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笐 【未集上】【竹字部】 笐 【廣韻】古郞切【集韻】居郞切,□音岡。竹列也。一曰絃加竹謂之笐。【爾雅釋草】仲,無笐。【註】竹類也。 又【集韻】寒剛切,音杭。樂器有絃。一曰竹名。 又【廣韻】【集韻】□下浪切,音亢。竹竿也,與□同。 又【集韻】胡降切,音巷。挂衣架也。一曰竹列。

笑 【未集上】【竹字部】 笑 〔古文〕咲□【廣韻】私妙切【集韻】【韻會】仙妙切【正韻】蘇弔切,□音肖。【廣韻】欣也,喜也。【增韻】喜而解顏啓齒也。又嗤也,哂也。【易萃卦】一握爲笑。【詩邶風】顧我則笑。【毛傳】侮之也。【禮曲禮】父母有疾,笑不至矧。【註】齒本曰矧,大笑則見。【左傳哀二十年】吳王曰:溺人必笑。【論語】夫子莞爾而笑。【註】小笑貌。 又獸名。【廣東新語】人熊,一名山笑。 又【韻補】思邀切。【詩大雅】勿以爲笑,叶上囂、下蕘。【淮南子汜論訓】不殺黃口,不獲二毛,于古爲義,于今爲笑。【古逸詩趙童謠】趙爲號,秦爲笑。以爲不信,視地上生毛。 又入宥韻,音秀。【江總詩】玉臉含啼還自笑,若使琴心一曲奏。 或作咲。【前漢揚雄傳】樵夫咲之。 亦省作关。【前漢薛宣傳】一关相樂。

笓 【未集上】【竹字部】 笓 【廣韻】部迷切【集韻】騈迷切,□音鼙。取鰕竹器。【博雅】篝、筌謂之笓,可以約物。 又【集韻】頻脂切,音琵。義同。 又【集韻】【韻會】□毗至切,音鼻。櫛屬,與枇同。 又【集韻】薄必切,音邲。次也。 【集韻】或作篦。亦作箄。

笔 【未集上】【竹字部】 笔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考證:【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音必。【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又【嚴訢□】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

笘 【未集上】【竹字部】 笘 【唐韻】失廉切【集韻】詩廉切,□音苫。【說文】折竹箠也。 又潁川人名小兒所書寫爲笘。 又【集韻】七甘切。又【集韻】【類篇】□處占切,音襜。義□同。 又【廣韻】丁協切【集韻】託協切,□音帖。□也。 又【集韻】的協切,音□。笘□,也。

笙 【未集上】【竹字部】 笙 【唐韻】【廣韻】所庚切【集韻】【韻會】【正韻】師庚切,□音生。【廣韻】樂器也。【世本】隨作笙。一曰女媧作。【說文】笙,十三簧,象鳳之身也。正月之音,物生,故謂之笙。【釋名】笙,生也。象物貫地而生也。《博雅釋樂》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白虎通】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註】大者十九簧,和,十三簧者。【前漢律歷志】匏曰笙。【註】匏,瓠也。列管瓠中,施簧管端。【書益稷篇】笙鏞以閒。【詩小雅】笙磬同音。【周禮春官】笙師掌敎歙竽、笙。 又細也。【揚子方言】笙,細也。自關而西,秦、晉之閒,凡細貌謂之笙。【廣雅】笙,小也。 又地名。【左傳宣十八年】歸父還自晉至笙。【註】笙,魯境。 又簟名。【揚子方言】簟謂之笙。【左思吳都賦】桃笙象簟,韜于筒中。 又叶師莊切。【詩小雅】鼓瑟吹笙。叶下將、行,行音杭。 又【字彙補】疏臻切,音莘。【史記齊世家】遂殺子糾于笙瀆。【索隱曰】鄒誕生本作莘讀,莘、笙聲相近。考證:〔以瓠爲之,十三管,宮管在左方。〕 謹按此數語出博雅,誤列入釋名語中。今於以瓠句上增博雅釋樂四字。〔【白虎通】笙之爲言施也,牙也。萬物始施而牙,太蔟之氣也。〕 謹按原文笙作匏上二語乃匏之訓詁,與笙字無涉。今据本書改笙者大蔟之氣,象萬物之生故謂之笙。〔【書益稷謨】笙鏞以閒。〕 謹按益稷不稱謨,謨改篇。

笚 【未集上】【竹字部】 笚 【廣韻】胡甲切【集韻】轄甲切,□音狎。竹名,同筪。 又【廣韻】都搕切【集韻】德盍切,□音。竹相擊也。 又【集韻】諾盍切,音魶。維舟竹索。同笝。

