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伤寒补亡论


  又曰。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雍曰。治在不可下证中。目黄。如前法治。

  又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雍曰。治在吐下后证中。身黄小便难。治如前法。

  千金方曰。诸病黄胆。宜利其小便。假令脉浮。当以汗解。宜桂枝黄 汤。

  又曰。伤寒。热出表。发黄胆。麻黄醇酒汤。冬用宜酒。春用宜水。

  又曰。治黄胆。鼻中取黄汁。宜瓜蒂、赤小豆、秫米末。名瓜丁散。

  又曰。时行病。急黄。并瘴疠疫气 疟。宜茵陈丸。余见千金十卷。(今千金三十四卷)

  巢氏曰。伤寒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必发黄。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亦发黄。其人黄如橘色。或如桃枝色。

  腹微满。此由寒湿气不散。瘀热在脾胃也。又时气发黄候曰。湿气盛。蓄于脾胃。脾胃有湿。则新谷郁蒸。不能消化。大小便结涩。故发黄。又温病候曰。发汗不解。温毒瓦斯瘀结在内。小便为之不利。故发黄。雍曰。巢氏所论。即仲景阳明懊 被火二证。及寒湿一证而已。

  亦甚略也。言简多不尽意。大抵瘀热在里不解。必为黄。热在膀胱。

  亦为黄也。桃枝色者。孙真人云。久则变作桃皮色也。

  又巢氏黄病论曰。黄病一身尽痛。发热。面色深黄。七八日后。

  热结在里。有血当下。如豚肝状。(庞氏云。有血。抵当汤。狂者。血下必自愈。)其人少腹满急。若眼睛涩痛。鼻骨疼。两膊及项强。腰背急。则是黄候。大便涩。但得小便利。则不虑死矣。不用大便多。多则心腹胀不住。此由寒湿在里。则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宿谷相搏。郁蒸不得消散。则大小便不通。故身体面背变黄色。凡黄候。

  其寸口近掌无脉。鼻口气冷。并死不治。

  活人书曰。病患寒湿在里不散。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宿谷相搏。郁蒸不消化。故发黄。此皆巢氏之言。惟改一表里字。

  又曰。发黄与瘀血。外证及脉俱相似。但小便不利为黄。小便自利为瘀血。要之发黄之人。心脾蕴积。发热引饮。脉必浮滑而紧数。

  若瘀血证发狂。大便必黑。此为异耳。凡病患身体发热。头面汗出。

  身无汗。剂颈而止。渴引水浆。小便不利。如此必发黄。茵陈蒿汤、五苓散加茵陈主之。

  又曰。茵陈蒿汤十分。五苓散五分。二药拌匀。每服三钱。温酒调服。日三服。即以茵陈蒿汤调五苓散服之最良。病患服汤。得小便利如皂角色赤。一宿腹减。则黄从小便中出也。栀子柏皮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皆可选用。

  又曰。伤寒欲发黄者。急用瓜蒂末。口含水。搐一字许入鼻中。

  出黄水。甚验。

  又曰。太阳病。一身尽痛。发热。身如熏黄者。何也。太阳中湿也。雍曰。宜五苓散。(太阳下宜有一病字。中湿原本是温字。)

  又曰。白虎证与发黄相近。遍身汗出。此为热越。白虎证也。头面汗出。

  颈以下都无汗。发黄证也。雍曰。白虎证遍身汗出。安能发黄。故仲景言阳明热越。不得发黄也。

  雍曰。巢氏黄病一论。未为该通。而诸家伤寒论中多从之。夫致黄之由非一。或误下。或火熏。皆能成黄。非止寒热谷气而已。大抵寒邪中人。久不能去。变为热毒。假春风发动表为可出之时。既动则不可复回。而腠理不开。无由作汗而出。郁而在里。终不能散。淫邪泮衍。血脉传流。其毒之重者。遇血相搏不能胜。为之变结。或如豚肝。

  或如墨色。此为邪气所败之血也。无以泄其邪。则血枯而人死。其轻者鼓血而上。随衄可出。涩者因促滑气而下。随溺可去。既不能与血相搏。又不能开腠理而生汗。上不可出。下不可去。乃散于毛窍之际。

