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溯源集


  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此为阳明病也。

  此又以明阳明伤寒入里而不恶寒之故也。曰恶寒何故自罢。曰阳明之经。在太少二阳之间。胃为阳明之腑。

  又在心肺之下。肝肾之上而居中。与脾脏以膜相连而为表里。犹大地居天之中。故为中央土也。土为万物之所归。

  邪气入胃。不比在经之邪。而能游行传遍。至此而无所复传。惟有攻下之法而已。经所谓土郁则夺之也。故始初之一日。尚在表而恶寒。至二日渐入阳明之里而自止。此为阳明之里证也。然邪气初到阳明。何以即入里乎。

  曰若分而言之。则太阳有经。故外以经脉为表。内以膀胱为里。是以里证少而表证多。阳明亦有经。故亦以经脉为表。

  而以胃腑为里。里证多而表证少。所以太阳治表之法居多。其治里之法。惟五苓散而已。阳明治里之法居多。其治表之法。惟葛根汤而已。然葛根汤之治表。亦必藉太阳之麻黄桂枝。方能发表。以邪从营卫而入。必由太阳故也。

  若以大概言之。则太阳专主乎表。必因误治而入里。阳明专主乎里。六经之邪皆可归入。入则无所复传。而成阳明下证。故谓之万物所归也。二日自止者。即内经热论所云。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之谓也。然此亦阳明之大意。

  立法之常经。犹未尽其变也。若在经之邪。至入里之候。或迟或速。其不齐正未可量也。

  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

  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病也。

  此又以明邪在太阳。因误治而传入阳明之里也。曰因何缘故而得阳明病乎。曰太阳病。若误发其汗。

  或早下之。及利其小便。皆足以丧胃中之津液。损胃阳之真气。使热邪乘虚入里。故为亡津液而胃中干燥。

  因热邪转属阳明胃经。故使不更衣。更衣者。凡贵人大便后。必更换所服之衣。故称大便曰更衣。不更衣则内实而大便难。此名阳明病也。不曰不大便有燥屎。而曰不更衣大便难者。缓词也。言此不过无津液而大便难。非若正阳阳明之热邪实于胃。有燥屎而谵语潮热不大便也。故一以小承气和之。一以大承气攻下之也。不大便则绝不能大便。今曰大便难。则犹欲大便而但觉难也。

  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言寒邪初入太阳。因邪气在表而发其汗。汗多固嫌于太过。然汗少亦为不及。不及则汗不彻而留邪内入。

  由太阳转属阳明矣。此示人以太阳传入阳明之故也。

  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微汗出也。

  转者。以此转属于彼。即传经之谓也。系。连属也。 然。 然微汗润湿之貌。言以无汗之伤寒。

  才入阳明。即 然微汗而现阳明经证矣。此示人以验邪入阳明之候也。

  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寒邪在表。则发热无汗。寒邪在胸。则呕不能食。皆太阳寒伤营之表证也。以无汗之伤寒。而反汗出 然者。

  是太阳之经邪。失治而转属阳明。以阳明病法多汗。故反 然汗出也。

  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

  此概言阳明病欲解之愈时也。阳明者。两阳合明也。至真要大论。帝曰。愿闻阴阳之有三也何谓。岐伯曰。

  气有多少异用也。帝曰。阳明何谓也。曰。两阳合明也。曰。厥阴何谓也。曰。两阴交尽也。天元纪大论云。

  帝曰。何谓气有多少。鬼臾区曰。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以愚意测之。庖牺氏之作易也。

  阴阳各一太少耳。惟人身之经脉有三。故帝亦不知而有此问也。其所以谓之多少异用者。盖以少为阴阳之初生。

  故谓之少。太为阴阳之盛极。故谓之多。少则其气必盈。阴盈则阳必亏。阳盈则阴必亏。故其用异。太则其气必亏。

  阴亏则阳必盈。阳亏则阴必盈。故其用亦异也。是故阳明者。太少两阳合明之盈气。厥阴者。太少两阴交尽之盈气也。若以经脉言之。阴阳离合论云。少阴之上。名曰太阳。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盖以三阳居三阴之上而在外。阳明又在二阳之间。居身之前。其太少之气。各有多少。至阳明两阳并合而为盛阳。

  故曰阳明。又云。中则为阴。其冲在下。名曰太阴。太阴之后。名曰少阴。少阴之前。名曰厥阴。三阴居三阳之下而在内。厥阴又在二阴之中。居身之下。其太少之气。亦各有多少。至厥阴两阴交尽而为至阴。故曰厥阴。

