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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注疏
素积白屦,以魁付之,缁纟句纟意纯,纯博寸。(魁,蜃蛤。付,注者。)
[疏]“素积”至“博寸”。
○注“魁蜃蛤付注者”。
○释曰:以魁蛤灰付之者,取其白耳。云“魁,蜃蛤”者,魁即蜃蛤,一物,是以《周礼地官掌蜃》掌“共白盛之蜃”,郑司农云谓蜃炭,引此士冠白屦以魁付之,“玄谓今东莱用蛤,谓之灰云”是也。云“付,注者”,以蛤灰涂注於上,使色白也。
爵弁屦,黑纟句纟意纯,纯博寸。(爵弁屦以黑为饰,爵弁尊,其屦饰以缋次。)
[疏]“爵弁”至“博寸”。
○注“爵弁”至“缋次”。
○释曰:案此三服见屦不同,何者?玄端以衣见屦,以玄端有黄裳之等,裳不得举裳见屦,故举玄端见屦也。皮弁以素积见屦,屦裳同色,是其正也。爵弁既不举裳,又不举衣,而以爵弁见屦者,上陈服已言裳,裳色自显,以与六冕同玄衣裳,与冕服之嫌,故不以衣裳而以首服见屦也。云“爵弁屦以黑为饰,爵弁尊,其屦饰以缋次”者,案《冬官》画缋之事云:“青与白相次,赤与黑相次,玄与黄相次。”郑云:“此言画缋六色所象,及布采之第次,缋以为衣。”又云:“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郑云:“此言剌绣采所用,绣以为裳。”此是对方为缋次,比方为绣次。案郑注《屦人》云:“复下曰舄禅,下曰屦。”又注云:“凡舄之饰,如缋之次;凡屦之饰,如绣之次也”者,即上黑屦以青为纟句纟意纯,白屦以黑为纟句纟意纯,则白与黑,黑与青为绣次之事也。今次爵弁屦,,南方之色赤。不以西方白为纟句纟意纯,而以北方黑为纟句纟意纯者,取对方缋次为饰。举舄者,尊爵弁是祭服,故饰与舄同也。
冬,皮屦可也。
[疏]“冬皮屦可也”。
○释曰:冬时寒,许用皮,故云“可也”。
不屦む履。(む屦,丧屦也。缕不灰治曰む。)
[疏]“不屦む屦”。
○注“む屦”至“曰む”。
○释曰:案《丧服》记云:“む衰四升有半。”む衰既是丧服,明む屦亦是丧屦,故郑云“丧屦”也。云“缕不灰治曰む”者,斩衰冠六升,传云“锻而勿灰”,则四升半,不灰治可知。言此者,欲见大功未可以冠子,恐人以冠子,故於屦末因禁之也。
记。冠义。
[疏]“记冠义”。
○释曰:凡言“记”者,皆是记经不备,兼记经外远古之言。郑注《燕礼》云:“後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盖自尔之後有记乎?又案《丧服》记子夏为之作传,不应自造,还自解之。记当在子夏之前,孔子之时,未知定谁所录。云“冠义”者,记《士冠》中之义者,记时不同,故有二记。此则在子夏前。其《周礼考工记》,六国时所录,故遭秦燔灭典籍,有《韦氏》、《雕氏》阙,其记则在秦汉之际儒者加之,故《王制》有正“听之棘木之下”,异时所记,故其言亦殊也。
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其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冠而敝之可也。”(大古,唐、虞以上。,缨饰。未之闻,大古质,盖亦无饰。重古,始冠冠其齐冠。白布冠,今之丧冠是也。)
[疏]“始冠”至“可也”。
○注“大古”至“是也”。
○释曰:此经直言加缁布冠,不言有无,又不言加冠之後此缁布冠更著以不,故言不,不更著之事也。云“大古冠布”者,谓著白布冠也。云“齐则缁之”者,将祭而齐则为缁者,以鬼神尚幽暗也。云“其也,孔子曰:吾未之闻也”者,孔子时有者,故非时人之,诸侯则得著,故《玉藻》云:“缁布冠缋,诸侯之冠也。”郑云:“尊者饰也。”(元缺一字)士冠不得也。云“冠而敝之可也”者,据士以卜冠时用之,冠讫,则敝去之不复著也。若庶人犹著之,故《诗》云:“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是用缁布冠笼其发,是庶人常服之矣。云“大古,唐、虞以上”者,此记与《郊特牲》皆陈三代之冠,云牟追、章甫、委貌之等,郑注《郊特牲》云:“三代改制,齐冠不复用也。以白布冠质,以为丧冠也。”三代既有此,明大古是唐、虞已上可知。云“未之闻,大古质,盖亦无饰”者,此经据孔子时非其著,未知大古有以不,故郑云大古质,无饰也。云“重古,始冠冠其齐冠”者,以经云始冠缁布之冠,即云大古冠布则齐冠一也,故郑云冠其齐冠也。云“白布冠者今之丧冠是也”者,以其大古时,吉凶同服白布冠,未有丧冠。三代有牟追之等,则以白布冠为丧冠。若然,丧服起自夏禹以下也。
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醮,夏、殷之礼,每加於阼阶,醮之於客位,所以尊敬之,成其为人也。)
三加弥尊,论其志也。(弥犹益也。冠服後加益尊。论其志者,欲其德之进也。)
[疏]“子”至“成也”。
○注“醮夏”至“人也”。
○释曰:此记人说夏、殷法,可兼于周。以其於阼及三加皆同,唯醮醴有异,故知举二以见一也。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名者,质,所受於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也。今文无之。)
