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佛言迦叶善男子如我所说亦复如是非为不尔。
  案。僧亮曰。答意云。若菩萨者。非为不尔。我为声闻。故说降魔。以声闻未习大乘故。须依也。依四依故。得降魔之法耳。智秀曰。答有二意。此第一。且一往许之。明审能降魔。实能近涅槃也。
  善男子我为声闻有肉眼者(至)如此佛乘最上最胜。
  案。僧亮曰。常理在生死之外。而天眼本以见障外为用。若不能识者。不如肉眼。而能识也。僧宗曰。必能降魔。则不假四依也。我为声闻故说耳。智秀曰。此下正答问。有三翻。此即第一明应学降魔者。唯是声闻。非都未涉佛法人也。故须四依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勇健威猛有怯弱者常来依附。
  案。僧亮曰。有四弘誓者。譬勇士。畏生死者。譬怯也。宝亮曰。此下有两譬。先明佛在世时。佛教声闻降魔方法。第二恶龙以下。譬佛去后。四依人出。以教声闻降魔法也。勇者。佛有十力四无畏也。怯者。声闻也。智秀曰。此答中第二翻。举四譬。此第一譬也。
  其勇健人常教怯者(至)修学槊道长钩罥索。
  案。僧亮曰。譬三修以防恶也。慧朗曰。三慧闻慧如弓。思慧如箭。修慧如[金*羽]等也。
  又复告言夫斗战者(至)应自生心作勇健意。
  案。僧亮曰。涉生死之险。如履白刃也。当视人天。生怯弱者。生死倒惑无根。譬彼怯弱也。从理生解。有根难动。自譬勇健也。
  或时有人无有胆勇(至)不久散坏如彼偷狗。
  案。僧亮曰。魔如偷狗。设使诈为佛相。其内无法若见声闻。不怖畏者。则不能乱。
  善男子如来亦尔告诸声闻(至)愁忧不乐复道而去。
  案。智秀曰。合譬。
  善男子如彼健人不从他习(至)于是事中终不惊畏。
  案。僧亮曰。学大乘者。有二事。不须依人。一以积德深厚。二以大乘经力。自能降魔也。此即第一。显菩萨德行。所以无畏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得阿竭陀(至)亦能降伏令不复起。
  案。僧亮曰。第二譬经力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有龙(至)或以眼视或以气嘘。
  案。僧亮曰。上云学大乘者。能令魔事不起。而佛在道树下。无魔事。斯言似虚。是故以此一譬。正显菩萨以降魔之力。摄得声闻。兼遣此嫌也。龙譬魔。
  是故一切师子虎豹(至)或触其身无不丧命。
  案。僧亮曰。譬二乘也。
  有善咒者。
  案。宝亮曰。譬四依也。
  以咒力故。
  案。慧朗曰。譬经力也。
  能令如是诸恶毒龙(至)柔善调顺悉任乘御。
  案。宝亮曰。正明四依。以经力故。非唯能降魔。亦能摄二乘也。
  如是等兽见彼善咒即便调伏。
  案。僧亮曰。蠲出师子等譬。明所以降魔。正为摄取三乘。即是显昔道树降魔之本意也。
  声闻缘觉亦复如是(至)不生畏惧之心犹行魔业。
  案。慧朗曰。合诸兽畏龙。龙无所畏也。
  学大乘者亦复如是(至)因为广说种种妙法。
  案。慧朗曰。如彼咒者。所以降龙。为调伏诸兽故也。
  声闻缘觉见调魔已(至)正法之中而作障碍。
  案。慧朗曰。如彼诸兽见龙降故。所以调伏也。
  复次善男子声闻缘觉(至)百千亿劫不堕恶道。
  案。智秀曰。第三翻。结上旨也。明声闻所以应依大乘经。学大乘者。实为可贵也。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至)是大涅解微妙经典。
  案。僧亮曰。第三辨流通时。及处所也。我涅槃后者即是时也。当有诽谤者。即是处所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当能拔济是谤法者。
  案。智秀曰。问有二意。第一问灭后几时。当有诽谤。第二问何等人。能为作救护。欲显四依人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至)然后乃当隐没于地。
  案。僧亮曰。行之为显。不行为隐。非为都没也。僧宗曰。佛灭度后。正法有五百年。像法亦五百年。今言四十年者。据正法中。佛初涅槃后也。宝亮曰。佛在世凡五十年说法。若与佛同年者已过。其有中年受道者。佛虽涅槃。而此一时人辈。能为流通。正可四十年也。此辈复去。尔后法教理。就讹替也。
  善男子譬如甘蔗稻米石蜜(至)皆言是味味中第一。
  案。僧亮曰。为行经者。作譬也。僧宗曰。中有三譬。初譬明不假四依人。次譬明小乘者。不须四依人。后譬明是四依人。后譬明行大乘者。已自流通。何待弘化耶。
