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经疏

  经。白佛言(至)不可以识识。
  释曰。自下第二发言陈请。初赞。后请。此即赞也。若依本记。过言说故不可说。过想心故不可解。过觉观故不可以识识。此当智度论说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依解深密经。云心言路绝。
  经。云何(至)开空法道。
  释曰。第二请也。开谓开发。道即圣道。于人法境。开发空慧。名空法道。此中问意。诸佛所说甚深般若。难说难识。云何诸善男子。于此经中。明了觉解。依何观门。为诸众生。开法空道。
  经。大牟尼言(至)为大法王。
  释曰。第二如来正说。于中有三。初总标。次善男子其法师下。别释。后善男子如是诸菩萨下。总结。前中有三。初总标。次别叙。后劝供。此即初也。
  经。从习忍(至)依持建立。
  释曰。第二别叙。依谓所依。持谓摄持。为众所依。能摄持众建立正法。
  经。汝等大众(至)而以供养。
  释曰。第二劝供应知。
  经。善男子其法师者。
  释曰。第二别释十三法师。文别有二。初谍总名。后次第别释。此即初也。
  经。习种性菩萨。
  释曰。自下第二次第别释十三法师。分为十三。此即第一释习种性。文别有五。一标位列名。二辨类差别。三行业不同。四举劣显胜。五入位时分。此即第一标位列名。谓十三法师中。第一法师名习种性菩萨。
  经。若在家(至)比丘尼。
  释曰。第二辨类差别。略辨四众。一婆差。二优婆差。三比丘。四比丘尼。言婆差者。或云优婆塞。皆讹略也。正言邬波索迦。此云近事男。邬波斯迦。此云近事女。索是男声。斯是女声。谓彼恒时亲承善士。故名近事。广释如前。比丘及比丘尼。亦如前释。
  经。修行十善。
  释曰。第三行业不同。文别有三。初修十善。次修不净忍。后住在佛家。此修十善。谓不杀生等十善业道。或可十信。十种信心。虽有两说。本记意存十信。
  经。自观己身(至)分分不净。
  释曰。第二修不净忍。自有三种。一观六大不净。二观诸根不净。三观三界不净。此观六大。谓诸有情六界成身。所谓四大及空界也。色界有漏识。皆是有漏。可破坏故。名为不净。六界别观。故言分分。
  经。复观十四根(至)菩提心。
  释曰。第二诸根不净。谓于二十二根中。复观十四根。以为不净。所谓眼等五根。有五识情。或可有情数摄。名五情根。五受根者。苦乐忧喜舍。及男女意命。皆是有漏。有无量过。故说十四皆为不净。信等五根。及三无漏。皆唯善性。过中不说。故观行者观十四根。即发无上菩提心也。
  经。常修三界(至)忍观门。
  释曰。第三观三界不净。谓三界系法。皆有漏故。亦是不净。问曰。四静虑及无色界。亦有净法。如何说为不净邪。解云。不净自有多种。如瑜伽第二十六卷说。有六种不净。一朽秽不净。自有二种。一依内不净。谓发毛等。二依外不净。谓青瘀等。二者苦恼不净。谓苦触所生受。三下劣不净。所谓欲界。四观待不净。如待无色胜清净事。色界诸法便似不净。待菩迦耶。寂灭涅槃。乃至有顶。皆似不净。五烦恼不净。谓三界中所有一切结缚睡眠随烦恼缠。六违坏不净。谓五取蕴。无常无恒。不可保信。变坏法性。具说如彼。由此静虑无色。皆名不净。
  经。住在佛家。
  释曰。第三住在佛家。文别有二。初明住在佛家。后修六和敬。此即初也。谓空无我佛所住处。名为佛家。此习种性。初证空理。故名为住。
  经。修六和敬(至)波罗蜜道。
  释曰。第二修六和敬。谓住佛家故。修六和敬。所谓三业同戒同见同学八万四千波罗蜜。为六和敬。
  经。善男子(至)有退有进。
  释曰。第四举劣显胜。文别有二。初举劣。后是定人下。显胜。前中有二。初上释劣位。后虽以下。释通伏难。前中有三。初法。次喻。后合。此即法说。谓习忍以前十信菩萨。有退有进。故名劣位。
  经。譬如轻毛随风东西。
  释曰。第二举喻。可知。
  经。是诸菩萨亦复如是。
  释曰。第三合喻。可知。
  经。虽以十千劫(至)名不定人。
  释曰。第二释通伏难。文有两节。初牒三伏难。后而不可下。标宗。略答十善菩萨。有其三义。一以十千劫行十正道。发菩提心。当入习忍位。三亦常学三伏忍。以具三义。谓应不退。如何说言有退有进。故作此言。虽有三事。而不可字名。是习种性。是名不定人。
  经。此定人者(至)圣人性故。
