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必用事类全集

  降服。则嫁母出母。为其子。子虽为父后。犹服也。妾。为其父母也
  义服。则继母嫁母。为前夫之子从己者也。为□叔母也。为夫兄弟之子也。继父同居父子皆无大功之亲者也。妾。为君之众子也。舅姑。为嫡妇也
  五月正服。则为曾祖父母。女适人者。不降也
  三月正服则。为高祖父母。女适人者不降也
  义服则继父不同居者。谓先同今异。或虽同居而继父有子。己有大功以上亲者也。其元不同居者。则无服
  三曰大功九月
  服制同上。但用粗熟布无负版
  正服。则。为从父兄弟。姊妹。谓伯叔之子也。为众孙男女也
  义服。则。为众子妇也。为兄弟子之妇也。为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之子妇也。夫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姑舅也
  四曰小功五月
  服制同上。但用稍细熟布
  正服。则。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谓祖之兄弟姊妹也。为兄弟之孙为从祖父从祖姑。谓从祖祖父之子。父之从父兄弟姊妹也。为从祖父兄弟之子也。为从祖兄弟姊妹。谓从祖父之子。所谓再从兄弟姊妹者也。为外祖父母。谓母之父母也。为舅。谓母之兄弟也。为甥。谓姊妹之子。为。从祖母。谓母之姊妹也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也
  义服。为从祖祖母也。为夫兄弟之孙也。为从祖母也。为夫从兄弟之子也。为夫之姑姊妹适人者不降也。女为兄弟侄之妻已适人。亦不降也。为娣姒妇谓兄弟之妻相名。长妇谓次妇曰娣。姒妇谓长妇曰姒妇也。庶子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嫡。母死则不服也。母出则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也。为庶母慈己者。谓庶母之乳养己者。为嫡孙若曾玄孙之当为后者之妇。其姑在则否也。为兄弟之妻也。为夫之兄弟也
  五曰缌麻三月
  服制同上。但用极细熟布
  正服。则为族曾祖姑谓曾祖之兄弟姊妹也。为兄弟之曾孙也。为族祖父族祖姑。谓族曾祖父之子也。为从父兄弟之孙也。为族父族姑。谓族祖父之子也。为从祖兄弟之子也。为族兄弟姊妹。谓族父子之所谓三从兄弟姊妹也。为曾孙玄孙也。为外孙也。为从母兄弟姊妹。谓从母之子也。为外兄弟谓姑之子也。为内兄弟谓舅之子也
  降服。则庶子为父后者。谓其母。而为其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则无服也
  义服。则为族曾祖母也。为夫兄弟之曾孙也。为族祖母也。为夫从兄弟之孙也。为族母也。为夫从祖兄弟之子也。为庶孙之妇也。士为庶母。谓父妾之有子者也。为乳母也。为婿也。为妻之父母。妻亡而别娶亦同。即妻之亲母虽嫁出犹服也。为夫之曾祖高祖也。为夫之从祖祖父母也。为兄弟孙之妇也。为夫兄弟孙之妇也。为夫从祖父母也。为从父兄弟子之妇也。为夫从兄弟之妻也。为夫从父姊妹适人者不降也。为夫之外祖父母也。为夫之从母及舅也。为外孙妇也。女为姊妹之子妇也。为甥妇也

  一殇服
  凡为殇服以次降一等。凡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应服期者。长殇降服大功九月。中殇七月。下殇小功五月。应服大功以下以次降等。不满八岁为无服之殇。哭之以日易月。生未三月则不哭也。男子已娶。女子许嫁。皆不为殇也。
  凡男为人后。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私亲之。为之也亦然。女适人者降。服未满被出。则其本服。已除则不复服也。

  作神主式
  伊川程先生作神主式云。作主用栗。取法于时月日辰。趺方四寸。象岁之四时。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身趺皆厚一寸二分】剡上五分为圆首。寸之下勒前为额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后。【前四分后八分】陷中以书爵姓名行【曰某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弟几神主陷中长六寸圆一寸】合之植于趺【身出趺上一尺八分并趺高一尺二寸】窍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三之一【谓圆径四分】居二分之上【谓在七寸二分之上】粉涂其前。以书属称【属谓高曾祖考称谓官或号行如处士秀才几郎几公】旁称主祭之名【曰孝子某奉祀】加赠易世则笔涤而更之。【水以洗改之】外改中不改
  (见图)
  (见图)
  (见图)
  士丧礼疏曰。麻在首在要皆曰绖。分而言之。首曰绖。腰曰带○问绖腰之制。朱先生曰。首绖大一搤。只是拇指与第二较小绞带。又小于腰绖腰绖象大带两头长。垂下鲛带象革。带头一有彄子。以一头串于中而束之。朱先生曰。首绖右本在上者□□绖之制。以麻根处着头。右边而从头前向左围。向头后却就右边。元麻根处相接。以麻尾藏在麻根之下。麻根搭在麻尾之上。有缨者以其加于冠外。须着缨方不脱落也。
  (见图)
  □父八母服图。同居□父齐衰不杖期。谓子无大功之亲。从母适人所□□亦无大功服。不同居继父□继母□父齐衰三月。谓先随母与继父同居后异者。元不同居者则无服□丧杖期。谓继母嫁而子从子□育者。老不从或继母出无服养母嫡母□母慈母齐衰三年。谓养同宗及遣弃之子同亲母齐衰三年。谓妾生子唤父正室母曰嫡母齐衰三年服。是谓父再娶之母与亲母同齐衰三年。妾无子妾子无母父命之为母嫁。母□母齐衰杖期。谓父亡□母改嫡嫁人者。其母为子乃齐衰不杖期齐□杖期。谓父在而弃别被出之者。其母为子乃齐□不杖期□母□母缌麻三月。谓小年□乳哺己者。谓之乳母。缌麻三月。父有子之妾所生子唤曰庶母。乙集四十九。