  或复有人纯食粟米(至)我所食者最为第一。
  案。僧亮曰。譬不行者也。僧宗曰。此人执固弘通者。终不入也。
  是薄福人受业报故(至)如彼福人食于粳粮。
  案。慧朗曰。举二譬。以合行不行之处。
  善男子譬如有王居在深山(至)惧其有尽唯食粟稗。
  案。僧亮曰。烦恼累多。大乘心弱。譬之险难也。慈悲既少也。不能弘通。譬惜粳粮惧尽不食也。但说小乘。资益至寡。譬唯食粟稗也。僧宗曰。深山险难者。譬弘通之道。非无其路。而崎岖难入也。非无大乘经典。秘而不传。譬贪惜不食也。宝亮曰。小乘化主。譬彼王也。愚痴障重。譬深山也。虽有大乘经典。其味深玄。非己所解。譬之难得。复恐非理。譬惧其有尽。
  有异国王闻而愍之(至)令我得是希有之味。
  案。僧宗曰。四依菩萨。乃广写大乘经典。流通彼处。一时从化。譬举国共食也。宝亮曰。四依菩萨。赴彼所感。以譬愍之也。躬自弘通。喻如车载也。
  善男子是四种人亦复如是(至)因王力故得希有食。
  案。宝亮曰。合譬也。明向者小乘。深山王者。受四依化。亦遂成菩萨也。仍复广说。昔为小乘。不肯在众。共受持者。止为名闻利养故也。下列五句。一以利养。二为称誉。三为解法。即是欲胜他故。四为依止。要人归附也。五为贸易。其余经者。须更博悉。然后乃与。皆是障法因缘。自非四依。云何能化耶。
  又善男子是大涅槃(至)大乘经典甚深义故。
  案。宝亮曰。经所流布。在地则地贵。在人则人尊也。若不尔。以五阴法。如地人是法上之假名也。因此法以成人。人法悉是金刚。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却后久近复当还出。
  案。僧亮曰。第四段。说四依植远近也。远者为师。近者为弟子。示功德之浅深。劝人修习也。僧宗曰。向以深山险难为譬。是知流通之日时处皆难。自非树德深厚。岂能宣化。今辨四依师。从修德之久近也。
  佛言善男子若我正法(至)于阎浮提雨大法雨。
  案。道生曰。法理湛然。有何兴何没。但行之则盛。不行则衰耳。僧宗曰。前出四十年是正法五百年初四十年。已一过流布。今明正法将终。余八十年。此四十年正法将尽。复一兴盛也。若二时既过。恶法增长。非德不传。非因不树。欲令时众慕道修因也。僧亮曰。佛般涅槃。四十年后。尔来四依之人。更互为化。凡三百八十年。信受四依也。并前四十年。合为四百二十年。正法唯余八十年在。而四十年中。经法尚流行。四十年后。稍近像末。不复流通。所以尔者。此一时人。尽为四依所化。皆能受持此经。过是以后。于时灭度尽。无复有流通。故言没于地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案。宝亮曰。从此下第四段。明四依人。修因久近。
  尔时佛赞迦叶善哉善哉(至)如是经与不生诽谤。
  案。僧亮曰。此下辨初依人。具烦恼性者之因也。经言。初地菩萨。供养微尘诸佛。岂当止八恒沙。便具十地。但说初依功德如此。余三人不复待言也。性地解地。有三种慧。谓闻思修也。是有漏功德。各有三品。熙连河沙得下下闻慧。第八恒河得上上修慧。是为九品。有漏慧满。过是得无漏。入初地也。未来护法之人。供养八恒河沙。始能宣说。恐有退者。以此劝之也。僧宗曰。此中出两家之因。从熙连讫二恒河。是听者之因也。从三河至八河。是说者之因。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一恒河(至)不能为人分别广说。
  案。智秀曰。闻慧中品也。前供养熙连河沙。得下品闻慧。唯能不生诽谤。今云爱乐是典也。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二恒河(至)亦复不能为人广说。
  案。智秀曰。上品闻慧满也。加以正解信乐。受持读诵。未能为人广说也。
  若有众生于三恒河沙(至)虽为他说未解深义。
  案。宝亮曰。此是思慧下品者也。此人假名法空。将立未立。故悉属弟子数也。云未解深义者。未识人根也。前闻慧三人。并是念处人也。
  若有众生于四恒河沙(至)虽复演说亦不具足。
