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善男子如有无善不善(至)何况出世第一义谛。
  案。僧亮曰。广上有无也。谓善是有。不善是无。非因缘是有。因缘是无。乃至一阐提说。亦复如是。一一反上。释自意语义也。僧宗曰。向举章门。欲类下句言。岂唯因果不杂。还就因中善不善。亦不得杂也。宝亮曰。上来至此。第一就二门。明有无也。明果时。有十力等诸三昧。因时唯有善不善无记等。无十力等也。
  善男子或有佛性一阐提有(至)众生云何一向作解。
  案。僧亮曰。阐提有善人无者。谓断善之邪见。是因是障。阐提有之。善根人无也。阐提无而善根人有者。谓善法缘因力。能除障。善根人有。阐提无也。无记非障非除。故二人俱有。无学果性。二人俱无也。僧宗曰。阐提有者。更辨佛性。不得杂之意也。阐提断一切善尽。唯有大恶。以其恶时无善。因时何得已有果耶。此恶即是神明。异于土木。当有成佛之义。亦得名为正因性也。宝亮曰。第二就四门。以明有无也。十恶是阐提。境界佛性。此人后时。还能厌恶。而起缘生之善。因中说果。故言阐提有也。善人有者。谓缘因性也。二人俱有者。谓正因性也。二人俱无者。谓果性也。
  善男子如恒河中(至)水陆俱行者即是龟也。
  案。僧亮曰。河譬涅槃经。七种众生者。经说七种佛性。有无义异也。一是现有。六是现无。三世有者。一是现在。而六是过去。未来亦名中道也。僧宗曰。第七段明因果不离也。河中有七种众生。涅槃经中。有七种凡圣。所以知不杂者。言乃至龟方称到岸。尔前六种。犹在河中。在河则不名至岸。因中岂有果耶。宝亮曰。第三翻。就七人。以明有无也。常没谓阐提也。暂出还没。谓具缚凡夫。暂生世善。还入生死也。出已住。谓信等五根立也。遍观四方。谓须陀洹果也。观已行者。谓斯陀含也。行已复住。谓那含也。水陆俱行。谓得罗汉。以上乃至大涅槃。总为第七人也。
  善男子如是微妙大涅槃河(至)即外道书非是佛经。
  案。僧亮曰。前邪念邪语。谤涅槃罪渐重。为断善之因也。
  是人尔时远离善友(至)故名常没如恒河中大鱼。
  案。僧亮曰。广显谤法者之过也。
  善男子我虽复说一阐提等(至)修施戒善是名常没。
  案。僧亮曰。上说三道。此说五道也。僧宗曰。未阶暖法已还。悉有退义。为第二人也。如善星修得四禅。起不善入三恶也。宝亮曰。闻经生信。故名为出。而五事不具足。故于中起三毒。还堕第二人数也。若自知此五事不具。凭善友进行。信根立者。属第三住位也。智秀曰。五德不圆。终断佛性也。
  善男子有四善事获得恶果(至)如上二人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施戒是出生死之法名出。经譬饭也。为有故没生死名没。经譬毒也。谓之杂毒之饭。又生信为出。终断善根为没。是以后出善星。即第二人也。第一人烦恼厚重。必入剧苦。故曰身重处深。第二人虽复起谤。而将来必以善自资。故曰身重处浅也。宝亮曰。此下次第。释上五事所不具足之意也。
  善男子或复有人乐著三有(至)是故名为不具足。
  案。僧亮曰。二种涅槃。一谓五分法身。出生无故。名为涅槃。二谓结尽无为也。阐提无故。故言不必一切皆有也。不信有得道人者。谓圣自然不不学也。无因果者。无善果也。
  是人成就不具足信(至)是故名为戒不具足。
  案。僧宗曰。从戒戒者。道共戒也。不具无作者。无漏戒。能息于作。名无作也。
  是人不具信戒二事(至)是故名为闻不具足。
  案。僧亮曰。因列多闻。炎明余义也。
  是人不具如是三事(至)是故名为施不具足。
  案。僧亮曰。财施浅事。犹非所能。况法施乎。
  是人不具如上四事(至)是故名为智不具足。
  案。僧亮曰。涅槃是有无之总号。如来是身智有名也。解脱是灭结之无有无一也。
  是人不具如是五事(至)见明故出身重故没。
  案。僧亮曰。增善为第三。增恶为第二。于同行中。自以为胜者。同己所见。为人中胜也。宝亮曰。释五事既竟。先明第二人之过。后彰第三人之德。一增善法者。释第三人。一增恶法者。释第二人也。第二人不能求近善友。故改造恶入生死。成暂出还没。此人若深自知见行不具足。则求进。成第三住人也。
  第二之人深自知见(至)终不复没是名为住。
  案。僧亮曰。第三人也。僧宗曰。求近善友。得为暖法。成第三人。永不复退也。
