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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疏
论如是已说至几无色界系。下一颂第五明界系门。
论曰至十九根。此明欲界唯有十九根。除后三无漏根故。
论。色界如前至亦通色界系。明十五根通色界系 通言欲显色界亦有。兼除女.男.忧.苦。
论。除女男者至身丑陋故。此释色界无男.女根所以。一以离淫欲法故 若尔因何有其鼻.舌。为释伏难故言丑陋不同鼻舌有严身用。
论。若尔何故说彼为男。难也。男.女二名由二根得。彼无男根。何故名男。
论。于何处说。反问也。
论。契经中说至男身为梵。引经说也。
论。别有男相至男身所有者。此通经。虽无男根。而有男身众相故名男也。非如欲界无男根即无男相。
论。无苦根者至不善法故。释无苦所以身净妙故无等流苦。无不善法故无异熟苦也。
论。无忧根者至恼害事故。释无忧所以也 一以所依身定润故无忧 二以无忧境故无忧也。
论。无色如前至信等五根。明无色界唯八根也 言。通者。显下界亦有。
论。如是已说至几非所断。下一颂第六三断分别门也。
论曰至非无漏故。明四根通三也。与见.修烦恼相应故见.修断。通无漏故亦非所断。忧根不通无漏故唯见.修所断。但与见.修惑相应故。不通非断。
论。七色命苦至皆有漏故。此明九根唯修所断。不染污故不与见.修烦恼相应。及非第六意识所生故非见断。皆有漏故是修所断。不通非断。
论。信等五根至及无漏故。释信等五根。非染污故不通见断。通有漏故是修所断。通无漏故亦非所断。
论。最后三根至是所断故。释后三根唯不断也。
上来六颂六门分别义类差别。自下八颂就得等不同六门分别。
论。已说诸门义类差别。结前 何界已下生后。此下一颂第一明三界四生初得异熟根多少也。
论曰至定染污故。此明欲界三生。初生唯得二异熟根。尔时虽有意.舍二根。唯染污故非异熟根。异熟意根无法前得。渐具根者无眼等四.及女.男也。
论。化生初位至初得八根。明化生也。准此化生必具诸根。
论。岂有二形至二形化生。释通妨也。准此善趣无有二形.化生。此上所说唯异熟根。若兼染污并加意.舍。
论。说欲界中至色无色界。结引。
论。欲界欲胜至过色无色。释颂但言欲.色不言界也 然详此释似当烦长。
论。色界初得至无形者说。释色界也。
论。上唯命者至唯命非余。释无色界。颂中上言以定胜生胜故。非是在欲.色界之上。无别处故。余文可解 正理论云。由此证知。命根实有。此若非有为得何根名生无色。非善.染污名业果生。未受彼生容现起故。又异熟心无续生理。唯许染心能续生故。过去未来非有论者。尔时三世异熟皆无。异熟既无。生依何说。必应许有生依实法(大乘有赖耶即无过。经部有过)婆沙一百四十七云。问余无色根尔时亦得。谓意.五受.信等五根此中何故不说。答有说。尔时一切得者此中即说。余无色根虽有得者。而非一切。是故不说。谓上地没生下地时。虽得彼根。若自地没还生自地彼皆不得。是故不说 述曰。此说先不成就今之得者名得。若自地没还生自地。先成就故不名为得。从下地没生上地时。尔时善.染亦先成就。唯异熟根无法前得。彼彼生处初获名得 问若言虽同欲界以报别故。此无记根名初得者。何故得识不得眼云。如从二.三.四定没生初静虑.及欲界时。但得其识不得其眼。而于前身已得眼故 答前文据十八界作论。彼于眼界总说不简异界.异地.及业果别。此中辨异熟根就业果说。虽于同地先成眼。业果不同名之为得。又说。此中但问初得业所生者。初受生位余无色根。虽有得者而非业生故此不说。后位所得虽业所生而非初得故此不说。此论意与后文同也。
