁。而面目身体悉黄矣。颈项强者。湿痹于上也。胁下满痛者。湿聚于中也。小便难者。湿不下走也。皆与热相得之故也。医以其胁下满痛。
与柴胡汤以解其邪。后必下重者。邪外解而湿下行。将欲作利也。设热湿并除。则汗液俱通而愈矣。何至下重哉。本渴而饮水呕者。金匮所谓先渴却呕者。为水停心下。此属饮家也。饮在心下。则食谷必哕。所谓诸呕吐。谷不得下者。小半夏汤主之是也。岂小柴胡所能治哉。
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下后成痞。与泻心汤。于法为当矣。乃痞不解。而其人口燥烦渴。小便不利者。此非痞也。
乃热邪与水蓄而不行也。水蓄不行。则土失其润而口燥烦渴。下迷其道而小便不利。泻心汤不中与矣。五苓散散水泄热。使小便利。则痞与烦渴俱止耳。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此与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条大同。虽汗下不同。其为邪入肺中则一。故其治亦同。
卷二·太阳篇下 太阳救逆法第四
误汗下及吐后诸变脉证十三条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此为逆也。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此泛言汗下之法。各有所宜。当随病而施治。不可或失其度也。如头痛发热恶寒者。本当发汗而反下之。是病在表而治其里也。故曰逆。腹满便闭恶热者。本当下之。而反汗之。是病在里而治其表也。故亦为逆。若审其当汗而汗之。或当下而下之。则亦何逆之有。外台云、表病里和。汗之则愈。下之则死。里病表和。下之则愈。汗之则死。不可不慎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既汗复下。邪气不从表散。而又不从里出者。以其脉浮而邪在外。故虽复下之。而病不愈也。
夫病在外者。仍须从外引而去之。今虽已汗下。而其脉仍浮。知其邪犹在外。故须桂枝汤。解散外邪则愈。少阳篇云、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与此同意。所当互参。
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
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复下之。
下之则伤其里。汗之则伤其表。既下复汗。表里俱虚。而邪仍不解。其人则因而为冒。冒、昏冒也。以邪气蔽其外。阳气被郁。欲出不能。则时自昏冒。如有物蒙蔽之也。若得汗出。则邪散阳出。而冒自愈。金匮云、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也。然亦正气得复。而后汗自出耳。岂可以药强发之哉。若汗出冒解。而里未和者。然后复下之。以和其里。所谓里病表和。下之而愈是也。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既下复汗。重亡津液。大邪虽解。而小便不利。是未可以药利之。俟津液渐回。则小便自行而愈。若强利之。是重竭其阴也。况未必即利耶。
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振寒、振栗而寒也。脉微为阳气虚。细为阴气少。既下复汗。身振寒而脉微细者。阴阳并伤。
而内外俱虚也。是必以甘温之剂。和之养之为当矣。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不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大法昼静夜剧。病在肾阴。夜静昼剧。病在胃阳。汗下之后。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者。
邪未尽而阳已虚。昼日阳虚欲复。而与邪争。则烦躁不得眠。夜而阴旺阳虚。不能与邪争。则反安静也。不呕不渴。里无热也。身无大热。表无热也。而又无头痛恶寒之表证。其脉又不浮而沉。不洪而微。其为阳气衰少无疑。故当与干姜、附子。以助阳虚而逐残阴也。以上三条。并是汗下后。小便不利者。伤其阴也。振寒脉微细者。阴阳并伤也。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者。伤阳而不及阴也。于此见病变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