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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通论
公至自夹谷。晋赵鞅帅师围卫。
赵鞅复围卫,而终不能得卫之从,晋势之衰可知矣。
齐人来归郓、讙、龟阴田。
孔子相鲁,适值齐、鲁交平,且归田服义,不可谓圣人过化存神之妙。左氏所载孔子使兹无还劫反汶阳之田事,以匹夫之勇诬圣人,则决不可信。而竖儒且以为夫子自序其绩,更不值一哂矣。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
郈,叔孙氏邑。据左氏谓侯犯为郈宰以叛,故二卿两围之。其书「围」,不书「郈叛」,与昭十三年「叔弓帅师围费」同,说见彼处。
宋乐大心出奔曹。宋公子地出奔陈。
合后数条观之,大抵宋景公橱任向魋,以致二弟、二大夫皆出奔以叛。
冬,齐侯、卫侯、郑游速会于安甫。
三国相会,以卫有晋难也。
叔孙州仇如齐。
谢归田也。
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
公弟尊,故先书,臣卑,故后书,其间自当用「暨」字。或因「暨」字解为「辰胁彄」及「彄胁辰」,皆谬。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陀、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夏四月,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
「及」即「暨」,乐大心不书「以叛」,蒙上文也,不独一字不肯多设,而书法亦如截铁。四人皆叛,其不臣可见,亦宋公有以致之与?萧,宋邑,若宣十八年「楚子灭萧」,则国也。
冬,及郑平。叔还如郑莅盟。
平六年侵郑之怨也。左氏谓「始叛晋」,平齐之日已始叛晋矣,岂至此时乎?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夏,葬薛襄公。叔孙州仇帅师堕郈。
叔孙邑郈,季孙邑费,孟孙邑成,三家各植私邑,皆高城深池,本以自固而欲拒公室,执知其衰也,家臣即以是拒三家,天道之好还如此。堕,毁也,毁败其城池,使不得自固,盖不得已之计也。左氏谓侯犯奔齐,使果奔齐,卅仇何为帅师以堕之乎?余说见下。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卫伐曹,以其不叛晋故。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
春秋,孔子所修也;论语,孔子所作也。此等事当参观始得。论语云「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则孔子之不罪弗扰可知矣。盖弗扰叛季氏,非叛鲁也。堕费之议实由于叔孙、季孙,非孔子与子路之为此谋也。弗扰以费叛,而孔子欲往,孔子岂反谋堕费,使季氏得除叛臣而即安乎?故郈叛而叔孙、仲孙堕郈,费叛而季孙、仲孙堕费,皆帅师以往,愤疾家臣之叛己,而自欲堕之也。其堕之之意,则将以为家臣无所恃以复叛,而我以安然,亦二氏据己意妄为之耳。惟孟氏之邑则异是,其宰不叛也,故孟氏不欲堕,但二氏以己邑既堕,亦欲堕孟氏之邑,乃强公使围之见下,此公之闇也,于是孟氏使其臣拒之,而成卒不得堕。然鲁不堕成,鲁亦安焉,未见堕之为利,而不堕之为害也。夫行一事者,行之而未见其利,不行而未见其害,圣贤犹不为之,况乎堕费之于鲁,无利而有害也。何则?三都皆在鲁之境内,达于四门,国之有城郭,所以保民也,今若毁其城、坏其郛,将何以恃?是三都者,固不特三家之保障,而实亦我鲁之保障也。左氏:「处父曰:『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且成,孟氏之保障也。』」不惟成不可堕,即郈、费亦不可堕,乃皆欲堕之,不亦策之至下哉!人臣之忠与不忠,不系乎其邑之建与否也。私邑,食邑也,大夫应得,故三家之专鲁,非由此三都也,由其人之行私罔上,不守臣节也。使圣贤于鲁得位行道,自必有正本澄原之计,次第设施,岂在于纷纷毁裂其城池,以吾君相漫然尝试于叛人哉?左氏谓「费人袭鲁,公与三子入季氏之宫,登武子之台,费人攻之」。惜其在位未久而遂去耳。即以「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之」事观之,则郈、费虽堕,了不相关,亦可见其一斑矣。左氏浮夸,欲张皇圣贤行事,而适以狭小其规模、诬罔其行事,后人犹遵而盛称之,不亦寡识之甚乎!
