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述记

  难此解云。有漏种子依自体分。识即缘之。无漏之种亦依自体。识为缘不。
  论。无漏法种至故非所缘。
  述曰。对治识故。体性异故。不相顺故。故非所缘。四分之中依自体分。非即是识自体分收。性相乖故 若尔本识既不变缘。何名唯识。
  论。虽非所缘至不违唯识。
  述曰。由不离识故言唯识。此意即是非离识外别有实物。故名唯识。如真如性识虽不变。离识外无故名唯识。唯识但遮心外法故 若尔心所亦不离识。应名唯识 此亦不然。心所不依识之自体。别有行相。不可例同。然识相应。亦不离识。故并唯识 问有漏种中有三界种。如在欲界。上界善等种。不离于识体。即名无记性。体不离于识。应名欲界系。此义应思 答不然。系据缚义。即法体上差别义故。三界系别。然性即是体类义故。同无记性。仍未了知。此中三性种随识皆无记。亦应烦恼种随识非烦恼。如是一切皆如理思 问大乘所缘本是心变。随心何系地境亦随之故。如在欲界命终生上。此润生爱是上界系。依欲界身缘欲界身。仍相分中所变相分是上界系。随见心说。第七缘第八相分亦然。何故不如此中缘种。境是异界系。心是异界系 答曰。不例。如本识缘异地身。异地器。异地身者。在下界起他界地天眼.耳等。此岂非是缘异地身。异地器者。如缘于彼无色诸天泪下如雨。此非菩萨生彼化作。圣说菩萨不生彼故。乃是信有第八教。生彼入灭定。此是利根。亦缘下地。即利根不还。阿罗汉等。又下菩萨等入彼界定所变生色。此并得缘。故同种子相.见地别。此同前难。何劳为证 此若不尔七识缘境。下文但据由分别心。不是定有实用故变。本识必有实用故变。他界地身.器。见.相得别系。七识不尔故系随相。若不尔者。本识亦但随心变境。即天眼.耳无识持故。应名烂坏。应非有情。若一身中起二界身俱是.实有。第八不持非此身摄即众生界有增减过。第十卷云三性杂生。故相.见分不必同性。如二禅以上起初禅眼.耳.身识缘上地色。此亦相.见别地所系 问第七识缘但分别有无实用者。即五识色等应无质碍 此中问答不缘识中自当分别 难一师云。若本识所变皆有实用变他根等应为识依。有实用故。如自眼根。应设功劳。他之实根心外法故。所变之根便无实用。若亦为他依。便缘心外法。此缘他法但似彼根。非实有用。若变自法即实有用 问如变他色等。似他色等言有用。变他身根等似他根等。应有实用 答此亦为例。变似他色等。实非他有用。变似他根等。亦非他有用 若尔变似他色等。于己实有用。变似他根时。于己有何用。于己有实用。应为自识依有实用故。如变自根。此应思度 若为自受用变似他根。他根于己亦名有用。此义不然。岂于他根己能受用。以无用故。不变他根。故知下文第二说胜。于不缘心等由此即无妨。
  二执受中。上解种子讫。次解有根身。
  论。有根身者至及所造色。
  述曰。身者总名。身中有根名有根身 此中所言不共相种。若如前说。不共中不共。如即自根。不共中共。如在身色等。今此具二 然依中边。下一师说亦变他根。即根亦是不共中共。如色等故 今此不然。变根不似他实根故。若变色等似他色故。
  论。有共相种至受用他义。
  述曰。不共中共名共相种。由受用他故变他身。即前不共今名为共。此即最初总说本识于他亦变。不论根.境。于中差别。
  论。此中有义亦变似根。
  述曰。非唯似尘。亦似根故。
  以何为证。
  论。辨中边说至五根现故。
  述曰。既言亦似他根。故许变也。此有何义。若言受用。不用他根。又本识变皆有实用。若许变根。全无实用。非他依故。变何用者。此亦不然。为欲受用他身依处故变他根。由根若无时依处亦无故。如色界系鼻.舌依处。根若无者依处亦无。不尔彼界应无二根。唯有依处庄严身故。由为受用亦变似根。又本识变皆有实用。此不能生识故不能变者。理亦不然。色界鼻.舌根虽不能生识。本识亦变故。生盲等亦尔。故知本识定变他根。然无实根用。非他识依故。此即安惠等诸大论师解 然即彼论旧本第四颂言。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此不应尔。岂复本识亦起我也。亦缘心乎 今正翻云。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此境实非有。境无故识无 识者八识 生变似义。即是五尘。义之言境。以依他法似实有故 变似有情。即是五根。众生数法 情即根是。名萨埵故 变似我者。是末那缘变 及了者。六识缘之。即第八缘尘.根二色。第七缘我。六识缘六尘所了法义 旧论长行义与此同。彼颂翻错。译师意存一意识义。彼颂长行自违返故。今此论引彼长行文。彼论但言似自.他身五根而现。为是谁缘。不定说言第八能缘自他根故。