  案。僧宗曰。今初依人。具十六分解者。此是分野说耳。文意似不论登住。何者。恶世流通。在人为难。而凡夫具惑。遂能传化。此事可奇。若是登住。不足为难。亦不假问。且具缚之人。虽欲宣通。不必恶世。今言宣通之德。恶世弥盛也。所以初一至八。而后复四。如此增减者。亦有意也。夫造次求理。其功则难。故得一分。及其得理。则先[跳-兆+(轍-車)]易乘。故进八分。既入幽微。神功难故。损之至四也。损四之二。其义亦尔。最后应一而复二者。合束前因之力。将满以企厉。故复至二也。经文既无正显处。是故师说。往往不同也。宝亮曰。就初人上品。三十心满。怀抱所解。分为十六分也。所以参差不调者。凡夫习惑。用有粗细。既中间遇恶友。起一段重惑。心用不均。解何容等。执相难除。故初解一分。习虚不已。藉前解为资。所以顿悟七分。然微相难治。胜解难生。是则交固之执难遣。瞥尔有存。则易忘故。胜解难得。
  若有众生于五恒河沙(至)十六分中八分之义。
  案。智秀曰。所以初一乃至八者。其分外解。何应有无量。但既不入可依之限。故不录也。今举其可名得不退者。言一分也。
  若有众生于六恒河沙(至)十六分中十二分义。
  案。智秀曰。理既渐深。精解难得。所以先多而后少也。
  若有众生于七恒河沙(至)十六分中十四分义。
  案。智秀曰。差池渐积。义同上也。
  若有众生于八恒河沙(至)必能护持无上正法。
  案。智秀曰。习解稍积。于一分野之功。始得具足。成初依也。
  善男子有恶比丘闻我涅槃(至)诽谤拒逆是大乘经。
  案。僧亮曰。第五辨信不信相。明信四依者得。不信者失。此先明不信者相也。僧宗曰。劝信之意。以闻经之缘。其力不浅。岂得不生深信耶。宝亮曰。此下有七重。第一明涅槃后有不信者之过。第二明信者必能灭恶。第三广显谤法之殃。第四出敬信经者现报。第五明谤法之罪。于涅槃经而悔。其过必灭。亦可成前第二信法人也。第六始出家譬。为信法人作喻也。第七明本无好意。而学大乘者。或有见他得利养故读。或贪名誉故看。虽尔。但众生神明。后自觉知经力之深。此即第一重。
  善男子汝今应当如是忆持(至)所作恶业皆悉除灭。
  案。僧亮曰。显信者之相也。宝亮曰。第二明信经人。必能灭恶也。
  若有不信是经典者(至)不能得至人天善处。
  案。宝亮曰。第三明不信者现报。
  若复有人能信如是(至)闻其所说悉皆敬信。
  案。宝亮曰。第四明信者现报也。
  若我声闻弟子之中(至)广宣如是大乘经典。
  案。宝亮曰。上说信者之德。是声闻人。乐行独善。故偏劝也。
  善男子譬如雾露势虽欲住(至)悉能除灭一切恶业。
  案。僧亮曰。善有二报。一者灭恶。二者成善。此说灭恶。次说成善也。宝亮曰。第五为向者谤经人作喻。明谤法之罪。若于大涅槃经。而忏悔者。其过必灭。亦可成前第二信人。以除恶故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有人(至)则已堕于十住数中。
  案。僧亮曰。明生善也。所以言堕十住数者。十住亦不退。此人亦不退故也。下云。一经于耳。生生不失正见。宝亮曰。第六为向得者为喻也。以必堕十地数故也。
  或有众生是佛弟子(至)如是四人为世间依。
  案。宝亮曰。向为发轸深信人。譬今第七。此明发家无好意。而学大乘者也。或见他人得利养故。或贪名誉。故读经典。虽然。众生既非木石。后亦自当觉知经力。而得近道。敬遗记僧宗曰。向所说因远。恐人心自绝。故复引之。莫问真伪。但能标心。自有深益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五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六

   明敬弘经人不应简老少黑白等 出二果相似譬 出买雪山药譬 会通今昔四依仪

  四依品之第二

  善男子汝应供养如是四人。
  案。僧亮曰。第六段。明敬师之仪也。僧宗曰。四依之德。实可尊贵。能生人善。宜供养也。智秀曰。劝养有四翻。第一正劝。第二辨供养之法。第三问答辨供养之方。第四问答论能现为恶者。此人破戒不。此即第一劝供养也。
  世尊我当云何识知是人而为供养。
  案。僧亮曰。四依晦迹。不可别也。智秀曰。此下第二辨供养之法也。佛将欲说。迦叶发问也。
  佛告迦叶若有建立(至)亦如诸天奉事帝释。
  案。僧亮曰。内实难知。但观外迹。弘护法者。便应供养。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今有所疑唯愿广说。
  案。僧宗曰。今昔之教既反。请会二说也。
  若有长宿护持禁戒(至)咨受未闻复当礼不。
  案。僧宗曰。此中有三问。此第一问也。不名持戒者。不名小乘持戒也。
  然出家人不应礼敬(至)犹如良田多有稊稗。
  案。僧宗曰。成前三问也。先简第三。次简初问。后简第二问。
  又如佛说有知法者(至)如是所说其义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