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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禅解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重刚不中。而应上六。如鸟身不能为主。反随翼而高飞。既弗肯过防闲之。必有从而戕之者矣。其凶何如。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九三信其刚正。自以为无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当。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许其无咎。何哉。盖人惟自见有不足处。方能过于省察。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孔子五十学易。伯玉寡过未能。皆此意耳。四与初应。故弗过而遇之。但使初来听命于四。则四为主而无咎。设使四往听命于初。则初反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亦甚厉矣。故必戒而勿用。须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贞。乃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阴柔不正。下无应与。虽为天下共主。膏泽不下于民。如云自西郊。虽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收下位群贤。如弋彼在穴而不费力。盖由六五之已上。违于不宜上宜下之贞故也。此如纣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下应九三。而阴居动体卦极。方与初六鼓翰奋飞。故弗遇九三。而竟过之。一切飞鸟皆悉离之。遗群独上身死羽落而后已。其凶也。盖天击之。故曰灾眚。其灾也。实自取之。故曰已亢。桀纣亡国。亦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贞所致而已。岂有他哉。设肯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何以至此。
(离下坎上)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济傲。哀以济易。俭以济奢。凡事适得其中。则无不济者矣。无不济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盖无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乃万古之正理。试观舟不覆于龙门。而覆于沟渠。马不蹶于羊肠。而蹶于平地。岂谓沟渠平地反险于龙门羊肠哉。祸每生于不测。患莫甚于无备故也。故必利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济。皆以为吉。终必以此致乱。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济而可饮可用。然设不为之防闲。则火炎而水枯。水决而火灭。不反至于两伤乎。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小者尚亨。则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刚柔皆当其位。故贞。六二柔得其中。为离之主。以此济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设以为既无不济。便可终止。则必致水决火灭火炎水枯之乱。或任其火烬水竭。故曰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济。似未有患。患必随至。故君子深思而豫防。即彖所谓利贞者也。说统云。体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体水下之火以济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济则初已济矣。轮犹曳而若欲行。尾犹濡而若欲渡。无事不忘有事。防之于初。则不至于终乱。故义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阴柔中正应之。必有小人欲为离间而窃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寻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则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以重刚居明极。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惫甚矣。况刚明未必如高宗者乎。况可用小人以穷兵黩武殃民贼国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转而为袽。可无戒乎。潘雪松云。四居三之后。离明尽而坎月方升时也。在三已称日昃之离。在四何可忘终日之戒。蕅益曰。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离东坎西。下卦尽离明之用以致济。犹如杀牛。九五以坎中刚正之实德而享受之。曾不费力。犹如禴祭。盖虽有其德。苟无其时。不能致此。虽有其时。苟无实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则在以诚不以物中见之。
上六。濡其首。厉。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以阴柔居险之极。在济之终。所谓终止则乱。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坎下离上)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济。必有未济。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既有未济。必当既济。以先之既济。原从未济而济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济而欲求济。须老成。须决断。须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则无所利矣。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谓老成决断。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险中。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然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应。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润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济水。润下而又居于下。将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济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灭火。火能济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养人。亦皆能杀人。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详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阴柔居下。无济世才。将终于不济而可羞矣。岂知时势已极。固易为力者哉。