  论。有义唯能至非所用故。
  述曰。此护法菩萨等解。唯变他根依处。他根于己都无用故。若无用亦变。何不变七识。无缘虑用而得缘故。
  若尔彼说自他根现文如何通。
  论。似自他身至各自变义。
  述曰。彼说自他阿赖耶识各自变为根。非自变他根。一则无用不变他根。二由彼论不定说言自身本识变他根故。不可为证。又色界化生。根无处可无。欲界不尔。又彼色界不变根者。依处便丑。如木人鼻.舌。由善业殊胜。所感依处极甚光净。故要假根相扶依处方好。此则不尔。故不为例 若尔欲界亦有感得他殊妙身而受用之。何不变根扶助依处令其光洁 此理不然。色界诸根自识所变。令则变他。何以为例。又彼色界只是无识。识若依根。根则有用。今欲界者。若变为根殊无实用。非自他识之所依故。殊不相例。是义应思。
  何以得知变他依处。
  论。故生他地至犹见相续。
  述曰。若生他地或上或下。或入无余。彼余尸骸犹见相续。不尔应无余尸骸义。以不能变他依处故。由此故知变他依处 如生色界鼻舌二根。如何会释 身为自情变。无根依亦无。他尘非己情。何必须根有。此理应思。
  虽知根处各变自他。然他地者亦得缘不。
  论。前来且说至界地差别。
  述曰。自下第三即总料简 于中有二。初简前未尽显所未明。后略说此识以下。总束以前义门分别。上来所说界地差别唯缘自地。以随识系能受用故。
  论。若定等力至则不决定。
  述曰。言定等者。等取通力。或借识起或大愿力。或法威力。此通诸识有五种力。若第八变唯有定通。
  或总四力 大愿即法力。更无别能故 通力所变其事云何 变异地身者。如除如来得有漏通者。身在下界地。起上天眼.耳.及大扶根尘时。第八识缘彼为境。即自通力缘异地身 身者通名。非谓身根。此有几处。谓眼.耳.色.触。或亦有声。无文别说起身根者。又无用故。亦无上地起下天眼.耳。以无用故。亦无文故。下欣上可起上。上厌下不起下 通力所变余地器者。如以通力马胜比丘。上入色界见梵王等。第八识缘彼身中扶根大等。亦由通力色界诸天佛前听法。令此界生见彼身等。能见之者虽未得通。色界天等以通力故。变为色身令彼得见。下界见者名由通力 上地见下。佛放豪光至色究竟。令此悉见类亦应然 又大菩萨以神通力变为五境。令余地生得见变者。可得五尘虽第八变。其定之力不见第八能变异地之内身文。不由定力引他地身下界起故 无色界无通。佛边听法令他得见。但是定力。亦非是身。以无根故 或亦名身。有积聚故。
  八地以去.及在佛身。通.定无差。一念俱起。变为身者。理即不遮其定.通力 若作此解。如上界天见下三灾。身在下界以上天眼等见彼地色等。岂第八亦缘耶。彼既不缘。故知马胜往色界处。何必此第八即缘彼色等 若相离者虽见其色。而第八不缘。若近处者何妨第八亦变。由此故知。天眼.耳境非必有本质 此义应思违下论文 五识疏所缘缘必有之文应更思审。如枢要说 余地器者。即法处实色。瑜伽五十四云。法处所摄胜定果色。彼果彼境是实物有。定心所缘名境。勤求起故即名为果。即通有漏.及与无漏。此谓圣者得威德定。变为此色饶益有情 然第八识 一唯缘有漏不缘无漏。如种子故。虽缘无漏遂不相似。体仍有漏。非如有漏形状相似 又解以初禅眼.耳识。见上地色等。不异系故。由此三识所知必同初禅系。此义应思 又解异地系。因缘变有用故 二此在色界亦通无色。无色圣者亦雨泪故 三唯变色.触亦变余尘。此通五尘。三十七说通能变为色.香.味触。又净土中变五尘故。五十三说。无色界定色能变一切故。五十四说。胜定果色唯有显色等相。以彼香等生因阙故。又无用故。此约色界异生及无色界波罗蜜多声闻。唯能起色.声.触。不能起香.味。以无加行心因别起。亦不能令自他有用故。