秋,大雩。冬十月癸亥,公会齐侯盟于黄。
齐、鲁睦也。
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公至自黄。十有二月,公围成。
说见上。
公至自围成。十有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葭。
防鲁也。
夏,筑蛇渊囿(「蛇渊囿」,二本原阙「蛇」字,今据经文补入。)。
作无益,且不时。
大搜于比蒲。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再伐。
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
晋有六卿,推韩、赵、魏最盛,赵鞅其一也,乃以事出奔,不奔他国而直据晋阳,非叛乎?故经如此书。左氏谓「范、中行氏伐赵氏之宫」,若然,是逼之使叛也,恐未然。
冬,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二人与鞅「入」同、「叛」同,然而不同也。荀、士六卿之二,赵鞅内藉韩、魏,外据要津,故可入可归,终分晋国,荀、士二家则自此亡矣。
晋赵鞅归于晋。
韩、魏为之援也。故其出归自由,一如无人之境,自此三家分晋之势成矣。
薛弒其君比。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公叔戍」,二本原作「公孙戍」,今据经文改。)来奔。卫赵阳出奔宋。
左氏谓二人皆以夫人南子出奔。
二月辛己,楚公子结、陈公孙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归。
顿本楚属国,以定四年与召陵之会,故楚深憾,要陈共灭之。然召陵之会陈亦与焉,今与之共灭顿,其必先归楚矣。
夏,卫北宫结来奔。
继公叔戍而来。
五月,于越败吴于檇李。吴子光卒。
吴初甚强,会晋入楚,然每受制于越,盖以吴出而越必尾其后也。其后,哀十三年越卒入吴而吴亡矣。左氏于此谓三年夫差报越,败越于夫椒,勾践栖于会稽之上,若果有之,经于此年越败吴书,前五年及后哀十三年越入吴皆书,何以吴败越独不书耶?左氏乃谓「不告」,何以频年越败吴告,而吴败越独不告耶?盖由左氏好为复雠之说,故附会此一番胜败耳。
公会齐侯、卫侯于牵。
卫前受晋围,近有内难,深惧晋讨,故鲁、齐与为此会。左氏谓晋人会朝歌,公会齐侯、卫侯救范、中行,又帅狄师袭晋,皆经文所无,不可信。
公至自会。秋,齐侯、宋公会于洮。
宋有公子辰之难,谋之齐也。左氏亦谓救范、中行,宋方多难,岂暇救他人乎?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
鲁不助祭而归脤,非礼也。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卫公孟彄出奔郑。
南子谗世子有之,世子必无欲杀母之事,前人已多辨左氏之诬矣。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辰及三人皆入萧以叛者,其谋不遂,必与三人不合,是以来奔。
大搜于比蒲。邾子来会公。
比蒲近邾,畏鲁,故来会。
城莒父及霄。(「及霄」,二本原作「近霄」,今据经文改。)
无冬,阙。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以来会未成礼,故特来朝。
鼷鼠入郊牛,牛死,改卜牲。
上「牛」字下疑脱「角」字,然哀元年亦无「角」字,或本无。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楚去年共陈灭顿,今又灭胡,以顿、胡二子皆与四年召陵之会也,刘子害之矣。
夏五月辛亥,郊。壬申,公薨于高寝。
高寝,正也。
郑罕达帅师伐宋。
郑灭许,兹又乘宋乱伐宋,盖以晋、楚失伯久,无晋、楚之侵「侵」,中研本作「寝」,今据北图本改。而自强也。自是郑、宋构兵无已矣。
齐侯、卫侯次于渠蒢。
明年秋,齐侯、卫侯伐晋,此次为谋伐晋也。左氏于九年齐、卫次于五氏谓谋伐晋,此则太远,今近,何以反不言谋伐晋,而言谋伐宋乎?郑此时亦从齐,安有齐救宋以雠郑之理?况乎齐、卫结好如此,齐尚不救卫为晋伐,而救宋哉?