九二。曳其轮。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刚而不过。以此曳轮而行。得济时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阴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时则将出险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则险可济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刚而不过。如日方升。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暗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赏于大国矣。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柔中离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无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虚己以孚九二。而其晖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济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于饮酒。乃与民同乐。无咎之道也。然君子之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苟一任享太平乐。而无竞业惕厉之心。如饮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乐。以彼不知节故。节者。如天地之四时必不可过。亦谓之极。初六柔疑太过。故云亦不知极。上九刚信太过。故云亦不知节。知极知节。则未济者得济。已济者可长保矣。
周易禅解卷第七
弟子崇存大弘同募刻
嘉兴大藏经 周易禅解
周易禅解卷第八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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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设六十四卦。令人观其象而已矣。夏商各于卦爻之下。系辞焉以断吉凶。如所谓连山归藏者是也。周之文王。则系辞于每卦之下。名之曰彖。逮乎周公。复系辞于每爻之下。名之曰象。孔子既为彖传象传以释之。今又统论伏羲所以设卦。文周所以系辞。其旨趣。纲领。体度。凡例。彻乎性修之源。通乎天人之会。极乎巨细之事。贯乎日用之微。故名为系辞之传。而自分上下焉。
随缘不变不变随缘之易理。天地万物所从建立也。卦爻阴阳之易书。法天地万物而为之者也。易知简能之易学。玩卦爻阴阳而成之者也。由易理方有天地万物。此义在下文明之。今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由易书而成易学。由易学而契易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此先明由天地万物而为易书也。易之乾坤。即象天地。易之贵贱。即法高卑。易之刚柔。即法动静。易之吉凶。即法方物。易之变化。即法形象。是故易之有刚柔相摩。八卦相荡。而变化无穷。犹天地之有雷霆风雨。日月寒暑。而万物皆备。盖无有一文一字是圣人所杜撰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干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此明由易书而成易学。由易学而契易理也。万物虽多。不外天地。易卦虽多。不出乾坤。圣人体乾道而为智慧。智慧如男。体坤道而为禅定。禅定如女。智如金声始条理。定如玉振终条理。智则直心正念真如。故易知而无委曲之相。定则持心常在一缘。故简能而无作辍之岐。正念真如。故吾无隐乎尔而易知。持心一缘。故无入不自得而易从。易知。故了知生佛体同而有亲。易从。故决能原始要终而有功。有亲。不惟可大而又可久。即慧之定也。有功。不惟可久而又可大。即定之慧也。德业俱备。以修显性。故得理而成位矣。易理本在天地之先。亦贯彻于天地万物之始终。今言天下之理者。以既依理而有天地。则此理即浑然在天下也。亦以孔子既示为世间圣人。故且就六合内言之。
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惟其易理全现乎天地之间。而人莫能知也。故伏羲设卦以诠显之。文周又观其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以昭告之。顺理者吉。逆理者凶也。夫易理本具刚柔之用。而刚柔各有善恶之能。刚能倡始。而过刚则折。柔能承顺。而过柔则靡。然刚柔又本互具刚柔之理。故悟理者能达其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即失理得理之象也。悔吝者。乃忧于未然虑于事先之象也。知吉凶之象。则必为之进退。而勿守其穷。故变化者。明示人以进退之象也。知悔吝之方。则必通乎昼夜而善达其用。故刚柔者明示人以昼夜之象也。然则六爻之动。一唯诠显三极之道而已。三极之道。即先天易理。非进非退。而能进能退。非昼非夜。而能昼能夜。天得之以立极于上。地得之以立极于下。人得之以立极于中。故名三极之道。乃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之极理也。夫易理既在天而天。在地而地。在人而人。是故随所居处无非易之次序。只须随位而安。只此所安之位。虽仅六十四卦中之一位。便是全体三极。全体易理。不须更向外求。而就此一位中。具足无量无边变化。统摄三百八十四种爻辞。无有不尽。是可乐而玩也。平日善能乐玩。故随动皆与理合。纵遇变故。神恒不乱。自能就吉远凶。此乃自心合于天理。故为理之所祐。岂徼幸于术数哉。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辩吉凶者存乎辞。忧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承上居则观其象。而言象者莫若彖也。动则观其变。而言变者莫若爻也。彼彖爻所言吉凶者。乃示人以失得之致。使人趣得而避失也。所言悔吝者。乃示人以小疵。使勿成大失也。所言无咎者。乃示人以善补其过。使还归于得也。是故位以列其贵贱。使人居上不骄。为下不倍也。卦以齐其小大。使人善能用阴用阳。不被阴阳所用也。辞以辩其吉凶。使人知吉之可趣凶之可避也。此其辩别之端甚微。非观象玩占者不能忧之。此其挽回之力须猛。非观变玩占者不能震之。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盖明明指人以所趋之理矣。所趋之理即吉道也。自非全体合理。决不能有吉无凶。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安土敦乎仁故能爱。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
夫观象玩辞观变玩占者。正以辞能指示究竟所趋之理故也。易辞所以能指示极理者。以圣人作易。本自与天地准。故能弥合经纶天地之道也。圣人之作易也。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知天文地理之可见者。皆是形下之器。其事甚明。而天文地理所以然之故。皆不出于自心一念之妄动妄静。动静无性。即是形上之道。其理甚幽。此幽明事理。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惟深观细察乃知之也。原其所自始。则六十四始于八。八始于四。四始于二。二始于一。一何始乎。一既无始。则二乃至六十四皆无始也。无始之始。假名为生。反其所以终。则六十四终只是八。八终是四。四终是二。二终是一。一终是无。无何终乎。无既无终。则一乃至六十四亦无终也。无终之终。假名为死。由迷此终始死生无性之理。故妄于天地间揽精气以为物。游魂灵以轮回六道而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也。圣人既如此仰观俯察。乃至鬼神之情状皆备知已。然后作易。所以易则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也。依易起知。知乃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也依易起行。行乃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也。知行具足。则安土敦仁。广度含识。故能爱也。是以横则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竖则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横遍竖穷。安有方所。既无方所。宁有体相哉。神指圣人。易指理性。非无体之易理。不足以发无方之神知。非无方之神知。不足以证无体之易理。旁行者。普现色身三昧。现形六道也。不流者。不随六道惑业所牵也。乐天者。恒观第一义天也。知命者。善达十界缘起也。安土者。三涂八难皆常寂光也。敦仁者。于一切处修大慈大悲三昧也。昼者涅槃。夜者生死。了知涅槃生死无二致故。三世一照。名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