笛 【未集上】【竹字部】 笛 【廣韻】徒歷切【集韻】【韻會】亭歷切【正韻】杜歷切,□音狄。七孔筩也。【說文】樂管。亦作篴。【風俗通】武帝時丘仲作笛。笛,滌也。蕩滌邪志,納之雅正。長尺四寸,七孔。【通雅】有雅笛,有羌笛。【馬融長笛賦】近世雙笛從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龍鳴水中不見已,截竹吹之聲相似。剡其上孔通洞之,裁以當簻便易持。易京君明識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西京雜記】高祖初入咸陽宮,得玉笛,長二尺三寸,二十六孔。吹之則見車馬山林,隱轔相次,銘曰昭華之琯。【酉陽雜俎】猿臂可爲笛,吹之,聲圓于竹。【韻會小補】樂器圖有義觜笛,謂笛上別安觜也。 又地名。【水經注】洞庭湖之右岸有山,世謂之笛烏頭石。 【正字通】西京玉笛在武帝前,《風俗通》謂笛爲武帝時丘仲所作,誤也。○按《周禮笙師》已有敎□之文,□與笛同,則周時已有之矣。考證:〔【說文】樂管,亦作□。〕 謹查□字入本部十一畫,从逐不从遂,今據改篴。

笝 【未集上】【竹字部】 笝 【廣韻】奴盍切【集韻】諾盍切,□音魶。纜舟竹索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泥洽切,音。義同。一曰補籬也。 【集韻】或作笚。

笞 【未集上】【竹字部】 笞 【廣韻】丑之切【韻會】【正韻】抽之切,□音痴。捶擊也。【前漢□法志】景帝六年詔曰:笞者,所以敎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劉舍請笞者,捶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之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臋,毋得更人。【註】如淳曰:然則先時笞背也。師古曰:毋更人,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唐書□法志】斷獄之□有五,一曰笞。笞之爲言恥也,凡過之小者,捶撻以恥之。漢用竹,後世更以楚。《書》曰扑作敎□是也。太宗甞覽《明堂針灸圖》,見人之五臟皆近背,詔罪人無得鞭背。【荀子正論篇】捶、笞臏脚。【註】捶笞皆杖擊也。

笟 【未集上】【竹字部】 笟 【玉篇】【類篇】□攻乎切。以篾束物也。同篐。【海篇】古胡切,音孤。與笊篱字不同。

【巳集上】【水字部】 【廣韻】阻力切【集韻】【韻會】札色切,□音側。湢,水勢。一曰水流貌。或省作汄。

笠 【未集上】【竹字部】 笠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力入切,音力。【篇海】簦、笠,以竹爲之。無柄曰笠,有柄曰簦。【詩小雅】何蓑何笠。【傳】笠所以禦暑。【左傳註】兵車無蓋,籩人執笠依轂而立,以禦寒暑,名曰笠轂。 又地名。【左傳哀十六年】越子伐吳,吳子禦之笠澤,夾水而陳。【水經注】笠澤在吳南松江左右。

笢 【未集上】【竹字部】 笢 【廣韻】武盡切【集韻】弭盡切,□音泯。竹表也。【說文】竹膚也。【廣雅】笁竹也,其表曰笢。 又【馬融長笛賦】笢笏抑隱。【註】笢笏抑隱,手循笛孔之貌。 又【正字通】今之澤髮騣刷曰笢。 又【廣韻】武巾切,音珉。義同。騣字原从蚤作。

笣 【未集上】【竹字部】 笣 【集韻】班交切,音包。竹名,出荔浦,其筍冬生。 又虛交切,音虓。義同。

笤 【未集上】【竹字部】 笤 【篇海】田聊切,音條。笤箒。

笥 【未集上】【竹字部】 笥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相吏切,音伺。【說文】飯及衣之器也。【書說命】惟衣裳在笥。【禮曲禮】苞苴簞笥。【註】圓曰簞,方曰笥。【儀禮大射儀】小射正奉,決拾以笥。【註】笥,萑葦器。 又山名。【水經注】屈潭之左有玉笥山。 又【集韻】新兹切,音思。想止切,音枲。義□同。