  我佛法中其谁是耶(至)如是等众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舍利弗等。得暖法位。正定聚也。僧宗曰。舍利弗曾经第三人来。从本受名。以证不退义也。
  是故我于经中说偈(至)获得解脱安隐住。
  案。僧亮曰。引诫偈。叹能住也。
  善男子知不具足凡有五事(至)如是观已次得暖法。
  案。僧亮曰。次得暖法者。断外凡夫。入正定聚。初住位住。僧宗曰。贪欲多观不净者。此明第三人观行。渐进入暖法也。宝亮曰。更举五法者。复有所为也。谓第二人。若值好善友应病与药者。成第三人。若不尔。则还成第二人也。人有利钝。利者观假名空。即仍取法空。要达两厢理竟。方乃出观。至于暖法。结成住人。钝者不能如此。假名空便出。信根亦立。成第三住人。故结有两时。非暖法独成住人。初善根不成也。暖法是法空之初。第二善根之始。去无漏火犹远。故以暖为况也。智秀曰。次第复观十二因缘者。四谛入小乘道。乃是三乘分流。入此中相。复观十二因缘者。别是一方随缘入道耳。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说言暖法因善友生。
  案。僧亮曰。明暖法唯慧。非是五阴。以色决之也。僧宗曰。迦叶何容不解暖名。盖同物故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问(至)一切众生皆有暖法。
  案。僧亮曰。如此暖法。一切皆有。今所言者。不如是也。
  善男子如是暖法是色界法(至)一切众生不必悉有。
  案。僧亮曰。暖通三界。有七十三人。但言色界明非一切有也。六行者。无常苦因集生缘也僧宗曰。不言欲界一向不得暖观。少故言不耳。遮其一切有难。作此答也。宝亮曰。要得上地定方能作暖法也。何以然。定位在上地故也。非欲界不能。独色界能。下自出七十三人。通三界尽能作暖观也。又一解。以果来系。因欲界直修摄身。口得人天乐果。名身行报。色界心静。不驰荡外缘。名心行报。故知是上果法也。言欲界有定者。是根本禅定方便。但携利根人。能即用此摄入无漏也。色界虽有禅定。能作暖法。要是内弟子非外道也。若具十六行。方成暖法。外道唯能作十六行中之二。及苦下初门之四。云何成暖法观耶。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自性是暖非他故暖。
  案。僧亮曰。慧性自了。非他了也。宝亮曰。更作两问。定其位也。第一问云何受暖名。为二问为自性是暖。为他暖耶。佛今且答后问。明自性是暖。
  迦叶菩萨言世尊如来先说(至)为十六行行即是智。
  案。僧亮曰。因于信心者。信为暖因。明无因无果也。即是智慧者。破我见。必由智慧。非信等也。十六行者。法不出有为无为。有为有四行。无为有四行。有无必当有因。因在有为有漏集也。有为无漏道也。此二各有四行十六也。宝亮曰。迦叶举马师满宿。无有信心。当知信是暖法。佛言乃是暖因。非正是暖也。
  善男子如汝所问何因缘故(至)烟者即是修道断结。
  案。僧亮曰。八道火相者。无漏能烧烦恼名火。暖法为因故名相也。宝亮曰。答第二问。明是八圣道之相。故名暖。如攒火先有暖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世尊(至)云何能为无漏道相。
  案。僧亮曰。报得色界五阴者。上言色界法。即明报也。宝亮曰。暖法既有为有漏。由能作因。报得色界。云何得为无漏道相耶。
  佛言善男子如是如是(至)而能与彼正道作相。
  案。僧亮曰。厌故观行者。十六是观。观昧未免于爱。爱故受生也。宝亮曰。策故观行者。正一心中。此两用故。知善义资出。以相故招生。乃至一豪之善。皆不感生死。
  得暖法人七十三种(至)作五逆罪犯四重禁。
  案。僧亮曰。上说暖法。此说行人。若未伏欲界烦恼。而三界烦恼。具名具缚凡夫。谓一种人也。若断一品名不具。至九品为九。通前欲界具十。上除悲七地。各有九人。不复能断善根。僧宗曰。大意言此七十三人。悉能作暖观也。欲界有十初禅。至不用处。凡七地。七九六十三。通欲界十。为七十三也。欲界结九品。若是具缚凡夫。非不粗伏。非是伏九品次第者。别为一人。若依数经家义。要先得初禅心。方伏欲界结。要得上地心。伏下地结。依论主则不得尔。如使暖法人。得初禅心。伏欲界结。若是利根人。不假须上地心。正用自他心。自从四意。止渐入暖法。入见谛成圣果。若钝根人。要须修上地胜定。快方能伏下地也。宝亮曰。佛初出世。要先度一切外道。然外道伏结法用。亦不知有见谛思惟之别。