  释曰。第二显其胜位。文别有二。初明证理。后明离过。此即初也。谓十住位。初证生空理。由此证得圣人性故。名为定人。亦是不退。问此种性菩萨。为如此经。定不退耶。或有即耶。解云。设尔何失。若广分别。如前已说。
  经。必不起(至)无有是处。
  释曰。第二离过。有其四重。一不起五逆。所谓杀父母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二不起六重。如优婆塞经第四卷受戒品说。一杀生。二偷盗。三淫荡。四妄语。五沽酒。六谤说在家出家四众过失。广说如彼(余经或说四重八重。四重者。一贪嫉。二悭。三嗔。四谤。三宝藏言八重者。即菩萨八重。前四重上加僧四重。即名八重。言十重者。前六重上加贪等四。名为十重。今此说六犯。即失戒法。名为重法。过中极重。名为重也)三者不起二十八轻。亦如优婆塞经受戒品说。一不供养父母师长。二耽乐饮酒。三污恶不能瞻视病苦。四见有乞者。不能多少随宜。而与空遣还者。五若见比丘比丘尼长老先宿诸优婆塞优婆夷等。不起奉迎礼拜问讯。六若见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毁所受戒。心生憍慢。言我胜。彼彼不如我。七月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养三宝。八四十里中有讲法处。不能往听。九受招提僧众具床座。十疑水有虫故便饮之。十一险难之处无伴独行。十二独宿尼寺。十三为于财命。打骂奴婢童仆外人。十四若以残食施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十五若畜猫狸。十六畜养象马牛羊驼驴。一切畜兽。不作净施未受戒者。十七若不贮畜僧伽梨衣钵盂锡杖。十八若为身命。须田作者。不求净水。及陆种处。十九为于身命。若作市易斗称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劫。舍贱趣贵。斗称量物。仕前互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二十若于非处非时行欲。二十一赍估反卖。不输官税。盗弄去者。二十二若犯国制。二十三若得新谷果菰菜茹。不先奉献师供养三宝。先自受用者。二十四僧若不听说法赞叹。辄自作者。二十五道路若在诸比丘前沙弥前行。二十六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二十七若养蚕者。二十八行路之时。遇见病者。不住瞻视。为作方便。付属所在。而舍去者。四不起谛法。谓定位者。不谤佛法。经书言非佛说。
  经。能以一阿僧祇(至)僧伽陀位。
  释曰。第四入位时分。梵音阿僧祇劫。此云无数劫。谓日月岁数。不可数故。名阿僧祇。或三灾等劫。不可数故。乃至大小乘宗。三大阿只。名阿僧祇。今于此中。依日月岁数。非三灾等。僧伽陀位者。相传释云。性种性。或云离著。谓证人空而不执著我有情等。此意说云。一僧祇修行习忍。始入性种性。
  经。复次性种性。
  释曰。第二性种性。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初学名习。数习成性故。十行乃名性种性也。
  经。行十慧观。
  释曰。第二辨观差别。于中有五。一行观行。二灭障。三知俗。四练观。五修行。此即初也。言行十慧观者。谓四念处三善根及三世观。如前教化品中说。
  经。灭十颠倒。
  释曰。第二灭障。言灭十颠倒者。谓四念处观除四颠倒。三善根观除其三毒。或三世观除三世执。定有过去因。有未来果。及现在因果执。皆不顺理。并名颠倒。
  经。及我人知见(至)不可得。
  释曰。第三知俗。谓我人知见者。依世俗说。分分假伪。而非实有。但有名即是名假。但有受即受假。但有法即法假。由此道理。实不可得。故知我人等者。皆世俗有。
  经。无定相(至)修道空观。
  释曰。第四练观无定相者。总标我法。无其定相无自他相故者。别释我法无自他相。此即两释。一云。无自相者。显无我相。无他相者。显无法相。一云。无自相者。无人我法我相。无他相者。无人我法我二种我所相。修护观门者。如上观门。未得名修。已得名护。已上文意义趣难了。有诸异说。恐繁不述。
  经。亦常行百万(至)念念不去心。
  释曰。第五修行。谓此位中。观渐胜故。行诸波罗蜜常不离心。
