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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恒论
【阐释】本太阳病并于阳明,名曰并病。前条太阳证未罢,故不可下,今则表邪已解,所现全为里实证,可用大承气汤下之以清里热,此郑氏谓“下之可愈”也。
三、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顶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鞕者,当刺大椎第一间①、肺俞②、肝俞③,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穴)④。
①大椎第一间:在第七颈椎和第一胸椎棘突之间(督脉经)。
②肺俞:当第三第四胸椎横突起间,在脊外方一寸五分(膀胧经)。
③肝俞:当第九第十胸椎横突起间,在脊椎外方一寸五分(膀胧经)。
④期门:乳直下二胁间(肝经)。
郑论:按太少合病,如何只有太阳经证,而无少阳经证,似不可以言并病。若谓眩冒本属少阳,加结胸,心下鞕,仍属太阳,何也?太阳之气,由下而上至胸腹,今结胸心下痞,多系寒水上逆而成,理应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针刺,而伤无病之经哉?
【阐释】太阳与少阳并病,就是太阳之邪传并少阳,而太阳之邪未罢,既有头痛项强的太阳证,又见到头眩昏冒胸胁痞满的少阳证,由于邪已渐入,所以又有时如结胸的现象。汗、下治法皆非所宜,原文采取针法治之。郑氏曰:“理应按法施治,又何必以针刺,而伤无病之经哉?”然则如何按法施治?邪入少阳而太阳证未罢,可用柴胡桂枝汤治之。桂枝汤以解太阳之邪,柴胡汤以和解少阳,则眩冒可除。若误汗则热邪入于肝经而谵语,当如太阳下篇、条例,刺期门以泄肝邪,肝之邪热去,谵语自止。
四、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鞕,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郑论:按此条大约当解表而不解表,误下之,则邪正相搏,结下心下而成痞鞕,以致上之水浆不入,下之利不止,其人心烦,实危亡之首,可不(谨)〔慎〕软?
【阐释】此为太阳少阳并病,本不当下而反下之,三焦气阻,水道不行,与水相结而成结胸,因而心下鞕。正虚于下则下利不止,邪逆于上则水浆不下,气结于中则心烦,此乃误下而成结胸之危候。郑氏曰:“实危亡之道”。然则坐以待毙耶?笔者认为应大剂回阳收纳,待正气充实,继用陷胸汤攻之,俟邪去而以温补调之,斯为得矣。
伤寒坏病
计二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①,仍不解者,此为坏病②。桂枝不中与〔之〕也③。(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前段
①温针:针炙的一种方法,用针针于一定穴位,以艾裹针体而蒸烧之,以冀发汗。
②坏病:因治疗错误致病情发生恶化,证候变乱,而不能称其名者。
③不中与:就是不中用的意思。
郑论:按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治皆不愈,总其未得病之源委而误用之也,仍究察其何逆,而随机治之,然亦不得为之真坏证也。
【阐释】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的治疗,病仍未解,原因是治法不当,使病情变化,成了坏病。郑氏曰:“仍究察何逆,而随机治之”。假如发汗、温针亡阳,则有脉微身寒之变,宜桂枝加附子汤。吐伤中气,气逆脉促者,宜生姜半夏汤。下之而寒水下陷,利遂不止,脉濡滑者,宜四逆理中辈。此即原文随证治之之义矣。
二、〔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鞕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郑论:按太阳之邪不解,应当传入阳明,何得越位而转入少阳也?然太阳寒水之气,亦许结于胁下鞕满,如此而言。亦可谓转属少阳也。迨至干呕不欲食,往来寒热,少阳之本证具也,未经吐、下,可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若已经汗、吐、下,温针而见谵语,未见柴胡证,似从谵语法治之,亦不得尽目之为坏病也。学者又当于临证时,细细求之可也。
