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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演秘
疏。然护法至变似我法者。问五.八如何云似我法。答有见.相分似六.七识我法相.见。非起二执名似我法。具如义灯。
疏。安惠至皆有执者。问安惠宗计。随其所缘能取.所取执实有者。方是相.见。非一切心皆缘二取。云何识皆有二分耶。答有义随所计度境未必俱。总说诸心可为四句。有唯相非见。谓五.八识。有唯见非相。谓第七识。有二分俱有。谓第六识。有二分俱无。谓无漏识。然第六识未必皆俱。意云诸识缘于见.相有差别也 详曰。今观此释。答问不尽。复非至当。元本不问缘境差别答故非当。不说二分生之所由。斯为不尽。二分生由正辨如灯 今又释云。虽随缘一。有漏识起必有能缘.所缘之相。阙一不可。故复识起二分俱生。非由所缘具见.相二后二分起 问有漏皆执。岂有漏心自证分等皆非现量 答有义义或可然 若尔杂集如何眼等说名现量 答安惠但合本.释。同部非即以彼为定量故 详曰。经亦明言五识现量。今言非者岂非违教。正释应云。望执轻重名现非量。五.八执微故名现量。亦如胜义.世俗善等。
疏。三释如前者。释前我法分别文中。三师释如是。
疏。无安惠解等者。前明安惠义有两释。此据初义。思可知也。
论。但随妄情至故说为假者。具辨如疏 有义此二段文明世我法。但随妄情等无体随情假。内识所变等以无依有假 详曰。世间.圣教皆明我法。何故多文唯说世间我法二耶。又准何理知但明彼世间我法耶。纵亦明彼圣教我法。违何文理。故疏正也。义周备故。
疏。后解不依四胜义者。若依四胜相分虽假。形于遍计是初胜义。既一向判名为非实。故知但据殊胜说也。
疏。依人二谛者。总指前判二师所明及引论等。胜人知故名为胜义。劣人所知名为世俗。
疏。以上略明等者。此结我法分别下文。此所结文本难陀义。护法兼明。护法不唯立二分故。故属难陀。同许有体故兼明也。
疏。心变似我法同分摄者。问心变似法相随蕴收。即蕴计我相应蕴摄 答即蕴计我相实随蕴。离蕴计我既无本质相。随能变心王.心所以判于蕴。即四蕴摄。疏言同分。且据离蕴所计之我当情显现遍常之相名法同分。不说所变相分之体在法同分 又所变相无多差别。相分是假。故同分收。同分宽故。前解为胜。
论。一者执体周遍等者。问何要周遍 答按广百论第三。叙云一类外道执。我周遍于一切处受苦.乐故。我无形质。亦无动作。不可随身往来生死。故知内我遍于一切。
论。二者执我随身不定等者。问立意云何 答广百论云。一类外道作如是言。我若周遍如虚空者。不应随身受诸苦乐。如空界无所往来。其性湛然非作.受者。是故我性应如色等随所依身形量不定。虽无形碍。而有所依转变。随身受诸苦乐。虽依形质有卷有舒。而我体性无生无灭。如渧油水。随水广狭虽有卷舒而无增减。
论。三者执我如一极微等者。意复云何 答广百论云。一类外道复作是言。若我体性随形量者。即应如身有分有变。又汝执我随所依身。似水依堤。如油遂水。是则此我如彼水.油。既变既易。或非常非一。引此为喻而言。我体为常为一与理相违。是故我体住于身内。形量极细如一极微。不可分析。体常无变。动虑.动身能作.能受。
疏。如一瞿声别目于牛者。一瞿声中诠于九义。兽是一数。总括一切走兽之属。若言于牛即总兽中之一别也 俱舍论第五云。于九义中共立一瞿声。故有颂言。方.兽.地.光.言。金刚.眼.天.水。于斯九种义。智者立瞿声。
疏如伏牺等者。能伏牺牲故名伏牺。有智者伏牺帝主。
疏。如汝虚空者。问准数论师。空.唯量者转变无常。常因不转。岂非喻有能立不成 答传三释。一云彼宗空有二种。谓常.无常。常非谛摄。以无为故。亦犹佛法无为不在蕴中摄。故论指常空而以为喻。二云即此一量合破二宗。常遍之因别属胜.数遍唯数论。常遍俱对胜论师宗。三云如因明法因.喻不极更作比量而成立之。今此亦尔。先成空常后将为喻。量云。汝所执虚空。应非转变无常。许遍故。如汝神我等。
疏。常遍之因亦犯随一者。泛尔常遍非自不许。今明我有。故自宗无成随一也。今即因有所依不成。有法之我自不许有。常遍之因无所依故。