  外族服图


  母舅【小功】  舅之子【缌麻】  甥妇【缌麻】
  外祖【小功】妻父母【缌麻】    妻周年    女婿【缌麻】    外孙【缌麻】
  母姨【小功】  姨之子【缌麻】  姑子【缌麻】

  夫族服图


  夫伯叔【大功】    夫兄弟【大功】  妯娌【小功】
  夫祖【大功】夫父母【三年】    夫三年    夫侄【小功】  侄妇【缌麻】
  夫姑【小功】  夫姊妹【小功】  堂侄【缌麻】

  五服之图
  三从            三从兄弟              三从
  再从        从堂伯叔从堂兄弟 从堂侄男          再从
  从      堂伯叔祖堂伯叔    堂兄弟  堂侄男  堂侄孙          从
  亲  曾祖伯叔伯叔祖    亲伯叔    亲兄弟  亲侄男  亲侄孙  曾侄孙    亲
  高祖始祖曾祖父母祖父祖母父母  己身  子妇  孙妇  曾孙  玄孙
  亲  曾祖姑    祖姑  亲姑  亲姊妹  亲侄女  侄孙女  曾侄孙女      亲
  从      堂祖姑    堂姑  堂姊妹  堂侄女  堂侄孙女      从
  再从        从堂姑    从堂姊妹 从堂侄女          再从
  三从            三从姊妹              三从

  三从兄弟【缌麻三月其妻无服】
  从堂伯叔【父母并缌麻三月服】
  从堂兄弟【小功五月其妻无服】
  从堂侄男【缌麻三月其妻无服】
  堂伯叔祖【父母并缌麻三月服】
  堂伯叔【父母并小功五月服】
  堂兄弟【大功九月妻缌麻服】
  堂侄男【侄小功五月服缌麻】
  堂侄孙【缌麻三月其妻无服】
  曾祖伯叔【父母并缌麻三月服】
  伯叔祖【父母并小功三月服】
  亲伯叔【父母并齐衰不杖期】
  亲兄弟【齐衰不杖期妇大功】
  亲侄男【齐衰不杖期妇大功】
  亲侄孙【侄孙小功孙妇缌麻】
  曾侄孙【缌麻三月其妻无服】
  高祖始祖【齐衰三月】
  曾祖父母【齐衰五月】
  祖父祖母【齐衰不杖期嫡孙承祖父同父祖母同母】
  父母【斩衰三年齐衰三年】
  己身【谓为人后者父斩衰三年祖承重亦如之】
  子妇【长子斩衰□子杖期□□杖期众妇大功】
  孙妇【嫡孙杖期嫡妇小功庶孙三功妇三月服】
  曾孙【缌麻三月】
  玄孙【缌麻三月】
  曾祖姑【缌麻三月姑夫无服】
  祖姑【在室小功出嫁缌麻】
  亲姑【在室周年出嫁大功】
  亲姊妹【在室周年出嫁大功】
  亲侄女【在室周年出嫁大功】
  侄孙女【在室小功出嫁缌麻】
  曾侄孙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
  堂祖姑【在室缌麻出嫁无服】
  堂姑【在室小功出嫁缌麻】
  堂姊妹【在室大功出嫁缌麻】
  堂侄女【在室小功出嫁缌麻】
  堂侄孙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
  从堂姑【在室缌麻出嫁无服】
  从堂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缌麻】
  从堂侄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
  三从姊妹【在室缌麻出嫁无服】