若十地菩萨。及色界波罗蜜声闻。即许起之。故华严等云闻无色界宫殿之香。法华云光音及遍净初生。及退没。闻香悉能知。即菩萨等入彼定变 四为唯造色。亦变大种。如对法第一卷疏末解。应广如彼五十四解 五然与定力何差别。二乘.异生若为嬉戏。通果无记。即变化心。可说与彼定境为异。一根本境。一解脱境。一善心境。一无记境。故成差别。若八地已去菩萨定之与通。此亦何异。通力由先加行思惟方乃得生。故心引起变化事等。定力但是任运生故。故二别也。或是根本。及果所变。故成别也。此定.及通义分为别。在佛无别故。皆通变.及化。通可引起根之与尘。定即不尔。唯起于尘 六又依神通变根等不。九十八说不变四事。一根。二心。三心所。四业果。设复变作似而非真。如下第十自有二解。
  由定力变异身.器者。谓即瑜伽五十四说。色.无色天变身万亿共立毛端。是平等心。无色既无通。即唯是定力。色界亦说有。亦令互相见故变异地身 及器者。华严经云。菩萨鼻根闻无色界宫殿之香 阿含经云。舍利弗入涅槃时。色.无色天空中泪下如春细雨 波阇波提入涅槃时。色.无色天佛边侧立。及实色中定境者。是 色.无色天皆由通力现身.境等。此有何过 以瑜伽论但说通依静虑。无色现色但定所生。以惠不均故无通也。无色界变色。已如前辨。应如瑜伽五十四等.及佛地解。
  所变境.身为相续。为间断。
  论。所变身器至系发起故。
  述曰。内身多续。少分间断。由有生一念即便命终故。或如蜉蝣等。生已即死故。若变外器多分长时。瑜伽第三说。外器定一劫。若变内身即随寿故多分相续。声.光多暂时。少有相续故 等者等取华色.华香等。何以然者。由击发故声等方生。缘力尽时彼即不续 有法师云。第八不缘声。以间断故。如心.心所断故亦不缘 若作此说亦应不缘等流色等。以间断故。如电光等。第七末那既恒相续。何故不缘 问曰。若尔第八恒相续。如何缘断法 答如镜恒时明。境至方影起。第八任运起。有境便即缘。此复何妨。
  论。略说此识至所现实色。
  述曰。总略说缘。第二段也 于中有三。第一依处分者。十色处中五尘通外内。五根唯内唯缘实境。第八亦缘法处实色。谓威德定所行境色。如瑜伽论五十四卷彼极分别。应如彼会 言随者是摄义。即是法处摄色之异名也 种子何处摄。随何处摄 虽唯意缘。以与现行实法不定异故。随现行摄。此中有难。如理应思 问曰。本识岂不缘极略等四色 答曰。以假故不缘。如不相应法 问曰。彼何以假 无实体故。如对法第一.五十四等。极略.极迥。但是第六意识分折为极微故。第八不缘。受所引色中。若定道共色。即此不缘。唯以现行思为体故。别解表业此亦不缘。以亦思故。无表色可尔。是思种故。既缘诸种。故得缘之 若尔如二无心定等皆依种立应亦得缘 由此即是心等种上差别功能。但缘种体不缘别能。即不缘者无表亦尔。是思种上差别功能。亦是防色之别能故。故知如彼亦不得缘 遍计所起色。若说唯是镜像.水月。此亦不缘。唯第六识遍计起故。若唯意缘通根.尘者。亦此中摄故。第八所缘诸根.尘等。以总从别。以暗从明。皆本处摄故。说不缘遍计所起之色。又定所生色中。如十一切处观。亦此中摄。第八缘不 答曰。不缘。假想色故。故此论文但缘实色不缘假故。第八所缘必有用故。彼无实用第八不缘 然诸法体。一者有法。二者无法。上二法中第八何故不缘无法。此任运缘非分别故。无筹度故。后得智等有筹度故。诸六识等有分别故。由此故知。第八识体不缘我也。第八识变。变必有用故不缘无。无无用故。故不缘我等。以无体用故 于有法中略有二种。一者有为。二者无为。何故此识不缘无为 若实无为因未证故。若假无为无体用故皆不得缘。于有为中色.心.心所.不相应行。如前已辨缘实非假等。
  何故不缘心.心所法.不相应行。故外人问。
  论。何故此识至为所缘耶。
  述曰。等即等取不相应行.及诸无为.无法为问。
  论。有漏识变至势力故变。
  述曰。第二废立也。因缘生者。谓由先业.及名言实种。即要有力。唯任运心。非由作意其心乃生。即五.八识随其增上异熟因为缘。名言种为因故变于境。八俱五数即无胜力。设任运生。境无实用。因缘变法必有实体。非横计故。非无用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