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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经义海百门
然上诸义法无分齐。现必同时理不碍差。隐显一际。用则波腾鼎沸。全真体以运行。体即镜净水澄。举随缘而会寂。若曦光之流采无心。而朗十方。如明镜之端。形不动而呈万像。
镕融任运门第四
夫性海无涯。众德以之繁广。缘生不测多门由是圆通。莫不回转万差卷舒之形。随智镕融一际开合之势。从心照不生机。纵差别而恒顺用非乖体。虽一味而常通。今就体势而言。略分十义。
一会理事 二达色空 三通大小 四收远近 五明纯杂 六融念劫 七了一多 八会通局 九明卷舒 十总圆融
初会理事者。如尘相圆小是事。尘性空无是理。以事无体。事随理而融通。由尘无体。即遍通于一切。由一切事事不异理。全现尘中。故经云。广世界即是狭世界。狭世界即是广世界。
二达色空者。如见尘从缘成立是色。色无体故是空。空若无色而言空。即是无世谛之妄色。因妄色而有真谛之真空。色若无空而言色。即是无真谛之真空。因真空而有世谛之妄色。今但了妄无体。即是真空。非无色名空也。经云。色性自空。非色灭空。
三通大小者。如尘圆相是小。须弥高广为大。然此尘与彼山。大小相容。随心回转。而不生灭。且如见高广之时。是自心现作大。非别有大。今见尘圆小之时。亦是自心现作小。非别有小。今由见尘。全以见山。高广之心。而现尘也。是故即小容大也。经云。金刚铁围数无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明至大有小相。菩萨因此初发心。
四收远近者。谓此尘是近。彼十方世界是远。今尘无体。该通一切十方。即此十方全是尘之十方。是故远恒近也。然十方虽远。秖是尘性之十方。纵超不可说世界。亦是不出尘性。何以故。尘量无体。等虚空界。不可出过故。是故一切十方。唯尘性显也。又虽离此至十方。时亦见此尘。何以故。由尘无体。事随理而融现。是故尘性。遍一切时。尘事亦同显现。此乃一尘中显现一切。而远近彼此宛然。十方入一尘中。远而恒近。尘遍十方。近而恒远。尘与十方。近之与远。一际显然。更无别异思之。
五明纯杂者。谓尘无生。即一切法皆无生是纯。即尘无生义中。具含理事。亦空亦色亦菩提亦涅槃等是杂。理不碍事。纯恒杂也。事恒全理。杂恒纯也。由理事自在。纯杂无碍也。
六融念劫者。如见尘时。是一念心所现。此一念之心现时。全是百千大劫。何以故。以百千大劫由本一念方成大劫。既相成立。俱无体性。由一念无体。即通大劫。大劫无体。即该一念。由念劫无体。长短之相自融。乃至远近世界。佛及众生。三世一切事物。莫不皆于一念中现。何以故。一切事法。依心而现。念既无碍。法亦随融。是故一念即见三世一切事物显然。经云。或一念即百千劫。百千劫即一念。
七了一多者。如尘自相是一。由自一不动。方能遍应成多。若动自一。即失遍应。多亦不成。一二三皆亦如是。又一多相由成立。如一全是多。方名为一。又多全是一。方名为多。多外无别一。明知。是多中一。一外无别多。明知。是一中多。良以非多。然能为一多。非一然能为多一。以不失无性。方有一多之智。经云。譬如算数法从一增至十。乃至无有量。皆从本数起智慧无差别。
八会通局者。谓尘之小相是局。即相无体是通。今无边刹海。常现尘中乃通恒局。一尘全遍刹海乃局恒通又不坏小而容大。即不思议。一尘广容佛刹。不泯大而居小。即不思议。佛刹海常现尘中。是为通局无碍也。
九明卷舒者。谓尘无性举体全遍十方是舒。十方无体随缘全现尘中是卷。经云。以一佛土满十方。十方入一亦无余。今卷则一切事于一尘中现。若舒则一尘遍一切处即舒常卷。一尘摄一切故。即卷常舒。一切摄一尘故。是为卷舒自在也。
十总圆融者。谓尘相既尽惑识又亡。以事无体故。事随理而圆融。体有事故。理随事而通会。是则终日有而常空。空不绝有。终日空而常有。有不碍空。然不碍有之空。能融万像。不绝空之有。能成一切。是故万像宛然。彼此无碍也。
然上诸义镕融之势。因无性以得通。任运之形。因缘起而得会。一多全摄窥一尘。所以顿彰。彼此相收瞻纤毫以之齐现。良以心通则法门自在。义显则大智由成。寻之者讵究其源。谈之者罕穷其奥。任运之用。何可称哉。
体用显露门第五
