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空论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即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如来不可以相观 遣著应知离四句

论曰。诸相非相。前已重重发明之矣。兹复设此问者。意欲其遣一切句。故不曰见如来而曰观如来者。以如来即诸法如义。则三十二相。独非诸法。独无如义可观耶。故须菩提即顺答曰。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然诸佛法身。毕竟四句皆离。若直以三十二相而观。则转轮圣王。亦可为如来矣。岂知如来法性身哉。尊者解旨。寻答不应。佛乃以偈述成。但举一隅。若欲具足说者。即色声求固是邪道。离色声求亦是邪道。亦即亦离求。非即非离求。均是邪道。据诸论本。皆有二偈。前一偈同。更一偈云。如来法为身。但应观法性。法性非所见。彼亦不能知。则文义俱全矣。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四句皆离相好圆 发心终不说断灭

论曰。若如来不可以色声求。乃至四句皆不可得。将无毕竟断灭相耶。为遣此疑。故曰莫作是念等。须知如来。惟其离四句故。所以无边相好。皆得具足。设但如转轮圣王。则舍身之后。相好即灭。反成断灭相矣。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福德。何以故。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

第一义忍此得成 无著无贪福最胜

论曰。知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般若功成也。由其不贪不著故。福德无与等者。若有所受。便有分剂。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如来无去亦无来 果德究竟不生故

论曰。若第一义无福可取。何故余经作如是说。如来福智资粮圆满。坐菩提座趣于涅槃。为遣此疑。故云。是人不解我所说义。以真如无别处所可从彼来。生死无别处所可从此去。故以有缘则现。譬如水清月现。月实不来。缘尽则隐。譬如水浊月隐。月实不去故。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即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即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微尘世界有非有 碎非可碎合非合 如来果德不可说 一切譬喻无能喻

论曰。上明如来无所从来亦无所去。但以有缘则现。缘尽则隐。恐有疑云。佛真法身。譬如世界。佛应化身。譬如微尘。复有疑云。迷涅槃成生死如碎界为尘。悟生死成涅槃如合尘为界耶。故今释云。微尘即非微尘。世界即非世界。乃至一合相即非一合相等。盖法身应化。原非世界微尘可比。生死涅槃。亦非碎尘合界可喻。然即此微尘便非微尘。即此世界便非世界。碎无可碎。合无可合。但凡夫妄生贪著耳。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

智者应知四见离 说有非有解实义

论曰。此结显四见本离。以为修行般若之方便也。恐有疑云。佛破我人众生寿者。为其有故。若本无我人众生寿者。何用破为。譬如无病何须用药。今明四见即非四见。所以可破。如病非实病。所以可医。翳非实体。所以可抉。但了四见本非四见。譬如了病非实。便可安心调理矣。正宗分竟。

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如是知见及信解 法相非相故不生。

论曰。此付嘱流通也。如是者。广指上文所说也。知见者。谓证时。信解者。修学时。正修学时不生法相。以法相即非法相故。但依俗谛说名为法相耳。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提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无量世界宝施福 不如发心持说胜

论曰。此较量流通也。发菩提心。已为大难。持说此经。倍为希有。盖不发菩提心者。不堪持说此经。发心而不持说此经。无以圆满称性福聚。今由发心及持说。故非施福所及也。功德施论云。何故复说受持之福。欲令众生毕竟信故。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如理演说不取相 观察有为体相故 如是六喻或九十 性即无住大涅槃

论曰。此流通方法也。欲宏通此经者。须是不取于相。如于真如。常不动故。言不动者。即是不动空有等法。一切诸法。约真谛边一切皆空。约俗谛边一切皆有。十界皆空。故非偏空。此空即具一切法名为真如。十界皆有。故非偏有。此有即泯一切相。亦名真如。今以如智如于如理。故不取偏有相。不取偏空相。而空有等法皆得不动。又正演说时。不挂一糸字脚。以文字相即解脱相故。不取演说相。亦不离文字而别取默然相也。何以故下。重示般若观门。一切有为法者。举所观境。即指阴处界等。竖穷十界。横色心。以要言之。种种假实国土。总名有为。以是随染净缘成故。如梦幻泡影等者。示观察门。此译止有六喻。他译九喻。谓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大品十喻。谓幻。焰。水月。虚空。响。干城。梦。影。镜像。化。然法数虽殊。理致惟一。今略为三释。一附事释。二次第释。三圆融释。附事释者。梦幻泡影。是无我观。如露如电。是无常观。色阴如梦。觉时不可得故。受想如幻。随心变现故。行阴如泡。虚妄生灭故。识阴如影。无有实性故。色法如露。不久停故。心法如电。起即灭故。二次第释者。譬如梦等因缘妄有。一切有为亦复如是。因缘妄有。无实体性。譬如梦等当体即空。一切有为亦复如是。当体即空。非灭故空。譬如梦等种种变现。一切有为亦复如是。种种变现。假名无量。譬如梦不异睡。幻不异本。泡不异水。影不异质。露不异湿。电不异光。一切有为亦复如是。不异实相。三圆融释者。即一心三止三观也。即止而观。故一切皆梦幻等。即观而止。故一切梦等悉皆如如。由此一心圆止观力。则知一切诸法。皆即无住大涅槃性。依此演说。即是金刚般若波罗蜜也。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三事清净故欢喜 二利具足成受行

论曰。此流通相貌也。一能说人清净。佛证金刚般若体故。远离名利诸过患等。二所说法清净。无上正法实相印故。离于有无诸戏论等。三闻者得解脱清净。持戒修福。有正智慧。不惊不怖不畏。能深信故。不复取著法非法等。自利成就名信受。转化他人名奉行也。

般若实相不思议 如是妙义如大海 仰承三宝胜威力 演说此中一滴相

抉诸生盲空见膜 令见实相如金刚 回兹福利施群生 同成究竟度无极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空论




江苏通州白蒲冯勇成同子。昌禄昌祺媳徐氏张氏。孙廷爵廷献廷栋孙媳沈氏。施洋五十圆敬刻金刚破空论一部金刚观心释一部心经释要一部专为

先远祖宗及先考鸣皋府君。先妣(吴沈)太孺人。先室(吴陈)孺人下迨冢媳李孺人回向法界仗佛恩灵同游华藏妙证菩提并祈家宅平安坟山清吉昌禄等并祈

父身延龄益算。精神明快。兼为子媳培植正因。愚者明。拙者智。昌禄自祈生生世世见佛持经心地玲珑无有障碍。

同治十年秋 如皋刻经处识



原跋
金刚般若大旨。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一语。足以蔽之。盖无住正所谓应住。生心正所以降心也。而生心二字。尤为下手工夫。以凡外不生出世心。故恒住生死。二乘不生上宏下化深心。故恒住涅槃。唯菩萨不住六尘而行六度。故能如所教住。名第一义住。亦名住于佛住。试玩经中劝生心处不一而足。如云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又云应如是生清净心。又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又云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又云于法不说断灭相等。而中间一处。直云应生无所住心。由是观之。若不生心修六度。则住断灭相矣。故余尝谓此经以实相为体。观照为宗。文字为用。旧云无相为体。无住为宗者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