疏。若大乘至违宗者。违有二义。一云自许有我。今复破之故成违自 问破受苦乐不破我体。何成违自 答破受苦乐本为破我。不尔破谁不受苦乐。二云自圣教中不说有我。今者许有故成违自。前解胜也。
疏。许义同故者。许与执言其义同也。是以论中但有执字 有云解因明者共许于彼他因喻上而置执言 详曰。全成虚构。前解为正。
疏。如同处不相离色等者。按瑜伽论六十五。有三种不相离色。一一处不相离者。谓诸大种及所造色。同住一处 释一即同也。能造.所造更互相望。大小量等互相涉入不相障碍。处所无异名为同处。无别极微二处而住名不相离。且如一眼七物相望。互相涉入同一处住。谓眼.身根.色.香.味.触.能造地大七各极微同一处也 问所造有六。能造何一 答有二释。一云虽一地大通能造六。故能造一。二云有六。不尔所造六。云何别言能造一。据地头同合而言也。如言一眼七极微成。而实一根有无量微。但言七者据类谈也。能造亦然 二相杂不相离者 释如一眼根有多极微。一根微处七物同住。以此七物对彼七物。虽非同处然相和杂邻近而住名之为和。七七各别名之为杂。无间隔故名不相离 故瑜伽论第三云。和杂不相离者。则此大种极微。与余聚集能造所造色处俱故 释是前同处不相离处所有极微。名此大种极微等也 三和合不相离者。又若有聚集。或麻豆等为诸胶蜜及沙糖等之所摄持 释异大所造二聚和合。如多豆等虽以蜜等之所摄持。和合一聚。然不相涉入。复是异大所造异聚相望故名和合。不相离者无间隔也。略示大网。具如彼钞。
疏。有情共果至一切我处无别者。共果山等虽处无别。体非是我。然是所受。可一受时余不能受。我能作受。岂得相例。
疏。又以业果身为因等者。宗.喻同前。改前因云。业果及身与诸我合故。思可知也。
疏。前说三计皆是计摄者。问数论我思。思即行蕴。如何前三皆离蕴摄 答虽我是思。而不说思是行蕴故 若尔思在何蕴所收 答彼不立蕴故非蕴摄 此亦不然。如即蕴我佛法谈彼。非他宗中许在蕴也。思我应尔 答即蕴计者虽不言蕴。然指五蕴以为其我。而数论师自言。思我离心.心所别有自体。故广百论第三云。数论外道作如是言。思即是我。其性常住。彼论破云。如是思我离心心所别有体相难可了知。故知思我非即心所。是离蕴摄 问前言依见立我法者如数论师。岂不杅楯 答言离蕴等据彼宗说。言依见立佛法谈彼。故前后疏不相违也。
疏。大乘一念即俱得缘等者。有无本质悉缘名俱。有宗要有质.影心缘。若但阙质心即不起名独不生。经部相.质俱无心生名俱得起。此乃总结前三宗别 问有宗自许第六识缘空花等不。若许缘者。此即缘无心亦得起。若不许者即违圣教 答彼虽许缘。然托实花方乃缘之。缘空花时随依三世实花同缘。许三世法皆实有故。余皆准知。
疏。量云我应非常等者。问计我则蕴。我既是常。蕴亦应尔。不尔如何言我即蕴。故知蕴常。今以为喻。喻阙所立 答有二释。一云。先以量成令蕴无常。然后为喻。量云。蕴定无常。待众缘故。如瓶盆等。又若彼立蕴为常者。有违世间。世间共知蕴无常故 二云彼虽计我体即是蕴。许无常我即名常 若尔云何名我即蕴 答岂责群瞽而坠坑乎。下别破中亦有其妨。释应同此。故不别出。
疏。根及属色者。即扶根尘名为属色。属于根故。亦有本云根及尘色。语虽有异而义无违。
疏。及无表色等者。问此无表色即内色蕴。何须今指 答虽内色蕴望以类别。故别破之。
疏。如所标者。论中所言中离蕴我离蕴。即是蕴不摄义。故此所标即是内也。
疏。然别有体等者。问若尔如何不是离蕴。复与瑜伽第四类我而有何别 答虽别有体。体与其蕴非即非离。彼第四计虽言在蕴。蕴与其我而即有异。故不同也。
疏。若破俱句至无同喻者。龟毛等法虽不可说以之为我可说非我。量云不可说非我者。此一分宗龟毛喻而不得转。故阙喻也。
疏。应定说是蕴等者。略有二释。一云虽复双云我与非我。他本计我。非我兼说。故应杂云。如言我非我然体实唯我。虽言蕴非蕴我应定是蕴 二云此是伏难。难云计我与蕴不即不离。不即不离正是本计。明我非我亦合本计。如何非我不是正破。为此破云。应定是蕴。如似其我。我是正计。是彼本义。疏取本意难令即蕴。例意同前。