论。说异熟根至几根后灭。下一颂第二明最后灭诸根多少。
论曰在无色界至于最后灭。此释无色界。前先欲后无色。此文先无色后欲者乘前义便。正理论云。又无色言遮彼有色。有余师说彼有色故。若不说有实物命根。何异熟断名无色死。若言异熟四蕴断故彼名死者。善染污心现在前位应亦名死。若言彼地所受异熟犹未尽者。如何不受而有尽期。善.染污心现在前位。当言彼受何业异熟非不现前可名为受。若谓于彼异熟习气恒随转故名为受者。理亦不然。所执习气非极成故。太过失故。异熟虽尽习气随故。如业习气应无死期。若异熟尽无习气者。业亦不应有余习气。若言习气望现异熟如我得者。应如我得异熟不起习气则无。又非异熟习气随转名受。异熟非彼性故。又汝所执习气理无。后当广辨 抄释云。我宗异熟法上得。异熟若灭得亦随灭。不同业得。
论。若在色界至而生死故。此释色界。如文可解。
论。若在欲界至唯有前八。此释欲界。如文可解。
论。如是所说依顿命终。总结上灭依顿终。
论。若渐命终至前后灭义。释渐命终灭根多.少如文可解。
论。如是所说至而命终者。结上顿.渐二种命终。但依染.无记心而命终者。染.无记心灭根数同。所以合说。
论。若在三界至如理应知。次释善心命终。随其所应于前所说舍根位中加信等五。
论。分别根中至何沙门果。下一颂第三明得果用根多少。此中明得。通无间道解脱道。与得果前为引因后转为依因。由此前.后二果定用二无漏根得也 此中言得。初证名得。不说后位.及练根也。若说练根初.后二果应八根得 又此中言得。是与果道为其近因名之为得。
论曰至在中间故。总释边中果名。
论。初预流果至依因性故。释初果也。正理论云。虽解脱道于沙门果非同类因。而是相应.俱有因故名得彼果。亦无有失。以沙门体更互相依而得生故。展转相望为士用果。谁复能遮。若言加行.无间.胜进应亦尔者。许亦无失。或已知根亦为同类因能得预流果。谓转根时如阿罗汉就容有说。亦无有过。
论。阿罗汉果至依因性故。释后果也。二道相资如初果释。虽乐.喜.舍三根容得。正得果时唯一受故。不越九根。虽无间.解脱道不同时。而等流.士用果同时故。亦无有过。
论。中间二果至九根所得。自此已下释中二果。先总释根数。后一一别释。此即初也。
论。所以者何至由九根得。释第二果 于中有三。一依世道由七根得。二依出世道由八根得。三依超越由九根得。
论。若不还果至得一来果。自此已下释第三果 于中有四。三如一来果说。
论。总说虽然而有差别。已下重释不还果也。与其前果根数虽同。而受根有别。谓前超越唯用舍受。依未至故。此果超越通乐.喜.舍。容依六地证三果故。依未至.中间.及第四禅即是舍受。前二禅喜。第三禅乐根。若次第者亦与前殊。第九解脱或入根本地。或在未至。若入根本地加其喜根。若不入者还同前果。婆沙一百四十八云。问离欲界染第九解脱道。谁即入静虑谁不入耶。答有说。欣多者入。厌多者不入。有说。为求静虑而离染者入。为求解脱而离染者不入。有说。利根者入。钝根者不入。已上论文 又三释俱通。所以无评 问因何次第证有入根本地。超越证者即无斯理 答离修道惑多种不同。或有欣上厌下而断于惑。若是利根欣心多者得入根本。或有为求解脱。或有为求静虑而断于迷惑。若是利根为求静虑得入根本。道类智虽是修道。容预多念亦有利根。然为现观谛理。若依未至入于见道。不为欣上地。不为求静虑。入见道故不入根本 又解。先得根本静虑。若意乐根本即依根本。若意乐未至即依未至。由此无间.解脱必同一地。断非想惑无其上地可欣求故。依其未至得第四果。解脱道中不入根本。
