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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伤寒补亡论
又曰。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一云不利者)死。
若下利不止者。亦死。雍曰。大抵湿家不可下也。初虞氏曰。发汗下之死。谓误作伤寒治而汗下之也。
问曰。中湿风湿。脉何以辨。雍曰。脉沉而缓者。曰中湿。脉浮恶风者。曰风湿。中湿无风脉故也。
问曰。何谓湿温。王叔和曰。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湿热相搏。则发湿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支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汗。汗出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黄而色变。名曰重 。如此死者。医杀之也。朱氏曰。湿温多汗。头目痛苦。妄言。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急。治在足太阴经。(余上下文同)
雍曰。白虎加苍术汤主之。活人书。载中湿风湿湿温三种之外。尚缺寒湿痹。今续附于后。湿痹谓缓风湿痹。亦云湿风。非风温也。
仲景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常氏云。可五苓散。雍曰。湿病汗不出者。寒湿在里不解也。凡湿家发黄者。宜五苓散。
又曰。湿家病在头中寒湿。则头痛鼻塞而烦。内药鼻中则愈。其详见上。
千金方曰。湿痹缓风。身体疼痛。如欲折。如锥刺刀剜。七物附子汤主之。
又曰。湿风体痛如折。肉如锥刺刀所刺。八物附子汤。
卷十七
中六条
仲景曰。太阳中热者。 是也。其人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金匮要略曰。白虎加人参汤主之。雍曰。亦有恶风者。谓汗太多也。
又曰。太阳中 者。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要略曰。瓜蒂散主之。
又曰。太阳中 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庞氏曰。宜大小橘皮汤。大橘皮汤治动气在下不可发汗者。小橘皮汤主手足逆冷呕哕。即二味生姜橘皮汤。
问曰。中暑。中 。热病。何以别之。雍曰。冬伤于寒。因暑气而后发者。为热病。冬不伤于寒。而夏伤于暑。为中暑。中暑。即中也。皆太阳经受病。故热病正为伤寒。而中暑为与伤寒相似。活人书曰。夏月发热恶寒。头疼。身体肢节痛重。其脉洪盛者。热病也。夏月自汗恶寒。身热而渴。其脉微弱者。中暑也。大抵中暑与热病外症相似。但以脉盛脉虚别之。甲乙经云。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
得之伤暑。盖寒伤形而不伤气。所以脉盛。热伤气而不伤形。所以脉虚。伤寒肢节痛重。其脉洪盛。按之有力。此冬月感寒深。至夏发耳。
中暑则背寒面垢。手足微冷。烦渴口燥。但觉倦怠。四肢却不痛重。
其脉微弱。按之无力。白虎汤主之。其厥逆恶寒者。橘皮汤主之。头痛恶寒。心烦躁。心下不快者。五苓散为最良。
问曰。中暑何故洒洒然毛耸恶寒。朱氏云。经曰。四时八风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然寒。闭则热而闷。近人不问中热暑。或作热病法治之。复用温热药。必致发黄斑出。更为蓄血。尤宜戒之。
问曰。热病。暑病。 病。三者异名。诸家不分。何如。雍曰。热病亦可谓之暑。 病亦可谓之暑。故时言热。亦时言暑。其始则当有热二病。以其通可谓之暑。故有三名。是以难别。素问曰。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以热而言也。
又曰。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此以暑而言也。二者其实一也。仲景、叔和曰。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