[疏]“冠而”至“名也”。
○注“名者”至“无之”。
○释曰:案《内则》云,子生三月父名之,不言母。今云“受於父母”者,夫妇一体,受父即是受於母,故兼言也。云“冠成人,益文”者,对名是受於父母,为质,字者受於宾,为文。故君父之前称名,至於他人称字也。是敬定名也。
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委犹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章,明也。殷质,言以表明丈夫也。甫,或为父,今文为斧。毋,发声也。追犹堆也。夏后氏质,以其形名之。三冠皆所服以行道也,其制之异同未之闻。)
[疏]“委貌”至“道也”。
○释曰:记人历陈此三代冠者,上缁布冠也。诸(元缺起此)侯已下,始加之冠,此委貌之等。记人以经有缁布冠、皮弁、爵弁、玄冠,故还记缁布冠以下四种之冠,以解经之四者,此委貌即解经“易服,服玄冠”是也。
○注“委犹”至“之闻”。
○释曰:云“今文为斧”者,义无取,故叠之不从也。云“毋,发声也”者,若在上谓之发声,在下谓之助句,义无取,则是发声也。云“三冠皆所常服以行道”者,以释经三代皆言道,是诸侯朝服之冠,在朝以行道德者也。云“其制之异同未之闻”者,委貌、玄冠於礼图有制,但章甫、毋追相与,异同未闻也。
周弁,殷,夏收。(弁名出於。,大也,言所以自光大也。名出於无。无,覆也,言所以自覆饰也。收,言所以收敛发也。其制之异亦未闻。)
[疏]注“弁名”至“未闻”。
○释曰:又历陈此三者,欲见三代加冠皆有弁。云“周弁”者,弁是古冠之大号,非直含六冕,亦兼爵弁於其中。见士之三加之冠者爵弁者,故云弁,弁者冠名也。云“弁名出於。,大也”者,无正文,郑以意解之。《论语》云“服周之冕”,以五色缫服有文饰,则知有德,故云“言所以自光大也”。云“名出於无。无,覆也,言所以自覆饰也。收,言所以收敛发也”者,皆以意解之也。云“制之异亦未闻”者,案《汉礼器制度》弁冕、《周礼弁师》相参。周之冕以木为体,广八寸,长尺六寸,绩麻三十升布为之,上以玄,下以,前後有旒,尊卑各有差等。天子玉笄朱,其制可闻。云未闻者,但夏、殷之礼亡,其制与周异,亦加上未闻也。
三王共皮弁、素积。(质不变。)
[疏]注“质不变”。
○释曰:此亦三代自天子下至士皆是再加,当在周弁三加之上,退之在下者,欲见此是三代之冠,百王同之,无别代之称也。故《郊特牲》云“三王共皮弁”,注云:“所不易於先代。”故《孝经》亦云百王同之,不改易也。若然百王同之,言三王共者,以损益之极,极於三王。又上三冠亦据三代,故云“三王其皮弁”。其实先代後代皆不易,是以郑云质不变也。
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据时有未冠而命为大夫者。周之初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二十而冠,急成人也。五十乃爵,重官人也。大夫或时改取,有昏礼是也。)
[疏]“无大”至“之有”。
○释曰:此经所陈,欲见无大夫冠礼之事。有大夫冠礼,记者非之。
○注“据时”至“是也”。
○释曰:郑云“据时有未冠而命为大夫”者,言周末作记之时,有二十已前未加冠而命为大夫者,记非之也。云“周之初礼,年未五十而有贤才者,试以大夫之事,犹服士服,行士礼”者,郑解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礼之有?是古者未有,周大夫有冠礼,故非之。此郑云未五十,则二十已士,或有未二十有贤才,亦得试为大夫者,故《丧服》“殇卜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郑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士若不仕,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言为大夫无殇服,谓兄殇在小功,则兄十九已下,死大夫则十九已下既为兄殇服,己为大夫,则早冠矣。大夫冠而不为(元缺止此)殇故也。虽早冠,亦行士礼而冠,是大夫无冠礼也。云“二十而冠,急成人也。五十乃爵,重官人也”者,解试为大夫二十,则其爵命要待五十意也。云“大夫或时改娶,有昏礼”者,释经“而有其昏礼”,以其三十而取,五十乃命为大夫,则昏时犹为士,何得有大夫昏礼乎?五十巳後容改娶,故有大夫昏礼也。若然,案下文“古者生无爵”,郑云:“古谓殷。”此经以古为周初者,下云“古者生无爵”,对周时士生有爵,故知古者生无爵,据殷也。今此云古者,以周末时大夫冠,对周初时无,若以古者为殷时,则周家有大夫冠礼,何得言周末始有乎?明古者据初而言也。
公侯之有冠礼也,夏之末造也。(造,作也。自夏初以上,诸侯虽父死子继,年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至其衰末,上下相乱,篡杀所由生,故作公侯冠礼以正君臣也。《坊记》曰:“君不与同姓同车,与异姓同车不同服,示民不嫌也。以此坊民,民犹得同姓以杀其君也。”)
[疏]“公侯”至“造也”。
○注“造作”至“君者”。
