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籍考


  互茅塞而莫辨。不深可悯耶。原夫仲景之六经。为百病立法。不专为伤寒一科。伤寒杂病。治无二理。咸归六经之节制。六经各有伤寒。非伤寒中独有六经也。治伤寒者。但拘伤寒。不究其中有杂病之理。治杂病者。以伤寒论无关于杂病。而置之不问。将参赞化育之书。悉归狐疑之域。愚甚为斯道忧之。于仲景究心有年。愧未深悉。

  然稍见此中微理。敢略陈固陋。名曰伤寒论翼。不兼杂病者。恐人未知原文合论之旨。以杂病为不足观。其当与否。自有能辨之者。甲寅春。慈溪柯琴序。

  〔张氏(锡驹)伤寒论直解〕六卷 存凡例曰。伤寒论旧本。以辨脉平脉为首。先脉而后证。宜矣。至以 湿 列于六经之前。似非作论之本意。

  今先脉后证。列六经于辨脉平脉之后。而霍乱 湿 。并汗吐下。又附于六经之后。以见因伤寒而并及之意也。

  若夫叔和序例。引素问热论而立言。于仲景伤寒。漫无发明。且泥定日期。曰。未入腑者。可汗而已。已入于腑。

  可下而已。呜呼。汗与下。何足以尽伤寒哉。况传经不明。适足以滋后人之惑。故去之。 一传经乃伤寒之大关键。传经不明。虽熟读是书无益也。故于太阳之首。反复辨论。彰明较着。庶可以破千载之疑案。 一经旨浑融。

  解虽显著。然辞达即止。不敢于本文之外。别有支离。恐蹈蛇足也。但开卷了然。临证茫然。故于紧要疑似之证。

  如呃。如狂。如谵语。如舌苔。如颐毒。加斑疹。皆有寒热虚实之殊。胃气又为人身之本。不可妄伤。但引经证论。略加愚意。及身亲试验。确然不易者。附于其后。庶可以见病知源。亦足为初学之一助也。康熙壬辰孟夏。钱塘张锡驹令韶父题。

  〔魏氏(荔彤)伤寒论本义〕十八卷 存沈德潜曰。魏荔彤。字念庭。宜隶柏乡人。官观察使。着有怀舫集。(国朝诗别裁)

  〔尤氏(怡)伤寒贯珠集〕八卷 存唐立三曰。伤寒一证。头绪繁多。自仲景立法立方以来。叔和编次。无己注释。理蕴为之一显。迨后续为注释者。不下数十家。互相訾诋。殆无底止。余谓数十家中。独有喻氏之书。脍炙人口者。以其繁简得宜。通乎众耳。然以尤在泾先生贯珠集较之。则又迳庭矣。即如首篇云。寒之浅者。仅伤于卫。风之甚者。并及于营。卫之实者。风亦难泄。卫之虚者。寒亦不固。但当分病证之有汗无汗。以严麻黄桂枝之辨。不必执营卫之孰虚孰实。

  以证伤寒中风之殊。立为正治法。权变法。斡旋法。救逆法。类病法。明辨法。杂治法等。仲景着书之旨。如雪亮月明。令人一目了然。古来未有。何其金匮心典。梓行于世。并采入御纂医宗金鉴。而贯珠集一书。尚未传播。

  良可惜哉。(吴医汇讲)

  沈德潜曰。尤怡。字在京。江南长洲人。布衣。昔皮袭美寓临顿里。陆鲁望自甫里至。与之定交倡和。其地为皮市。在京居其地。周子 村亦至自甫里。相与赋诗。恰符皮陆也。在京就韩伯休术。欲晦姓名。诗亦不求人知。而重其诗者。谓唐贤得三昧。远近无异词云。(国朝诗别裁)

  〔徐氏(大椿)伤寒类方〕一卷 存自序曰。王叔和伤寒例云。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拟防世急。则知伤寒论。当时已无成书。乃叔和之所搜集者。虽分定六经。而语无诠次。阳经中多阴经治法。阴经中多阳经治法。参错不一。

  后人各生议论。每成一书。必前后更易数条。互相訾议。各是其说。愈更愈乱。终无定论。不知此书非仲景根据经立方之书。乃救误之书也。其自序云。伤夭横之莫救。所以寻求古训。博采众方。盖因误治之后。变证错杂。必无循经现证之理。当时着书。亦不过随证立方。本无一定之次序也。余始亦疑其有错乱。乃探求三十年。而后悟其所以然之故。于是不类经而类方。盖方之治病有定。而病之变迁无定。知其一定之治。随其病之千变万化。而应用不爽。此从流溯源之法。病无遁形矣。至于用药。则各有条理。解肌发汗。攻邪散痞。逐水驱寒。温中除热。

  皆有主方。其加减轻重。又各有法度。不可分毫假借。细分之不外十二类。每类先定主方。即以同类诸方附焉。

  其方之精思妙用,又复一一注明。条分而缕析之。随以论中用此方之证。列于方后。而更发明其所以然之故。使读者于病情药性。一目显然。不论从何经来。从何经去。而见证施治。与仲景之旨。无不吻合。岂非至便之法乎。