又曰。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此一病。或言暑。或言热也。是以巢氏于伤寒之外。别出热病一门。而首曰。暑病者。热重于温也。是热病亦谓之暑也。庞安常复出暑病一篇。而取之实伤寒之热病。又二家所载。皆以素问五脏热病为主。是名同而实异也。惟朱氏分别热病与中暑不相差互。然朱氏所谓热病者。伤寒也。所谓中暑。即 者是也。其意易明。
不令人惑。当从朱氏名之。其他诸家所论。亦未尝不同。名特异耳。
卷十七
霍乱二十六条
仲景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此名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吐利而复发热也。(一作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雍曰。此论霍乱似伤寒之症也。
又曰。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一作吐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
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恶寒。
脉微而(一作缓)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雍曰。此论今是伤寒之症。故言本呕下利不可治。若论霍乱。则必呕吐而利也。
一是伤寒而不属阳明。恶寒脉微复利。利止者。则用四逆加人参汤主之。此汤若霍乱症亦可服。千金翼合二论为一。是当经有缺文。
问曰。霍乱何由而致也。雍曰。胸中逆乱之气也。初无疾而霍乱。往往饮食失节。而致胸中逆乱也。故伤寒而霍乱者。阴阳二气乱于胸中也。灵枢三十四篇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营气顺脉。卫气逆行。清浊相干。乱于胸中。是为大 。
又曰。乱于肠胃。则为霍乱。
经言五乱。霍乱其一也。惟乱于胸。所以吐。乱于肠。所以利也。孙真人曰。饮食 狯。复食乳酪。海陆百品。无所不啖。眠卧冷席。多饮寒浆。胃中诸食。结而不消。阴阳二气壅而伏痰。阳气欲升。阴气欲降。
阴阳乖隔。变成吐利。头疼如破。百节如解。遍体诸筋。皆为回转。论时虽小。卒病之中。最为可畏。虽临履薄危。不足论也。故古人语此者。刺之则徐出徐入。导气而已。非补泻也。用药者。顺其阴阳之气而已。无汗下也。此伏治乱气之道。
仲景曰。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又曰。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又曰。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千金翼曰。无猪胆。以羊胆代之。千金方别有加减法。
又曰。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雍曰。勿服药。损谷则愈。
叔和曰。转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鸡屎白散主之。
千金要方曰。凡霍乱。务在温和将息。若冷则遍体转筋。凡此病。定一日不食为佳。仍须三日少少饮粥。三日以后。可恣意食息。七日勿杂食为佳。所以养脾气也。
又曰。凡诸霍乱。忌与米饮。胃中得米即吐不止。但与浓朴葛根饮。若冬瓜叶饮。但沾渍咽喉。而不可多与。若服汤时随吐者。候吐定乃止。诊脉绝不通。以桂合葛根为饮。吐下心烦。内热。汗不出。
不转筋。脉急数者。可犀角合葛根为饮。吐下不止。发汗心烦。欲饮水。可少饮米粉汁为佳。若不止。可与葛根荠 饮服之。
又曰。霍乱吐多者。必转筋不渴。即脐上筑。霍乱而脐上筑者。
为肾气动。当先治其筑。治中汤主之。去术加桂心。去术者。以肾虚故也。加桂者。恐作奔豚也。霍乱而脐上筑吐多者。若下多者。霍乱而惊悸。霍乱而渴。霍乱而腹中痛。呕而吐利。呕而利。欲得水者。皆用治中汤主之。
又曰。治中汤治霍乱吐下。胀满。食不消化。心腹痛。
又曰。霍乱转筋。肉冷汗出呕哕者。四顺汤主之。
又曰。霍乱多寒。手足厥冷。脉绝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
旧方用枣三十枚。今以霍乱病法多痞。故除之。如退枣。入葛根二两佳。霍乱。四逆汤加半夏一合。附子小者一枚。恶寒。乃与大附子。
(朱氏无此加减故详录之)
又曰。霍乱吐利已。服理中四逆四顺热不解者。竹叶汤主之。
(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