  经。以二阿僧祇(至)波罗陀位。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波罗陀者。若依本记。翻名守护。谓道种性位。其行坚牢。不失自性。名守护位。此明十行以二僧祇行正道法。得住十回向也。若依本记。配属十行。名道种性。便违经说伏忍圣胎三十人。
  经。复次道种性。
  释曰。第三道种性。文别有三。初标位列名。次辨观差别。后入位时分。此即初也。地上圣道之种性故。名道种性。故上经云。修行上伏忍。进入平等道。名为道种性。
  经。住坚忍中(至)无生无灭。
  释曰。第二辨观差别。于中有二。初辨观差别。后受报胜劣。前中有三。初总标观相。次别叙十观。后举胜简劣。此即初也。住十坚心名住忍。谓此位中观一切法。皆是无生。生既不成。便无住灭。是观空义。
  经。所谓五受(至)不可得故。
  释曰。第二别叙十观。所谓五受三界二谛。言五受者。有漏五蕴贪等所取。名五受蕴。由观彼故。得五分法身。观三界得三空忍。观二谛得无常无生二忍。广如前说。如是十法。无自他相。及如实性。不可得故。皆说为空。
  经。而常入(至)心心寂灭。
  释曰。第三举胜简劣。谓此位中虽行十忍。而满分中简前九忍。而行第十真谛忍观。即说无生忍观。名为第一义谛观也。心心寂灭者。寂谓寂静。灭谓除灭。即彼心行。念念寂静。灭除散动。故名心心寂灭。
  经。而受生三界。
  释曰。第二受报胜劣。文别有三。初标。次征。后释。此即总标。虽心寂静。而受生三界果报。
  经。何以故。
  释曰。第二征也。谓外诘云。已得寂灭。如何能受分段报耶。
  经。业习业报(至)顺道生。
  释曰。第三正释。谓由旧业熏习力故。而受三界分段生死。能为圣道之所依止故。名顺道生。或可为化有情。受六道身。随顺圣道故。言顺道生。虽有两释。前说为胜。如上所说。种性菩萨。不生恶道故。
  经。复以三阿僧祇劫(至)正位。
  释曰。第三入位时分。言平等圣人地名。谓入初地圣道。离能所取相。或可初地双证二谛。故言平等阿毗跋致。此云不退。谓初地已上。证理不退。名不退。谓三阿僧祇修诸度故。当入圣位。当住不退。
  经。复次善觉菩萨摩诃萨。
  释曰。第四善觉。文别有五。一标位列名。二辨修差别。三以四下。入藏时分。四无三界下。明受生差别。五常修下。登位分齐。此即第一标位列名。准上可知。
  经。住平等忍(至)不去心。
  释曰。第二辨修差别。文别有二。初显二智别相。后如是善男子下。重显二智同异。前中有二。初立二章。后入无相舍下。别释二章。此即初也。言平等忍者。第一章明其实智离有无相。名平等忍。言修行四摄念念不去心者。立第二方便智。谓以四摄化众生。名方便智。
  经。入无相舍(至)贪烦恼。
  释曰。自下第二别释二章。于中有二。初释实智。释上平等。后无量下。显方便智。释上四摄。前中有三。初总标实智。灭三界贪。次别释实智。证三无为。后显无为。离有无相。此即初也。离三轮舍。无贪性故。能灭三界贪欲烦恼。
  经。于第一义(至)为法性无为。
  释曰。第二别释实智。证二无为。文别有三。初法性无为。次择灭无为。后非择灭无为。此即初也。此有两名。一者法性。二者虚空。
  经。缘理而灭(至)无相无为。
  释曰。第二择灭无为。谓缘真如灭一切烦恼等相。所显真如。为择灭无为。此有三名。一者择灭。体即是智。择谓简择。择所得灭。故名择灭。二数缘灭。数谓慧数。慧数所得。名数缘灭。三智缘灭。择之与智。其义一也。
  经。住初忍时(至)无相无为。
  释曰。第三非择灭无为。谓住信忍中。第一下忍。永断一切分别烦恼。故能于无量未来法中。得非择灭。无相无为。此有三名。一非择灭。二非数缘灭。三非智缘灭。准上应知。然此二灭。有差别者。萨婆多宗。由智断障。名为择灭。灭不由智。名非择灭。依经部宗。有漏智断。名非择灭。无漏智断。名为择灭。今依大乘。大同经部。具如别章。问岂不虚空及非择灭非无漏智境。如何无相智得证三无为。解云。诸宗不同。萨婆多宗。不许无漏智缘二无为。依大乘宗于真如上。假安立故。许缘无失。
  经。无相无为(至)无无相故。
  释曰。第三显三无为。离有无相。意显三种其性皆空。然释此文。诸说不同。一云。释无相有其三句。初无自他者遣其有相。无无者遣其无相。言无相故者双遣。亦有无相。或有说者。具遣四句。无自他相。遣有相。无无者。遣无相。言无相者。遣第三句亦有亦无相。及第四句非有非无相。今解。无自他者遣我相。即显生空理无。无无相者。显法空理非无。相故言无无。非有相故言无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