  余纂集成帙之后。又复钻穷者七年。而五易其稿。乃无遗憾。前宋朱肱活人书。亦尝汇治法于方后。但方不分类。

  而又无所发明。故阅之终不得其要领。此书之成。后之读伤寒论者。庶可以此为津梁乎。乾隆二十四年。岁在屠维单阏。阳月上浣。洄溪徐大椿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类方一卷。国朝徐大椿撰。世传后汉张机伤寒论。乃晋王叔和搜采成书。本非机所编次。金聊城成无己始为作注。又以己意。移易篇章。自后医家。屡有刊定。如治尚书者之争洪范武成。注大学人之争古本今本。迄于有明。终无定论。大椿以为非机根据经立方之书。乃救误之书。当时随证立方。本无定序者。于是削除阴阳六经门目。但使方以类从。证随方列。使人可案证以求方。而不必循经以求证。虽于古人着书本意。未必果符。而于聚讼纷呶之中。芟除藤蔓之一术也。其中如大青龙汤下。注云。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

  无少阴证者。此汤主之。大椿则以为病情甚轻。不应投以麻黄桂枝石膏。此条必有舛误。又甘草茯苓汤下注云。

  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此汤主之。大椿则以为此汗出者。乃发汗后汗出不止。非伤寒自汗。其辨证发明。亦多精到。凡分一十二类。计方一百一十有三。末附六经脉法。又论正证之外。有别证变证。附以刺法。皆有原委可寻。自谓七年之中。五易草稿乃成云。

  〔黄氏(元御)伤寒悬解〕十五卷 未见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悬解十五卷。国朝黄元御撰。是书大旨。谓汉张机因针灸刺法已亡。而着伤寒论。以治外感之疾。其理则岐黄越人之理。其法则因岐黄越人之针刺。而变通之。立六经以治伤寒。从六气也。制汤丸以疗感伤。守五味也。凡脉法八十三章。六经经证。以及入腑传脏之里证。误行汗吐下之坏病。三百六十八章。

  外感之类证。汗吐下宜忌。八十章。共五百三十七章。合百十三方。自晋王叔和混热病于伤寒。后来坊本杂出。

  又有传经为热。宜中为寒之说。而伤寒亡矣。且简编亦多失次。因为解其脉法,详其经络。考其常变。辨其宜忌。

  凡旧文之讹乱者。悉为更定。末载驳正叔和序例一卷。以纠其失。其持论甚高。考伤寒论旧本。经王叔和之编次。已乱其原次。元御以为错文。

  较为有据。与所改素问灵枢难经。出自独断者不同。然果复张机之旧与否。亦别无佐证也。

  〔戴氏(震)伤寒论注〕未见按上见于扬州画舫录。

  〔唐氏(千顷)汉长沙原本伤寒论注疏〕未见按上见于文房肆考。

  〔沈氏(金鳌)伤寒论纲目〕十六卷 存凡例曰。是书。各循三阳三阴之六经。而析六经所发之款。证不循经。但据款析言之。则如各经皆有头痛之类。难于识别。不析款。但循经挨言之。则又根据文顺义。不能令识者一览易晓。故循经析款。是书所由以成。

  一仲景伤寒书。自叔和窜乱后。其六经条款。凡注释家。各以意为前后。讫无一定。独柯氏论注。其分隶六经者。

  颇有理据。今纲目所定。皆根据柯本。 一论者。即仲景之伤寒论。继仲景而言者。亦为伤寒论也。 一纲也者。

  以为主也。伤寒之论。创自仲景。故独主仲景。而取其论以为纲。目也者。以为发明也。仲景论后。说者无虑千百家。然或偏或驳。或浅或庸。无足取者甚多。故独采叔和以下若干家。各摘其语之尤精且当者。以为目。 一各经各款。引仲景之论为纲。固已。或有遗而未备者。必其与逐款无关。不便夹入。或语意与所已录者。大同小异。故亦置之。亦有条款太繁。不必备录者。阅者当为意会。毋以挂漏为咎。一各经条款。彼此相同。如各经俱备载。毋论已。其有详于此经。不复赘于他经者。或因候治相同者。或因所列之款。相互须彼此连及。

  故他经不必再详。阅者当以意会。前后参看。毋得拘泥。一采辑前人诸说。或由理势所及。或因仲景论之前后相附。不以世代之远近为拘。 一诸家方论。俱系专集。择其至精至当者录之。固已骈珠刻玉。各咀其英。各撷其髓矣。

  〔吴氏(仪洛)伤寒分经十卷〕 存凡例曰。仲景原文。文义深奥。其中自有层次转折。因窃效程子说诗法。为之句栉字比。添细注。以联贯而疏明之。务使经义了然。不放妄为穿凿。 一王叔和编次大纲。混于节目之中。无可寻绎。喻氏则先振举其大纲。