又曰。毒冷霍乱。吐利烦呕。转筋。肉冷汗出。手足指皆肿。喘息垂死绝语音不出。百方不效。脉不通者。服人参汤。取瘥乃止。随吐。续更服勿止。并灸之。
又曰。老人羸劣。冷气恶心。饮食不化。心腹虚满。拘急短气。霍乱呕逆。四肢厥冷。心烦气闷。流汗。扶老理中汤。原系理中散。常服以蜜为丸。
又曰。霍乱四逆。吐少呕多者。附子粳米汤主之。
又曰。妇人霍乱。呕逆。吐涎沫。医反下之。心下即痞。当先治其吐涎沫。可服小青龙汤。涎沫止。次治其痞。可与甘草泻心汤。
又曰。中热霍乱。暴利心烦。脉数。欲得冷水者。以新汲并水顿服一升。
又曰。凡霍乱。灸之或未能立瘥。终无死忧。不可逆灸。或但先下后吐。当随病状灸之。雍曰。治霍乱之法。惟千金要方最为详备。
除以前录外。尚有霍乱余症。及转筋危症等十六法。灸法十八法。当参同用之。
活人书曰。夏月中暑霍乱。上吐下利。心腹撮痛。大渴烦躁。四肢逆冷。汗自出。两脚转筋。宜服香薷散。须井中沉令极冷。顿服之。
乃效。雍曰。香薷、浓朴、 豆。皆古人治霍乱要药。故此药为有理。
中暑霍乱。惟纳冷水饮则不复吐逆。时有以新汲水服理中丸。亦佳。灵苑方煮良姜末。沉令极冷服。皆宜冷服。
问曰。传信载柳州尝得干霍乱。吐之愈。诸家未见有言干霍乱者。有之乎。雍曰。有之。第当时不能究其说。真言少伪耳。近世之人。尤不知也。霍乱者。五乱之一也。皆作吐利。无干而不吐利者。其不吐利者。乱气也。按灵枢经五乱之症。惟乱于肠胃一症名霍乱。故作吐利。其余四症。皆不作吐利。只谓之乱气。柳州之疾。盖乱气干心之症。非霍乱也。谓为干霍乱者虽谬。然尚不失为五乱之一。今则无复知乱气之名矣。
卷十七
虚烦七条
孙真人曰。诸虚烦热者。与伤寒相似。然不恶寒。身不疼痛。故知非伤寒也。不可发汗。头不痛。脉不紧数。故知非里热也。不可下。
如此内外皆不可攻。而强攻之。必遂损竭多死。难救也。此虚烦。但当用竹叶汤。若呕者。以橘皮汤一剂。不愈。为可重辨也。此法宫泰数用。甚效验。伤寒后虚烦。亦服此汤。
活人书曰。王叔和云。有热不可大攻。攻热者则寒起。正宜服竹叶汤。
仲景曰。伤寒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雍曰。千金方竹叶汤有二方。霍乱热不解者。用竹叶汤。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若里虚烦不可攻者。当以竹叶汤。与前所说虚烦症同。当用之。即仲景竹叶石膏汤也。
雍曰。王仲弓云。凡似伤寒症有五。一曰 。二曰湿。三曰 。四曰霍乱。五曰虚烦。以上四症见仲景论。独虚烦始于孙氏。
庞氏曰。虚烦似伤寒。身亦热而烦躁。头不痛。身不疼。脉不数者。宜竹叶石膏汤主之。兼治中 吐逆。脉滑数者。
又曰。虚烦。或呕逆吐。脉弦细芤迟。手足微寒。胸寒者。橘皮汤主之。兼治暴寒下利。只用生姜橘皮二物。水煎。
卷十八
伤寒温疫论一条
雍曰。伤寒时气。症类亦多。或名伤寒。或名温病。或曰时行。或曰温疫。或曰温毒。或以为轻。或以为重。论说不一。益令人惑。大抵其病往往有一种实时发者。必轻。经时而发者。必重也。且如伤寒一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盖初感即发。无蕴积之毒瓦斯。虽为伤寒。而其病亦轻。
仲景又曰。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热病。是则既伤于寒。又感于温。两邪相搏。合为一病。如人遇盗。又有同恶济之者。何可支也。故伤寒冬不即发。遇春而发者。比于冬之伤寒为重也。又有夏至而发者。盖寒毒浅近在肤腠。正气易胜。故难久留。是以即发。其毒稍深。则入于肌肉。正气不能胜。必假春温之气开疏腠理。而后可发。是以出为温病。又其毒之盛者。经时既久。深入骨髓。非假大暑消烁。则其毒不可动。此冬伤于寒。至夏为热病者。所以又重于温也。故古人谓冬伤于寒。轻者夏至以前发为温病。甚者夏至以后发为暑病也。此三者。
其为伤寒。本一也。惟有即发不即发之异。随脉变动。遂大不同。又有冬不伤寒。至春感不正之气而病。其病无寒毒之气为之根。虽名温病。又比冬伤于寒。至春再感温气为病轻。然春温冬寒之病。乃由自感自致之病也。若夫一乡一邦一家皆同息者。是则温之为疫者然也。非冬伤于寒自感自致之病也。盖以春时应暖而反寒。夏热反凉。秋凉反热。冬寒反暖。气候不正。盛强者感之必轻。衰弱者得之必重。故名温疫。亦曰天行时行也。设在冬寒之日。而一方一乡一家皆同此病者。亦时行之寒疫也。大抵冬伤于寒。经时而后发者。有寒毒为之根。再感四时不正之气而病。则其病安得不重。如冬病伤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