疏。又量至故无过者。问为无为喻为取我上为无为义。为取余耶。答但取我上。具如义灯 详曰。设取我外为无为义为喻亦得。余有无为等有不可说义。有无为等而不在彼我非我聚。我上既有不可说义。云何即在我非我摄。喻有二立。可为正喻 问余有无为云何得有不可说义 答无为不得说作有为。有为返此 若尔何故论云又既不可说有为无为。岂余有为等不可说作为无为耶 答既两句论成其一量。应须分别。不可说者而举因也。有无为者举其喻矣。因喻合言故无有失。若直准论。论中不言不在聚等。如何宗云于我非我聚亦不可说 问若取我外余为无为。论说又亦。又亦于谁 答由前难我而非是实。今更难彼非我聚等故言又也。亦者亦彼余有为无为。余有为无为有不可说。即不在于我非我聚。我亦同彼故。故言亦也。更思。
疏。虽性体常至非共许故者。详曰。此他比量。犯他不定。何得非过。应改因云许非自性作用或时有不起故。既简自性便无不定。或可自性安于宗中。而兼破之亦无其失。然初解胜。本破我故。
论。若无思虑等者。详曰。疏除僧佉。理实兼破数论一分受果等之义。亦无其失。量云。汝解脱实我应不能受涅槃乐果。许无思虑故。犹如虚空。彼宗计我。得解脱时虽无思虑。而能受彼涅槃乐果。故破无失。
论。理俱不成者。有义二释。一云有虑无虑皆不成故。二云若有虑者常住不成。若无虑者作.受不成。
疏。若对吠世至如足等者。问胜论足等六句何摄。答实句所收。即实句中四大为体。
论。若非我见所缘境者。有义二释。一云同疏。外道我体非我见缘。故下论云。若无我见能证涅槃。次云若是我见境者。是设遮也。若尔下云又诸我见不缘我等。岂不相扶。答应说我云。我见有二。一执著我见。二虽缘我而不执著。初染后净。言无我见得涅槃者据无染见。下立量破。破染我见故无相扶。二云诸宗计我皆我见缘。故后二量无相扶失。而言非我见缘者。是设遮也 详曰。若言我见有二种者。即彼我体亦我见缘。云何得言非我见境。故知彼宗净我见者。不作我解不名我见。
疏。虽不作如解等者。无分别智虽复不作真如之解。仍唤真如缘真如心缘。汝我应尔。然彼本计而不许也。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一(本终)
成唯识论演秘卷第一(末)
论。所信至教者。问何者言教得至教名 答通于凡.圣言无差别。可信者语皆至教量。契至理故。会实事故。如八语品.四圣言等。故显扬论第十一云。至教者谓一切智人所设言教。或从彼闻法随法行。此复三种。一圣言所摄。二对治杂染。三不违法相 圣言所摄者。谓如来.及诸弟子所说经教。不违正法不违正义 对治杂染者。谓依此法善修习时。能求调伏贪.嗔.痴等 不违法相者。翻违法相。当知是名不违法相。违法相者。谓于无相增于有相。于杂染法立为清净等。名违法相 问外道言教三义并无。云何名彼为至教耶 答随彼宗言论云所信简违宗矣。
疏。总破前师等者。问设总破者岂亦不有一分相扶。各许净见不缘我故。又互不许染缘我故 答故疏说云但缘我见皆不缘我。此简净见及互不许。悉皆尽矣。论略指法。疏具明也 有云。若言我见应不缘我。即有过失。染见不缘我故者 详曰。不然。违论.及疏。疏.论叙难皆言染见。彼许缘我 问若尔自宗能.所缘义皆应不成。故外难云。汝宗眼识应不缘色。有所缘故。如缘声等识。难所缘量准可知也 答彼量便有自教.世间相违等过。世间共许眼缘于色。我即不尔 问正智缘如非世共许。他以为难何事不齐。难准前作 答本意但争我体有无。汝妄执我常能作受。故为前量。然真如理非能作受。体是实有。故正智缘。广如掌珍论 问他若将彼第七.八识为难如何 答我能所缘皆假言说。复不离识。汝我及见实能所缘。我复离识。故不为例。应审思之。
疏无有一我是相分者。彼二论中明十六种大外道论。所缘皆是自心相分。若有一我体是相分。我体可得名为所缘见缘于我。既无其我体是相分。故知我体不是所缘。见亦不缘我为其境。
疏。自下第四解分别俱生者。有义此文示其正义。于理为胜 详曰。俱生分别岂外道许。彼宗既无今标明彼分别.俱生。何乖自义言示自义名为胜耶.故疏无失。
疏。言我执至皆名执者。若言我见不通心王.及余心所。执言宽故。该见同时心.心所等皆名为执 或言我执亦唯是见。如下但说见名为执。今取前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