【巳集上】【水字部】 【正字通】俗游字。

符 【未集上】【竹字部】 符 【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符,付也。書所敕命于上,付使傳行之也。【玉篇】符,符節也。分爲兩邊,各持一以爲信。【篇海】符者,輔也,所以輔信。又驗也,證也,合也。【六書音義】符之爲言扶也,兩相符合而不差也。【周禮地官】門關用符節。【註】符節者,如今諸官詔符也。【史記五帝紀】黃帝合符釜山。【註】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高祖紀】六年,剖符行封。【孝文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竹使符。【註】張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易也。師古曰:竹使符,與郡守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 又符瑞。【禮記註】萬物之符長。【疏】符謂甘露、醴泉之屬。 又符籙。【帝王世紀】黃帝討蚩尤,西王母以符授之,乃立請祈之壇,親自受符。 又木膚也。【山海經】丹木赤符而黑理。 又書名。【黃帝泰階六符經】【隂符經】【春秋感精符】。 又官名。【前漢趙堯傳】堯爲符璽御史。 又姓。【廣韻】魯頃公之孫雅仕,秦爲符璽令,因而氏焉。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沛郡有符離縣,犍爲郡有符縣,巴郡有符特山。【趙充國傳】匈奴發騎,旁塞至符奚盧山。【北史隋本紀】開皇十五年,旅王符山。【山海經】符禺之山,符禺之水出焉,北流注于渭。 又獸名。【後漢班超傳】月氏貢符拔。【註】符拔,形似麟而無角。 又竹名。【廣東新語】雙髻峰下百十步,劉仙壇側有符竹,竹不甚高大,止數尺,葉上有文如蝸涎,如古篆籀,其行或複或單,或疎或密,葉葉不同,若今巫覡所書符者。一竹中有一葉二葉,或數十竹中無一葉,葉雖枯而文色不改。文多白,與葉色不同。山人謂之竹葉符,每以餉客。 又敷無切。【史記律書】萬物剖符甲而生。【註】符,音孚。 又叶房尤切。【陳琳大荒賦】考律歷于鳳鳥兮,問民事于九鳩。傷典墳之圯墜兮,關大聖之顯符。

笨 【未集上】【竹字部】 笨 【廣韻】蒲本切【集韻】部本切,□音獖。竹裏也。一曰麤率也。【晉書】豫章太守史疇,以人肥大,時人目爲笨伯。 又【廣韻】布忖切【集韻】【韻會】補袞切,□音本。義同。

笷 【備考】【未集】【竹字部】 笷 【篇海類編】音卯。

筎 【未集上】【竹字部】 筎 【玉篇】汝余切【集韻】人余切,□音如。竹筎以塞舟也。【類篇】括取竹皮爲筎。

笩 【未集上】【竹字部】 笩 【字彙】音旆。笩笩,飛揚也。

笪 【未集上】【竹字部】 笪 【廣韻】多旱切【集韻】黨旱切,□音亶。【博雅】擊也。亦姓。 又【集韻】得案切,音旦。筥也。一曰答也。一曰筕篖,似籧篨,直文而麤者。江東呼爲笪,斜文爲。 又【廣韻】【集韻】【正韻】□當割切,音妲。笞也。一曰覆舟簟。 又【廣韻】都達切【集韻】他達切,□音闥。【南部新書】盧文進出獵,忽天暗星見,士人謂之笪。 又地名。【明一統志】諸曁有烏笪山。

笫 【未集上】【竹字部】 笫 【集韻】蔣兕切,音姊。牀也。【揚子方言】牀,陳、楚之閒謂之笫。 又【廣韻】阻史切【集韻】壯仕切,□音滓。【說文】牀簀也。【爾雅釋器】簀謂之笫。【註】牀版。【荀子註】笫,牀棧也。【周禮天官】玉府掌王之袵席牀笫。【左傳襄二十七年】趙孟曰:牀笫之言不踰閾。 又【集韻】爭義切,音□zhì。牀格謂之笫。 又【集韻】阻引切,音□zhěn。《周禮》袵席牀笫。徐邈讀。 又側瑟切,音櫛。義同。

第 【未集上】【竹字部】 第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音弟。次第也。【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註】用士之次第。 又但也。【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註】第,且也,但也。 又第宅。【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又複姓。【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又同弟。【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又【集韻】一曰順也。 又【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考證:〔【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遊雲夢。〕 謹照原文第下增出僞二字。

笭 【未集上】【竹字部】 笭 【廣韻】【集韻】【韻會】郞丁切【正韻】離呈切,□音靈。【說文】車笭也。一曰籝也。【廣韻】籠也。【釋名】舟中牀以薦物者曰笭,言但有簀加笭牀也。南方人謂之笭突,言濕漏之水突然從下過也。【篇海】笭箵,小籠。【廣韻】作笭箐。【大唐新語】漁具曰笭箵。 又【廣韻】力鼎切【集韻】朗鼎切,□音□。義同。 又【集韻】郞定切,音令。笭,車中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