  治葬
  三月而葬。前期择地之可葬者
  温公曰。古者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踰月而葬。今五服年月。敕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然世俗信葬师之说。既择年月日时。又择山水形势。以为子孙贫富贵贱愚贤寿夭尽系于此。而其为术又多不同。争竞纷纭。无时可决。至有终身不葬。或累世不葬。或子孙衰替妄失处所。遂弃捐不葬者。正使殡葬实能致人祸福。为子孙者。亦岂忍使其亲臭腐暴露而自求利耶。悖礼伤义无过于此。然孝子之心虑患深远。恐浅则为人所挨。深则湿润速巧。必求土厚水深之地而葬之。所以不可不择也。或曰。家贫乡远不能归葬。则如之何。公曰。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无。子游曰。有无恶乎齐。夫子曰。有母过礼。苟无矣。敛手足形还葬。悬棺而窆。人岂有非之者哉。昔廉范千里负丧。郭平自卖营墓。岂待丰富然后葬其亲。或在礼未葬。不变服。食粥。居庐。寝苫枕块。盖悯亲之未有归。故寝食不安。柰何舍之出游。食稻衣锦。不知其何以为心哉。世人又有游宦没于远方。子孙火焚其柩收烬归葬者。夫孝子爱亲之肌体。故敛而藏之。残毁他人之尸。在律犹严。况子孙乃悖谬如此。其始盖出于羌胡之俗。浸染中华。行之既久。习以为常。见者恬然曾莫之恠。岂不哀哉。延陵季子子死。葬于嬴博之间。孔子以为合礼。必也不能归葬。葬于其地可也。岂不犹愈于焚毁乎。又曰。昔者吾诸祖之葬也。家甚贫不能具棺椁。自太尉公而下始有棺椁。然金银珠玉之物。未尝以锱铢入于圹中。将葬太尉公。族人皆曰葬者家之大事。柰何不询阴阳。此必不可。吾兄伯康无如之何。乃曰。询于阴阳则可矣。安得良葬师而询之。族人曰。近村有张生者。良师也。数县皆用之。兄乃召张生许以钱二万。张生野夫也。世为葬师。为野人葬所得不过千钱。闻知大喜。兄曰。汝能用吾言。吾畀尔葬。不用吾言。将求他师。张曰。惟命是听。于是兄自以己意处岁月日时及圹之浅深广狭道路所从出。皆取便于事者。使张生以葬书缘饰之。曰。大吉。以示族人。族人皆悦无违异者。今吾兄年七十九以列卿致仕。吾年六十六。忝备侍。从。宗族之从仕者二十有三人。视他人之谨用。葬书。未必胜吾家也。前年吾妻死。棺成而敛。装办而行。圹成而葬。未尝以一言询阴阳家。迄今亦无他故。吾尝疾阴阳家立邪说以惑众。为世患。于丧家尤甚。顷为谏官尝奏乞禁天下葬书。当时执政莫以为意。今着兹论。庶俾后之子孙葬必以时。欲知葬具之不必厚。视吾祖。欲知葬书之不足信。视吾家。
  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非阴阳所谓祸福者。地之美者。则其神灵安。其子孙盛。若培拥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也。地之恶者。则反是。然则曷谓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乃其验也。父祖子孙同气。彼安则此安。彼危则此危。亦其理也。而拘忌者惑以择地之方位。决日之吉凶。不亦。泥乎。甚者不以奉先为计。而专以利后为虑。尤非孝子安厝之用心也。惟五患者不得不谨。须使他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犂所及也。一本云。所谓五患者。沟渠道路。避材落。远井窑。按古者葬地葬日。皆决于卜筮。今人不晓占法。且从俗择之可也。

  穿圹
  温公曰。今人葬有二法。有穿地直下为圹而悬棺以窆者。有凿隧道傍穿土室而撺柩于其中者。按古唯天子得为隧道。其它皆直下为圹而悬棺以窆。今当以此为法。其穿地宜狭而深。狭则不崩损。深则盗难近也。

  刻志石
  用石二片。其一为盖。刻云某人之墓。其一为底。刻云某人讳某字某某州某县人。父某母某。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终。某年月日葬某地。以二石字面相向而以铁束束之。埋之圹前近地面三四尺间。虑异时陵谷变迁。或误为人所动。而此石先见。则人有知其姓名者。庶能为掩之也。
  坟高四尺。立小石碑于其前。亦高四尺。趺高尺许
  温公曰。按令式坟碑石兽大多寡虽各有品数。然葬者当为无穷之规。后世见此等物。安知其中不多藏金玉耶。是皆无益于亡者。而反有害。故令式又有贵得同贱。贱不得同贵之文。然则不若不用之为令矣。文公曰。今按孔子防墓之封。其崇四尺。故取以为法。用司马公说别立小碑。但石须阔尺以上。其厚居二之一。圭首而刻其面如志之盖。乃畧述其世系名字行实而刻于其左。转及后。右而周焉。妇人则俟夫葬乃立。面如夫亡志盖之刻云
  三虞祭。葬之日。日中而虞。或墓远。则但不出是日可也。若去家经宿以下。则初虞于所馆行之。郑氏曰。骨肉归于土。魂气则无所不之。孝子其彷徨三祭以安之。葬时奠而不祭。但酌酒陈馔再拜而已。虞始用祭礼。卒哭则又谓之吉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