夫法体圆通真源满彻。显则十方洞鉴示。乃一切咸彰。指微尘以睹玄宗。举纤毫而观佛境今达妄开真。略分十义。
一显光明 二了境智 三明生了因 四明佛境 五辨因果 六明佛性 七表性德 八自心现 九出世间 十托生解
初显光明者。谓见尘中法界真如理事之时。显了分明。此是智慧光明照也。若无智光。则理事不显。但见法时。是心光明。由积智功圆。是故放一光明。则法界无不显示。常观察一切法界。是为放光明照一切也。
二了境智者。如一尘圆小事相是世谛。了尘无生无性是真谛。彼真俗二谛。是所依之境。此贯达之心。是能依之智。此智于境。无复能取所取二种分别。何以故。今智由法成时。方得言智。离法则无能分别之智。法由智显时。方得言。法离智亦无所分别之境。以心智寂故。虽流照而常安。由法随缘故。虽空寂而恒用。
三明生了因者。谓尘体空寂缘起法界之义。由智方显。是了因。见尘体已修于解行。生起力用。是生因。然生即无生。还同法体。了亦非了。岂等缘生。生之与了。无有差别。生则约行。了则据体。无体即体。了则无生。体即无体。生还为了。契同一际。无所分别。
四明佛境者。谓尘体不可得。此不可得。是佛得尘相无分齐无可依。此无依。是佛依尘体不生。此不生是佛生尘无分别。是佛分别。由无得无依无生。方能建立一切法。又尘全见更不可见乃至不可闻。皆是佛见闻。经云。所见不可见。所闻不可闻。
五辩因果者。尘即是缘起事相现前为因。即事体空不可得是果。果不异因。全以因满称为果也。由因不异果。全以果圆称之为因也。若因不得果。果亦非果也。若果不得因。因亦非因也。皆同时成立无别异故。是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成正觉已。乃是初心。经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悉与三世诸如来等。
六明佛性者。谓觉尘及一切法。从缘无性名为佛性。经云。三世佛种。以无性为性。此但一切处。随了无性即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无情故无。今独言有情者。意在劝人为器也。常于一尘一毛之处。明见一切理事。无非如来性。是开发如来性起功德名为佛性也。
七表性德者。问尘是有耶。答是非有之有。如水月镜像。经云。非有是有。问尘是无耶。答是有之非有空无性也。经云。有是非有。问尘是亦有亦无耶。答从缘生故有。无自性故空。空有一际自在成也。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问尘是非有非无耶。答有相空相俱不可得也。互相夺尽。无所成立。今此性德。但无执著。不碍分别。论云。若因有与无亦遮亦应。听离言心不著。是则无有过。
八明自心现者。如见此尘时是自心现也。今尘既由心现。即还与自心为缘。终无心外法。而能为心缘。以非外故。即以尘为自心现也。离心之外。更无一法。纵见内外。但是自心所现。无别内外。此无过也。
九出世间者。谓见尘色相作实解。即为处世间。今尘相空无所有。是出世间也。经云。三世五蕴法说名为世间。斯由虚妄有。无分别则出世间也。
十托事生解者。如见尘相。是事于事处贯达。即无生之理现前。是谓托事生解也。又别托外物以表此法。表尘法自在故。以尘表之显法润益故。以云雨表之。显尘性德深广故。以海表之。如是无量。更有所表。各异。以智推之。
然上诸义。惑尽智生相亡体显。差别缘起。方腾性海之波。一味真源。用显随缘之镜。会真之道失。何远哉。
差别显现门第六
夫满教难思。窥一尘而顿现。圆宗叵测。观纤毫而顿彰。然用就体分。非无差别之势。事依理显。自有一际之形。今且略举大纲。以显十义。
一明止观 二开二谛 三出入定 四通性起 五辨六相 六显帝网 七鉴微细 八通逆顺 九定主伴 十登彼岸
初明止观者。如见尘无体空寂之境为止。照体之心是观。今由以无缘之观心通无性之止体。心境无二。是止观融通。由止无体不碍是心故。是以境随智。而任运。由观心不碍止境故。是以智随法而寂静。由非止观以成止观。由成止观。以非止观。二而不二。不二而二。自在无碍。