但知厌下求上。作九品伏法所以尔者见谛结本。以我见与断常为源。外道既不伏此结。然与思惟类同者。何为不伏。但自伏见谛结不成就。是以佛今但就伏三界九品思惟惑。作七十三人。不就见谛也。然始伏取定。事乃相准。要暖观成后。皆智慧之用。欲界十人者。取曾伏思惟。或为九品作九人。其初一人。都未经伏结。何故尔。此人先虽不作心伏惑。亦遭贤值圣。便从教行。行作苦无常观。得假名法空。成暖法观。所以为一人。若曾作心用九品伏惑者。后入道亦如初。一人法不异也。如是从欲果讫。至无所有处一地有九。就欲界未曾伏结者。为一是则七地有九。便是七九六十三。就欲界十人。合为七十三人也。欲界何故有十。而上界唯九。然向上界生。无有不伏下地惑。而得上生去者。生上界人既无有。如欲界不曾伏惑者。故但有九人也。智秀曰。不于想非非想制人者。依小乘经。明凡夫仰无所假。不能伏烦恼故也。
  是人二种一遇善友(至)遇善友者遍观四方。
  案。僧亮曰。释暖法之能。暂出还没者。若遇恶友。住内凡夫。没在人天。不速成果也。僧宗曰。从此分解。取第四人也。第三人必不退。而言二种者。此言未得暖。在四念处时。遇善友则进修入道。若遇恶友。尚不得暖。况圣果耶。宝亮曰。不异前释。遇善友成住人。遇恶友。则还没也。
  观四方者即是顶法(至)四方者即是四谛。
  案。僧亮曰。第四人从顶以上。住行迟速。不为恶友所缚。从四念处。至世第一法。有五品善根。下中上。上中。上上也。四念为下。暖法为中。顶法为上。忍法上中。第一法上上也。念前诸法不定。不入五品。在二品上名顶也。四方譬四谛。观行转远言遍。释顶义也。性是五阴者。具身见等诸业名凡夫。重则名外。轻者名内。暖法断重之始。慧心弱故。未能令身口诸数。皆背重恶。顶心已强。使身口诸业。不起重恶身。口善业。皆是顶法。故言性是五阴也。亦缘四谛者。明智慧是行主行行说之也。次得忍法者。重见将终次立忍。智心未周泰名忍也。次得世第一法者。经有内外凡夫。若未断内名世。断内外尽名第一也。此五人得世间无漏。亦圣亦凡也。苦法忍者。出世无漏。断内凡夫。但说忍智。以见灭为见谛道。不见灭不见苦等。言色等有性。有性则常。常则是乐。乐则不苦。见色无性。因缘假合。起唯苦起。灭唯苦灭。始见苦忍。见苦无生。是为见苦。初称苦忍。明其见灭。但说苦名。余可知也。夫断结有三种。一从理不从厌。谓菩萨也。二从厌不从理。谓外道也。三从厌从理。谓声闻也。菩萨从理。名无生法忍。声闻乘厌通苦为名。辨大小道异也。忍性是慧者。缘空是慧。缘有是想也。缘于一谛讫。见断烦恼者。一谛谓灭也。见断者。四谛所断也。一智断四。故言乃至也。如胜鬘云。以一智断四住烦恼。亦得四断智功德。又云。无世间上上智。以四智渐至上上智。出世无漏也。僧宗曰。顶法人。虽缘四谛。而集空心少。见有意多也。阴者言有。亦名聚积。明此观心。存有情多。故言性是也。乃至忍法小胜。亦性是五阴也。世第一法名性。是五根者。得理转深。移阴作根名也。言第一法。心能为无漏作根。苦忍缘于一谛。若论前暖法。第一法尔时。能习缘一谛。既有心多无心少。没无名但与有名也。从顶以上。见断烦恼。至须陀洹果。为第四人也。宝亮曰。正以此第三住人。遇善友得信首五根立。资斯之解。入见谛道。断示相惑尽。成须陀洹人也。缘一谛者。得四谛平等。正观现前。无复四异。唯空慧相随。若在五方便时。犹有想受等异。缘四谛之别。今者苦忍初心。会无相故。得缘灭谛名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二者非因见因三者疑网。
  案。僧亮曰。一谛者。断结一时见谛。可以为证也。僧宗曰。欲闻会二经也。此中有四问。下次第答也。宝亮曰。此第一问。请会教也。
  世尊何因缘故名须陀洹遍观四方。
  案。僧亮曰。第二问何故名遍观四方也。
  复何因缘名须陀洹。
  案。宝亮曰。第三问得名之意也。
  复何因缘说须陀洹喻以错鱼。
  案。宝亮曰。第四问所以喻取譬于鱼。
  佛言善男子须陀洹人(至)是故如来方便说三。
  案。僧亮曰。常所起者。身见疑也。难识者。难可断也。烦恼因者。身见也。对治怨贼者。戒定慧也。方便说三者。释所以但说重也。僧宗曰。身见诸惑之本。[雨/復]于慧品。戒取违于正道。[雨/復]于戒品。疑则遍[雨/復]。触事不成。此三所以重分别。则无量也。宝亮曰。以三重者除故。四十里水。亦自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