  灵枢阴阳系日月篇云。足之十二经。应十二月。合之于脉。则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

  此两阳合于前。以上半年为三阳之所属。而阳明又居于太阳少阳之中。故曰两阳合明也。又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为两阴之尽。以下半年为三阴之所属。

  而厥阴又居于太阴少阴之间。故曰两阴交尽。而仲景以从申至戌为阳明之旺时者。是不以经脉言。而以阳气之生旺言也。夫寅卯为阳气初出而发生。故为少阳。巳午为阳气盛长而畅达。故为太阳。至申酉而阴已长成。收气虽至。正阳极之时。如初秋之收气已至。而炎暑未除。热气犹盛。此正太少两阳之所归。故胃虽六月之未土。而大肠又兼谓之阳明燥金也。至戌而为阴盛剥阳之时。一日之气亦同。故其气不能更旺于戌。故曰戌上。

  卷之六 阳明篇纲领

  阳明上中下三篇纲领

  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此又设问以明邪入阳明之证治。各有不同。有太阳之邪。初入阳明境界。仍当用太阳治表之法者。如用桂枝汤麻黄汤及葛根汤桂枝加葛根汤者是也。有邪虽深入阳明。太阳症犹未罢而不可下者。有邪在太阳。误汗吐下。更利其小便。致胃中亡津液而干燥。大便难而为脾约者。是为太阳阳明。有邪入阳明之里。既无太阳未罢之证。又无传入少阳之兼证。乃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而为胃实攻下之证者。是谓正阳阳明。有阳明之邪。或太阳之邪传入少阳。但见少阳一症。便不可汗吐下。止以小柴胡汤和之者。有邪气既在少阳。因误发其汗。利其小便。令胃中津液干燥烦实。乃邪气复归阳明而大便难者。皆谓之少阳阳明。此三节乃阳明三篇之纲领。今即以此三节。分置三篇之前。以三节之所属。分隶其下。以便检阅。其解各见本条之下。

  卷之六 阳明篇纲领

  阳明风寒辨证

  阳明病。能食者为中风。不能食者为中寒。

  能食为中风者。风性虽温而客热不能杀谷。然合胃热。则能消谷善饥。故能食也。不能食为中寒者。

  寒邪在胃。则不化不纳。故不能食也。前太阳以营卫分风寒。此以能食不能食为辨者。何也。岂阳明本经自受之邪。不由营卫乎。曰。非也。前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非营卫而何。且有阳明病而用麻黄汤桂枝汤者。

  非由营卫而入乎。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诸阳之会。皆在于面。方乘虚时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阳明居身之前。虽主肌肉。亦必待腠理开而中于邪。

  邪气由外而入。安得不由营卫乎。然仲景不以营卫立辨。而以能食不以食为别者。因太阳居身之表。为最外一层。

  脉证疑似。表里参错。千蹊万径。变幻无穷。最难察识。非营卫无以为辨。故不得已而用之。至邪入阳明。内关胃气。

  即以能食不能食证之。风寒判然。何等明白。何等显易。一言破惑。智愚尽晓。何快如之。又何必喋喋于极难辨别之营卫乎。此仲景立法之所以妙也。

  辨误 此条本所以别阳明本经自感之风寒。而条辨谓是太阳传来之辨验。非阳明自中而然也。不知太阳有经。

  阳明亦有经。若果自太阳传来。则仲景已有明训曰。太阳得病时。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又曰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又曰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汗出也。观此条之语气。以能食不能食辨别风寒。犹为初症。岂非阳明经之自感乎。至于中风中寒之称。方氏又谓中寒即伤寒之互词。中伤二字之于风寒。亦从来之通称。通篇虽无伤风一说。然以中寒论之。则中风得称伤风。亦可推也。此说虽近似有理。然仲景立法垂训。宁肯模糊笼统。使后人于暗中摸影邪。愚考之论中。自太阳篇中至三阴诸证。凡寒邪为病。无不称伤寒者。此条为阳明纲领。独有中寒二字。已自不同。后节条目中。更有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及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胃中虚冷故也。阳明脉迟。食难用饱。诸证。