论。岂不根本至由九根得。问。
论。实得第四至定由九根。答。
论。于不还果中何不如是说。重难。
论。以无乐根至极坚牢故。通也。如文可解 依发智论第十五云。几根永断.灭.起。得预流果。答无根永断。七根灭起。一灭不起。一起不灭得预流果 述曰。言永断者。谓于诸根永断系缚得离系义。言起灭者。无间道灭解脱道起。言灭不起者。无间道灭解脱道不起。言起不灭者。无间道无故不灭。解脱道新起故言起也。得预流果时。无有一根得永离系缚。故言无根永断。言七根起灭者。谓信等五及意.舍也。无间道灭解脱道起。一灭不起者。谓未知根。第十五心灭后更不起。一起不灭者。谓知根。第十六心起第十五心无故不灭 几根永断.灭.起。得一来果。答若倍离欲染入正性离生者。如证预流果说。若从预流果以世俗道证一来果。无根永断。七根灭起得一来果 述曰。无根永断者。同预流说。七根起灭者。亦同预流 若从预流果以无漏道证一来果无根永断。八根起灭得一来果 述曰。八根起灭者。于七根上加已知根。俱无间道灭。解脱道起故 几根永断.灭.起。得不还果。答若已离欲染入正性离生无根永断。七根灭起。一灭不起。一起不灭。得不还果 述曰。无根永断者。见道第十五.六心中不灭根故。七根灭起者。若依未至.中间.及第四静虑。即是信等五.及意.舍根。若依初.二禅即信等五.及意.喜根。若依第三禅除喜加乐 若从一来果以世俗道证不还果不入静虑。四根永断。七根灭起得不还果 述曰。四根永断者。谓忧.苦.女.男。离欲断故。七根灭起。如预流说。若入静虑四根永断。六根灭起。一灭不起。一起不灭。得不还果 述曰。六根灭起。谓信等五.及喜意根。一灭不起。谓舍根。一起不灭。谓喜根 若从一来果以无漏道证不还果。不入静虑四根永断。八根灭起得不还果 述曰八根灭起者。谓七根上加知根 若入静虑四根永断。七根灭起。一灭不起。一起不灭得不还果 述曰。七灭起者。谓信等五.及意知根。一灭不起者舍根。一起不灭谓喜根 几根永断灭起得阿罗汉果。答若依未至证阿罗汉果。一根永断。七根永断灭起。一灭不起。一起不灭得阿罗汉果。如依未至。依静虑中间.第四静虑.三无色定亦尔 述曰。一根永断者。谓命根。七根永断灭起者。信等五根.及意.舍。一灭不起知根。一起不灭谓具知根 若依初静虑证阿罗汉果。二根永断。六根永断灭起。一根灭起。一灭不起。一起不灭得阿罗汉果。如依初静虑依第二.第三静虑亦尔 述曰。二根永断者。谓命.舍根。六根永断灭起。谓信等五及意根。一根起灭者。若初.二静虑喜根。第三静虑乐根。一灭不起。知根。一起不灭。谓具知根。
论。今应思择。下有三行颂。第四明随成就一根定成根多少也。于中有定成三.四.五.七.八.十一.十三。无定成一.二.六.九.十.十二.十四。
论曰命意舍中至皆定成就者。释定成三也。于中有二。初明三根定成。后明余根非定。
言。命意舍中至所余根者。此明三根定成。此三于一切处.时.位等皆定成也。一切众生必有命故。及通大地故。定有于受。五受之中舍遍一切故 言。除此三根至或不成就。已下释余根不定。先总后别。此总释也 言。此中眼耳鼻舌四根。已下别释也。总有十九根不定。类同即合释也 眼等四根类同故合释。有二处不成。一生无色界。二未得已失 身根唯一处不成。谓生无色界 男.女二根二处不成。谓上二界及未得.已失 喜.乐根一处定不成就。谓异生生三定已上 言异生者。简于圣人。圣人生上成下无漏喜.乐根故 苦根一处定不成就。谓生上二界 忧根一种不定不成。谓一切离欲贪者。此二根唯有漏故不简凡.圣 余文可解 言。于非遮位至皆定成就者。一切处非遮者。即是前三命.意.舍根。
