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三十一)伤寒发热。汗出不解。心下痞硬。呕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汤主之。

  伤寒不汗出。得汗出则解。不解者。以有风而误于偏攻。热反入里。所以变痞硬呕吐而下利也。大柴胡汤者。合表里而两皆解之也。方见上编。

  (三十二)发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烦燥者。茯苓四逆汤主之。

  茯苓四逆汤方茯苓(六两) 人参(一两) 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误汗则亡阳而表疏。误下则亡阴而里伤。烦燥者。风寒俱有而热甚也。茯苓人参。入心以益虚。

  心安则液敛也。四逆汤者。回阳以复阴。阳倡则阴随也。

  (三十三)伤寒病。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不解。以大势言。不独谓表也。表里俱热。言风寒俱有也。时时恶风。言表未除也。以舌干燥烦而表里之热俱甚。故用白虎。以大渴欲饮水。故加人参。方见前。

  (三十四)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

  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

  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表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言。里以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言。阳微结。谓由阳气衰微故结。不可全责病于阴也。脉沉亦在里。言不但细为在里。以见表里证俱有也。汗出为阳微。至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一节。是申释上文。脉虽沉紧。

  至故知非少阴也。一节。言此但以头汗可辨为有阳。不然余皆似少阴。晓人当致精细。大意类第二条。第二条以中伤之初。故脉如彼。而用大青龙以发汗。此以五六日证属半表半里。而脉如此。

  故从小柴胡以和解之也。末言和之若犹不愈。则当消息胃实而用治。故曰得屎而解。

  (三十五)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黄连汤方黄连(三两) 甘草(三两炙) 干姜(三两) 人参(二两) 桂枝(三两去皮) 半夏(半升洗)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夜二服。

  胸。上焦也。热以风言。阳也。言阳热抟于上焦也。胃。中焦也。邪气以寒言。阴也。言阴寒郁于中焦也。腹中痛。阴凝而窒滞也。欲呕吐。热壅而上逆也。夫热抟上焦。黄连清之。非桂枝不解也。寒郁中焦。人参理之。非干姜不散也。甘草大枣。益胃而和中。半夏辛温。宽胸而止呕吐也。

  (三十六)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抵当丸方水蛭(二十个熬) 虻虫(二十五个熬去翅) 桃仁(二十个去皮尖) 大黄(三两)

  上四味。杵。分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 时当下血。若不下。更服。

  应。平声。 。音醉。此与上编第二十一以下三条同。以风寒俱有。而比上编为难解。故用上编之方而变汤为丸。然名虽丸也。犹煮汤焉。夫汤。荡也。丸缓也。变汤为丸而犹不离乎汤。其取欲缓不缓。不荡而荡之意欤。且曰不可余药。言即使如上编之用汤犹未为对。必如是而后可。亦奇制也。其犹兵家之八阵欤。八阵武侯兵也。变则反正为奇。以奇为正。谓医与将同道者。尚在同一权变哉。 时。周时也。

  (三十七)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而饮水呕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六七日经尽之时也。脉迟浮弱。风寒入里而表未除。所以犹恶风寒也。手足温。半入于里而未可下也。不能食。误下而里伤也。胁下满痛。邪抟少阳也。面目及身黄。土受木贼而色外薄也。颈项强。太阳阳明之证犹在也。小便难。亡津液也。后以大便言。下重者。柴胡寒。里阴已虚而气滞也。本渴而饮水呕者。水逆也。柴胡不中与者。以呕由水逆。非少阳或为之证也。食谷者哕。

  言过饱则亦当哕噫。申明上文。呕。非柴胡所宜之意。末后疑有脱落。

  (三十八)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热。风也。言俗谓伤寒过经不解者。以庸下不省并中有风。误于治之所致也。若自下利至末。

  乃推明其所以为误。而出其救误之治。反和以不厥言。非宜谓平和。方见前。

  卷之四

  辨阳明病脉证并治第四

  凡七十七条方十

  阳明者。胃经也。其法不以经病为例。而例以胃家实为正。不以经病为例者。阳明路接太阳。

  经病。由传从太阳过而后受。多则太阳未除。故须仍从太阳例。如几几合病之类是也。过此再入阳明。胃实当之。病一入胃。胃为五脏六腑之海。而吉凶生死几焉。不复有经可言矣。故经无例可出。而凡胃实者不得不出例。此阳明所以与余经不同也。彼以一经再经循经越经。规规于数日以论证者。乌足与语圣贤言外之意哉。

  (一)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阳明。经也。胃。腑也。实者。大便结为硬满。而不得出也。作于迟早不同。非日数所可拘。

  所谓二日阳明者。以经言也。经主三阳。传路之中。不专病。而专病在胃实。故胃实反得以揭阳明之总。与太阳之揭总者。经病虽不同。要之所以为揭例则一也。余经皆有总揭。其例则通乎二者而同推。以此观之。则非全书之言。不出于轻视而漫易哉。

  (二)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

  此条三节。此节三问一答。通下文二节乃三答词。盖原三阳所以入胃之殊因也。太阳阳明者。

  谓太阳受病经入胃而成胃实也。脾约见第六十一条。此举大意。详见后。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

  正。谓本经也。以病到本经遂入胃而成胃实。故指首条谓即此是也。然大概亦只是如此。

  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少阳阳明者。以病到少阳。方才入胃而成胃实者言也。发汗以下。三阳皆然。乃独于少阳发者。以少阳主半表半里。表里皆不可攻故也。然三者之因虽少殊。要亦不过互明耳。