  次详其节。将三百九十七法。分隶于大纲之下。极得分经之妙。因名之曰分经, 一王叔和编次之乱。序例之误。

  及林亿成无己校注之多差。尚论篇中。辨之甚详且明。兹集不重录。

  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分经十卷。国朝吴仪洛撰。此书为其医学述之第五种。取喻嘉言所撰尚论篇。重为订证。凡太阳经三篇阳明经三篇。太阴经一篇。少阴经二篇。厥阴经一篇。春温三篇。夏热一篇。脉法二篇。诸方一篇。补卒病论一篇。秋燥一篇。共十有九篇。

  〔郑氏(重光)伤寒论条辨续注〕十二卷 未见四库全书提要曰。伤寒论条辨续注十二卷。国朝郑重光撰。重光字在辛。歙县人。明万历中。方有执作伤寒论条辨。号为精审。后喻昌因之。作尚论篇。张璐因之。作伤寒缵论。程郊倩因之。作后条辨。互有发明。亦各有出入。然诸书出。而方氏之旧本遂微。重光为有执之里人。因取条辨原本。删其支词。复旁参喻昌等三家之说。

  以己意附益。名曰续注。卷首仍题有执之名。明不忘所本之意也。

  〔舒氏(诏)再重订伤寒集注〕十卷 存自序曰。嗟夫医难言矣。不通仲景之书。不足以言医。然其书未易通也。自汉迄今。疏释者数十家。大都得失相参。均之无当。惟西昌喻嘉言奋起于千数百年之后。条晰博辨。其旨趣始明于世。而缀学浅识。犹往往背而议之。求能通喻氏之书者。盖亦寡也。予少好医方。每苦于难通。获交南昌罗先生子尚。盖亲承嘉言口授。曰。

  某得师传要妙。确守数十年。而未传于徒。年将八旬。时光短矣。惧其传之或失。丞欲得其人而传之。今子颖敏而坚锐。可当吾意。乃举所得于嘉言者。以传于诏。诏盖耸然起。惶然谢。敬受其书而读焉。旷若蒙之发。底之脱也。于是所至皆有验。然而仲景之书。虽由尚论而明。其间遗义尚多。故读者不得其口授。亦鲜能通也。诏不敢苟安于黯混。听之以贻其误。于是不揆薄劣。参考百家。征以症治。出其一知半解。补而详之。殚精瘁神十余年。始克集注成编。不可谓非难也。二三同志。怂涌刻之行世。历有年所。竟鲜有寻瑕索瘢。匡予之不逮者。予心殊未慊也。然予既深知其难。又安敢因人莫我訾。遂忘其难。而遽以是自画乎哉。常耿耿孜孜。行若忘。坐若遗。如是者。十年于兹矣。自觉阅历多。而识见广。学与年而俱进。乃取原刻。删之补之。重镌以问世。至今又十年矣。所历所验。愈多愈确。于是复加订定。或庶几稍通旨趣。可告无罪于同志君子乎。抑或等之诸家疏释。

  均归无当乎。爰再重刻。以就正高明。冀有攻予之短者。予乐得闻。而喜有益焉。不惮三订四订。累烦剞劂也。

  大清乾隆三十五年庚寅春王正月元旦后五日。慎斋学人舒诏驰远谨识。

  凡例曰。仲景伤寒论。洵医家之要典也。自经兵燹。卷帙散轶。其所存者。仅得之当时读者之口授。故其篇目失次。缺而不完。王叔和于尚可搜求之际。乃不深加考订。而杂以伪撰成编。阴阳舛错。颠倒无伦。其后历代相沿。

  未及精察。西昌喻嘉言始为削去伪撰。清出原文。止存三百六十条。爰着尚论篇。条晰诸法。纲举目张。厘正六经。井井不紊。义例之善。无出其上。故是书篇目。一一遵之。而不敢易。 一喻嘉言尚论三百九十七法。未及一百一十三方。后人惜其方论未备。稍有余憾。其徒徐忠可原方发明。所由作也。然亦择焉而未精。语焉而未详。

  且方论别为一集。简阅终非至便。今是书即列原方于本条之下。扩充徐氏之意。博采诸家论者。以明其立方之旨。

  命名之义。并将药性。逐一讲明。某药所以能治某病之故。而某药又有宜于此。不宜于彼者。俱有至理存焉。俾学人读仲景治病之法。即就便以考主治之方。而无翻阅之劳。是亦涓埃之助也。 一是书。原为初学而设。不尚辞藻。凡先贤论说闲文。概置不录。或辞多于意者。纂其要而登之。或意隐于辞者。微加损益。以显捷而出之。

  或先贤有不经意之字。及后世传讹倒乱之句。皆以理正之。极知 越无似。然辅授先贤之意。引诱后来之心。

  大不获已。救世之君子。其必有以谅我也。 一是书。凡主脑及关键处。每字上加大圈。凡挈明脉证。及比类处。

  旁加尖圈。凡精义处。旁加密点。凡紧要处,旁加连圈。以便省览。 一是书。稿成于己未。刻于庚午。重刻于庚辰。于今又十载矣。自觉阅历愈多。而识见愈确。于是殚厥心力。再加订正。凡有未详者益之。冗者删之。可废者去之。回视前刻。焕然改观焉。今再重刻以问世。冀幸高明或有以教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