○释曰:记人言此者,欲见夏初已上,虽诸侯之贵,未有诸侯冠礼,犹依士礼,故记之於《士冠篇》末也。云“自夏初以上”者,以经云“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明夏初未有。言“以上”者,夏以前唐、虞之等,亦未有诸侯冠礼也。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者。既云服士服,行士礼,亦如上文五十而後爵,何公侯冠礼之有?以其与大夫同未五十服行士礼也。云“至其衰未,上下相乱”至“以正君臣也”者,解经夏之末造公侯冠礼也。引《坊记》者,欲见夏末以後制诸侯冠礼,以防诸侯相篡弑之事也。云“同车”者,谓参乘为车,右及御者也。云“不同服”者,案《玉藻》云:“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又云仆右恒朝服,君则各以时事服,是不同服。此谓非在军时。若在军时,君臣同服韦弁服也。
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元子,世子也。无生而贵,皆由下升。)
[疏]“天子”至“者也”。
○注“元子”至“下升”。
○释曰:此记者见天子元子冠时,亦依士冠礼,故於此兼记之也。天子之元子虽四加与十二而冠,其行事犹依士礼,故云“犹士”也。元子尚不得生而贵,则天下之人亦无生而贵者也。云“无生而贵,皆由下升”者,天子元子冠时行士礼,後继世为天子,是由下升。自馀天下之人,从微至著,皆由下升也。
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象,法也。为子孙能法先祖之贤,故使之继世也。)
[疏]“继世”至“贤也”。
○释曰:记此者欲见上言天子之子冠行士礼,此诸侯之子冠亦行士礼,以其士之子恒为士,有继世之义。诸侯之子亦继世,象父祖之贤。虽继世象贤,亦无生而贵者,行士冠礼,故记之於此也。云“能法先祖之贤”者,凡诸侯出封,皆由有德。若《周礼典命》云:“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出为五等诸侯,即为始封之君,是其贤也。於後子孙继立者,皆不毁始祖之庙,是象先祖之贤也。
以官爵人,德之杀也。(杀犹衰也。德大者爵以大官,德小者爵以小官。)
[疏]“以官”至“杀也”。
○注“杀犹”至“小官”。
○释曰:记人记此者,欲见仕者从士至大夫而冠,无大夫冠礼者也。云“以官爵人”者,以,用也,谓用官爵命於人也。云“德之杀也”者,杀,衰也,以德大小为衰杀,故郑云“德大者爵以大官,德小者爵以小官”官者,管领为名。爵者,位次高下之称也。
死而谥,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今,谓周衰,记之时也。古,谓殷。殷士生不为爵,死不为谥。周制以士为爵,死犹不为谥耳,下大夫也。今记之时,士死则谥之,非也。谥之,由鲁庄公始也。)
[疏]“死而”至“无谥”。
○注“今谓”至“始也”。
○释曰:记人记此者,欲见自上所陈冠礼以士为本者,由无生而贵,皆从士贱者而升也。云“死而谥,今也”者,据士生时虽有爵,所不合有谥,若死而谥之,正谓今周衰之时也。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者,古谓殷以前,夏之时,士生无爵,死无谥,是士贱。今古皆不合有谥也。郑云“今谓周衰,记之时也”者,以记者自云今也,明还据周衰记之时。案《礼运》云:“孔子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是周衰也。自此已後,始有作记,故云周衰记之时也。云“古谓殷”者,周时士有爵,故知古谓殷。云“殷士生不为爵,死不为谥”者,对周士生有爵,死犹不谥也。云“周制以士为爵,死犹不谥耳,下大夫也”者,案《周礼掌客职》云:“群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陈数。”郑注云:“以命数则参差难等,略於臣,用爵而已。”群介、行人皆士,故知周士有爵。虽有爵,死犹不谥。卿大夫已上则有谥也。云“今记之时,士死则谥之,非也”者,解经死而谥,今也。云“谥之,由鲁庄公始也”者,案《礼记檀弓》云:“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玉,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坠,佐车授绥。公曰:‘未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诔之。”士之有诔,自鲁庄公始也。若然,作记前庄公诔士至记时亦行之,故此礼云“死而谥今也”,故郑云“今谓周衰”之时也。案《郊特牲》云:“死而谥之,今也。古者生无爵,死无谥。”郑注云:“古谓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谓之爵,死有谥也。”以此而言,则殷大夫以上死有谥。而《檀弓》云“幼名,冠字,五十伯仲,死谥,周道也”者,殷已前皆因生号为谥,若尧、舜、汤之属是也。因生号以谥,故不得谥名。周礼死则别为谥,故云死谥,周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