邾子来奔丧。
终经言「奔丧」惟此。诸侯奔诸侯丧,非礼也。
秋七月壬申,姒氏○取○义卒。
姒氏,定公之妾,哀公之母。是时定薨方二月,哀公未即位,子未为君,则母不称「夫人」,此孔子取义之毫忽不爽者。若成风、敬嬴,其子已为君,则称「夫人」矣。说者于成风谓「以妾乱嫡之始」,孰知此处有妾不乱嫡之条乎?此条妾不乱嫡,则成风之非妾乱嫡审矣。竖儒无知,辄敢妄言如此。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九月,滕子来会葬。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诸侯葬为雨止,礼也。说详宣八年葬敬嬴下。
辛巳,葬定姒○取○义。
生不称「夫人」,葬不称「小君」,以哀公未为君也。定姒距定公薨两月,定公五月而葬,定姒四月而葬,则与礼曾子问「葬,先轻而后重」之说不合,竖儒反引之以证,此真不识字者耶!按:「八月庚辰朔」,则九月不得有辛巳,疑是十月,经阙之耳。又,襄四年葬襄公母「定姒」,此称定姒,是也,襄公母何以称「定姒」?未详。
春秋通论卷十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
哀公定公子,母定姒,定公妾。在位二十七年。十四年春,经终。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报柏举之怨也。楚灭顿、灭胡,今又乘势合三与国以围蔡,然蔡侯当日所以者吴子也,今畏吴而卒不敢报之,不亦可耻与!随自僖二十年楚人伐之,今再见。许,定六年为郑所灭,今复见者,未全灭也,楚复之耳。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此祈谷之郊,当在三月建寅,今在四月建卯,若在上辛,则正合矣。邪说纷纷俱无取。
秋,齐侯、卫侯伐晋。
去年冬,齐、卫次于渠蒢,至是始伐晋,见晋之衰而伯亡矣。王道亡而伯业兴,伯业亡而春秋亦绝笔焉,故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定十四年邾子来会公,十五年来朝定公,公薨来奔丧,其事鲁可谓至矣,何忌乃伐之,明年且三卿并伐而取其田,三家之不道如此。
二年春王正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襄十九年取邾田自漷水,盖漷西田也,至是并漷东取之,则尽漷田皆为我有矣。又并取沂西田,三家之贪得又如此。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三家共取邾田,则三家共分之矣。乃叔、仲二氏盟而季氏独不盟,见季氏之尤骄而先归,不与盟也。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滕子来朝。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卫灵公卒,蒯聩前奔宋,今赵鞅纳之者,必又奔晋求纳也,而晋亦怨卫前之伐,故假是以纳焉。戚、卫邑,卫人已立其子?,因而拒之,故聩不得入国,居于戚也。聩书「世子」,应得也,孔子之意初不在乎此,春秋,纪事之书也,论语偶论其事也,孔子之意见于论语,岂在此纪事之称谓哉?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
前齐侯、卫侯、郑游吉虽会安甫,然齐、卫共伐晋,郑则未敢也,兹郑乃独伐晋,不量己力,宜乎其败也。左氏谓齐人输范、中行粟于朝歌,郑人送之,故赵鞅御之。夫晋果有粟输范、中行,何不遣兵径致,乃必使郑乎?且郑亦未必为齐用命也。谢氏谓罕达为卫讨蒯聩,赵鞅为聩御之,亦迂曲。按:郑近灭许、伐卫,今又伐晋,非复昔日之郑也,而说者犹执昔日之晋、郑为说,故多此纷纷拟度耳。
冬十月,葬卫灵公。
国乱,故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州来本楚属国,为吴所灭为邑,蔡恃吴以抗楚,故自迁之。诛公子驷之主不迁者,左氏谓吴以师逼之,使迁,恐非实,果尔,则臣民皆屈于不得已,而无主不迁之议者矣。
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卫?使石曼姑拒父围戚,而要齐师以助之。齐旧为伯国,大于卫,故序卫上,戚不言卫,蒙上也。凡经皆直书其事而义自见,岂在序齐于卫上以见罪齐之党恶、没卫之名以见罪?之围父哉?甚矣,夏虫之不可语冰也。若谓蒯聩当得国,正当于戚系卫,乃反不系卫耶?
夏四月甲午,地震。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是时桓、僖两宫灾,书之,因以见桓、僖两宫犹存,则知诸侯五庙亦汉儒之说,非果当时之礼如此也。夫五庙则二昭二穆,桓、僖至哀公,亲尽久祧,安得仍有此两宫乎?或者犹不信,则与其信汉儒之言,曷若信孔子之言乎?宋孙、刘之徒皆据汉儒之说反罪鲁之不当犹存两宫,归其罪于三家,可笑也。夫以两宫灾,故书,非以存两宫为非礼而书也。使其不灾,春秋安所用其书罪之笔乎?又赵鹏飞氏谓宜毁不毁,故天谴以灾,若是,则诸侯五庙之制天定之耶?更可笑也。公羊又谓此皆毁庙,「其言灾何?复立也」,误认毁为拆毁之毁,更不足道矣。胡氏又因此发其议论,辟祖宗功德之非,谓子孙奚问祖宗功德之有无,又误认桓、僖两宫之存,鲁人以为不祧之庙者,尤属谬妄。且殷之三宗、周之文、武,不祧之庙,历代有之,岂始于鲁而罪之乎?或又谓此迁庙也,所谓毁者,原别置主迁庙。然迁庙惟一庙而已,若群公仍皆有庙,又何祧毁之云哉?春秋一经即此条观之,其为历朝无识之徒乱道如此,经安得不亡?偶志于此,以例其余焉。前从祀先公,左氏以从为顺,正闵、僖之位,予不取之,于此益见其不然矣。何则?若顺祀,当由桓而闵,由闵而僖,今书桓、僖宫灾,则火先从桓宫而及僖宫,其未尝顺祀明矣,故经之书跻僖公实可信,而传之解从祀为正闵、僖之位,实不可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