  已失所舍。而无可定止。进退不能。郁为至黄之色。以待汗与溺而后通。此毒非不欲出也。犹人之行及门而无路也。医者疏通其道而指示之。不为汗。则为溺。未有不去之理。然毒在腠理之内。与正气争持。

  正邪相窒。毛孔亦不可开。是以不能作汗。必从开窍利小便而出。此所以毒瓦斯在里不能出者。必成黄血二证。虽轻重上下不同。其理一也。有可汗而出者乎。曰。脉浮甚者。其表必疏。可汗而出之也。

  庞氏曰。孙真人云。凡遇天行热病。多内热发黄。但用瓜丁散纳鼻中。黄水出乃愈。即后不复病患黄矣。常须谨候病患。四肢身面。

  微似有黄气。即速行瓜丁散。不可令散漫失候。必大危矣。特忌酒面色欲。犯者不治。(瓜丁细辛含水搐一字许千金方三味不同)

  卷十五

  瘀血圊血便血十一条

  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属桂枝汤。外解已。血未下。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雍曰。小便不利。不可攻也。

  又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满。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宜下之。以抵当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小腹硬满。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常氏云。小便不利。无血者。与五苓散。

  又曰。伤寒有热。小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又曰。阳明症。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

  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当汤下之。

  又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脉经云。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又曰。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此热在膀胱。必便血也。常氏曰。宜用桃核承气汤、芍药地黄汤。雍曰。宜先犀角地黄汤。

  又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可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常氏云。便血者。可黄芩汤。雍曰。热已除者。畏黄芩。

  又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氏云。可柏皮汤。

  又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也。

  雍曰。凡病各有轻重。治病用药。亦有轻重。且如瘀血一症。用抵当汤。根据法如此。不可易也。若其血症轻。或治之早者。亦不须用。

  只服犀角地黄汤。血症稍重。及治之瘥迟者。则用桃核承气汤。其重及治之迟者。方用抵当汤丸。抵当汤丸是十分之药。轻病不宜用也。

  用他药仿此。

  卷十五

  衄血吐血十条

  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又曰。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雍曰。麻黄汤发其汗。则热越而出。其衄必轻。(怡云子云。若根据时发汗。则不衄矣。脉浮紧。当用麻黄汤发汗。非致衄后用也。衄则愈矣。)

  又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又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常氏云。疑字误也。设须发汗。当用麻黄汤。不然。用桂枝麻黄各半汤。取其小汗出而已。雍曰。此症不言有汗无汗。故后人用药有疑。然反复详读。似无可疑者。衄家固当用麻黄汤。仲景以病仍在表。虽当发汗。而里症不大便六七日。既不敢用承气攻里。亦不敢用麻黄大发汗。故止用桂枝逐表邪。表解若见里症。待其可下。复用承气攻之也。此不用麻黄之意。若头痛者必衄六字。是此症中一小变症。仲景不言治衄法。盖此症其初里症似重。故仲景初欲与承气汤。后言仍在表者。是表症亦轻也。表轻则衄。衄则表当解。不必用药。虽桂枝亦不当服。当移宜桂枝汤四字于当须发汗之下看。则意亦明矣。

  又曰。阳明病。口鼻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常氏云。宜黄芩芍药汤。

  又曰。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常氏曰。可黄芩汤。

  又曰。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则吐水。

  雍曰。此有衄渴吐水三症。故庞氏先五苓散以止渴。次用竹叶汤以止烦。烦止则衄退矣。

  问曰。仲景言衄家不可发汗。亡血家不可发汗。此皆用麻黄汤。

  何也。雍曰。王仲弓言久衄之家。既已亡血。故不可汗。今缘失发其汗致衄。当分其津液乃愈。此论固已当。又庞氏之言为甚明。其言曰。脉浮紧无汗。服汤未中病。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小衄而脉尚浮者。宜麻黄汤。衄已脉微者。不可再行也。此分有汗无汗。麻黄桂枝。脉浮脉微。最为当理。以是论之。则小衄者。