  皆阳明中寒也。盖伤则邪入犹浅。中则邪入较深。所以即能伤犯胃气而不能食也。试观太阳误治。乘虚陷入。不痞结于胸中。即入里而伤胃。何况阳明本经受邪。入胃尤为易便。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二日恶寒自罢。即便汗出而恶热。从可推矣。盖风之中人也。仅伤于卫。寒之伤人也。已伤其营。俱为在表之邪而已。至失治误治。方得入里。若寒邪之中。气已达内。非复风邪之中人可比。是以六经条下。风必称中者。风本阳邪。性温而缓。必待中而后能伤卫。若伤风。不过鼻塞声重咳嚏而已。

  岂得与伤寒并峙乎。寒本阴邪。其性锋锐。伤之则透卫入营。中之则内犯胃气而不能食矣。至三阴证中。

  仲景虽不言中。而太阴之呕吐自利。腹满而痛。少阴脉沉足冷。吐利烦躁。身蜷四逆。厥阴之呕吐涎沫。

  下利清谷。以至囊缩等证。岂非后人之所谓直中乎。然则中伤二字。方氏既有箭中刀伤之喻。而又谓之通称之互词。然欤否欤。

  卷之六 阳明上编

  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邪在太阳。则以浮缓为中风。阳明已在肌肉之分。与太阳稍异。故不曰缓而曰迟。所谓迟者。非寒脉之迟。

  乃缓脉之变称也。又非中寒之阳明脉迟也。若阳明脉迟。即不能食矣。下文阳明中风者皆能食。但此条以风邪在太阳之表。仍是风伤卫分。故不言能食而亦以桂枝汤主之也。汗出多者。太阳中风。已是阴弱而汗自出矣。

  而阳明证又法当多汗。二证兼并。故汗出多也。太阳中风本恶寒。邪入阳明。当不恶寒而反恶热矣。今风邪尚在太阳卫分。故仍恶寒。但邪气已属阳明。故虽恶寒而亦微也。然汗出已多。邪气当解而不恶寒矣。以汗多而仍恶寒。

  是以知太阳之表证尚未解也。故云可发汗。宜桂枝汤。

  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旧注云。KT KT 。伸颈之貌。动则伸颈摇身而行。项背强者。动则如之。此成氏之说也。夫项背已强缩而不得伸。又安能伸颈摇身而行乎。KT KT 。按字义本属象形。言鸟之短羽者。飞则KT KT 然。所以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俯首不能自如之貌。盖因太阳之经。自头而行于背。故项强。阳明之经。自面而行于身之前。故颈病。灵枢脉经篇云。足太阳之脉。

  其直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足阳明之脉。旁约太阳。循颐后。出大迎。循颊车。过客主人。

  循发际。其支者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以二经并皆受邪。故颈项皆病。所以不得引伸而KT KT 然也。此条与阳明伤寒之KT KT 无汗恶风者。互相对待。彼以太阳寒邪初入阳明。其无汗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有麻黄之葛根汤主之。

  此以太阳风邪初入阳明。其汗出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桂枝加葛根汤主之。盖无汗恶风及汗出恶风。皆太阳中风伤寒之见证。惟KT KT 为颈病。故属阳明。以太阳证多。阳明证少。故仍谓之太阳病。而各以伤寒之麻黄。中风之桂枝为主治。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邪也。夫阳明本多汗。太阳中风亦自汗出。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本当汗出而谓之反者。非阳明中风。不应汗出而曰反也。盖因阳明伤寒条下。有KT KT 无汗恶风。故此曰反汗出也。

  桂枝加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 桂枝(三两) 芍药(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甘草(二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如桂枝汤法。

  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辨误 按太阳阳明KT KT 证二条。其治反汗出恶风。既名之曰桂枝加葛根矣。无汗恶风者。乃伤寒初入阳明。

  故仍用麻黄汤之汗泄。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经邪。本当名之曰麻黄加葛根汤。两方并峙。则风寒各异。自无交互舛错之病矣。不意但名之曰葛根汤。其名义稍觉模糊。致后之昧于理者。搅乱错杂。以桂枝汤中之芍药。误入有麻黄之葛根汤中。芍药乃敛阴收汗之药。岂宜用之于无汗恶风之伤寒。至以葛根汤中之麻黄。误入桂枝加葛根汤中。岂反汗出者之所宜。况太阳中风本自汗出。阳明又多自汗。宁可更用麻黄又发其汗乎。恐不止于津液枯竭。而有亡阳之祸矣。前注皆失于觉察。相沿传习。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故特拈出。以辨千载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