  (三)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身热汗自出。起自中风也。不恶寒。反恶热。邪过荣卫入里而里热甚也。此以太阳传入中风阳明之外证言。

  (四)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

  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亡转皆见太阳篇。中风本自汗。故发汗已下皆致传阳明。势易也。古人大便必更衣。不更衣。

  言不大便也。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之表证言。

  (五)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不发热而恶寒。起自伤寒也。恶寒将自罢。邪过表也。即自汗出。邪热郁于阳明之肌肉。腠理反开。津液反得外泄也。恶热。里热甚也。此以太阳伤寒传入阳明之外证言。

  (六)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此承上条之答词。复设问答而以其里证言。无所复传者。胃为水谷之海。五脏六腑四体百骸皆资养于胃。最宜通畅。实则秘固。复得通畅则生。止于秘固则死。死生决于此矣。尚何复传。

  恶寒二日自止者。热入里而将反恶热。以正阳阳明言也。以病二日而其几有如此。则斯道之精微。岂专专必于谈经论日所能窥测哉。

  (七)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照吉切。发热无汗。追言太阳之时也。呕不能食。热入胃也。反汗出者肌肉着热。肤腠反开也。 。热而汗出貌。

  (八)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微汗出也。

  此承上条复以微汗申言。重致叮咛也。

  (九)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彻。除也。言汗发不对。病不除也。此言由发太阳汗不如法。致病入胃之大意。以为总结上文。

  (十)伤寒三日。阳明脉大。

  伤寒三日。该中风而大约言也。凡类此者。皆仿此。脉大。阳明气血俱多也。

  (十一)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

  申酉戌。阳明之王时也。正气得其王时。则邪不能胜。故退而自解也。

  (十二)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迟者。缓之变。汗出多微恶寒者。风邪犹有在表者。故曰未解也。可发汗。例也。宜桂枝汤。

  谓仍须解其肌。则入胃之路自绝也。方见太阳上。

  (十三)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浮者。紧之转。邪外向也。无汗而喘者。寒邪在表未全除也。故曰发汗则愈。言当仍从解外也。宜麻黄汤者。言当散穷寇于境界也。方见太阳中。

  (十四)阳明病。若能食者。名中风。不能食者。名中寒。

  此以食之能否。喻人验风寒之辨。盖阳明主水谷。风能食。阳能化谷也。寒不能食。阴不杀谷也。名犹言为也。中寒即伤寒之互词。大意推原风寒传太阳而来。其辨验有如此者。非谓阳明自中而然也。玉机微义谓。惜乎仲景不言中寒。经言中寒殆不止此。何尝不言。彼以经为不言者。

  其意将以为中之与伤。有各别之分也。殊不知经称中伤二字。于风寒者。要亦从来之通称。经因通称以为称。非经之称始也。想从来通称之意。大约不过以风寒本天之二气。中伤是以人之被之而为称。譬如称人之中于箭伤于刃。只可在刀箭疮上认病。岂可向中伤上摸影。由此言之。则中风与伤寒之说。必须于风寒二病上认得证候分晓。不当在中伤上各别寻头脑也。且以经文大义考之。措词多是互相发。则中伤二字亦是互相为用。不言可知矣。通篇虽无伤风一说。然以伤寒复称中寒论之。则中风得称伤风。亦可推也。世俗又有感冒之称。盖由愚夫愚妇。不知中伤与感本素灵之互文。乃讳中伤为重。而起趋感冒为轻。以便慰问之风。遂成弊习耳。原无关轻重之义。

  读书贵格致穷理。明道以正俗。乃舍古不稽。一从流俗。直欲于虚文上争差分。不究事实而求多于往哲。可不正谓之冥行索涂。东西一听候于呼叱哉。

  (十五)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

  轻高而上前者为阳微。以中风之缓言。中风本自汗。故言出少为自和。和对太过言。谓未至太过耳。非直谓平和。大过者。以其失于不治。与凡治之不对。致出不已者言也。

  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实以伤寒之紧言。伤寒本无汗。故曰因发其汗。发而出之过多。则与自出过多者同一致。故曰亦为太过。自此以下。乃总结上文以申其义。阳绝即亡阳。盖汗者血之液。血为阴。阴主静。本不自出。盖所以出者阳气之动鼓之也。故汗多则阳绝。岂惟阳绝。亡津液即亡阴也。读者最宜究识。

  (十六)太阳病。三日。发汗不解。蒸蒸发热者属胃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此概言阳明发热之大意。三日举大纲言也。蒸蒸热气上行貌。言热自内腾达于外。犹蒸炊然。

  故曰属胃也。调胃。和阳明之正也。方见太阳下编。

  (十七)阳明病。本自汗出。医更重发汗。病已差。尚微烦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以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差。与瘥同。穿介切。令。平声。为。去声。瘥。小愈也。以亡津液至大便硬。是申释上文。

  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至末。是详言大便出不出之所以然。盖水谷入胃。其清者为津液。粗者成楂滓。

  津液之渗而外出者则为汗。潴而下行者为小便。故汗与小便出多。皆能令人亡津液。所以楂滓之为大便者。干燥结硬而难出也。然二便者。水谷分行之道路。此通则彼塞。此塞则彼通。小便出少。则津液还停胃中。胃中津液足。则大便润。润则软滑。此其所以必出可知也。

  (十八)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与大猪胆汁。皆可为导。

  蜜煎导方蜜七合。一味内铜器中。微火煎之。稍凝似饴状。搅之。勿令焦者。欲可丸。并手捻作梃子。

  令头锐大如指。长二寸许。当热时急作。冷则硬。以内谷道中。以手急按。欲大便时。乃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