【阐释】本条前段提出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既具少阳主证,脉虽沉紧与证不符,当舍脉从证,可与小柴胡汤治疗。后段则述及少阳病误治的变证及救误的原则,郑氏曰:“亦不得尽目之为坏病也,当于临证时,细细求之可也”。
总之误用汗、吐、下、温针,非病胃燥,即为血热。胃燥之证,轻则小承气,重则调胃承气,最重则为大承气。血热之证。轻则刺期门,重则桃核承气,尤重者抵当汤,随证施治可也。
伤寒痰病
计三法(据舒本校补)
一、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①,当吐之,宜瓜蒂散。(诸亡血家不可与瓜蒂散)原文
①胸有寒:这里的“寒”字作“邪”字解,即胸中邪气阻滞的意思。凡痰涎宿食等都属于邪的范围。
郑论:按此条头项既不强痛,又无恶寒、恶风情状,何得如桂枝证,此皆不经之论。应当云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胸有寒也,后人即按胸有寒结治之,何等直切,此病亦不在可吐之例,至亡血家更不在吐之例也
【阐释】本条郑氏持否定意见。笔者认为病如桂枝证,即有发热汗出,但头不痛、项不强,则非表证。寸脉微浮,主病在上,胸中痞鞕,是痰涎壅塞于膈上,阻碍气机,痰随气逆,所以上冲咽喉不得息。这是正气驱邪外出所反应的证状,所以治疗采取因势利导的方法,用瓜蒂散涌吐,此即《经》所谓“在上者因而越之”的治则。汗、吐、下是攻病的三个大法,病在膈上就当使用吐法,吐法取效简捷,能直接将病邪倾吐而出。但在《伤寒论》中,吐法的方证俱备者只此一条。方治后又垂戒云:“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瓜蒂散”。教人慎重之意耳。
瓜蒂散方(校补)
瓜蒂一分(熬黄)赤小豆一分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渣,取汁和散,温顿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瓜蒂散。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瓜蒂味极苦,性升而催吐;赤小豆味苦酸,功能利水消肿。两药配合,有酸苦涌泄之功。香豉轻清宣泄,更能加强涌吐之力。本方力猛,过吐恐伤胃气,所以体虚或失血的人应该慎用。后世推广用于膈上痰积、食积、以及卒中痰迷,涎痰雍盛。吐之即愈。
二、病人有寒,复发汗①,胃中冷,必吐蛔。
①复:更也,言误也。
郑论:按病人既有寒饮而发其汗,汗则亡阳,胃阳既亡,胃中之冷更甚,必吐蛔者,蛔不安于内也。
【阐释】里寒之人,虽有表证,仍当先温其里,否则表证虽除,里寒转甚,胃中冷而吐蛔矣。本条未出方治。《金鉴》说;“宜理中汤送服乌梅丸可也”。与病情颇为切合。
三、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②。心(中)〔下〕满而烦,饥〔而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②邪:这里是指停痰食积等致病因素。胸中:概指胸胃而言。
郑论:按手足逆冷,胃阳不达于四末也。但逆冷务必究其阴阳,苟阳邪甚而伏者,必有火形足征,阴邪甚而逆者,亦必有阴邪可验;胸满饥能食,属阳甚者,为热壅,胸满而不能食,属阴者,为寒结。或清、或温、或吐,自有一定之法也,岂得专一吐言哉!
【阐释】本条为痰饮食积,壅塞胸中而厥逆的治法。病人手足厥冷,阳气不达于四末,然阳气何以不达,则不可不辨。阳邪甚而伏者宜清,阴邪甚而逆者宜温。胸满饥能食为热壅,则可吐之;胸满饥不能食属阴为寒结,则当温也。故郑氏说:“或温、或清、或吐,自有一定之法也,岂得专一吐言哉”。
伤寒恒论卷八
太阴〔全〕篇计九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鞕①。
①胸下结鞕:指胃脘部痞结胀鞕的意思。
郑论:按腹满而吐,有因饮食停滞而吐者,有因邪热结聚上壅而吐者,有因寒邪闭结上逆而吐者,不可不辨。但邪之所聚,上逆则为吐,下迫则为泻,故有腹痛之征。理应相机施治,若误下之则正气大伤,必有结鞕之患,不可不慎也。