  有发汗分津液之理。大衄者。病必自解。当听之。惟虑其衄不肯止。则根据活人书以药止之。若小衄发汗无汗。则反成大衄也。

  仲景曰。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雍曰。常氏用芍药地黄汤。以治上竭。而不治下厥。雍谓下不厥。则上不竭。必先以当归四逆汤治下厥。仍灸太溪穴、三阴交、涌泉穴。以止少阴之厥。

  或三阴交难取。则太溪涌泉尤奇。

  又曰。咽喉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微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庞氏曰。干姜甘草汤主之。常氏曰。咽中闭塞。可小柴胡汤。发汗吐衄者。柏叶艾叶汤。气微厥逆蜷卧者。当归四逆汤。雍曰。亦宜灸三阴交、涌泉穴。以止厥逆蜷卧。切勿服小柴胡汤。

  卷十五

  狐惑并病十条

  金匮要略曰。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王叔和曰。其气如伤寒。

  活人书曰。名狐惑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白。乍黑。千金同。病源曰。或因伤寒而变成此疾。

  又曰。蚀于上部则声喝。(一作嗅。金匮作声嗄。)甘草泻心汤主之。(千金同)

  又曰。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淹洗之。

  千金又曰。此由温毒瓦斯所为也。(病源作湿毒者所为。误。)

  又曰。蚀于肛者。雄黄散熏之。(千金同)外熏法。宜用千金也。

  又曰。其人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

  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 黑。叔和曰。黄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千金云。治狐惑。当用黄连熏草汤。叔和曰。

  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

  狐惑。并用猪苓散主之。

  千金曰。此由湿毒瓦斯。(湿当作温)然湿所为者。狐惑正病也。

  又曰。伤寒不发汗。变成狐惑。狐惑者。此自伤寒气而变也。

  又曰。 病与狐惑百合湿温之病鬼魅皆相似。宜精察节气。其新故二气相搏。成此病也。

  活人书曰。狐惑伤寒。与湿 。皆虫证。初得状如伤寒。或因伤寒成此疾。雍曰。狐惑与 。虽是两疾。治法不相远矣。

  又曰。大抵伤寒病。腹内热入食少。肠胃空虚。三虫行作求食。

  蚀人五脏。及下部为 病。其候齿无色。舌上尽白。甚者唇黑有疮。

  四肢沉重。忽忽喜眠。虫蚀其肛。烂见五脏则死。当数看其上下唇。

  上唇有疮。虫蚀其脏。下唇有疮。虫食其肛也。杀人甚多。因下利而得。治 。桃仁汤、黄连犀角汤、雄黄锐散主之。雍曰。常见有舌上成疮。不止唇而已。病源作上唇内。下唇内为当。

  雍曰。狐惑之 病。亦多有之。因医者既汗又吐。或又下。或利小便。亡津液太过。热毒内攻。脏腑枯焦。虫不得安。故上下求食。亦有不发汗。内热焦枯而成者。凡人之喉及阴肛常有。是皆比其他肌肉最津润处。故虫缘津润而食之。 病又不止因伤寒而成。多自下感之。因居湿地。下利不止。日久者。必得根据朱氏服汤。用锐散。若在肛外可见。用芦荟龙胆涂之尤妙。然必先汤内攻。而后淋洗外涂也。

  夏秋之交。小儿因下利。感此疾尤多。当须淋洗肛外。频视之。见细红点初有十数。即急治之。稍迟则增多。经夕即十数倍。如仓卒不能辨。只先以芦荟加小豆以涂之。他药能杀虫而不能毒人者亦可用。

  医工不识。误小儿甚多。若夫汤淹法屡验。

  卷十五

  百合病十四条

  千金论曰。百合病者。谓无经络。百脉一宗。悉致病也。皆因伤寒病虚劳大病以后不平复。变成斯疾。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也。二十三日当愈。其状腹满微喘。大便坚。三四日一大便。时复小溏者。病在中焦也。六十三日当愈。其状小便淋漓难者。病在下焦也。三十三日当愈。各随其症以治之。雍曰。孙氏着论。皆见于古书。

  独此论中分三焦症。古无所见。岂其书亡乎。果分三焦。则各有所在。诸药可治。不应仲景曰诸药不能治。乃时用诸百合汤也。千金百合病余论。则皆见于金匮矣。惟此一论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