论。若成就乐至及此身根。第二释定成四。若成就乐.及身根定成意.命.舍故。圣生无色成就乐不成身根。异生生第四定成就身根不成乐根。此身.乐二根不互定成。
论。若成眼根至舍乐喜根。释定成五。成眼等必依身故。成喜必成乐故。所以定成五根。
论。第二静虑至此成何乐根。外难。未得第三静虑舍欲界.初定乐根。未得第三静虑定成何乐根。
论。当言成就至余未得故。答。余净无漏乐犹未得故。若成乐根喜即不定。谓异生生第三定成就乐根不成喜故。若成喜根即定成乐。圣人生上成无漏必成无漏乐。异生生第二定。必成染污乐故。
论。若成苦根至四受除忧。释定成七。成苦根定身在欲界。身.及四受必定成就。忧离欲舍。所以有。苦之者容得无忧。
论。若成女根至信等五根。此释定成八根。若成就女.男.忧.根定身在欲界。所以七如苦说。第八即是女.男.忧根。有女.男根容离欲。忧非定成。有忧根容无形故。女.男二根非定成就。若成信等五根定成八根。意.命.舍三一切有故定成三根。异生生无色界无七色根.及四受故。是异生故不成三无漏根。由此唯八根定。十四不定。
论。若成就具知根至及已知根。若那含生无色界得罗汉果。即不成就七色.忧苦。三无漏根不并成故。眼等十一不定成也。若成就已知根义亦如上。
论。若成就未知根至及未知根。释定成十三根。以见道定依欲界故。如前有身.苦。已离欲者容入见道。忧非定成。无眼等四根容入见道。眼等不定。女.男二根渐舍命者容不成就。故非定成。正理论云。若成未知根定成就十三。谓身.命.意.苦.乐.喜.舍.信等五根.及未知根。渐命终位传说深心厌生死故能入见道 渐舍命无男女根亦容入圣故。不可释云以男.女互成不定故不说。则男.女互无数终十四。因何论文但说十三。若言男.女互无以不定不说十四。即是西方师义。迦湿弥罗国师云。此中说数不说名也。故婆沙一百五十云。若成就女.男二根定成就过去.未来九。三世二。现在四。过.未九者。谓四受.信等五根。三世二者。谓意.一受。现在四者。谓男.女.身.命。余不定如前说。西方师云。应过.未定成十。谓五受.信等五。三世定成一。谓意。受名不定。故迦湿弥罗国诸师云。名虽不定而数即定。必有一受现在前故。此中说数不说名也 又云。若成就未知当知根定成就三世七。过去.未来三。未来.现在一。现在二。三世七者。谓意.一受.信等五根。过.未三者。谓三受。未现一者。谓未知当知根。现二者。谓身.命。此二说如前 准上论文。故知女.男二根非互有不定故不说也 问若尔何故正理九云。言一形者。无有二形.及与无形得圣法故 答此说本性无形。及除去无形。不能得圣。非是渐舍命者。准婆沙文。不容异解。既无形以志性不定不得入圣。渐舍命者以深厌生死。能入圣故义不同也 问渐命终者无形得戒以不 答亦得戒无失。无形不得戒不据渐命终者。无形不得戒据本性.损坏。以多烦恼等。渐命终者性犹未转。何不得戒又渐舍命众同分本男.女根依渐舍故无。非是无根所依众同分。如何即令不得戒耶。渐命终者如入无心亦得于戒。受缘具故非不律仪有渐舍命得。渐舍命时无作及受事故。不同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