二开二谛者。谓如见尘相圆小。幻有现前。是世谛。了尘无体。幻相荡尽。是真谛。今此世谛之有。不异于空相。方名世谛。又真谛之空。随缘显现。不异于有相。方名真谛。又空依有显即世谛。成真谛也。由有揽空成。即真谛成俗谛也。由非真非俗。是故能真能俗。即二而无二。不碍一二之义历然。经云。于解常自一。于谛常自二。通达此无碍。真入第一义。
三出入定者。谓见尘性空。即是十方一切真实之理。名为入定也。然见此尘无性空理之时。乃是十方之空也。何以故。由十方之心。见于一尘。是故全以十方为尘。定亦不碍事相宛然。是起然起之与定俱等虚空界。但以一多融通同异无碍。是故一入多起。多入一起。差别入一际起。一际入差别起。悉皆同时一际成立。无有别异。当知。定即起起即定。一与一切同时三昧起。一切尘中入正受。一毛端头三昧起。
四通性起者。谓尘体空无所有。相无不尽。唯一真性。以空不守自性。即全体而成诸法也。是故而有万像繁兴。万像繁兴而恒不失真体一味。起恒不起。不起恒起。良以不起即起。起乃显于缘生。起即不起。不起乃彰于法界。是故此尘即理即事即灭即生。皆由不起而起也。此尘亦空理亦坏亦隐。由起而不起。是故终日繁兴。而无施设也。
五显六相者。今尘全以理事解行教义以成缘起。此为总也。由尘总义现前。方于尘处。辨体用解行教义。各各差别。是别也。此一尘处所辨诸义。各各无性。互不相违。是同也。此一尘处。诸义体用性相各各差别。是异也。此一尘处。诸义现前尘法方立。是成也。此一尘处。诸义各各显自性相终不相成相作。是坏也。一切诸法。皆具此六相。缘起方成。若不如此。则失六义也。
六显帝网者。谓尘无体。显现一切缘起理事。菩提涅槃教义。及解行等。由此诸义无性。理通十方。圆明一际。或一现一。或一现一切。或一切现一。或一切现一切。四句同时。一际显然。重重无尽。自在现也。如帝释殿珠网。重重互现无尽。论云。帝网差别。唯智能知。非眼境界。
七鉴微细者。谓此尘及十方一切理事等。莫不皆是佛智所现。即此佛智所现之尘。能容持一切刹海事理教义。无不具足。所以然者。由十方差别虽多。恒是一尘之十方。一尘虽小。恒是该通一切之尘。是故显现。无有先后。不碍差别。远近宛然。经云。微细世界中。容受大世界。境界无不了。智慧山王行。又云。于一尘中。普现三世一切佛刹等。又云。乃至一尘一毛一世界一佛一众生等。皆如是顿显故。
八通逆顺者。谓举尘相。不必见理为逆。以尘无体即空为顺。由相取不可得。逆则常顺。以理不碍事。顺则常逆。由事理融通。是以逆顺无碍自在用也。
九定主伴者。谓尘是法界体无分齐。普遍一切。是为主也。即彼一切各各别故是伴也。然伴不异主。必全主而成伴。主不异伴。亦全伴而成主。主之与伴。互相资相摄。若相摄彼此互无。不可别说一切。若相资则彼此互有。不可同说一切。皆由即主即伴。是故亦同亦异。当知。主中亦主亦伴。伴中亦伴亦主也。
十登彼岸者。谓尘名相生灭。是此岸。今了尘名相空寂不生不灭。是彼岸。但以不了为此。了即为彼。依了不了边。寄彼此以言之。经云。菩萨不住此岸。不住彼岸。而能运度众生于彼岸。
然上诸义体无别异。举则全彰。理不殊途。谈皆顿显。良以二边相尽差别体融。随智卷舒。应机屈曲。是故言起。即起谁云路之不通。举多即多。孰谈法之无在。自非迥超特达栖心物表之者。焉能了此乎。
修学严成门第七
夫菩提大宝性起灵珠。既琢既磨。资智慧。而观察为调为舒。藉解行以严成。今总举大纲粗分十义。
一法供养 二弘六度 三修解行 四常庄严 五明智慧 六崇善根 七了梦幻 八晓镜像 九达五蕴 十不共法
初法供养者。谓以无生心中施一切珍宝。乃至微尘。皆能摄于法界。即以此法界一尘。而作供养。以此供养。乃至遍通三世一切诸如来前。无不显现。彼诸如来。无不摄受。何以故。由尘即摄法界。是理与佛体性。法界相应是故遍至一切佛所。名广大供养。无空过者。经云。诸供养中法供养胜。
二弘六度者。如见尘缘起无尽。理事中说。施一切众生。是檀波罗蜜。又尘相空无。即无非可防。无恶可断。是尸罗波罗蜜。又尘相空无所有。则缘心不起。息诸恼害。是羼提波罗蜜。又尘无体时执心自尽。离于妄念。是精进波罗蜜。经云。若能心不妄。精进无有涯。又以尘无性。心亦自寂。是禅波罗蜜。经云。不见心相。是名正定。又尘缘起无生无相空寂之理。是智慧波罗蜜。经云。色不生。是般若波罗蜜。生常以如理六度。修明其心。亦不碍事六度。饶益众生理事不二。为实行也。不以理中具六而碍事六。但了事为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