【阐释】此条为太阴病的提纲。太阴与阳明同主肠胃疾患,但两者的性质不同,阳明为里实热证,而太阴为里虚寒证。前者腹满为肠胃中有宿食燥屎,按之鞕满而痛,故大便利而满亦去。后者腹满为肠胃外郁寒湿,按之柔软不痛,故下利而满仍不除。郑氏谓:“腹满而吐,有因饮食停滞而吐者,有因邪热结聚上壅而吐者,有因寒邪闭结上逆而吐者”。笔者对上述三种腹满而吐,分别以温中行气降逆之理中汤加半夏治之;苦寒降逆之大、小承气汤治之;扶阳散寒降逆之吴萸四逆汤治之,均获得满意效果。
二、太阴中风,四肢烦疼②,阳微阴涩而长者③,为欲愈。
②“烦疼”:指疼之甚,反侧安置极不舒适、难于形容之状也。
③阳微阴涩:阳微阴涩的阴阳二字,应作浮沉解,言轻取之而微,重取之而涩。
郑论:按太阴为脾脏,既称中风,夫中者,如矢之中人,既中脾脏,系属绝证,何竟四肢烦疼,应是太阴受风,庶与病合。而曰四肢烦疼是风邪不胜之意。阳微、言风邪之轻,阴涩而长,言脾气之旺,故称曰欲愈,如此处论,庶合经旨。
【阐释】郑氏驳“中”字为不当。“中”字应作感受风邪解。太阴属脾,脾主四肢,太阴经受风邪,所以四肢烦疼。风脉本浮,今而微,知风邪当去;涩是阴脉,长是阳脉,阴脉中而有阳脉,为正气复来之征,正气复就有力驱邪外出,故为欲愈。
三、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郑论:按既称太阴病,应是理中汤法也。虽见脉浮,并未见太阳恶风畏寒,不得以桂枝汤发汗,即太阴兼太阳合病,亦无非理中汤内加桂枝耳。今每见脉浮,属饮食停滞者多,亦不可不察,学者宜知。
【阐释】自此以下凡六节,言太阴病有表、里、寒、热、虚、实之不同也。郑氏谓:“既称太阴病,应是理中汤法也。……即太阴兼太阳合病,亦无非理中汤内加桂枝耳”。示人不能以脉定病,而必须脉证合参。若果系太阴病,当是“太阴病中风”,四肢烦疼而脉浮者,并有头疼发热等表证,无腹满而呕,食不下、自利诸症,然后可用桂枝汤。
四、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①,当温之,宜〔服〕四逆(汤)〔辈〕②。
①脏有寒:指胃肠虚寒而言。
②四逆辈:指四逆汤一类的方剂,如四逆汤、白通汤、通脉四逆汤之类。
郑论:按自利之人,每多口渴,以其气机下降,津液不得上潮。此则不渴,乙太阴主湿,湿甚故自利,故不渴,称为脏寒,法固当温里,应大剂温中,而原文所主四逆(汤)〔辈〕。但四逆乃少阴之主方,而非太阴之主方,此中固属大有关键,而圆通之机,即四逆亦大可用也。学者亦不可泥于法,而为法所囿也。
【阐释】自利而渴者属少阴,自利不渴者属太阴。此节乃太阴自受之里寒证也,曰自利者,非误治后之下利也,不渴者,乃寒湿盛而无燥热之化也。曰属太阴,又曰以其脏有寒,盖恐人但知太阴之湿,而不知自利不渴者,必有寒在脏也。宜服四逆辈者,当包括理中汤在内,以温脾肾为要,斟酌用之。
五、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胃)〔脾〕家实③,腐秽当去故也④。
③脾家实:指胃肠机能恢复而言。
④腐秽:指肠中宿积腐败的物质。
郑论:论发黄与不发黄,专视乎小便之利与不利,利者气机不能遏郁,故不发黄,不利者气机遏郁,故见发黄。此条专在小便之利与不利上分,大有卓见。至暴烦下利,日十余行,而曰(胃)〔脾〕家实,腐秽当去,是气机下降,非若阳明之便鞕便难,故知其属太阴无疑也。
【阐释】此节乃太阴表邪入里之实证也。浮缓之脉虽类太阳中风,但无发热汗出恶风之证,而手足自温,所以属于太阴。太阴为湿土之脏,寒湿滞郁亦能发黄,但此种身黄,色黄而黯晦,为阴黄,与湿热郁蒸之阳黄,色鲜明如橘子色者很易区别,前者治以附子理中汤加茵陈,后者用茵陈五苓散治之。若小便自利,则湿邪从下而去,湿不内郁,故不发黄。至暴烦下利,乃脾阳回复,自动祛邪外出,可不药而愈。
六、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尔〕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前段
郑论:此条原系太阳因误下,而邪陷于脾,故见腹满时痛,理应温中醒脾,似非桂枝汤㈠所宜,学者细酌之。
㈠邪陷下而用桂枝汤,使邪复从于表而解,所加芍者,和脾络之意也,亦妙(顶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